近代华北粮食作物流通研究
从翰香 史建云[1]
粮食流通无论是在传统市场还是近现代市场体系中,都是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流通的作用一方面是沟通产销,一方面是平衡供给和需求。
研究粮食流通,一般来说,有如下几个角度。一是远距离运销的路线和数量;二是城市和工业的需求;三是乡村集市状况;四是农民生产的剩余,亦即农业能够提供的商品粮数量。
华北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区域史研究的热点,至今已有了大量成果,其中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农业商品生产和流通。由于华北平原自清代中后期以来,人口密度仅次于江南,而农业生产水平则不如江南,因而被认为是一个粮食不足以自给的地区,这一地区的粮食买卖也被定位在调剂余缺和农户的粜精籴粗上。本文对本地区粮食需求和供给的估计,与学术界的基本估计大体相同,即随着人口增长及经济作物的发展,本地区粮食由基本自给逐渐下降到供给不足。但在区域性市场的发育方面,本文选取了一个新的角度:产粮大县的涌现和粮食高产区的相对集中。通过这一角度,观察了华北区域内的粮食流通,揭示其内涵与意义。
一 本地区粮食的需求和供给估计
1.19世纪中叶以前粮食供需状况
不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当代,粮食供需问题均是维系社会长治久安的永恒课题。就已有研究成果判断,远在隋唐时代,中国的粮食供需即已形成南北不均衡现象。修筑大运河,为的就是解决南粮北运问题。明清以来,又出现沿海与内陆之间粮食供需不均衡现象。王业键等撰《十八世纪中国粮食供需的考察》一文[2],按粮食盈缺状况,将清代内地(边陲未开发区除外)分为三类,即有余省份、不足省份和自给省份。有余省份包括内地安徽、江西、湖南、四川、广西、陕西、河南、山东和东北地区;沿海各省除辽东、山东以外,从京师所在地直隶一直到极南端的广东,形成一长条缺粮地带,内地的湖北和山西,粮食亦供不应求,西南的云贵,西北的甘肃,本地所产粮食可以自给自足。
京师所在地的直隶,粮食严重不足,大部分仰靠南方弥补。在清代,各省运送到北京的漕粮除外,商船经运河运到北京、天津的南方产稻米及河南、山东产小麦、杂粮数,有人估计每年达五六百万石之多[3],而从东北海运到京、津的粮食数量也相当可观。
山东和河南虽然同属粮食有余省份,但状况不尽相同。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居华北大平原上,盛产麦、粟、大豆、高粱,除自给外,还有大量余粮接济南北各省。河南粮食外运渠道有二,一是淮河及其支流各地,诸如归德、开封、光州、固始等地粮食先运到江苏的淮安,然后换船经运河贩至江、浙;一是卫河流域各地粮食,先运至卫河和运河交汇处临清,再循运河北上,供应京津各地。此外,还有部分余粮,由豫北怀庆运至山西,或由南阳经汉水支流运抵湖北。[4]
山东余粮外运情况不及河南明朗。山东一方面有粮食输出直隶和江南,一方面又从东北、河南、江南输入粮食。山东输往直隶的粮食以小麦及杂粮为多,而输往江南者主要是大豆和豆饼。其输出入数量,尚未见确切记载。王业键依据地方官报告及其他资料估计,18世纪初期由山东运销直隶的粮食每年30余万担(漕粮28万担除外)。而山东省外销的农产品以大豆最为众多,其数量极其可观。山东大豆在南方有很大市场,大都经由海运销往江苏。据陈慈玉估计,乾隆年间(1736~1795),经过淮关南下的豆石每年约520万担,同每年经运河北运的粮食不相上下。淮安是运河交通重镇,商贾辐辏,清政府在此设常关,史书载其关税盈虚,大部分靠南下豆货而定。[5]至于山东由东北、河南、江南输入谷物的详情不明,只知道“东部登州、莱州两府民食不足,多从奉天进口粮食”。再者,临清等地食粮多仰赖外地供应。王业键判断,“山东谷物生产可能供不应求,但由于该省有大量豆货输出,除补谷物生产不足,在粮食供求上仍当属有余省份。”[6]我们认为,这一判断与历史实际也许相差不远。因为从总体观察,山东社会经济发生明显变化并影响到粮食供需平衡的诸因素中,大多是进入19世纪以后特别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前期的事情。
由上不难看出,截至18世纪,华北平原三省的粮食供需状况,直隶仍属粮食严重不足省份,河南和山东都曾是粮食有余省份。
2.20世纪粮食产需失衡
1933年《经济统计季刊》载文,引用立法院统计处张心一的研究成果,列出了全国14省每年粮食产额与需要额比较表(见表1)。
表1 全国14省每年粮食产额及需要额比较
据表1,14省需要粮食124565万担,而14省的粮食总产量不过112630万担。不足之数为 11935万担,约当粮食需要额的9.58%。分省而言,则互有盈缺,部分省粮食盈缺数额相差甚巨。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等5省所产粮食盈余额相当于5省粮食需要额的46.9%,其余9省,概为不足。其中不足额最少者江苏,仅及0.25%,广东缺粮最为严重,不足额占需要额35.57%;而本文所考察的华北平原——河北、山东、河南均属缺粮省份,其不足额合计约9497万担,不足额占需要额的百分比,河北为26.32%,山东为20.87%,河南为15.57%。三省平均,不足额约当需要额五分之一强。
有关全国粮食盈缺状况,金城银行也有一个粗略估计:30年代初,全国按省别及粮食种类分析,稻谷不足者11省,有余者8省;小麦不足者13省,有余者9省;杂粮不足者6省,有余者16省。[7]这项估计尽管缺乏分省数字,但也显示出,当时20多个省份中,稻米和小麦不足的省份均在半数以上。20世纪以后,粮食长距离贩运和交易之所以发展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显然是同各省粮食产需不均衡状况有密切关系。
总的来看,与19世纪以前的状况相比较,近代以来,本地区粮食产需状况显然起了很大变化。除了河北省依然缺粮外,山东和河南两省则由余粮区下降为缺粮区。按张心一估计,在全国14个省份中,依粮食不足程度排比,河北居第三位,山东居第四位,河南居第六位。
20世纪头三四十年,造成粮食产需严重失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人口增长和经济作物急剧增长,当是其中最具影响的两个因素。
18世纪后期以来的150年中,华北人口增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1850年以前的70年间,河北、河南人口增长较慢,山东较快;而1850年以后的80年间,河北和河南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山东人口增速则放慢,但仍大大超过江苏、浙江及广东。1850年与1776年比较,河北人口净增284万,山东净增1163万人,河南净增406.9万人。1936年与1850年比较,河北净增801.3万人,山东净增571万人,河南净增1036.3万人。这种状况与江苏、浙江、广东等南方工商业发达地区形成鲜明对照,江苏、浙江、广东三省人口增幅最大的时期,几乎都在1850年以前的七八十年间,此后的七八十年间,这三个省份的人口变化或增长速度放慢,或呈负增长态势。1850年与1776年比较,江苏人口净增1535万人,浙江净增1066.2万人,广东净增1221万人;而1936年与1850年比较,江苏人口净减309万人,浙江净减890万人,广东净增407万人,增幅明显低于前一时期。
3.粮食进口状况
依照张心一的估计,这一时期河北、山东、河南三省的粮食缺口约9000多万担,这么大的粮食缺口,当年究竟是如何抵补的,张氏的研究并未给予回答。由于缺乏系统资料,全面解释本地区粮食缺口抵补问题,困难很大。本文只能就已知资料,做出部分说明。
根据民国以后粮食输入状况判断,本地区粮食缺口,大体上依赖以下三个来源来满足:一是国外进口,二是国内各商埠输入,三是邻近省份输入。国外进口有海关资料为据;国内其他商埠输入则主要依据海关常关和铁道运输的数字;唯邻省输入数字难以汇集,且往往与本地区境内的粮食流通合并计算,不易区分。近代以来,由于沿海口岸和内陆工商都市差不多已陆续发展成为本地区粮食的重要集散地,因此,天津、青岛、烟台、秦皇岛、龙口、威海卫六口岸以及济南、石家庄、开封等内陆工商城市的粮食集散状况,应该说大体上反映了这一时期本地区粮食输入状况。
(1)天津粮食输入状况分析
天津、青岛、烟台等六口岸是华北商务贸易的枢纽之地,其中天津的地位尤为突出。以1932~1936年间的年均贸易额为例,天津一港所占份额,进口方面为57.7%,出口方面为59.3%。[8]这就说明,华北六口岸进口贸易额的一半以上是在天津进行的。而粮食类货品在天津进口货中又居极其重要地位。1937年的一份调查指出:“国内外之粮食,皆以此(天津)为集散地,华北数省之半歉盈绌,亦均赖此行运调剂”。[9]根据20世纪30年代前期资料,30年代初天津年进口粮食总额大致上保持在1400~1700万担之间,其中1929年数量最多,接近1900万担。现将1930年和1935年两年天津粮食进口统计,按粮食种类和输入来源地分项列表如下(见表2)。
表2显示,(一)从两个年代粮食输入来源地看,天津输入粮食总额中,国外进口粮食所占比例由高而低,1930年高达26.8%,1935年降至4.3%。1930年洋米洋面占进口粮食比例多达四分之一,显然是受世界经济危机中外国农产品倾销影响所致。另一方面,从国内其他口岸输入粮食所占比例则呈明显上升趋势,1930年为13.8%,1935年为48%。而腹地输入天津的粮食,1930年占59%,1935年为47.6%,稍有下降,但仍保持在50%上下。(二)从进口粮食的品种结构看,1930年输入的粮食总额中,杂粮居第一位占41%;小麦占28%,面粉占20%,稻米仅及11%。1935年粮食品种结构有了较大变动,面粉跃居首位,数量增长一倍,所占份额达38%,小麦、稻米、杂粮分别占27%、23%、129%。(三)将来源地与品种结构结合起来看,天津由国外进口的粮食品种,不论是1930年还是1935年,均以稻米和面粉占绝大多数(70%~74%);由国内其他口岸输入的粮食,则始终以面粉为主,其中面粉所占比例,1930年为58%,1935年为76%,其输入额则由118万担猛增至596万担;而由腹地输入的粮食则几乎都是杂粮和小麦。
表2 天津粮食进口分类统计(1930,1935年)
必须指出,表2统计的进口总额(1930年为1465万担,1935年为1640万担)中,不仅包含了从境外(指国外和国内其他省份的口岸、商埠)输入的粮食,也包含了从三省境内输入天津的粮食。这些粮食一部分供天津再出口,一部分则在境内(主要是河北省和天津附近地区)消费。因此,扣除表中腹地输入的粮食量,天津为抵补华北平原地区粮食缺口,从境外输入的粮食数量就会大大减少,1930年为596万担,1935年则为859万担。不过,表中所列腹地输入的粮食数,除本地区三省腹地之外,通过正太、津浦、京绥、京奉等铁路输入的外省粮食,应当都包含在内。因此,从境外输入天津的实际数量,一定会大大高出上述两个数字。笔者估计,1930年不会少于800万担,而1935年则在1000万担左右。
天津从国外和国内其他口岸进口大宗粮食的情况,还可以由满铁的调查资料中得到说明。本文依据《华北主要商品贸易调查表(1933~1937)》一书提供的相关数字分类计算的结果显示,1933~1937年五年期间,天津从国外和国内其他口岸输入的粮食总共计有4230万担,每年平均数为846万担。其中面粉为550万担,稻米209万担,小麦87万担。[10]
河北省境内口岸,除天津以外还有秦皇岛,该港1933~1937年五年期间年均输入稻米和面粉合计约44万担,其中面粉约37万担,稻米7万余担。[11]
(2)烟台、青岛、龙口、威海卫四港口粮食进口状况
烟台是山东最早开埠通商的口岸,1862年设东海关,南来北往及抵达山东的船只,均在此停泊。在山东对外贸易中,烟台、青岛两港相继处于垄断地位。烟台垄断山东对外贸易几达半个世纪之久;[12]20世纪初,青岛崛起后,烟台降为二流中途站,但是,直至30年代中期,由烟台进口的粮食数量所占比例仍然很大,居四港口之首。四口输入粮食情况,见表3。
表3 烟台、青岛、龙口、威海卫四口岸粮食进口分类统计(1933~1937年)
表3显示,山东境内青、烟、龙、威四港口在1933~1937年五年期间,每年平均输入粮食(主要指面粉和稻米)约为238万担,其中烟台最多,年均进口量近84万担,青岛次之,年均77万余担,龙口 48万担,威海卫30万担。就粮食品种结构而言,面粉所占比较为59%,稻米为41%。就粮食来源地讲,国外进口部分所占比例较小,稻米11万担,占11%,面粉为7万市担,仅占5%;国内其他港口输入部分占绝对多数,其中面粉134万担,占面粉进口总额95%,稻米为86万市担,占稻米进口总额的89%。[13]必须说明的是,表3粮食分类项内仅列有稻米和面粉两个品种。原调查表尚包括有小麦和玉米。只不过,因小麦进口的港口仅有青岛和烟台两处,每年平均输入量50万担(其中青岛29万担,烟台21万担);玉米输入量甚少,每年平均不足6万担,[14]故均未列入表3中。若将小麦和玉米输入计算在内,山东四口岸粮食年均进口数量接近300万担。
以上是山东四口岸20世纪30年代中前期进口粮食的估计数。在此之前,其粮食进口状况,知之甚少。只知道1914~1918年期间(根据海关资料)经烟台输入的稻米和面粉合计共有301万余担,每年平均进口数量为60余万担。[15]其中稻米占六成,面粉占四成。可见从20世纪10年代至30年代前半期,烟台输入的稻米、面粉量,大体上是由60万担上升至84万担。
二 本地区粮食市场的发育
与远距离市场相比,区域性市场的发育,对于粮食这类体积大、运费高的商品来说,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特别是对华北平原这样广阔的农作物区,地方粮食市场的发育,在推动全社会工农业商品生产发展上,其作用的体现就更加明显。
华北平原地域广袤,人口众多,可耕地大多垦辟成熟,因此早已成为全国粮食作物尤其是旱地作物的重要产区。三省土地面积总计45万平方公里,三省人口合计8813万余人,约占全国25省人口总数的22%;三省耕地面积合计为3.27亿亩,约占全国25省耕地总数12亿余亩的27%,[16]三省粮食产量按1924~1929常年产量估计,总共约39985万担,约占同时期全国25省粮食总产量276579万担的14%。[17]
有关华北粮食市场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有一个通行的说法,叫作“粜精籴粗”。在北方,小麦为精粮,小米、高粱、玉米、甘薯等同为杂粮。照此看法,小麦的上市量之所以多于其他粮食作物,似乎只是一种小农迫于生活需要、以价格较高的小麦换得其他粗粮以谋取自给的行为。而天津面粉厂“恒载高粱到大名府(产麦区)与之交易”,则被视为“粜精籴粗”的典型材料而得到广泛引用。
20世纪以来,华北的粮食市场,究竟已经发育到何等程度。笔者认为,农村市集上“粜精籴粗”的现象固然大量存在,但将各级市场作为一个整体观察,这种现象绝不可能是主要方面。而产粮大县的出现和粮食高产区相对集中,当为华北粮食市场发展中令人瞩目的两个重要方面。
1.产粮大县的涌现
20世纪以来,涵盖各县粮食产量的统计数字逐渐增多,各地粮食丰歉、余缺状况也由此陆续披露出来。其中光绪三十四年(1908)山东省统计处编《山东省实业统计表》、1929年河北省实业厅视察处编《河北省工商统计》、1932年国民政府主计处编《各省农业概数估计总报告》(1924~1929常年产量)、1933~1937年《农情报告》、1934年实业部国贸局编《中国实业志(山东省)》、1935年《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36年河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河南统计月报》等,都是属于常用的史料。
40个县对于三省349县来说,只是十分之一多一点。对全地区不可能造成太大影响。但是,这40个县的粮食产量,包括总产、人均产量以及它们提供的商品粮均大大超出全地区的平均水平。由表4的数字可以看出以下几条事实。
(1)40县人口数占三省总人口的18.5%,粮食产量则占三省粮食总额的31%。
(2)40县人均粮食占有量为753斤,而三省平均每人粮食占有量为454斤。40县人均粮食占有量比三省平均水平高出299斤。
(3)40县可为县外粮食市场提供商品粮4138万担,其中河北省9个县外销粮为878万担,粮食商品率为36%;山东省18县外销粮为2173万担,商品率35%;河南省13县外销粮为1087万担,商品率为29%。[18]
表4 华北平原40个产粮大县粮食产量估计(1924~1929年常年产量)*
续表
产粮大县的涌现,标志着20世纪一二十年代华北平原局部地区的粮食商品化程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我们研究发现,直到20世纪初年以前,本地区300余县中,各种粮食作物,即使像小麦、小米、高粱这几类作物,尽管其种植面积所占比例均在四分之一上下,可是其年产量超过100万担的记录却很难见到。以山东为例,《光绪三十四年山东实业统计表》一书,记载了1908年该省13府州107县的粮食产量,其中只有一个县的小麦年产量达到了100万担。小米和高粱同为山东省的主要粮食作物,其种植面积亦与小麦相差无几,而其年产量竟无一超过100万担。即使按较低标准——100万担以下50万担以上者衡量,三省合起来也仅有10县(小麦5县,小米3县,高粱2县)。同时期,山东省种植小麦、小米、高粱的县份均达100个,可是,其中70%的县份小麦年产量在 20万担以下,高粱和小米年产量在20万担以下的县份多达85%。[19]
同1908年相比,20世纪20年代以后,山东省粮食生产形势则大不一样,首先是产粮大县数量猛增。1908年,年产量超过100万担的县只有一个,到1924~1929年间,年产量超过100万担者猛增至 19县;1908年,年产量50万~100万担的县份10个,而1924~1929年则增至68县(其中产麦大县32个,产小米大县20个,产高粱大县16个)。其次,产粮大县的粮食产出,在全省粮产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2.粮食高产区相对集中及其外销量估计
此处所用“粮食高产区”采用府(州)为单位。[20]本文沿用清代府(州)行政区划,华北河北、山东、河南三省共辖府州40个(府28,州12)。将原府州所属各县人口、产量合并计算,旨在扩大考察的地域范围,以利说明市场规模。华北三省各府拥有的粮田面积,最高者(青州府)1349万亩,最低者(莱州府)也超过500万亩。28府中,播种面积在1000万亩以上者15个,500万亩至1000万亩之间者13个。
为便于比较起见,下面分省加以考察。
河北省,县一级行政单位129个,按清末行政区划,129县分别隶属于14府(州)。
表5显示,河北省14府(州)粮食总产量为13652万市担,居华北三省第三位。各府(州)粮食生产,按总产量计算,排列在前六位者依次为顺天府、河间府、永平府、保定府、大名府、天津府。六府粮食年均产量全部都在1000万担以上。
然而,对于粮食市场来说,人均产量即每一农业人口的粮食产量才是各地区具有特征性的一项指标。仅有粮食总产量还不能说明市场状况,必须首先用粮食总产量与农户人口数对比,得出人均产量。而后,从人均产量中扣除自给粮数量,剩余的才是可供上市的部分。人均产量越高,商品粮的数量就越多,从而,粮食的商品率也就会越高。
表5 河北省各府主要粮食作物产量估计(1924~1929常年产量)*
粮食人均自给线(包括农户口粮、种子以及饲料)如何划定。在近代中国条件下,农户每人每年消费的粮食究竟是多少,说法不一。有按350~450斤计算,[21]有按570斤计算(吴承明),有按 580斤计算(珀金斯)。一般按600斤计算,[22]本文沿用此说。
由表5已知河北省各府(州)农户人均产量,再参照人均粮食自给线600斤,便可进一步得知全省人均产量在粮食自给线之上者有7府(州),即大名、顺德、河间、顺天、天津、赵州、正定。另外7府(州)均属粮食不足自给者,其中3府(州)人均产量在500~560斤之间(自给率超过 80%),其余4府(州)则均在470斤以下,最少仅370余市斤。
下面是大名、顺德、河间、顺天、天津五府商品粮产销状况(见表6)。[23]
表6 河北五府粮食外销量估计
河北省是一个缺粮省份。全省粮食总产为13652万市担,人口总数2469万人。粮食总产与人口总数相比,求得人均粮食占有量548市斤。而表6显示,大名等五府地区,农户粮食人均产量达728市斤,不仅大大超出全省人均占有量548市斤,而且比全省农户人均产量637市斤高出91市斤。大名等五府地区不仅达到粮食自给,而且有大宗商品粮出售。五府为非农人口和粮食市场提供的商品粮合计共有1631万市担。五府粮食作物商品率为23%。而按全省粮食总产计算出来的商品率仅为11.7%,五府粮食商品率高出11个百分点。五府之中,冀南的大名和顺德两府尤为突出,两府商品粮合计接近700万市担,占全省商品粮总数44%。
山东省,县一级行政单位107个。按清末行政区划,107县分别隶属13府(州)(见表7)。
表7 山东省各府州主要粮食作物产量估计(1924~1929常年产量)*
表7说明,山东省13府(州),粮食总产量为18271万市担,居华北平原三省之冠。各府粮食年产量超过1000万市担者按名次排列,前九位依次为青州、兖州、济南、曹州、武定、东昌、泰安、沂州8府以及胶州。若按人均产量衡量,情况则大不一样。济南、武定、泰安、沂州4府人均产量均在自给线600市斤以下,其中沂州府人均产量仅有422市斤,粮食自给率为70%~90%不等。该省人均年产量超过600市斤自给线者7府(州),即青州府、兖州府、胶州、临清州、曹州府、济宁州、东昌府。其中,临清、济宁两州的粮食总产量均在1000万市担以下。由人均产量便可求得人均商品粮和商品率。
山东省与河北省一样,同为全国主要缺粮省份,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按全省总人口3330万人计算)为548市斤,粮食自给率仅及91%。而上表说明,青州等七府农户人均产量平均值为764市斤。这个数,高出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216市斤之多,比全省农户人均产量612市斤(见表7)亦高出152市斤。7府为非农人口和粮食市场提供的商品粮合计共有2700万市担,粮食作物商品率为20%。7府所在地理位置说明,胶东半岛的青州府、胶州,鲁西南的兖州府、曹州府和济宁州的粮产最为丰富。这两大地区提供的商品粮合计为2553万市担,占全省商品粮总数的95%(见表8)。
表8 山东七府(州)地区粮食外销量估计
河南省,县一级行政单位113个。按清末行政区划,113县分属13府(州)(见表9)。
表9显示,河南省13府(州)的粮食总产量为15177万市担,居华北三省第二位。各府粮食年产量在1000万市担以上者,排列在前八位的有南阳、汝宁、开封、归德、卫辉、陈州、赣德、河南八府。若按农户人均产量衡量,开封、陈州、河南三府均未超过粮食自给线600市斤,自给率为94%~97%。而卫辉、赣德、汝宁、南阳五府人均产量均在600市斤以上,其中卫辉府最高,达909市斤。南阳府最低仅及638市斤。五府平均计算,人均产量为730市斤,比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按总人口计算)520市斤高出210市斤,比按全省农户总人口计算的人均产量616市斤高出114市斤。卫辉等五府为非农人口和粮食市场提供的商品粮(见表10)共计1333万市担,五府粮食商品率为17%。而按全省粮食总产量计算的粮食商品率仅及8.5%。
表9 河南省各府主要粮食作物产量估计(1924~1929常年产量)*
表10显示,卫辉等5府为非农人口和粮食市场提供的商品粮共计1333万市担,5府粮食作物商品率为17%。从各府提供的商品粮所占比例看,豫北的卫辉、彰德两府所占份额在一半以上(54%),豫南汝宁和南阳两府所占比例为32%。
综观河北、山东、河南三省农业生产,由于生产力水平长期处于低下状况,各地区人均粮食产量相差不大。进入20世纪以后,伴随着一批产粮大县和产粮大府的出现,部分地区人均粮食产量明显超出其他地区。上述青州、兖州、大名、卫辉等府便是相当突出的实例。这几个府的人均产量全部都在850市斤以上,与三省境内人均产量较低府(州)相比,往往要超出数百斤之多。人均粮食产量达到八九百市斤,比之现代化农业的高生产率,固然微不足道,但同二三十年代华北三省人均粮食占有量普遍只有500余市斤的低下水平相比,应该承认有了很大提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人均产量大大超出三省平均水平的地域范围,既不是若干自然村,也不是区区数县,而是一批共17个各自拥有二、三百万农业人口的府一级行政单位所辖的地域范围。尽管这一批拥有较多粮食的大府能够提供的商品粮合计总共不过近6000万市担,但是,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粮食买卖,已经不再是“有无调剂”性质偶然发生的自给自足经济行为。
表10 河南五府地区粮食外销量估计
产粮大县和产粮大府的出现,对华北平原三省经济发展的意义和影响力不容忽视。
第一,粮食高产区相对集中,表明相当一部分府县已经开始有能力产出大宗商品粮,用以供应大中城市非农人口的食粮需求。而粮食自给自足状况在较大范围内取得突破,标志着华北平原三省农业生产分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第二,大宗商品粮产地的相对集中,正是华北平原农业种植结构趋于合理必不可少的条件。具体说,大宗商品粮的存在,不仅使产地需要相对集中的经济作物(棉花、花生、烟草)种植区面积扩大有了可能,同时也为填补经济作物种植区内农民欠缺的粮食提供了保证。
第三,粮食高产区的相对集中和大宗商品粮的聚集,表明粮食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产粮大府大多集中在现代交通运输工具铁路和河流沿线,带来的粮食运输成本降低,则进一步促进了粮食市场的发育。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2] 王业键等:《十八世纪中国粮食供需的考察》,载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271~289页。
[3] 《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第281页。
[4] 《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第272页。
[5] 陈慈玉:《从清代前期的淮安关功能观官商关系》,转引自王业键等《十八世纪中国粮食供需的考察》。
[6] 《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第278页。
[7] 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天津调查分部:《天津粮食业概况》,1937,第4页。
[8] 李洛之:《天津的经济地位》,表4,1948,第7页。
[9] 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天津调查分部:《天津粮食业概况》表三,1947。
[10] 满铁调查部:《北支主要商品贸易调查表(1933~1937)》,第212~213页,小麦粉;第214~215页,稻米;第216~217页,小麦。原文数量单位为日本计量单位100瓩(等于100公斤),此处换算为市担,以下同。
[11] 《北支主要商品贸易调查表》,第212页,小麦粉;第214页,稻米。
[12] 刘素芬:《烟台贸易研究(1867~1919)》,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
[13] 《北支主要商品贸易调查表(1933~1937)》,第222~223页,小麦粉;第214~215页,稻米。
[14] 《北支主要商品贸易调查表》,第210、216页。
[15] (侵华日军)青岛守备部:《调查资料》17辑,第400页,第7章,烟台事情。
[16] 国民政府内政部编印《全国行政区划及土地面积统计》,1938。
[17] 上引《各省农业概数估计总报告》第一表、第二表。有注称,青海、西康、广西三省未计入,故只有25省。
[18] 三省人均需求均按500斤计。河北省9县,粮产量2429万担,9县需自给粮1551万担,外销粮787万担,商品率36%;山东省18县,粮产量6155万担,18县自给粮3182万担,外销粮2173万担,商品率35%;河南省13县,粮产量3740万担,13县自给粮2657万担,外销粮1087万担,商品率为29%。
[19] 《光绪三十四年山东实业统计表》第1册,统计表10“山东各府州县岁产米麦杂粮数目价值”。
[20] 府是唐至清行政区划名称。民国废除。
[21] 《京汉沿线主要都市を中心とすゐ粮食市场构成》,第18页,注6。
[22] 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产量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第198~199页。
[23] 赵州、正定府人均商品粮数量微不足道,故未列入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