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疆界:留学生与新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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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留学工作体系

中国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出国留学选派、国外管理、回国工作、为国服务、便利出入境、海关、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共400余份。如1992年经中央批准确定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2007年3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驻外使领馆长期和留学人员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组织他们回国访问,并向国内用人单位进行推介。另外,全国各个高校、用人单位,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能使更多的留学人才回国发挥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教育部与人事部、科技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先后形成了出国留学及留学回国工作的合作机制,例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投资咨询事务管理协调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联合表彰留学回国人员、联合慰问留学回国人员、联合举办留学成就展、留学人员回国长期居住、留学人员回国购买免税汽车等部际合作机制,等等。

按照“鼓励长期回国工作和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同时并举”的方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应聘者既可以单独应聘,举家回迁;也可以采取“候鸟式”“哑铃形”等方式短期回国服务;也可集体应聘,轮流在岗;也可以以项目为抓手,“成建制”地组成团队应聘。逐步建立起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使重点岗位的受聘者持续保持先进水平。

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2008年底中央提出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千人计划”,在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中产生了热烈的反响。2010年已完成五批次的申报,留日学人中有30多人已入选“千人计划”。2011年起又启动了“青年千人计划”。

教育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建立了21个“国家留学人员创业示范基地”,与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共同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联合组织“科技交流会”“创业周”“科博会”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搭建平台。如以1998年开始举办的“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为主的广州平台,以2000年开始举办的“中国海外学子辽宁(大连)创业周”为主的大连平台,教育部与人事部、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开展的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示范试点,以及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和北京、苏州、上海、南京、广州、青岛等地方政府共同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

为了激励先进,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多次表彰留学回国人员,举办大型慰问留学回国人员活动,举办留学成就展,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切接见受表彰人员,出席慰问活动,使国内外广大留学人员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积极解决留学人员回国长期居住、子女就学、配偶工作以及购买免税汽车等问题。同时,教育部还联合其他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留学人员回国提供更好的平台,并为留学人员提供出入境、在华长期居留之便利,回国以后,在工资待遇、户籍、医疗、社保、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方面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和沟通,1987年,教育部创办了《神州学人》杂志,1995年增设电子周刊;研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系统”“国外留学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发布有关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可以“见面”洽谈的虚拟人才市场,为国内招聘单位和留学人员双方提供良好的中间服务;建立“优秀尖子人才信息库”,加强优秀尖子人才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教育部为支持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启动基金”“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基金”“春晖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等一批项目。2003年教育部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并在31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到2010年共奖励优秀自费留学生2400人,目的就是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

1996年教育部设立了面向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的“春晖计划”,2000年底又增设了“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2007年,利用“春晖计划”经费,在支持留日博士专家团支援西部大开发短期回国服务,为在日中国学者材料学会、在日华人汽车工程师协会回国服务以及“春晖杯”创业大赛入围选手提供国际往返旅费等项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广大留学回国人员积极投身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国防尖端技术的开发和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应用研究,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领域创新等方面,充分施展聪明才智,努力实现报国之志,不断做出卓越贡献。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