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核恐怖主义:非国家行为体的核扩散与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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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国家行为体的核扩散和核恐怖威胁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68年签订并于1970年生效。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防止核扩散领域,人们所关注的核扩散主体是主权国家,国际社会的目光主要集中在美、俄、英、法、中五个核武器国家是否将核武器、核材料、核设备和核技术向无核武器国家扩散,以及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南非、巴西、阿根廷、伊拉克、利比亚、朝鲜和伊朗等国家的核武器计划的发展动向。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非国家行为体的核扩散问题就已经存在,但规模较小且鲜为人知,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1]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核扩散的新进展,使人们日益认识到,非国家行为体的核扩散已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形成新的重大挑战,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对这一挑战已经迫在眉睫。

本章主要就非国家行为体的构成、其对核不扩散机制的挑战、核恐怖主义的形式与威胁等进行分析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