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工程的界定
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活动方式,工程活动深深地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工程,从工程学的角度来诠释,指人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在社会环境各因素范围内为满足社会需要而创造新的物质产品的过程。对工程的理解已经不再仅仅指涉实体工程领域,工程的外延也已经逐渐地扩展到社会领域,即泛指一切实践活动过程。对工程的解释,李伯聪教授在《工程哲学引论》中,以“科学”“技术”和“工程”三元论为前提,提出了“我造物故我在”的思想,并明确指出,工程是“对人类改造物质自然界的完整的、全部的实践活动和过程的总称”[19]。
显然,从狭义来看,所谓工程是指从事一种有一定规模的建造的活动。从广义来看,工程既包括人们对自然的征服和利用,又包括人类一切具有实践性的自组织行为。按照殷瑞钰院士的说法,应“把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看作是工程”[20]。工程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综合体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信息时代的知识爆炸,人类不仅生活在有形工程的网络之中,也生活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大量无形工程所交织的工程系统里。在这种情况下,工程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地扩大,并产生了大量与此相关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性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21]的确,社会工程的提出,正是从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组织生产的角度出发,目的在于能够正确解决此类相关的社会性问题,从而对社会群体的行为及其社会实践进行正确的引导。
这里所说的“社会工程”是相对于自然工程而言的,是狭义的社会工程,就是对通过建构符合人类自身需要的社会模式,创造出有利于改造或发展社会性的指导或规范人的行为的实践活动和过程的总称。正如卡尔·波普尔所言:“社会工程的任务是设计各种社会建构以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22]它的目的在于运用工程哲学的思维范式,以社会科学为理论基础,把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技术成果,并以此为操作中介来调整和改进社会运行或使人的社会性行为更加符合社会的需要和发展。显然,物质工程活动和社会工程活动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由于物质工程活动和社会工程活动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对象和两类不同的活动,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它们又是各有自己的特殊本性和特殊问题的,是不应把二者混为一谈的。”[23]那么,社会工程的特殊本性何在?
一是独特的对象性。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工程,都是指生产或建筑领域的自然工程,都是作为主体的人创造或改造物质世界时形成的“人工物”。例如,“南水北调”工程的客体就是水。而社会工程则迥然不同,它具有独特的改造对象——有思维能力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主要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明确指出:“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人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24]因此,社会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不但依赖于人的创造性和知识水平,也依赖于改造对象整个群体的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和接受意愿。这些社会工程都是工程策划主体建构一定的社会模式,要求固定的群体对象按照特定的模式去行为,从而实现同其“所塑造出来的新的行动规范、组织形式、管理制度乃至价值观念之间的社会整合”[25]。当然,这里还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工程活动。
二是客体的参与性。工程的动力和基础,离不开人的目的和社会需求。自然工程是由设计及实施人员主动作出调整,而社会工程则由于它的主体与客体都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工程客体除了主动适应工程的要求,还会提出自己的问题、疑问、见解等。因此,在社会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国家政策、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公众素质、受众的智力水平等因素,并努力调动起工程客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其主体性的参与意识。“工程家”(陈昌曙语,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专家和组织指挥者等)既要听取专业人士的主张,也要倾听工程受众的呼声,允许他们对工程项目发表看法和意见,提出批评与建议,接受他们的质疑,乃至长期监督。总之,充分考虑工程客体的反馈意愿和他们自身的积极参与,对于社会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十分必要,而且,这也是社会工程不可或缺的一个人文向度。
三是程序的公正性。在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活动中,程序问题都是工程付诸实施阶段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李伯聪教授在谈及工程的程序问题时特别强调指出:“社会工程中的程序问题同物质技术工程中的程序问题在性质上是有很大不同的,在社会工程中出现了程序的公正性问题。”[26]自然工程(物质技术工程)存在着程序上的合理性问题,而社会工程在程序上不但要“合理”,而且也应该“合情”,还要充分体现出公正性。因此,社会工程的“工程家”需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对多种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关照,包括社会环境、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状况,乃至人们的文化修养等,都要作出深入的分析并权衡利弊,才能使社会工程的实施更加公正,才能获得工程客体的认可,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四是标准的多维性。在现代社会,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程度越来越复杂,所以,我们在对工程活动进行评价的时候,不但需要分门别类的、单一方面的标准,而且需要整体性的标准。自然工程和社会工程的评价尺度存在很大的差别,甚至大相径庭。自然工程的评价标准,不论是近期的还是远期的,最重要的就是经济效益,优秀的自然工程不仅在技术上是先进的和可行的,在经济上也是要高效益的;而社会工程则不然,它的评价标准往往是多方面的或者说是多维度的,有的甚至找不到可以在客观上规定好了的或约定俗成的评价标准。“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27]一般来说,在社会工程的评价标准中,经济效益并不是居于主要地位,而包括政治、文化、伦理、道德、思想、理念等方面在内的全面的、可预见性的社会综合效益,往往才是社会工程的最核心、最关键、最主要的评价标准。当然,社会工程并不排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其他方面的效益。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8]社会工程研究的内容与应用范围正在不断地扩大,诸如生态文明、教育系统、经济规划、资源开发等方面,随着社会工程的广泛应用,也需要对社会工程问题进行更加具体深入的研究。为此,我们必须立足社会工程范畴,剖析社会工程的内涵。
尽管对“社会工程”的认知视角不同,理解内涵有别,但有一点却是专家们的共识,即“社会工程”范畴指涉的领域是社会领域,是人们在社会世界中研究社会的方法、建构社会的活动、规划和设计社会的发展蓝图、选择和创新社会决策模式的方法论。
笔者认为,“社会工程”是社会主体人以社会科学理论为前提,以社会技术为中介,与“物理工程”或者“自然工程”相对应的人们改造社会世界、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具体地分析,大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界定。
第一,社会工程是实践活动。社会工程不是纯粹的思想(尽管思想本身也是活动),而是现实的可以感知、可以体验、可以操作的实践活动。
第二,社会工程不是一般的实践活动,或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实践活动都是社会工程。比如走路、吃饭、交友、唱歌等都是活动,但我们却很难说这些活动也是社会工程。
第三,社会工程是人们改造、调整、协调社会世界、社会关系、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或者说只有指涉社会关系领域的实践活动才可能成为社会工程,而指涉自然领域的工程,如“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等虽然也是工程活动,但不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工程。
第四,社会工程是指那些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指涉整个社会(或者整个地区)范围、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改造社会世界、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换言之,那些“小范围”和“小系统”的实践活动,如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社区、一个机构的“改造、调整和协调”活动很难说是社会工程。
第五,社会工程,特别是现代社会工程是在一定社会理论思想支配下,以具有一定科学理性的社会技术为中介进行的人们改造社会世界、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运行的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理论为逻辑前提,没有比较科学的社会技术作中介,那个所谓的社会工程不过是盲目的实践活动。这是构成社会工程的基本要件。弄清社会工程的基本要件,是我们研究社会工程方法论的根本依据。
对“社会工程”的这种逻辑上的解构与分析,并不是说“社会工程”在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始终是独立的、与“自然工程”毫不相干的。实际上,社会工程与自然工程(物理工程)始终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在我们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中两者是不可或缺的。
社会工程哲学作为20世纪以来迅速发展的一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在一定程度上是把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人文科学相互融合的成果。作为时代背景下产生的社会工程哲学,更加需要面对未来21世纪的社会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复杂化、综合化和多变化。人类社会实践本质上是一种工程活动,它既有真理问题,也更有规划、设计和“制造”问题。“制造”问题是认识由理论到实践过程的基本问题,既是社会工程活动的核心问题,更是社会工程活动的核心问题。社会工程研究以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为基础,集中探索社会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邓小平是这项伟大事业的总设计师。
思考题
1.钱学森的社会工程构想给我们哪些启示?
2.社会工程与社会技术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
3.如何界定社会工程?
[1] 〔英〕K.R.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50页。
[2] 〔英〕K.R.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50页。
[3] 钱学森、吴义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和系统工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第16页。
[4] 钱学森、乌家培:《组织管理社会主义建设的技术——社会工程》,《经济管理》1979第1期,第5~7页。
[5] 钱学森、乌家培:《组织管理社会主义建设的技术——社会工程》,《经济管理》1979第1期,第5~7页。
[6] 钱学森:《论系统工程》,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第142~144页。
[7] 钱学森、许国志、王寿云:《组织管理的技术——系统工程》,《文汇报》1978年9月27日。
[8] 钱学森、乌家培:《组织管理社会主义建设的技术——社会工程》,《经济管理》1979第1期,第5~7页。
[9] 钱学森:《关于在国民经济中运用“社会工程”方法的设想和建议》,《经济学动态》1989年第9期,第3~6页。
[10] 钱学森、于景元、戴汝为:《一个科学新领域——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自然杂志》1990年第1期,第3~10页。
[11] 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大象出版社,2002,第5页。
[12] 田鹏颖:《社会技术哲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246~247页。
[13] Thomas Tredgold,quoted in Charles Huttn Gregory,Address of the President,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Minutes of Proceeding,27,1868,pp.181-182.
[14] Thomas C.Clarke,“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Science and Engineering,35,1895,p.508.
[15] 袁方:《社会学百科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第463页。
[16] 邹珊刚:《技术与技术哲学》,知识出版社,1987,第11页。
[17] 杜澄、李伯聪:《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第9页。
[18] Edwin T.Layton,“A Historical Definition of Engineering”,Research in Technology Studies,Vol.4,1991.
[19] 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大象出版社,2002,第8页。
[20] 杜澄、李伯聪:《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第10页。
[21]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5,第204页。
[22] 〔英〕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华夏出版社,1987,第50页。
[23] 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大象出版社,2002,第11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62页。
[25]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5,第431页。
[26] 李伯聪:《工程哲学引论》,大象出版社,2002,第215页。
[27] 〔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于光远等译,人民出版社,1984,第118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