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代中世纪政治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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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亚里士多德的混合共和政制思想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在论述Polity时有个非常明确的,我们现在叫做社会学的转向,就是他把few和many转变成rich和poor,他认为在任何一个城邦中,有钱人都是少数,穷人都是多数。所以,民主就是穷人的统治,寡头政制就是有钱人的统治。few和many原来是个数量概念,好像是个客观的东西,可是读到这里我们发觉亚里士多德所真正要分析的是政治社会学的东西,也就是在强调希腊城邦政治当中阶级的斗争,或者官员在regime当中政治权力的分配问题是关联到阶级和等级的。所以主要的不是politeuma人数的问题,而是社会阶级基础所产生的政治分化与对立。这两个对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就这两个对立来讲,有钱人在希腊追求的是荣誉,在政治中会变得武断,因为权力的傲慢他会去侵夺别人,而穷人追求的是自由,不要被别人干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分析过民主制跟寡头制之间的斗争,虽然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中提到贵族跟人民的冲突,但他从来没有提亚里士多德。但是假如他没有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的话,是不会有那么细致的东西的。因为罗马的东西是没有那么细致的。亚里士多德所细致描述的寡头样态跟民主样态之间的斗争,其实跟马基雅维利所讲的权贵跟贫民的斗争几乎一样。也就是说,很多议题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几乎都看得到,所以我看亚里士多德的这个地方其实是蛮有趣的。经过这样的转变之后,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在实践上最好的regime,他将其称为“Polity”。他对此有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中宪政的主体是multitude,翻译成希腊文的话就是他用比较高层的一个regime来称呼的这个特定regime,可是通过我前面的一个尝试来解读的话,可以认为regime就是把自由的要素和统治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就是在那个时代有条件地结合起来。他后来继续定义polity,认为它就是将贵族的因素和民主的因素混合在一起,不过民主的因素要多一些,如果寡头的因素多的话,就偏向贵族制了。这个我还没想清楚,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讲的preeminent的范围到底在哪里?是多大的一个层次?

其他的政体对亚里士多德而言是有些问题的,所以他要混合,在他看来政治的艺术本身就是混合的艺术,这是影响到我们整个混合的宪政的一个关键思考。亚里士多德对政治艺术有个系统的阐释,这虽然有当时希腊的一个背景,但在这个背景后来被罗马变得普遍化之后,这是一直主导到霍布斯之前的西方的一个政治思想。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种混合的样态(他称为混合的三个界定法则)。第一个原则是同时采用平民和寡头政体的两类法规,也就是说民主和寡头的都用。两个都用的话就回到先前所讲的一些非常制度性的东西。他的具体做法是富人假如不参加公民大会就要受罚,穷人若出席可以得到津贴。他认为这样的话就避免了民主过于鼓励平民参加或阻止贵族参加,这是他第一个所谓混合的原则。亚里士多德所述第二种原则是把两类法规折中而加以平均。所谓折中只是一个概念,他所举的例子是民主政体对于出席公民大会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或仅有极低的财产门槛,而寡头政体则订定高额的财产资格门槛。在这种情况下,两种政体原有的法规都不适合,就有必要加以平均而确立折中的数额。而polity则有一个非常折中的财产的限制。换言之,亚里士多德的公民大会的参与是有折中的限制的。我觉得这对理解亚里士多德到底有多民主或者有多寡头是很重要的,他其实是折中的。他所讲的公民的定义并不是雅典民主那个完全没有财产限制的或仅有极低的财产限制的,他有个折中的财产限制。第三个原则,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既不是兼取两者也非加以折中,而是在寡头和民主政体中都选择一些因素而加以混合。亚里士多德对这个原则所举的例子是,关于任用行政人员,在民主政体中用抽签的方式,而寡头政体则用选举的方式;另外,关于行政官员的财产资格,民主政体不加限制,而寡头政体加以限制。在此议题上,共和政体就在两种不同的法制中各取一部分,从而主张在寡头政体中选择一选举法作为任官的方式,这是寡头的或贵族的方式,但是他说他在平民政体中则不实行财产资格的限制。不实行财产资格的限制表示所有具有公民权的可以选任官职。虽然是选举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在第一个例子当中,他已经讲了他对公民权有一个折中的限制。所以后来有一些分析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可能跟柏拉图的差别不大,他所说的公民团体大概是五六千人,没有超过雅典完全民主的两万五千人以上的规模。

亚里士多德对共和政体还有其他两个说明。第一个说明是跟当时希腊的战略发展有关系,共和政体在某些段落中亚里士多德将其看成是某些重装步兵。其实希腊城邦政治的发展,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目的论讲是很清楚的——谁对城邦有贡献,谁再来谈论公民权的问题。对城邦的贡献最重要的就是两个,第一个是保国卫民。第二个就是在大型祭祀活动的时候你要出钱。后者当然只有有钱人能做,可是就前者来讲的话,随着战略的变化而有变化——希腊从刚开始的时候,它所有的寡头团体其实就是以骑兵为主体的贵族的团体;可是到了亚里士多德时代前后,新的战争法则已经让重装步兵扮演了保国卫民的一个最重要角色。所以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共和政体实际上的military的位置,应该是在这个阶层上。就是说亚里士多德有点抗拒或者相当抗拒当时雅典的海军扩张所导致的平民势力的扩张,因为在划桨时会用更多的平民去划桨。寡头在这边所搞的一个东西,回来的时候平民早已将它推翻了。所以,亚里士多德在比较实践的部分,要谈polity作为一个重装步兵的这样一个regime的看法。也就是说,透过这样的一个团体来平衡所谓的rich(放在军事上面就是有更高额财产的人,他能够付得起骑兵的装备)和poor(本身没有能力去自我武装,只能在战舰上去划桨)的力量。这个比较是在军事上的,比这更有趣或比这更重要的是,他在某一些段落比如说在第四书第十一章举出了一个“Middle Regime”——叫做中道的政体或者中庸的政体。这个中道的政体或者中庸的政体后来有些人将其翻译为中产阶级(但是用中产阶级来翻译的话很容易跟现代我们所讲的中产阶级相混淆),在亚里士多德那有个中间的阶层这是确定的。这个由中间阶层所构成的regime,亚里士多德将其称为“Middle Regime”。这个“Middle Regime”是不是就是“Polity”?大部分诠释家认为就是,但还有一部分诠释家认为这两个是不一样的。这个我想还是留待专家去做讨论吧。这个论述其实牵涉到在《伦理学》第八书第十一到十二章当中,亚里士多德第一次讨论政体的时候,其实谈过一个叫做资产的政体。资产的政体在上述的六个政体分类中是没有的。可是,这个中道的政体、资产的政体作为亚里士多德希望在regime中存在的平衡的要素是存在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图像当中的。这个所谓的中道的要素,就是中间的阶层是不是就是前面所讲的重装备的集团呢?Meier认为完全就是这样的,可以说他所讲的是亚里士多德政治改革的一个方案。Finley则对这个见解持有异议,他认为重装步兵基本上还是比较贵族倾向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本节的结论,就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共和主义的论述,它的根源有一个政治学的双重替换:民主制或平民政体在雅典民主的观念中,应该是全体人民(demos)的统治,而主要权力机关在公民大会以及司法审判团。但亚里士多德经过双重替换(substitute)而建立共和主义的基本思维:首先,他将民主政治中全体人民的概念,转化成为“多数”;其次,他再将这个“多数”与“贫者”画上等号。这个双重转换,使得民主政治由积极意义的全体自由民的统治,转化成为城邦内部一个部分对其他部分的统治;而在这样的对应之下所建立的混合共和体制则是在此双重替换后所建构的实践可行之最佳政制,是可以调节寡头和民主各自的正当性的一种政体。我想这是我在这一节当中需要去论述的。

最后一点是立法家的问题。可以说整本《政治学》其实就是在教育希腊的可能的立法家去达成他们想要达成的政治。这是理论的论述,可是在希腊的城邦当中怎样去实现?它必须要有一个实在的人民代理人去做。这还不是我太关心的一个问题,在我引用的几个文本中,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立法家出自中间阶层,他说梭伦就是其中之一。包括其他的,如雅典的、斯巴达的等等。同样,他说中间的这个阶层是一个仲裁者,是最值得信赖的,是最好的一类人。亚里士多德虽然不像柏拉图那样对理想城邦的实现充满激进的色彩,但是在这我们看到他对于理想城邦还是有一些特定的政治目标,就是说他心目之中的可能的立法家属于中间的阶层,这个中间阶层大概等于或者接近于我们前面所讲的伦理上具有phronesis的温和贵族阶层。这个phronesis并不是民主的,而基本上是要经过长期的教育的。那么,这样一个温和的、贵族的阶层,亚里士多德有时称之为“spoudaius”,可翻译为君子或审慎的人。不过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并不局限于此,这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与政治学教育理念之所寄托。

不过,若真的由温和的贵族阶层统治,就不再是实践上最佳可能政制的混合式共和政体,也就已不是《政治学》第七卷第八书中那个真正的polity了,这本身已经是一个贵族政制,而这个贵族政制还是有轮替的。所谓的轮替就是混合贵族阶层中青年(warrior element)与长者(deliberative element),通过自然年龄的更替,但这个轮替完全不是我们所看到一个制度性的选举或者抽签的轮替,它完全是一个自然的更替,成为纯粹的贵族政制,其实他最后一书没有写完。因此,就有人讨论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最佳政体是什么?形式上的答案应该还是贵族政制,但是实际上对于后来的影响来讲,也未必见得是那个东西。因为在前面所讲的这个混合的艺术中,polity是这样的一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