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21世纪,人类无可否认地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环境下,版权等知识产权资本的地位日益显著,这种资本形式在很多层面优于传统的货币资本、实物资本、人力资本。甚至有些学者认为知识和智慧已取代物质资本而成为第一位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源[1]。人类深深感受到知识产权制度对社会发展的推动,由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包含近邻日本、韩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提出知识产权兴国战略以利用这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造性资源。我国也于2008年6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创新性国家战略目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专项任务”部分指出我国将扶持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不仅提出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引发的版权保护问题,而且明确表明要完善制度以促进版权市场化。就出版企业而言,其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版权业务管理,因而在国家宏观知识产权战略颁布的大背景下,加强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研究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本书关于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研究,意在突出知识经济时代出版企业对于版权业务开展战略化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重点内容在于探讨我国出版企业如何实现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而在本书的导论部分,将交待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意义、理论基础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
1.1 论题缘起
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在宏观层面是中国出版产业“走出去”的战略需要,微观层面则是我国出版单位企业化转型后必须面对的课题。
1.1.1 加强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是中国出版“走出去”的战略需要
韩国前文化观光部长南宫镇曾表示:19世纪是军事征服世界,20世纪是以经济,到21世纪是以文化建构新时代的时候。涵盖出版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的勃兴真正说明了这一论断。在当前的国际竞争中,文化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流。相比其他国际贸易形式而言,文化贸易不仅带来经济收益,而且还带有强烈的文化输出功能,而文化层面的潜移默化又将在最终层面上推动文化产品经济功能的实现。中国出版“走出去”的目的也存在经济和文化两个战略层面,实践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微观实体就是出版企业,较为可行的“走出去”方式就是版权贸易。而目前我国在对外版权贸易领域长期存在的逆差,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发达国家出版企业先进的版权运作经验,改变我国在世界出版格局中不利的弱势地位,发挥版权贸易的重大作用。因此,在出版企业层面,需要出版企业加强对版权事务的战略化管理。
1.1.2 出版单位企业化转型后需要重视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
出版单位的企业化转型,必然导致传统计划经济环境下的资源分配制被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竞争制所代替。就版权资源而言,由于传统出版体制下的出版社之间缺乏竞争,因而对版权业务的管理也相对简单。企业化转型后的出版企业,首先面临的市场化竞争就是优秀版权资源的争夺,体现出来的就是出版企业间在版权领域的“跑马圈地”。高度重视版权管理的出版企业,能够占领大量优秀版权资源,并经过有效运作而形成企业的版权文化,打造出版企业的品牌优势,最终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然而大部分出版企业未能从传统版权管理模式中转变观念,缺乏全面、长远的版权战略管理,往往在版权资源争夺中遭遇一次次失败,从而造成出版企业运营的不利局面。因而,加强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成为出版单位企业化转型后的必然要求。
1.1.3 我国出版企业版权管理的弱势显现出加强相关研究的必要性
为了解我国出版企业的版权管理现状,笔者通过访问企业网站等方式并以我国24家出版集团及其下属163家出版社为分析样本作了相关调查(调查时间:2009年6月至2009年7月)。经过整合调查数据,发现我国出版企业对版权管理尚未加以充分重视。
(1)出版企业版权管理专业化意识相对淡薄
作为出版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对版权资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开发。然而在笔者所作调查的24家出版集团中,在集团层面设置统一版权管理机构的只占所调查集团总数的16.67%(见表1-1),在出版社层面设立专门版权管理机构的仅占所调查出版社总体样本的1.84%(见表1-2)。这种现象说明大部分出版企业对版权的管理仍处于向专业化过渡阶段。在调查的163家出版社中,仍然采用传统模式管理版权业务的共137家,占总体样本的84.05%。这种传统版权管理模式通常由总编室的编务人员管理版权事务,或者由总编室其中的一个(几个)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版权保护或版权贸易职能部门。这种相对传统的版权管理模式占总体调查样本中的比例非常大,说明我国出版企业在向市场化发展过程中版权管理意识相对滞后。
表1-1 出版集团专门版权管理机构情况
表1-2 出版社设立专门版权管理机构情况
续表
(2)出版企业版权贸易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鼓励中国出版“走出去”的政策的频繁推出,版权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我国出版企业的重视。在笔者所调查的163家出版社中,有23家出版社设立了对外合作部(国际部)专门管理版权贸易业务,占总体样本14.11%。此外,有36家出版社在网站主页设置了版权贸易相关栏目。由此可见,我国部分出版企业已经意识到版权贸易业务的重要意义。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仅有极少数出版企业在网站建设中突出了企业的版权贸易业务专线联系方式,很多出版企业仅仅是通过网页介绍了自己的版权贸易成绩,开展相应业务的具体联系方式较为模糊,非常不利于企业版权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出版企业有了一定的版权贸易意识,但大部分出版企业目前仍停留在较为初步的宣传层面,没有根据市场需求建立出版企业的版权贸易运作机制。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版权资源的经济效应,出版企业的版权贸易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版权价值全方位的立体化开发和运作。
(3)出版企业反盗版意识有待增强
盗版是制约我国出版产业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盗版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强大的市场需求。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的“第五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有76.6%的调查对象表示曾经购买过一些盗版音像制品,另有36.9%的人群表示购买过一般盗版图书,10.6%的人群表示购买过盗版的教辅教材[2]。在我国政府不断出台有力打击盗版措施以及国民版权认知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近年来购买盗版情况相对有所好转。比如,2007年我国盗版出版物购买率为41.9%,相比2005年45.5%的盗版出版物购买率已经有所下降[3]。但是,考虑到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再仔细想一想超过40%的盗版出版物购买率,其盗版产品的市场需求已经非常惊人,这也预示着出版企业打“盗”维权迫在眉睫。
对于出版企业而言,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传播的威力,加强反盗版工作。如应将购买盗版出版物的读者作为反盗版的重要信息源,在企业网站开通反盗版热线,促进反盗版信息的有效传播。但在调查中发现,在所调查的24家出版集团及其下属的163家出版社中,仅有1家出版集团(见表1-3)、6家出版社(见表1-4)在企业官方网站突出了反盗版联系方式。有一些出版社(如人民音乐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尽管在网站主页上突出了反盗版标识,却采用了留言方式,这样就降低了反盗版信息的传播效力。还有一些出版社(如广东人民出版社)虽然公布了企业所有的值班电话,但却未突出企业的反盗版专线。甚至有一些出版社(如河南文艺出版社、文心出版社)在网站上公布了所有部门或个人的办公电话,但要想提供反盗版信息的读者面对众多电话同样不知如何选择。这种现实说明,我国出版企业的反盗版意识亟须加强。
表1-3 出版集团突出反盗版联系方式情况
表1-4 出版社突出反盗版联系方式情况
续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出版企业在管理层面缺乏版权的整体战略管理意识,因而各个出版环节中就出现了版权保护等业务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现象。因此,为了适应现代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版企业必须将版权业务管理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高度,尽快提升自身的版权管理专业化意识,加强对版权资源的深度保护和开发,从而保证版权的核心竞争力在出版企业竞争中得到有力体现。
1.2 研究对象
1.2.1 概念界定
(1)出版企业
本文所提“出版”,系指出版物的编辑、复制、发行的整个过程,既包括了出版物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又包括了相应的流通过程,即广义的“出版”活动。因此,本文关于“出版企业”概念的界定建立在广义的“出版”概念基础上。
根据《辞海》的定义,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4]据此,可以得出出版企业的概念:出版企业是指从事出版物生产、流通等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其主要产品为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广义的出版企业包括出版产业链中的上游、中游、下游企业,而狭义的出版企业则专指处于出版产业链中游的内容提供商——出版社、出版集团、出版公司等。本文的研究对象,专指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出版社、出版集团或出版公司,即狭义范围的出版企业。
(2)版权战略管理
版权即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宏观层面的版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机构或社会有关组织,采取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对版权行使过程中的授权、侵权、救济等行为进行宏观协调和监控管理,以保护作者、版权人以及与版权相关的出版者、表演者等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版权法被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完整性[5]。版权管理落实到企业层面,我们可以结合版权独有的特征,给出如下版权管理的概念:版权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版权制度等管理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进而谋求最佳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以及采取的一系列策略。
版权战略管理从属于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概念范畴。国内著名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学者冯小青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定义为: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6]。由此,我们可以在知识产权战略概念的框架下,结合版权独有的特征,给出如下版权战略管理的概念:版权战略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版权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谋求最佳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
(3)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
在明晰了版权战略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这样概括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即出版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对版权的获取、开发和保护等业务工作所作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是出版企业从自身条件、技术环境和竞争态势出发做出的企业版权工作的整体部署,是出版企业谋求最佳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本书的研究重点,在于强调出版企业版权管理的战略化问题,意在强调出版企业应该站在战略高度重视版权业务,要求出版企业从企业长远和全局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和思考企业版权管理问题。
1.2.2 研究内容
一般而言,版权战略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区域、行业和企业四个层面,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是整个版权管理体系中最微观的层次。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研究内容,主要是出版企业如何通过版权业务管理取得竞争优势问题。具体而言,本书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出版企业版权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这部分内容主要分析我国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管理的现状与问题,也是本论文研究的产业背景,故结构上放在论文的“论题缘起”部分。具体分析方面,首先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意识进行整体扫描,从两个层面即出版集团层面和出版社层面,以及版权管理机构设置、网站版权相关栏目设置、反盗版方式设置三个方面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意识进行整体分析。其次,选取国内一些代表性出版企业,从其官方网站和司法机关官方网站搜索公布的相关版权纠纷信息,从而总结我国出版企业的版权获取、管理和保护的具体规定与执行状况。
(2)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经验的国际参照
国外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管理经验的借鉴,主要通过个案研究的方式呈现欧美著名出版企业在版权管理方面的经验。如介绍美国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经验时,在教育出版领域选择麦格劳·希尔,在STM和学术出版领域选择约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在大众消费出版领域选择哈珀·柯林斯和兰登书屋。欧洲出版企业集中关注英国的培生教育出版集团、法国的阿歇特出版集团和德国的苏尔坎普出版社。其经验借鉴拟主要从版权的获取、管理、运营和保护等角度展开。
(3)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的制定
在版权战略管理模式中,战略制定是战略实施与控制的基础。因此,本书在参照国外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版企业发展现实,为出版企业制定合适的版权战略提供建议。
(4)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支持体系
欧美出版企业的版权管理经验表明,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体系的建设为版权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体制上的支持,因而我国出版企业也应加强版权战略管理体系的构建。而在具体建设中,我国出版企业应结合国情和企业发展情况,从版权组织管理体系、制度管理体系、版权文化和版权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加强建设。这一部分内容将着重探讨各个支持体系的构建原则及其实施细则问题。
(5)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实施策略
在研究国外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时,我们发现欧美出版企业除重视版权战略管理体系的建设外,在开展具体版权业务时也采取了一定的策略。因而我国出版企业同样应在建立相应版权战略管理支持体系这个“硬件设施”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符合企业发展的版权业务策略。这一部分将从版权获取、版权开发和版权保护三个方面予以研究。
(6)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评价与控制
出版企业在制定版权战略以后,具体版权战略实施的效果能否与预期战略目标相一致,取决于企业在执行版权战略时是否采用了有效的控制手段。对此,论文将探讨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的评价体系及控制机制。
论文研究目标是通过对战略管理理论、版权管理理论等理论知识的运用,借鉴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出版企业版权管理实践,为我国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提供智力支持。论文将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调查的有机结合,确定我国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支持体系的构建模式与原则,并从版权获取、版权开发和版权保护等角度提出完善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具体建议,为促进我国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参考。
1.3 理论基础
出版企业版权管理研究涉及许多理论,其中管理学领域的战略管理理论和法学领域的版权保护理论是本论文较为重要的理论基础。
1.3.1 战略管理理论
(1)理论缘起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管理学研究者开始关注企业如何应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寻求发展并赢得竞争优势,战略管理研究日益受到重视。早期构建战略管理理论框架的是美国企业家兼学者安索夫(Ansoff),其著作《公司战略》(1965)初步形成了企业战略管理研究的理论框架。此后,安德鲁斯(Andrews)在其《公司战略概念》(1971)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战略思想问题,提出制定与实施公司战略的两阶段战略管理模式,并将战略定义为公司能够做的(组织的优势和劣势)与可能做的(环境机会与威胁)之间的匹配,提出了战略制定过程中的SWOT分析框架[7]。此后安索夫(Ansoff)又出版了《从战略规划到战略管理》(1976)、《战略管理》等著作,标志着战略管理理论框架的形成。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Poter)也在其两部著作《竞争战略》(1980)、《竞争优势》(1985)中提出战略定位的观点。他认为,战略定位是企业竞争战略的核心内容,形成竞争战略的实质就是要在企业与其环境之间建立联系,企业战略的核心是获取竞争优势[8]。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谋求运用战略管理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因而关于战略管理理论的研究也得以蓬勃开展。
(2)概念内涵
目前学术界关于企业战略管理的涵义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的理解:狭义的战略管理认为企业战略管理是对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和修正进行的管理,其主要代表是美国学者斯坦纳;广义的战略管理则认为企业战略管理是运用战略对整个企业进行管理,其主要代表是美国企业家兼学者安索夫。我们可以看出,狭义概念下的企业战略管理对象是“企业战略”,是围绕企业战略而展开的一系列管理过程;而广义概念下的企业战略管理对象则是“企业”,是针对整个企业所进行的战略性管理。
(3)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理论前提
本书主张按照广义的概念来理解战略管理,即不限于把战略管理仅仅看成是一种管理方法,更强调为一种整体管理意识。尽管目前主张狭义战略管理概念的学者占主流,但按照狭义的理解,战略管理似乎是一种管理方法,它的完成必须首先有一个战略规划然后按照规划实施。然而事实上很多开展战略管理的企业并没有刻意地去制定一个战略规划,因为企业战略管理本质上更应视为一种管理思想:即从战略意义上去管理企业。这一理解更强调的是一种战略意识,或者说战略性思维的运用,强调应站在长远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企业管理问题,而不是习惯上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的片断式思路[9]。
一般而言,企业战略管理由三个层次构成,即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和职能战略。其中公司层战略涉及的是企业总体战略管理问题;业务层战略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在选定的某一业务领域内如何进行竞争,改进其竞争地位,所以也称为竞争战略;职能战略是针对企业各职能部门或专项工作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战略,主要解决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问题[10]。本书所研究的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问题,从整体上看属于企业业务层战略管理问题研究,其目的在于强调出版企业应该强化版权业务管理的战略意识,即要求出版企业站在长远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思考企业版权管理问题。而出版企业这种追求目标的实现,又涉及一些职能战略层面的理论知识,即出版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在结合企业发展目标的前提下,采取适应市场需求的措施与策略,开发和运营企业的版权资源,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3.2 版权保护理论
(1)版权的内涵
“版权是法律的一个分支,对作者(作家、音乐家、艺术家和其他创作者)的作品给予保护。版权保护包括授予作者们以所有权或财产权(或使用权),这些权力都涉及作者的物质利益。依版权,作者有权得到保护以制止未经授权而使用其作品,以及享有公众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收益。[11]”版权在我国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类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和。确认和保护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某些特殊权利的法律就是版权法,或称著作权法。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版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征。
版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部分。人身权利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一般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完整权。它是版权人最基本的权利,受到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版权法的高度重视和严格保护。在国际间,即使缺乏相互著作权保护协议,通常也制止侵犯对方国家作者人身权利的行为。版权人的财产权利又叫经济权利,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所谓使用权是指作者有权使用自己的作品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所谓获得报酬权是指作者有权从使用他的作品的人那里获得报酬。可以说,作品有多少种使用方式,作者就有多少种获得报酬的权利。与各国著作权法对人身权保护相对统一和稳定不同,对财产权利内容的规定则往往因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不同的国家而有所不同。我国现行版权法所保护的权利内容可由图1-1来表示。
图1-1 我国现行版权法权利内容示意[12]
(2)版权保护制度的发展
关于版权的起源素有争议,但大多数观点都认为版权保护的产生离不开印刷技术的发展。在探求版权保护思想萌发的研究中,中世纪爱尔兰“牛犊归母牛”[13]的传说经常被提及。当时这个传说中要求归还作品的修道院院长芬尼安(Finnian)并不是为了物质利益,因为在那段历史时期,既没有以“写书为生”的人,也没有以“卖书为生”的复制印刷商,所以,也就不可能有现代版权意识的萌动。事实上东西方学者都认同版权是随着印刷术的采用而出现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在阐述版权法的词条中写道:“现代版权观念诞生于15世纪末期,是古腾堡发明的印刷术扩展到全欧洲以及由于宗教骚乱导致文艺复兴和基督教新运动的产物。[14]”而印刷术率先在中国的发明也推动版权保护意识在中国的发展,尽管版权在中国究竟起源于何时尚无定论,但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只应追溯到宋代”的主张[15]。从版权保护意识的萌发到原始版权保护制度的形成再到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其间印刷术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使“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人生来自由平等”新思想成为版权保护新的理论依据,从而促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令》(The Statute of Queen Anne)[16]。这部法律因首次将作品作者而不是作品印刷商作为版权保护的主体而成为版权立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后,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版权法。1741年,丹麦和挪威颁布了版权法。1790年美国国会仿照英国《安娜法令》制定并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联邦版权法。法国分别于1791年和1793年颁布了《表演法令》和《复制法令》。1832年,德意志同盟协议决定在各公国之间实行版权互惠保护,1865年巴伐利亚州颁布了保护文学艺术作者法,1871年统一后的德国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俄国于1828年亚历山大一世在位时颁布了版权法。日本引进了全部德国民事诉讼法和大部分德国民法的同时,引进了德国的“作者权法”(版权法),日文表达为“著作权法”[17]。1910年,在参照日版版权法制定原则的基础上,中国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我国现行版权法是199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为适应加入WTO后的版权保护需求对现行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
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国际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而一系列国际版权公约和协议的出现为各国间处理版权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目前涉及出版领域的国际版权公约主要有《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罗马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授权复制其作品日内瓦公约》(唱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条约》和《表演及录音制品条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有关国际版权保护的规定等。
(3)出版企业与版权保护制度之间的关系
就出版企业而言,无论是微观层面的选题、编辑加工、制作等出版活动,还是宏观层面的出版、印刷与发行等出版产业链运作活动,都与版权制度息息相关。出版企业作为内容产业,版权是其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出版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尤其是我国出版企业转企改制实施后,无论是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还是国际出版领域的博弈,都要求出版企业高度重视版权管理。
1.4 研究意义
1.4.1 理论意义
本文的理论意义,主要体现为从出版企业的角度对版权战略管理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从而在学科意义上丰富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研究的理论体系。
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研究,从理论层面而言属于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研究范畴,本研究所选取的角度,是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论与出版企业的市场化运作紧密结合,对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问题进行系统化地分析与研究。由于历史原因,前人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研究领域多重视专利和商标的战略管理研究,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主要对专利和商标而言[18],对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很少提及,而针对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展开系统性研究的成果更为少见。因此,本研究在一定意义上能够丰富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论体系,改变我国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研究的弱势现状。
1.4.2 实践意义
本书的实践意义,在于分析了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现状,介绍了发达国家出版企业的版权运作经验,为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总体而言,我国在版权管理方面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版权法律体系,同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及时颁布,为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因此,也引发了研究者和出版人对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问题的关注。但是,由于我国出版企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因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问题的研究都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这也造成我国出版企业在市场化竞争中出现诸多版权问题。因此,进行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的系统化研究,构建具有指导性的理论框架,对于指导出版企业应对复杂的版权竞争环境,进行版权业务环境分析和正确定位,选择有效的版权运营模式从而形成出版企业的竞争优势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而言,本研究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发展有所助益。
第一,有利于提升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战略化管理意识。
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的充分实现,归根结底需要企业管理者在思想层面深刻认识到版权业务的重要性,真正认同版权资源的有效开发是促进出版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本文借用战略管理理论对于版权问题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国外发达国家出版企业版权业务的系统介绍,有利于提升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意识,从而提高版权业务的整体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出版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第二,有利于出版企业构建科学的版权战略管理运行机制。
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的实现,在思想层面需要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在具体贯彻过程中更需要相对系统的版权管理支持体系。本书从版权组织、版权制度、版权文化和版权技术四个层面较为系统地构建了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支持体系,为我国出版企业构建相应的版权战略管理运行机制提供了有效支持。
第三,有利于出版企业选择明晰的版权运营策略。
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战略化管理的目标,在于通过版权业务资源整合与市场运作从而使出版企业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因而,出版企业的版权战略管理,除应拥有高度的战略管理意识和构建完备的版权战略管理支持体系之外,还需要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中选择合适的版权运营策略。本书结合出版企业版权业务流程,从版权获取、版权开发和版权保护三个层面较为系统地分析了版权运营策略问题,提出版权获取的内容和渠道策略、版权开发的内容和市场策略,并且针对出版企业版权保护问题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解决对策。因此,本书的研究成果,有利于我国出版企业在开展版权业务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版权运营策略。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1.5.1 研究思路
本研究主要借鉴战略管理、版权保护的相关理论,先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意识作一个整体扫描,了解现状、总结问题,然后考察国外出版企业的版权战略管理经验。在对中外出版企业版权管理加以比较后,根据我国出版企业发展阶段特征,总结出既适应出版国际化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出版企业版权战略管理对策。本书的研究逻辑主线可参照图1-2。
图1-2 论文研究逻辑主线
1.5.2 研究方法
本书将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手段,对上述提出的各项研究内容进行研究和论述。力求客观准确,避免泛泛空谈。
(1)文献研究法
研究国内外的相关文献是把握学科前沿和脉搏,进而谋求理论创新的基础。本书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收集相关文献:国内外的电子期刊数据库;相关的专业会议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网络搜寻;等等。通过对现有战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理论的树立和总结,提出本研究的一些新的思想和观点。
(2)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方法纵贯本课题研究始终,如通过选取出版集团及其下属出版社作为分析样本,调研方法主要是通过访问企业网站方式获取有效信息。经过整合相关信息,从出版集团、出版社两个层面,以及版权管理机构、网站版权相关栏目、反盗版方式三个方面,对我国出版企业的版权意识进行全面分析,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情况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研。
(3)比较分析法
本书中比较分析法主要用于借鉴国外出版企业的版权管理经验。主要体现为选取在各个专业出版领域有所建树的出版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版权信息和相关资料分析各家出版企业的版权管理经验。然后整合几家出版企业的共性之处,总结国外出版企业版权管理方式的可取之处。
(4)案例分析法
出版企业版权管理研究领域目前尚缺乏成熟的理论,许多问题缺乏明确的理论解释,很多理论必须来自对典型案例的针对性分析。本书的研究选取中国出版集团、重庆出版集团、河南出版集团等对象作为研究个案,研究素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企业高层领导的访谈;二是对企业年度报告、企业内部文件等资料的分析;三是本人的现场观察;四是国家及地方版权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发布的年鉴以及网站公布的资料。
[1] 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第1页。
[2] 《调查显示我国公民版权认知度提升,盗版物购买率下降》,[2009-06-13].http://gj.chuban.cc/bwkx/200807/t20080723_37921.htm。
[3] 《调查显示我国公民版权认知度提升,盗版物购买率下降》,[2009-06-13].http://gj.chuban.cc/bwkx/200807/t20080723_37921.htm。
[4]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第391页。
[5] 张美娟:《中外版权贸易比较研究》,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第12页。
[6] 冯小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第二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第12页。
[7] Andrews K.R.,The Concept of Corporate Strategy. Homewood IL:Dow Jones-Irwin,1971.
[8] 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与实践探索》,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第18页。
[9] 李相银:《企业战略管理模型:战略——文化——结构》,《中国工业经济》2002年第7期。
[10] 吴声功:《企业战略内涵的三个层次》,《统计与决策》2001年第11期。
[1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版权法导论》,张雨泽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第3页。
[12] 图中“传播者的权利”即邻接权。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的劳动成果享有的权利,是与作者权相关、相邻的权利,所以邻接权有时又叫“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Related Rights)。我国著作权法第1条就称之为“与作者权有关的权益”。
[13] 沈仁干、钟颖科:《著作权法概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第39页。
[14] 朱明远:《略论版权观念在中国的形成》,《编辑之友》1994年第1期。
[15] 郑成思:《版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第7页。
[16]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1710年4月1日生效,原名为《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权利的法》。后人为简便冠以当时在位的英国女王安娜的名字。
[17] 蒋茂凝:《国际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论建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第8页。
[18] 沈志澄:《论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实践》,《国际商务研究》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