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版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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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两汉著作作伪与辨伪的特征

两汉是中国封建统一中央集权制国家历史最悠久的朝代。由于它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和一系列文化教育发展措施,使得书籍创作出版传播事业得到发展。秦始皇“焚书坑儒”百年以后,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学术思想得到统一的负面影响,引发了经今、古文学的纷争。与之相伴随行的是古籍经典的作伪和辨伪。汉代的古籍作伪动机,和春秋战国时期相比,更添加了追逐利禄的因素。作伪和辨伪都在文人学者中进行,而且和政府高级文职官员具有不解之缘。汉代各色文人,利用秦火后的古籍缺乏空白,利用汉朝的古籍奖励征购和经典传授立于学官的政策,上下其手,在先秦古典经书上做工夫。民间道术之人为了得到优厚的奖赏,纷纷献出古书,真伪间杂;政府著作官员,为了自己的仕途利禄,也利用职务之便、吏干才能,不惜冒险进行古籍图书的作假造伪、窜改伪托。这些活动最终和统治者的权利争夺纠结在一起。围绕这些文人作伪活动,又开始了相应的辨伪活动。和春秋战国相比,汉代的书籍作伪与辨伪又有了不一样的特点。

一 汉代的图书作伪以假冒伪托为主

汉代伪书的大量出现,在汉初古书购求政策出台以后就开始了。在一些真书现世并立为学官之后,一批批的伪书就相继产生了。很多作伪的古书,都是伪托假冒了前人先贤的名义,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汉书·艺文志》记录的刘向《别录》及其子刘歆《七略》中的部分辨伪成果,共有19处,其中12处被辨定为伪托。伪托就是假冒,将自己的或者别人的作品假冒成古圣先贤的作品。以此达到古书作品持有者的地位和知名度,进而获得利禄。张霸伪造《尚书》百两篇,也是为了奖赏和利禄。而刘歆伪造《左传》,自然也和利禄有关,因为他还把有他伪造痕迹的《左传》通过皇帝列为学官。假冒伪托在现代是很严重的侵权行为。不过,现代的假冒侵权和古代的有些区别。古代的古书假冒,是在传播业不发达的条件下,通过有限传播来获得功名利禄。而现代的书籍作品假冒侵权,是在传播业发达的条件下,通过大量复制出售获得经济利益。汉代的伪托假冒,主要是为了功名利禄。而春秋战国的伪托假冒署名,主要是为了学派的争胜,为了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目的不明显。在春秋战国时期,著作署名还没有受到个体著作者的重视,大多都是学派领袖才有著作署名。而汉代开始,逐渐有了著作卷端署名要求。

二 汉代著作作伪涉及面广泛,但以先秦及儒家经典为主

从著作作伪的主体来看,自然是以文人道术之士为主体。不仅有中央高级文职官员,也有下层吏员,还有民间道术之士。像刘歆、张霸这些伪造古籍经典的著名人物,都是具有职衔的官员。而且诸如刘歆,还是中央的高级文官,是国家史书职务作品的著作者。当然还有下层文人,班固有鉴于当时一些无行文人把自己的奇言怪语都假冒为东方朔的作品,在撰写《汉书·东方朔传》时,罗列了东方朔的所有作品。他在此防备的就是有人假冒伪造东方朔的作品,可见,东方朔作品的假冒现象,已出现在先。假冒者应该是民间文士。官府文职官员大都以儒学进仕,仿冒的注意力在儒家经典。根据《汉书·艺文志》记录的刘向、刘歆《别录》、《七略》中删余的19种辨伪成果,作伪作品涉及儒家、道家、阴阳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家的著作。事实上,应该是作伪作品比较多,被辨识出为伪的比较少。像刘向父子辨识出的或者有嫌疑作伪的伪书,肯定比班固《汉书·艺文志》留下来的要多。即便如此,《汉书·艺文志》涉及的被假冒的作者就不少,如黄帝、大禹、神农、太公、文子、孔子、老子、力牧、伊尹、鬻子、师旷、封胡等;作伪的经典书籍涉及《五经》、《尚书》、《春秋》、《左传》、《周礼》、《泰誓》、《楚辞》、《论语》。古籍经典,尤其是儒家经典,在汉代独尊儒术以后,成为不可怀疑和动摇的圣贤典籍。由于政治需要、利益驱动,也有人在这些经典上作伪。有人作伪,怀疑经典进而进行辨伪就成为势所难免。

三 汉代辨伪是中国辨伪历史的开端

汉代历时长久,前后有400年时间。书籍著作的创作传播,也有巨大成就,同时由于多种原因,书籍的作伪很多,为后来的辨伪工作增加了繁重的任务负担。因此,汉代被后世辨伪学者视为中国辨伪历史的开端。汉代辨伪有许多值得记述和探讨的内容。首先,汉代的辨伪学者较多。从司马迁,到刘向、刘歆父子,再到班固,这些都是汉代著名的史学著作家。还有王充、郑玄、马融、王逸等,要么著作等身,要么是经学大师。而且,这些辨伪学者有的在中央政府担任太史令、校书郎等文职著作官员,有的在地方担任下级官员和僚属。汉代的古书辨伪,可以说是既有辨别伪事,又有辨别伪书。而辨别伪书,主要注重辨别古书的作者真伪,以及著作的创作年代和它标志的年代是否一致。也就是说,汉代的书籍辨伪已经注意到著作署名的假冒伪托、张冠李戴和事实内容与年代的颠倒错乱。在辨伪的实践中,汉代虽然还没有像后代那样出现了辨伪专著,但是他们的辨伪方法,确实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比如汉代史家们在辨伪实践中总结的据旧志不著录而定其伪或疑其伪的方法,后来逐渐被辨伪学者继承和发展成一条辨伪原则。明代胡应麟的“辨伪八法”,其中就有“核之《七略》以观其源”。就是说,凡西汉以前的可疑之书,可用《汉书·艺文志》来辨别。这应该是从汉代辨伪学者那里借鉴来的。其他诸如“核之群志,以观其绪”等辨伪方法,也有汉代辨伪学者辨伪方法的影子。随着中国辨伪学的发展,其中辨别伪书署名、时代和内容的方法,逐步和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的版权保护中,对书籍作品创作假冒伪托和抄袭剽窃行为的辨别走到一起来了。版权保护过程中辨别署名作品的真伪,包括作者署名、内容真实性,辨别抄袭剽窃、改窜割裂等,都可以从中国辨伪的实践中得到借鉴。

汉代特殊的社会背景,造就了它的中国古籍作伪渊薮的地位。同时,它又是中国古籍辨伪大家辈出的时代,这些辨伪学者,又大都是著名的著作家,诸如司马迁、刘向父子、班固、王充、郑玄、马融等创作丰富的著作大家,并且大都有传世之作。汉代的辨伪学者在丰富的辨伪实践中总结了丰富的辨伪经验、方法,形成了自己的辨伪理念。王充的“疾妄求实”及“实事求是”的辨伪思想,不仅对后来的辨伪学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也是现代版权保护实践中可供借鉴和遵循的原则。


[1] 陈禄堂、肖汉丽:《秦早期文化》,2008年11月4日《天水日报》。

[2] 《春秋战国文化》(http://baike.soso.com/v6769635.htm)。

[3]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4]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5] 班固:《汉书·楚元王传·刘歆传》。

[6] 班固:《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传》。

[7] 刘安:《淮南子·缪称训》。

[8] 刘安:《淮南子·氾论训》。

[9] 班固:《汉书·艺文志》。

[10] 班固:《后汉书·杜林传》。

[11] 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第1页。

[12] 金德建:《古籍丛考》,中华书局、上海书店,1986,第51页。

[13] 金德建:《古籍丛考》,中华书局、上海书店,1986,第51页。

[14]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外一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第6页。

[15] 班固撰《汉书·儒林传第五十八》。

[16] 王充撰《论衡》卷20,“佚文篇”。

[17] 杨绪敏:《中国辨伪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第26~35页。

[18] 刘知幾:《史通》。

[19] 刘勰:《文心雕龙》。

[20] 令狐德棻等:《周书》。

[21]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202。

[22] 郑樵:《通志·总序》。

[23] 孙景坛:《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孙景坛:《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的伪作》,《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10期。

[24] 孙景坛:《评点〈汉书·董仲舒传〉,昭示班固作伪》,博宝艺术网http://news.artxun.com2008-03-24 19:01:54。

[25] 丰家骅:《中国古代剽窃始于何时》,《寻根》2009年第3期。

[26] 郑樵:《通志·总序》。

[27]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窃人著述》。

[28] 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总论》,《饮冰室书话》,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第299页。

[29] 孔颖达:《尚书正义·泰誓》。

[30] 见杜泽逊《文献学概要》,中华书局,2002,第235页。

[31] 王充:《论衡》。

[32] 王充:《论衡》。

[33] 王充:《论衡·正说》。

[34] 王充:《论衡·正说》。

[35] (明)胡應麟撰《少室山房笔丛》卷28,丙部《九流绪论》。

[36] (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

[37] 杨绪敏:《中国辨伪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第26页。

[38] 王国强:《汉代文献辨伪的成就》,《图书馆杂志》2006年第8期。

[39] (东汉)王逸:《楚辞章句》。

[40] 王国强:《汉代文献辨伪的成就》,《图书馆杂志》200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