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平:唐律与当代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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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唐律疏议》计30卷502条,有“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之美誉,为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集大成者,影响唐后历代立法,相传至今。“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当代的眼光来解读唐律,或许对当前刑事立法和司法具有重大意义。2010年5月30日,“古今之平:当代刑法视野下的唐律”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此次研讨会由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长赵晓耕教授发起,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该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苏亦工教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等国内著名法学院的中青年学者以及中心及法制史教研室的师生共4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研讨会的论题论文针对的主要是当前在中国法律史学界对唐律研究兴趣浓厚又十分活跃的青年才俊,其目的也是为了使研究唐律的传统薪火相传。研讨会对每位主题发言人的发言大胆使用博士生来进行点评的形式,点评人为两人,由一位刑法学博士生和一位法律史学博士生共同担纲,会议前都将论文发给点评人,使得点评具有针对性。可以说这一做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士交流论坛。研讨会邀请的嘉宾也是当今在刑法学界和法律史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著名中年学者,他们在讨论中不时地会对一些重要问题或进行评论,或予以提点。在这一点上,本次研讨会又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会。这样的研讨机制深受师生欢迎。研讨会最后,作为主办方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戴玉忠教授用“感动、感激、期待”这三个词语对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也在国内一些高校中引起了良好的赞誉,先后有多所著名高校纷纷表示愿意继续承办这一研讨会,并将此种研讨会机制定期化和常规化,力争为法律史学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律的研究培育新人和新作。

本次研讨会的发起人赵晓耕教授一贯主张法律史学人,尤其是中国法律史学人应当思考如何从中国古代的律典中汲取营养,如何将中国传统法律的积极价值融入当代法律体系之中,如何去构建中国法律文化自身独特的命题、概念和术语等关涉中国法律史学科生存意义的重大问题。这一倡议的目的在于使当下中国法律史的研究逐步摆脱难堪境地,使之真正被部门法学者所认可和接纳。毋庸讳言,当前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走入了自我封闭的境地,拒绝研究的实践指向,越来越偏离法学学科品格。虽然法律制度史在史学界研究正兴,但史学界本身并不乐意接纳法学院法律史学者,这样法学院的法律史研究陷入了两难的困境。法律史的研究在逐渐与法学界其他部门法隔绝而自我娱乐的同时,也在面临衰微。借此,弘扬传统法,珍惜传统法的呼声在法律史学界不绝于耳,曾宪义先生认为“在现实时间中我们不难寻找到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契合点,也不难发现传统法律文化对我们的积极影响。……在现代法治的形成过程中,从理念到制度,我们并不缺乏可利用的本土资源,我们理应对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法律文化充满信心。”这都是法律史学界自我反思的认识。

就法律制度史而言,同部门法学的对话可以成为法律史学界突破现实危机的可行出路。具体到古代刑法,以《唐律》为代表,可谓博大精深,但反观当代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优秀的刑法传统往往被搁置一旁,代之国外刑法时髦的学术话语。这种带有偏见的话语选择,依然是将西方的法律模式视为优秀进步的标尺的结果。不论是无意或是有意地对优秀传统刑法文化的忽视,都受近代以来对传统一味否定的思想意识的影响。

随着思想的活跃及学术研究的深入,我们完全可以直面传统,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汲取传统精华,从而重新认识我国刑法传统的博大与精深,而不再是仅仅刻意寻求国外刑法资源作为理论研究的背景知识。本次研讨会后,为了使研讨会的成果具有更大的影响力,我们决定将其整理出版。我们除了吸收研讨会的部分论文外,在一年的时间内又向全国的法律史学研究才俊广泛征文,然后加以遴选,最后成稿。在论文的排列顺序上,我们按照上、下两篇的顺序进行安排,上篇“古律新议”部分,对唐律当中所涉及的具体制度、具体罪名以及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下篇“今昔对论”部分,对唐律的实施适用情况进行了古今对比性研究。本文集共收录19篇文章,基本涵盖了唐律研究的所有方面,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总而言之,本文集的最终目的是试图沟通当前法律史研究和部门法研究,使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更具有法学的实践品格,充分发掘传统刑法资源在新时代法制建设中的实际价值,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传统中寻找力量”的夙愿。这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科同仁努力的方向,也应当是全体法律史学人共同努力的目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将继续努力推动类似于本次研讨会形式的各种学术活动,为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和中国传统刑事法律的研究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本文集所选文章在会后统稿时均作了相关调整,并针对最新的研究动向加以修改。本文集的出版,得益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学术研究的一贯重视与支持;值此文集付梓之际,我们也期望更多的出版机构与学术期刊尽可能支持基础法学尤其是法律史学研究成果的发表。同时本文集也是抛砖引玉,真切期待更多的关于唐律研究的成果问世,也请各位学界同仁关注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所发起的这一研究唐律的新学术机制,为推动中华传统律典的研究略尽绵力!以下列出文集的各位作者情况:

(按照文章排列先后顺序)

1.赵晓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2.陆侃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3.陈玺 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4.卢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5.孙家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博士后,法学博士。

6.刘晓林 甘肃政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7.徐燕斌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8.闵冬芳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法学博士。

9.李伟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0.谢红星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11.李相森 解放军理工大学社科系讲师。

12.杨光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法学博士。

13.沈玮玮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14.王平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15.徐广兵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学博士。

16.李伟迪 教授,怀化政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

17.蒋家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法学博士。

18.韩伟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19.张玲玉 法学博士。

20.江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集的编辑出版,还得到了刘骁军女士的大力协助,以及范依畴博士生对文字的认真校对,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2011年冬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