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共享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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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当我们在讨论共享经济的时候,我们在说什么
——从狭义共享经济到广义共享经济

近年来,共享经济被资本所追捧,可当人们将目光聚焦在摩拜单车、蛋壳公寓、共享充电宝这类带着共享经济光环的产业新星之时,却忽视了共享经济的本质。可以说,如果将共享经济比作一片森林,那么这些热捧的产业其实只是春雨后最先出土的嫩芽,而非森林的全貌。人们常常讨论这些产业项目,只是因为这些项目给人们带来了新鲜感,并片面地认为这就是共享经济的全部。

可是这样的话,问题也随之而来。既然共享一个睡眠舱,共享一辆汽车,甚至共享一辆自行车、一个充电宝都可以被视为共享经济经典案例,那么为什么收费的公共厕所不能被看作共享经济的范例?酒店的客房难道不也被很多人共享吗?大街上招手就停的出租车难道不是被乘客所共享吗?为什么人们不将这些传统出租业形态视为共享经济企业?

互联网企业也是这样,像Facebook、YouTube、新浪微博这样的互联网社交媒体,全世界每天有上亿的用户在这些平台上创造、分享内容,为什么他们不能被视为共享经济企业?

再想想,像万达这样的传统房地产企业,它开发出大量商业地产以吸引城市人流前往进行消费和娱乐,又建造出商住房成为众多企业的经营场所,这些为什么不能算作共享经济企业?

保险业似乎更具备共享经济的特征。最初的保险形式是海上保险,类似于现在的“众筹”,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群人拿出一部分资金,如果其中一个人出现意外,那么他的损失就由这个团体埋单。可以说,保险就是通过各种金融手段,实现投资人的风险共担,可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被算作共享经济企业?

还有一些历史悠久的大学,例如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开放的校园里有全世界最顶尖的学者向年轻人传授他们的思想和学问,通过这种知识的分享诞生了数不胜数的商业传奇,那么,这些开放的大学为什么不能算作共享经济平台?

再如,像天九共享集团这样的企业家合作平台,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将资金、资源、创意、品牌等要素在企业家间共享,这样的企业为什么不能被视为共享经济企业?

无数案例都已证明,人们对共享经济的理解已经变成一种对时髦模式的追捧,而不是对商业模式本质的描述。

事实上,这样的理论困境在物理学发展史上也出现过。当牛顿力学已经完善到让人们误以为物理学已经发展到极致的时候,爱因斯坦发现了经典物理学的理论缝隙:光速恒定与观察者所属的惯性系无关。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相对论,在1905年发表的题为《论动体的电动力学》(1)一文中,提出了区别于牛顿时空观的新平直时空理论,后来被称为狭义相对论。

但是,狭义相对论是建立在惯性参考系中的,即运动要么是相对静止的,要么是相对匀速直线运动的,这两种状态一般被认为是等价的。可是在非惯性参考系中,狭义相对论就不适合了,虽然爱因斯坦花了极大精力,试图将狭义相对论和引力引入到非惯性系中,但均告失败。最终,他决定抛弃以前的想法,提出了广义相对论——在1915年完成,1916年正式发表——用来描述物质和引力间的作用。

可以说,广义相对论弥合了传统物理学与狭义相对论之间的鸿沟,成了物理学中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大事。

在我们看来,对共享经济这一理论进行准确描述在经济学体系中的重要意义不亚于相对论之于物理学的重要程度。

那么,我们就先来看看共享经济这一概念是如何被提出的。“共享经济”这个现在被广为引用的经济学概念最早不是由经济学家提出的,而是由两位社会学家提出的,这恰好超越了传统经济学对基于占有的理性的“理性人”假设,弥合了“经济人”和“社会人”的理论缝隙。

1978年,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2)合作发表了论文《群落结构和协同消费》。文章提出了一个全新理论:在供求双方中间加入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平台既可以是商业机构,也可以是组织,甚至是政府。个体借助这类平台,可以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这种经济形式牵扯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LBS应用(3)、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使得供给方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

在这个理论框架下,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第三方经济平台,它们成为传统经济体系之外的新兴经济体,甚至大有替代传统经济的势头。比如共享WiFi的代表必虎WiFi,共享出行的代表Uber、滴滴打车,共享空间的代表Airbnb,共享办公的代表WeWork,共享度假的代表VaShare,游戏领域的Steam、AUV共享游戏,面向全球的在线工作平台AAwork,共享资金价值代表Prosper,共享饮食的Eatwith,等等。

虽然通过这一理论可以解释上述经济体的形成机理,但也造成了如前所述的理论冲突。既然我们把这些新经济企业称为共享经济企业,那么如何理解那些形式上属于互联网企业、房地产企业、保险公司,但其商业本质就是共享经济的经济体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回到爱因斯坦。当时他提出两个基本原理作为广义相对论的推理基础:①等效原理,即惯性力场与引力场的动力学效应是局部不可分辨的;②广义相对性原理,即所有的物理定律在任何参考系中都取相同的形式。

正如爱因斯坦以广义相对论来弥合狭义相对论和经典力学之间的裂痕一样,我们需要一种更加准确的理论范式来体现共享经济和共享经济企业的关系。所以,在大共享时代,我们提出广义共享经济的理论,用来弥合理论“共享经济”与现实“共享经济”之间的鸿沟。我们同样以两条基本原理作为推理的基础。

(1)等效原理:“经济人”假设和“社会人”假设在微观经济行为的解释上是一致的。

(2)广义共享原理:不论是新兴共享经济组织,还是传统业务以“共享”为主的经济组织,在推广和运用“共享”方面,本质是无差别的。

通过广义共享经济的视角,我们不仅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当前被称为共享经济企业的业态,也可以帮助传统经济企业主动拥抱共享经济——因为大共享时代已经到来,这是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漠视和回避的。

参考文献

[1]王丹丹.面向科学研究的社交媒体数据共享问题研究——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案例分析[J].档案学研究,2018(2):101-106.

[2]邓鸿翔.万达发展研究及启示[J].经营管理者,2010(23):283-284.

[3]郭颂平,赵春梅.保险基础知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4]刘润,印小晶,杨旭涛.斯坦福大学:与硅谷持续良性互动[J].上海教育,2014(34):33-35.

[5]许良英,李宝恒,赵中立.爱因斯坦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6]Felson M., Spaeth J. L. 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J].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1978,21(4):23.

[7]赵铁.共享经济催生的商业模式变革研究[D].重庆大学,2015.

[8]赵峥,刘文彪.广义相对论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1) 《论动体的电动力学》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905年6月30日投稿于德国《物理年鉴》(Annalen der Physik)所发表的第一篇狭义相对论论文。

(2) 美国两位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琼·斯潘思(Joe L.Spaeth)是分享经济的鼻祖。他们在于1978年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群落结构和协同消费》(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首次提出分享经济。

(3) LBS:基于位置的服务,它是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电通信网络(如GSM网、CDMA网)或外部定位方式(如GPS)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地理坐标,或大地坐标),在地理信息系统(外语缩写为GIS,外语全称为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