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晋女德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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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同一文化语境中的男女两性的道德建构

我的这一研究是有现实关注的,我以为不论是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还是女性自觉确立主体意识,都离不开女性教育[1]和女性成长。在中国,由于私有制通过政治革命废除,父权家长制的基础消失,新中国法律和意识形态肯定和保障男女平等,有的家庭性别关系甚至被认为出现了颠倒,女性处于强势地位[2],但女性心知肚明,女性有没有心理上的真正平等感并赢得男性真正的尊重?女性个体有没有建立经济上自立、思想上独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才能的意识?我们习惯性地将现代社会的男女不平等归咎为传统男尊女卑思想的流毒,但这是无济于事的[3]。女性教育和成长的资源从何而来呢?从一般的知识来源路径看,不外是自身传统和外来引进。然而,我们对自身的女性教育传统是全盘否定的,这使我们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传统女性教育的研究和合理化内容的吸收。

假如我们只是抱着求真的态度,弄明白中国古代社会是如何进行女性道德建构和道德教育的,我的这一研究当然没有风险,但我在研究伊始就有一种现实的期待,所以在设计研究时我必须思考:传统文化有没有现代转化的可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道德和道德教育有没有现实意义?所幸的是,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不少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者,对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以及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问题进行了相当深入的研究。研究指出:传统“中国人的权利意识一向被压缩在义务观念之下。以人伦关系而言,这是正常而健康的”[4]。现代西方的“过度发展的个人主义、漫无限止的利得精神、日益繁复的诉讼制度、轻老溺弱的社会风气、紧张冲突的心理状态之类,……已引起西方人自己的深切反思”[5],而“在今日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冲突的时候,儒家的思想恰能兼顾二者。凭此儒家便可超越中国,适应世界新文化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能为世界文化做出贡献,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伦秩序中所蕴藏的合理成分[6]。这是我们展开传统女性道德研究的基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