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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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成熟作家》:探寻生命家园

——读迟子建的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

茅盾文学奖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小说分四部分:“清晨”单纯清新,悠扬浪漫;“正午”沉静舒缓,端庄雄浑;“黄昏”疾风暴雨,斑驳杂响;“半个月亮”和谐安恬,满怀憧憬。《额尔古纳河右岸》是中国第一部描述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这部‘家族式’的作品可以看作作者与鄂温克族人的坦诚对话,在对话中她表达了对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坚持信仰、爱憎分明等被现代性所遮蔽的人类理想精神的张扬。迟子建的文风沉静婉约,语言精妙。小说具有诗史般的品格和文化人类学的思想厚度,是一部风格鲜明、意境深远、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上乘之作。”

上面这段文字是茅盾文学奖的授奖词之大意,下面的文字才出自我的手笔。设想从人物出发,或者说从人物的心灵出发,徜徉于精神世界,探寻生命的家园。本文大致由生命之爱、敬畏之心、家园何处三条路径探求人类生存发展之道。

「一、生命之爱」

爱是生命的出发点,也是生命的归宿地,爱是孕育生命的温床、襁褓,更是生命成长的阳光雨露,没有爱,生命的世界难以想象。爱也源于我对《额尔古纳河右岸》的阅读感知:它是一曲苍茫宽厚而又深沉哀婉的爱之乐章,为此愿意将爱放在首位来述说。爱是分层次的,有一己之爱、亲人之爱、两性之爱、扭曲之爱、狭隘之爱,更有他人之爱、族群之爱、家国之爱、生命之爱。爱的天地不总是风和日丽,也会有风雪雷雨;风雪雷雨来自外部世界,也来自人的内心,它激荡爱的河流生生不息,或涓涓细流,或宽阔博大,或静水流深,乃至超越尘世生死,抵达普世永恒。

小达西的爱

要说小达西还得先从老达西说起。老达西是一位好猎手,为了保护三只小驯鹿,他单身一人手持猎刀与母子两狼搏斗,他刺倒母狼的同时,小狼咬住了他的腿;三只鹿仔得救了,他的腿丢了一条。从此他对那只逃走的狼仔怀恨在心,盼望儿子哈谢早生孙子,替他找小狼报仇。天不遂人愿,老达西一直没得孙子,他就没日没夜地训练一只山鹰,让它千百次地扑啄那只母狼皮,山鹰有灵性,它明白狼是主人的仇家。一天夜晚,仇家不期而遇,两败俱伤已不足形容。他们的仇恨和生命同时终结了,意味着情爱诞生,哈谢的妻子玛利亚天意似地怀孕了,并生下一男孩,起名叫小达西。果然,小达西从老达西仇恨中脱胎换骨,成长为一棵良善之爱的大树。

族群中的金得由母亲依芙琳强行给他娶了名叫杰芙琳娜的歪嘴姑娘。婚礼的当天晚上,新郎金得在一棵枯树上吊死了,新娘杰芙琳娜悲痛欲绝,扑向火堆,几个人都拉不住;长成小伙子的小达西,跪在火葬金得的现场,向新寡杰芙琳娜求婚,全族群的人都惊呆了,不呆的只有火光。瘦弱的小达西在那个时刻看上去就是一个威武的勇士。小达西的母亲玛利亚认为儿子着魔了:“达西,达西,你醉了吗?你醒醒神啊。杰芙琳娜比你大这么多,又是个歪嘴,她现在已是寡妇了,你疯了吗?你可不要糊涂啊!”小达西不糊涂,他清醒得很:金得不要她了,可她都嫁到我们这里了,是我们的人了。她成了寡妇,又是个歪嘴,我要是不娶她,她跟谁呢?我不愿意看到她的泪水,她太可怜了……小达西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爱与善良相伴。尼都萨满唱起神歌:魂灵去了远方的人啊/你不要惧怕黑夜/这里有一团火光/为你的行程照亮//魂灵去了远方的人啊/你不要再惦念你的亲人/那里有星星、银河、云朵和月亮/为你的到来而歌唱。

杰芙琳娜虽然一天夫妻生活没过过,按照规矩依然要为金得守孝三年,小达西要等三年后才能娶她。三年期间遭遇天灾“癀病”,有的族群染病严重,人数死亡过半,甚至几近覆灭。小达西担心杰芙琳娜,要去她那里探望。本族人说,你将癀病带回来怎么办?小达西说,他去了暂不回来,癀病过去了再回来。癀病过去了,三年过去了,小达西带回了杰芙琳娜。

爱需要勇气、付出,甚至忘我陪伴,才能收获美好的果实。小达西的母亲玛利亚依然心怀怨恨,挑刺寻衅虐待杰芙琳娜,叫杰芙琳娜给她梳头,说杰芙琳娜故意扯掉她的头发,命令儿子用梳子戳她的眼,儿子接过梳子戳伤了自己的眼睛,玛利亚更怀恨杰芙琳娜了。杰芙琳娜还是有了爱的结晶——怀孕了。小达西在营地劈柴,她就帮着摞起来,玛利亚硬说她从斧子上跨过,她怀的孩子被上了咒语,一定是个傻子,非让杰芙琳娜打掉肚里的孩子不可。杰芙琳娜哭了两天两夜后,为了不让丈夫为难,她悄悄爬上一座山坡,从上面滚下来,流产了。小达西声言要用斧子砍伤自己的腿,玛利亚才终止了对杰芙琳娜的虐待。之后,杰芙琳娜再也没能怀孕,就是后来玛利亚悔悟了、殷切期盼也没能生效。

多年以后,小达西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文革”战士打折了腿,再也不能给杰芙琳娜创造幸福生活,反而成了她的累赘,他决然用猎枪打烂自己的头颅。杰芙琳娜舔净丈夫脸上最后一丝血纹,吞下毒蘑菇殉情,陪小达西而去。他们善良、勇敢、忘我、生死相依,随着“伤怀之爱”唱完了最后一个音符,余音萦绕于山间,激越于河流,低吟于林莽,众鸟相鸣,百兽传唱,回荡于天地之间。

走进依芙琳的心灵

上文说到金得因母亲依芙琳的逼婚而上吊,依芙琳为什么要对儿子逼婚呢?这要从头说起。依芙琳是个争强好胜的女人,她嫁给另一个族群的坤得,坤得总是对她不冷不热的,她时常抱怨甚至谩骂,招致公爹的厌恶,说要知道她这样,不如当初解除他们的婚约,让坤得娶他喜欢的姑娘。这下她明白了坤得懈怠她的原因,原来他另有所爱!一气之下,她回到娘家再也不走了。后来发现有了身孕,坤得被父亲打发过来,依芙琳为了孩子将就了他。可她心中的那个死结如大兴安岭山阴下的冰坨,终年不化,夫妻间不仅没有语言交流,更没有肌肤之亲,两人为了孩子干耗着,她苦了自己,也苦了坤得。

由于她心中积怨之深无处宣泄,在族群里总是夹枪使棒,不是挖苦这个就是讥讽那个,甚至恶言咒语,她传播娜杰什卡失贞,说她是妓女,讥讽拉吉达结婚三年生不出孩子,挖苦伊万留不住女人,诅咒妮浩和杰芙琳娜不得好,因为她和儿子金得都想娶妮浩,当妮浩嫁给别人时,她看见了儿子流泪,便恨儿子没出息,将他绑在树上用鞭子抽打。她内心的积怨使她的认知偏执:相爱的不得长久,不爱的长相伴随,因此她明知儿子不爱杰芙琳娜还是强行逼婚,造成了儿子的悲剧。

金得的死给他的父亲坤得以沉重的打击和伤害,他离开自家的族群,他在婚姻里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经受煎熬都是为了儿子,现如今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他还顾忌什么呢?他的希楞柱(临时房屋)里夜夜传出依芙琳遭“鞭打”的痛苦求饶。意外的是坤得的“鞭打”居然有了成果,年龄老大的依芙琳竟怀孕了,他喜坏了,对依芙琳疼爱备至,呵护有加;依芙琳依然我行我素不买他的账,专拣粗活重活干,希望终止腹中旺长的生命,直至有一天,她驾着滑雪板翻越山头回来,两条裤腿淋漓着血污,甩掉了腹中的生命。一个母亲恨到扼杀胚胎中的孩子,她的心头该是怎样荒寒与绝望啊?!

恨有多深爱就有多切,她无法容忍与不喜欢她的人同床共枕,为了儿子金得不得不与“冤家”朝夕相处,儿子又绝她而去,她的伤痛肯定比坤得更深重,但她得不到男人的安慰,反而遭到非人的蹂躏;她怀孕后坤得对她的好,其实跟对一杆猎枪的好没有两样,只是为了获取想要的猎物,而她不是猎枪,是一个血肉丰盈的女人!

常人眼里,依芙琳相貌丑陋(歪鼻子),又多与族群不和,是一个讨厌可恶的人,其实她是一个心灵手巧(族群里的婚服都是她做的)、渴望爱而不得的女人,是一个心藏巨大悲伤的女人,她的悲伤只有跟她同样为爱而悲伤的达玛拉的灵魂能理解,她的灵魂在依芙琳投河自尽之际化作蛇,为她拭去泪水,劝慰她“跳舞你比得过我吗?”其实是说你比我更悲伤吗?依芙琳的遭遇值得同情,她的爱、恨、勇气更值得温吞水们敬仰。

拉吉米爱之残酷

“我”和雪雨一样老了,在大兴安岭的深林里,经历了说不清的天灾人祸。“我”的第一任丈夫死于“白灾”(雪过大酿成灾害);一次癀病过后,第二任丈夫的家族只有十三岁的弟弟拉吉米逃过劫难;“我”的丈夫虽然不在了,他的弟弟还是“我”的亲人,“我”收留了他。他虽然有了新家,可他不大和别人说话,只是默默地做事,他失去亲人的悲痛、失去亲情的孤独,一时间难以消散,他不愿跟别人诉说内心的苦楚,大家也不好意思劝解;一劝解,好像在提醒他那场灾难似的,怕他更难过。

他小小年纪却善于阉驯鹿,他阉鹿的方法和我们平常用的不一样。平常我们都是用布抱着鹿的阴囊用木棒捶,鹿疼得长时间惨叫,甚至惨死。而他用两块木板做成夹子,乘鹿不备下手,眼疾手快一下就把阴囊夹碎了,时间短,创伤小,减少了鹿的痛苦。为此,族群里的这种活都是他来做。后来,日本人侵占东北,他在战乱的炮火中,被马颠碎了阴囊,失去生育能力,没娶媳妇,抱养了一个女婴,悉心养育,渐渐长大,视若心肝,不许她与外界交往,生怕别人抢去了他的命根子。女孩的年龄当嫁了,他依然看守着,别人劝他这样会耽误女孩的青春,他总说女儿还小;女孩亲自跟他说起自己的终身大事,他也找各种理由搪塞,直到女孩三十岁那年生下私生子,两年后跳崖。拉吉米悲痛欲绝,消沉了好长日子。他视女儿若生命,但他的身世和残疾造成了他内心的扭曲,他对女儿马伊堪自私的爱,最后酿成悲剧,让人痛心唏嘘。

尼都与达玛拉之爱

“我”的伯父是萨满(“神人”,跳起舞来具有超凡之力),一生未娶,可他心里驻着至爱的女人。听姑姑说,在一次舞会上,一对亲兄弟同时爱上了一位能歌善舞的姑娘达玛拉。他们都信誓旦旦谁也不放弃对心爱姑娘的追求,而那姑娘对两个小伙子都喜欢,这就难坏了双方的家长,无奈之下小伙子的父亲出招:用射猴头蘑的方式进行比较,胜者迎娶心爱的姑娘。他们两个都是好猎手啊,但哥哥的箭却在离弦的一刹那偏离了目标。哥哥怕弟弟伤心,忍痛割爱让弟弟赢得了心爱的姑娘,并且为了让人(尤其是那个能歌善舞的姑娘)相信自己的箭术的确不如弟弟,他这个出色的射手从此不管是射箭还是打枪,都拙劣得令人难以置信。哥哥那支偏离猴头蘑的箭射中了自己的心,“他足足哭了一天一夜,哭得营地周围的鸟儿都飞走了。”他舔血疗伤,皈依了神灵——做了萨满。他默默注视着心上人幸福地生活。

大家肯定猜出来了:那位能歌善舞的姑娘达玛拉就是“我”的母亲,那位弟弟是“我”的父亲,哥哥是“我”的伯父。多年后,父亲在雷电中丧生,伯父当初那支射偏的箭又被雷电送回到他的手中,他恢复了一位好猎手的本领,他压抑在心底的爱又燃起熊熊火焰。他倾注给达玛拉的热情,在最初两年没有任何回应,然而一件羽毛裙子的出现,却改变了达玛拉对尼都萨满的态度。

我们谁也没注意到,尼都萨满在那两年吃山鸡的时候,将拔下的羽毛精心挑选了,收集起来,悄悄为达玛拉缝了一条裙子。那裙子是用几块藏蓝色的粗布做的里衬,百合花的形状,腰身紧,下摆宽。羽毛的大小和颜色不一,但都是羽根朝上,羽尖朝下,顺着缝下来的。固定羽毛的线是堪达罕(一种笨重的动物)的细筋,他先把羽毛中间的那根草棍一样的茎缠上几道,然后再缝在布上,所以羽毛本身一点也没受到破坏,很完整,看上去非常柔顺。尼都萨满很会为羽毛安排位置,那些小片的、绒毛细密的、呈现着微微灰色的羽毛被放在腰身的地方;再往下是那些不大不小的羽毛,颜色以绿为主,点缀着少许的褐色;而到了裙子的下摆和边缘处,他用的是那些泛着黝蓝光泽的羽毛,蓝色中杂糅着点点的黄色,像湖水上荡漾的波光。这裙子自上而下看下来也就仿佛由三部分组成了:上部是灰色的河流,中部是绿色的森林,下部是蓝色的天空。

当伯父在父亲走后的第三年的春天,把这样一条裙子送给母亲时,她是多么的惊异、欢喜和感激。她捧着那条裙子,说这是她见过的世上最漂亮的裙子了。她先是在希楞柱里把它平铺在狍皮褥子上,用手轻轻地摩挲着,反反复复地看;然后她又把它抱到外面,挂在一棵白桦树上,忽而走远、忽而靠近地看。春日的暖阳把羽毛裙子照得华美极了,那种美真的能让一个女人心惊肉跳。母亲的脸红了,她一遍遍地对我说,你的额格都阿玛(伯父)一定是长着一双神手啊,他怎么能做出这么漂亮的裙子呢!

这不是手艺的神奇,而是爱的神奇,爱将一个整日耍枪弄箭的粗条男人的心变得如此精细,笨拙的手变得如此巧妙,审美变得如此精致。裙子每一根羽毛的挑选、每一根羽毛的缝缀都浸透了那个男人对心上人的爱意,每一种色彩的搭配、每一道花纹的设置,他心里都装着心上人的喜好;图案上的河流、森林、蓝天不是生发于自然,河流是发源于他心头的河流,森林是茂盛在心田里的森林,蓝天是他爱的疆域。

达玛拉见到裙子时的“惊异”,是她从裙子上感受到一个男人全身心的爱,原来她熟视无睹的那个男人是如此地懂她;她“喜欢”,只有美丽的心灵才能创造美丽,她喜欢美丽的裙子,更喜欢创造美丽裙子的人;她“感激”,感激裙子带给她心灵的欢悦,感激缝制裙子的人,更感激上苍赐给她合心的爱人!她怦然心动!她远逝的青春又飞回来了,她的心跃动着青春的节拍,面容焕发了少女的光泽,她珍爱这份意外惊喜,“轻轻地摩挲着”,“反反复复地看”,幸福得“脸红了”。达玛拉接受了那条裙子,等于接受了尼都萨满的情感,而那种情感又是为族规所不允许的(鄂温克族的习俗里,哥哥不许娶弟弟的遗孀为妻)。如果说闪电化成了利箭,带走了弟弟,那么尼都萨满得到的那支箭,因为附着氏族那陈旧的规矩,已经锈迹斑斑,面对这样的一支箭,达玛拉和尼都萨满的枯萎和疯癫就是自然的了。

达玛拉在儿子鲁尼的婚礼之夜,绽放了她最后的生命之花,那是她献给儿子的新婚贺礼,更是献给她心中爱人的绝舞——她上身穿着一件米色的鹿皮短衣,下身穿着尼都萨满送她的羽毛裙子,脚蹬一双高腰狍皮靴子。她把花白的刘海和鬓发掖在头发里,向后梳,高高绾在脑后,使她的脸显得格外的素净。她一出场,大家不约而同发出惊叹声。那些不熟悉她的送亲的人惊叹于她的美丽,而我们则惊叹她的气质。她以前佝偻着腰、弯曲着脖子,像个罪人似的,把脑袋深深埋进怀里。可是那个瞬间的达玛拉却高昂着头,腰板挺直,眼睛明亮,让我们以为看见了另外一个人。与其说她穿着羽毛裙子,不如说她的身下缀着一片天地,那些颜色仿佛经过了风霜的洗礼,五彩斑斓——面对千年族规的天堑,与相爱的人咫尺天涯,却在煎熬中一天天枯萎,精神失常几欲崩溃,用什么来回报所爱之人呢?集聚所有生命之力,绽放绚丽生命花朵,以此献给爱人,即使是片刻,也死而无憾了。儿子的婚礼到了,她绽放的机会来了,于是舞尽气绝。

鄂温克族祖先认为,人离开这个世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生活的世界要幸福。通向幸福世界的途中,要经过一条很深很深的血河,这条血河是考验死者生前行为和品德的地方。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来到这里,血河上自然就会浮现出一座桥来,让你平安渡过;如果是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来到这里,血河中就不会出现桥,而是跳出一块石头。如果你对生前的不良行为有了悔改之意,就会从这块石头跳过去,否则,将会被血河淹没,灵魂彻底地消亡。

尼都萨满在达玛拉的葬礼上咏唱一首神歌,为她超度亡灵,更是表达忘我舍身之爱:滔滔血河啊/请你架起桥来吧/走到你面前的/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如果她脚上沾有鲜血/那么她踏着的/是自己的鲜血/如果她心底存有泪水/那么她收留的/也是自己的泪水!如果你们不喜欢一个女人/脚上的鲜血//和心底的泪水//而为她竖起一块石头的话/也请你们让她/平安地跳过去//你们要怪罪/就怪罪我吧!只要让她到达幸福的彼岸/哪怕将来让我融化在血河中/我也不会呜咽!

这是一首葬礼之歌,一首爱之绝唱,也是达玛拉绝舞的应和。它诠释着爱的内涵:爱与物质无缘、与肉体享乐无缘、与获取无缘,它关乎善与美,关乎情感与心灵,关乎灵魂与精神世界,唯有超越尘世的欲望,方能抵达爱的永恒。现在人讲究现实,追求享乐,听着这首歌会不会恍若隔世?还有多少人愿意听这样的歌谣?有多少人能听进这样的歌谣?多读读这样的歌谣吧,洗涤洗涤由物质尘世所蒙蔽的心灵,沉淀沉淀被享乐之风所影响的心灵;多读读这首歌谣吧,让我们懂得爱,学会爱,奉献爱,让生活充满爱;我实在不忍心支离破碎地解读这首浑然大爱之歌,还是多读读吧,让我们记住它,融化于心,付诸行动。

伊万之爱

伊万在族群里口碑不好,他违背父亲的意愿执拗地娶了疑是妓女的俄罗斯姑娘,他的父亲为此含恨而去,可他依然我行我素。伊万在下山的时候路遇俄罗斯人贩子,他一眼就看中了名叫娜杰什卡的姑娘,用狐皮把她换了回来。娜杰什卡乖顺灵巧,很快适应了游猎生活,还给伊万生了一双儿女。好景不长,日本人入侵东北,不知为什么要清理俄罗斯人,见了蓝眼睛大鼻梁的人就杀。娜杰什卡得知后就像惊雷炸顶,一时间惊慌失措,直到有一天她带着两个孩子逃走了,大概是逃回了额尔古纳河左岸的俄罗斯。她走时,“家”里收拾得整洁有序,她肯定还爱着伊万,但是面临着日本人“清理”的险恶处境,她为了保护两个孩子,不得已才离开的。离开时她的内心如何矛盾与纠结,我们都无法知道。族群的人都分头去找,伊万没去,说:“你们不要去找,想走的人是留不住的。”伊万的爱拿得起放得下,可他不准别人说娜杰什卡的坏话,“谁要说她是妓女,我就撕烂谁的嘴!”有人给他介绍女人,他就说他只有一个名字叫娜杰什卡的女人,而他直到终老也没再娶其他女人。在他的葬礼上,忽然冒出两个自称其干女儿的为他穿孝送终,过后两个女子不见了,大家都不知其去向。年长的人说,伊万早年行猎,枪口下出现了两只雪白的狐狸,立起身子前爪合十给他作揖,恳求饶命,伊万见它们通人性,就收了猎枪,放过了它们。获生的狐狸看他身后没有子女,葬礼冷清,特意化作干女儿为他行孝送终。

萨满妮浩之博爱

“我”弟弟娶的姑娘叫妮浩。她单纯美丽又善良,尼都萨满过世后,她就成了我们族群的萨满。她就任时发誓:一定要用自己的生命和神赋予的能力保护自己的氏族,让我们的氏族人口兴旺、驯鹿成群,狩猎年年丰收。

妮浩十三四岁时第一次听到神歌:她一直打着哆嗦,好像歌中的每一个字都化成了黄蜂,一下一下地蜇着她;或许她的血液原本就流淌着神歌。于是,当老萨满把神衣、法器一件件扔出去的时候,她就一件件拾起来。她顺理成章地成了老萨满的接班人,她身上自然生成了萨满的责任和神力。萨满虽有神力,却不可违抗天意,萨满要留下一个上天要招去的生命时,她(他)就必须拿自己(孩子)的生命抵上。萨满妮浩一生共有六个孩子,其中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为救助他人而死于她的法力,还有一个女儿因恐惧她的法力而逃走,直到她最后一次施法殉身,才回到她身边。她救助的有普通人家的孩子,还有偏执促狭者,更有因饥饿偷食他们驯鹿的孩子。

妮浩失去大儿子果格力是为了救一个外族群的孩子。接到求救信息时,她眉头紧蹙,“把果格力抱在怀里,亲了又亲,眼里泪光闪闪。她离开营地很远了,还回头张望果格力,很舍不得的样子。”萨满有先知先觉的神力,妮浩知道她这一去自己的孩子就没命了,在未施法的时候她是一个平常的母亲,有一颗母亲的心,她的行为无疑是亲手杀死自己的骨肉。作为母亲,撕心裂肺何足表达她此时的心痛!她是萨满,救助所有危难的生命,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使那危难转移到自己身上。萨满的伟大不仅在于她(他)超凡的神力,更在于他(她)救助危难人的自我牺牲精神。

在妮浩施法救马粪包时,她失去了她的大女儿交库托坎。那是一个大热天,但妮浩却在炽热的阳光下打寒战,她颤抖着,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悲哀地把头埋进丈夫怀里。然后她艰难地穿上那件对她来说比一座大山还要沉重的神衣,她戴上的神帽,一定是荆棘编就的,扎得她的头颅满是伤痕,她舞动着的神鼓,也一定是烧红的铁凝结而成的,烫得她双手通红。

孕期的妮浩为救助因饥饿偷食他们驯鹿的汉族孩子,致使自己的孩子“未生先死”,她抱着流产的死婴歌哭:孩子呀,回来吧/你还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的光明/就向着黑暗去了/你的妈妈为你准备了皮手套/你的爸爸为你准备了滑雪板/孩子呀/回来吧/篝火已经点燃/吊锅已经支上/你不回来/他们坐在篝火旁/也会觉得寒冷/你不回来/他们守着满锅的肉/也会觉得饥饿/孩子呀,你回来吧……作为母亲,妮浩悲痛欲绝;作为萨满,她将所有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以所有生命为怀。“我是萨满,怎能见死不救呢?”她毅然带着她的神衣和法器上路。在生死关头,她的爱超越族群、超越亲子、超越民族,这种爱难以苛求于普通人。她的女儿贝尔娜多次目睹因母亲施法救人,哥哥、姐姐离开人世,心生恐惧,当族群里有人病重时,她害怕极了,独自逃走,消失在母亲的视野中,直到在母亲的葬礼上,她才敢出现。

妮浩跳神的时候,空中浓烟滚滚,驯鹿群在额尔古纳河畔站立着。鼓声激昂,可妮浩的双脚却不像过去那么灵活了,她跳着跳着,就会咳嗽一阵。本来她的腰就是弯的,一咳嗽,就更弯了。神裙拖到了林地上,沾满了灰尘。我们不忍心看她祈雨时艰难的样子,于是陆陆续续来到驯鹿群中央。族人谁也没有勇气把祈雨的仪式看完。妮浩跳了一个小时,空中开始出现阴云;又跳了一个小时后,浓云密布;再一个小时过去后,闪电出现了。妮浩停止了舞蹈,她摇晃着走到额尔古纳河畔,提起那两只湿漉漉的啄木鸟,把它们挂到一棵茁壮的松树上。她刚做完这一切,雷声和闪电交替出现,大雨倾盆而下。妮浩在雨中唱起了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支神歌:额尔古纳河啊/你流到银河去吧/干旱的人间……她没有唱完那支歌,就倒在了雨水中。山火熄了,妮浩走了。她为很多人主持过葬礼、超度过亡灵,却不能为自己送别。她去的地方并不孤单,有她还未亲够、疼够的儿女们,公明宽厚的天神定会赐福他们。

妮浩走了,留给世间一幅巨画,那幅画很有气魄:上部是翻卷着浓云的天空和被烟雾笼罩着的黛绿的青山;中部是跳神的妮浩和环绕着她的驯鹿群,妮浩的脸是模糊的,但她所穿的神衣和神裙却是那么逼真,好像风儿轻轻一吹,那些闪光的金属饰片就会发出响声;画的底部是苍凉的额尔古纳河和垂立在岸边的祈雨的人们。

妮浩用行动兑现了她的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和神赋予的能力保护自己的氏族,保护我们的家园;让我们的氏族人口兴旺、驯鹿成群,狩猎年年丰收。妮浩在灾难面前是那样的镇定、果断、义无反顾!

至此,我们向大家讲述了《额尔古纳河右岸》的各种各样有关爱的人和事:拉吉米扭曲的爱;伊万既深执又拿得起放得下的爱;小达西与杰芙琳娜间生死相依的爱;尼都萨满的超越生死、抵达永恒的爱;更有妮浩自我牺牲、平视生命的神爱;还有点缀了依芙琳与玛利亚爱之切、恨之深的插曲。关乎爱的话题永无尽头,就像火种,只要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爱的火光与温暖;爱是生命之水,洗涤着我们的心灵,清洁着我们的灵魂,滋育着人类的文明!让我们懂得爱、珍惜爱、学会爱、践行爱,让爱满家园,爱满人间吧!让我们的生活沐浴着爱的阳光和雨露。

「二、敬畏之心」

万物有灵

鄂温克人和驯鹿同饮一条河,从不把水弄脏,河水永远跟他们的眼睛一样清澈见底,河底的水草也跟他们的睫毛一样茂盛。驯鹿是他们行走搬迁的得力助手,是他们相依为命的伙伴,也是他们生存的最后保障,他们从不随意杀食驯鹿,只有大雪封山的弹尽粮绝的日子,或婚葬祭祀大典时才食用驯鹿。驯鹿吃草时嘴下留情,不肯将一片青草啃光,而是吃一些留一些,即使大雪覆盖了山坡,风一刮草尖就露了出来,驯鹿依然有草吃。

树更是他们敬畏之物,他们禁忌在大树根解手,那样是对树的不敬;大树上刻着“白那查”(神灵的标志),猎人行猎时看到,不仅要敬奉烟酒,还要下枪卸弹下跪叩拜;点火用的柴,都是风干的死树。

他们称火为火神,和玛鲁神一样受人崇敬,营地搬迁有专门的驯鹿驮载“火神”,饭不做,先生好火,猎不打,先给火加柴。火不仅是包容着日光和月华的温暖和光明的实体,还隐含着信念和美好的祝愿。“我”母亲嫁来时,陪嫁是十五头驯鹿和一盆火。“我”嫁人时,母亲已神志不清了,但她依然没忘记从她的火盆里取一团火给“我”。即使母亲不在了,火光也一直伴随着“我”,火不灭信念就在,人就生生不息。火不得轻慢,有一个猎人出去行猎空手而归,因为没打到猎物,心里烦闷,回到营地用斧子乱砍火焰泄气,立马遭到惩罚,他的手烧伤致残。

“我”与丈夫拉吉达一起出猎(一般猎人是忌讳带女人打猎的,“我”的丈夫愿意带“我”),我们发现了四只还没睁开眼睛的水狗幼仔。水狗仔睁眼睛很慢,大约出生后一个月才睁眼睛呢。我们知道它们的妈妈就在附近,所以没动小水狗。傍晚时,大水狗从河水中游回洞穴,当它露出光亮的头、丈夫要对它下手的时候,被我制止了。我想那四只小水狗还没有见过妈妈,如果它们睁开眼睛,看到的仅仅是山峦、河流和追逐着它们的猎人,一定会伤心的。

放过了它们之后,因婚后三年未孕遭人讥讽的“我”,腹中有了新生命的迹象。我们族群里的伊万行猎时放过两只求饶的狐狸,若干年后他的葬礼上出现两位神秘女子,披麻戴孝为他送终,慰藉他孤寂的丧葬。鄂温克人不仅善待身边的伙伴,还善待身边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甚而尊重其他一切生命。谁知道谁的前生是什么,后世又转生成什么呢?有人说,人是万物之灵,岂不知生命皆有灵性。在上帝面前生命不分高低贵贱,生命的高低贵贱只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划分,如果说有贵贱之分的话,那不是生命本身,而是生命包容的灵魂和其彰显的精神。

“我”听爷爷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满月的日子,一轮圆月正吊在希楞柱的上方。他看过月亮,再低头打量那些睡觉的人时,突然发现大家睡得千姿百态的。有的像老虎一样卧着,有的像蛇一样盘着,还有的像蹲仓的熊一样蹲立着。爷爷明白了,人们在月圆的日子显形了,从他们的睡姿上,可以看出他们前世是什么,有的是熊托生的,有的是虎,有的是蛇,还有的是兔子。因此,鄂温克人行猎有禁忌,杀生有仪式,就是捕鱼,他们都很少用网而是用鱼叉,捕猎放过幼子和孕母,如果猎获了堪达罕和熊,一定要祭玛鲁神,还要唱神歌。

每当猎获熊或堪达罕时,就会先祭祀玛鲁神。祭祀时,会在尼都萨满的希楞柱前做一个三角棚,把动物的头取下,挂上去,头要朝着搬迁的方向,唱神歌:你倒下了/就美美地睡吧/吃你的肉的/是那些黑色的乌鸦/我们把你的眼睛/虔诚地放在树间/就像摆放一盏神灯。然后,再把头取下来,连同它的食管、肝和肺奉到希楞柱里玛鲁神的神位前,铺上树条,从右端开始,依次摆上,再苫上皮子,不让人看见它们,好像是让玛鲁神悄悄地享用它们。到了第二天,尼都萨满会把猎物的心脏剖开,取下皮口袋里装着的诸神,用心血涂抹神灵的嘴,再把它们放回去。之后要从猎物身上切下几片肥肉,扔到火上,当它们“吱啦吱啦”地冒油的时候,马上覆盖上卡瓦瓦草,这时带着香味的烟就会弥漫出来,再将装着神像的皮口袋在烟中晃一晃,就像将脏衣服放到清水中搓洗一番,再挂回原处,祭祀仪式就结束了。人们这时就可以分吃它的心肝肺了。

吃熊肉是有很多禁忌的。比如切熊肉的刀,不管多么锋利,他们也要叫它“刻尔根基”,也就是“钝刀”的意思。有一个叫马粪包的人故意挥舞着刀子叫嚷着:“看啊,这刀多么快呀,谁要是不信,揪根头发试试看,一准都能唰地斩断!”吃熊肉的时候,是不能乱扔熊骨的。但马粪包却随意地把啃光的熊骨乱撇,这块扔进火堆里,那块又当石子抛向远方。瓦罗加(酋长)训斥马粪包,说他如果再敢扔熊骨的话,就剁掉他的一只手。马粪包那时正啃着一块骨头,他边啃边放肆地说:“我求求你,你要是剁我的手,就把两只都剁掉!没有手,我什么也不用干,你们得把我当玛鲁神一样恭敬着,那多清闲自在啊!”马粪包刚说完这句话,突然“呀——”地怪叫了一声,原来那块熊骨竟然卡进了喉咙,他的脸在瞬间变成了“鬼脸”。他张大着嘴,眼睛暴突着,腮帮的肉哆嗦着,唇角抽搐着,刚才还很红润的脸,顷刻间就青了。他挥舞着胳膊,一句话也讲不出来。瓦罗加把手指伸进他的口腔,抠了几下,没有碰到熊骨,看来它卡得很深。马粪包被憋得“呃呃”地低声叫着,他的额头沁出汗珠,乞求地看着他的族人。直到妮浩萨满施法并付出了女儿的生命才救了他。马粪包从此悔过自新,守规敬神,善待族人。

鄂温克族发祥于拉穆湖,也就是贝加尔湖。有八条大河注入湖中,湖水碧蓝。拉穆湖中生长着许多碧绿的水草,太阳离湖水很近,湖面上终年漂浮着阳光以及粉的和白的荷花。他们的祖先与自然融为一体,视万物皆与我同,尊重善待一切生命,对一草一木、一水一山都怀着敬畏之心。他们有自己的信奉,那就是萨满;萨满是人不是神,过常人的生活,有着人的心灵和情感,可他(她)有先知先觉的能力,一旦跳起神舞,具有神奇的法力,能消除疾病、起死回生、消灾泯祸。萨满就生活在他们中间,神灵也就在他们身边,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神灵的保佑和监视。为此,他们的内心是敞开的、透明的。这种意念流贯于他们的血脉,浸入他们的灵魂,化为他们自觉的言行:尊敬善待身边的一切,与其和谐相处。敬畏是一个民族的内心的皈依、精神的火光、信仰的基石;一个失却敬畏的民族,就会唯权是拜,唯钱是图,行为失去底线。文学作品是心灵的栖息地,是精神的土壤,“敬畏”是其举足轻重的内涵,也是好作品的重要指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里的鄂温克人敬畏丛生。

初心天籁

“我”的小儿子安道尔十多岁了行事还童稚可笑。他喜欢和驯鹿在一起玩,因为驯鹿夏天走路时踩着露珠,吃东西时身边有花朵和蝴蝶伴着,喝水时能看到水里的游鱼;冬天呢,它们扒开积雪吃苔藓的时候,还能看到埋藏在雪下的红豆,听到小鸟的叫声。他疼爱鹿子,平时喂鹿时喜欢将盐放在手心里,触在它们的嘴边,让它们用舌头舔食。一次他引鹿子去小河边喝水,把盐撒进小河里,他说鹿仔既要吃盐,又要喝水,不如把盐撒在水里,直接让鹿仔去喝盐水不是更好吗?别人告诉他,盐进了水里后,会随着流水而去,可他却不相信。他把口袋里的盐全都撒在水里,看着那些白花花的盐融化了,他低头到河面去舔水,结果尝不到盐的味道,就放声大哭,骂水是个骗子!从那以后,他就不吃鱼了;认定从水里捞出来的食物都是魔鬼,它们进了人的肚子,会把人的肚子咬得像渔网一样,到处是窟窿。

“我”的小孙子安草儿也是一个“愚痴”的孩子,在一个人口多的地方,会遭到其他孩子的耻笑和捉弄。在山中,他的愚痴与周围的环境是和谐的,因为山和水在本质上也是愚痴的。山总是端坐在一个地方,水呢,总是顺流而下。他很安静,你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哭闹。他跟他的父亲安道尔一样,自幼就喜欢驯鹿,营地如果传来人的欢声笑语,他毫无反应;而如果他听见鹿铃声传来,就会兴奋地跑出希楞柱,迎接它们。他把盐托在掌心中,跪在地上给它们喂食,就像虔诚的教徒叩拜自己尊崇的神灵。“我”做活的时候,他喜欢跟着看。他嘴笨,但手巧,学活学得很快,他六岁时就会给驯鹿挤奶,八九岁就会用恰日克小夹子去捕捉灰鼠。他在干活的时候是那么的快乐,“我”还从未见过像他那么喜欢干活的孩子。

山林里来了放映队,让我们这些从未看过电影的人大开眼界,在小小的幕布上看到了无限的风景。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后发现安草儿已经在忙活早饭了,他在煮奶茶。平时我们只煮一壶,可那天他煮开了一壶后,把它倒在桦皮桶里存起来,盖上盖子,又煮了一壶。“我”以为他想多喝点,也就没问。可当他煮第三壶时,“我”觉得有点不对头了,就对他说:“昨晚那些看电影的人已经回去了,我们现在不过是多了一个放映员,再怎么喝,也喝不了三壶啊!”谁知安草儿很认真地对我说:“他们是走了,可昨晚电影上还来了好多人呢,我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也得一大帮!我刚才去找他们,也没见着,不知他们昨晚都睡在哪里了?等一会儿他们回来了,不也得喝奶茶吗?”安草儿的话让“我”笑了起来,他在“我”的笑声中有些不自在,喃喃地说:“电影上的人都走了吗?他们唱了半宿,没吃饭就走,怎么会有力气呢?”“我”回到希楞柱,把安草儿说的那番话告诉瓦罗加,他也笑了。但笑过之后我们都沉默了,因为辛酸还是涌上了心头。

本来因安草儿的愚痴,大家为他的婚事担忧,但当这笑谈传到相邻的族群时,不料那个族群里有个叫优莲的姑娘愿意嫁他,她认为安草儿的心肠好,心地纯洁,这样的男人是可以依靠一辈子的。不幸的是,那姑娘婚后第二年分娩时,大出血离世了。安草儿却不让埋优莲,他守在她身边,不许送葬的人靠近。几天过去了,虽然那时已是凉爽的秋季,但优莲的尸体还是腐烂了,散发出异味,“我”只好对他说,优莲不是死了,她其实变成了一粒花籽,如果你不把她放进土里,她就不会发芽、生长和开花。他问“我”优莲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朵呢?“我”说拉穆湖上开满了荷花,而优莲就是其中的一朵。这样,安草儿才同意埋葬了优莲。从那以后,每到春天的时候,安草儿就问,优莲化成了荷花,他会化成什么呢?“我”对他说,你不是荷花旁的一棵草,就是照耀着荷花的一颗星星!安草儿说,他不做星星,要当一棵草,草才能亲着荷花的脸,闻着她身上的香气。

森林被大面积砍伐,频繁地搬迁营地,猎人也无猎可打,驯鹿也吃不到鲜草,鄂温克人陆续搬到山下一个叫布苏的城镇去了。“我”老了,没随他们下山。“我”的生命是神灵给的,应该留在山林里交给神灵;和“我”一起留下来的只有安草儿,其余的都去布苏了。临行前,分选驯鹿,安草儿选中的六七只驯鹿都是年老体弱的,其中有两只还害着严重的咳嗽病,他是个满怀着怜爱之情和悲悯之心的人,怕这样的驯鹿下山活不成命,才留下的。

安草儿生于山林里,长于山林里,从小到大不是和驯鹿为伍,就是跟山川、河流、森林相伴,未曾受到过现代文明的启蒙。他第一次看电影,将幕布上的人当成现实生活中的人,从他的角度看,再自然不过了。他这种举动,当然会遭到懂得电影是怎么回事的人的嘲笑。但他的所想所做我们不仅不笑,还不由肃然起敬。愚痴的举止透出淳朴善良的心,一颗未经尘埃的纯洁的心。安草儿是安道尔的儿子,他遗传了父亲的单纯善良,他清澈如山间的小溪,一尘不染,他心目中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美好的,一只口琴埋在土里,一下雨就会生根发芽,长出悦耳的歌声和清脆的鸟鸣,唯有童心才有如此奇妙的想象和美妙的诗意。

安草儿心地善良温暖,他早起为电影里的人准备早餐,怕他们唱了半夜饿着;族群的人下山奔新生活去了,他留下来陪伴不愿下山的阿帖(奶奶),侍奉老人;他挑选老弱病残的驯鹿留下,怕它们下山不能适应“新生活”,难以活命,他的忠厚仁义亦如山。但他毕竟愚痴,难以适应现代文明高科技生活,难以和精明的现代人为伍;他的拙朴心性适与山水相随,与森林花草合唱,与驯鹿小鸟相悦,与自然和谐。

作家迟子建塑造安草儿这个人物的用意何在呢?或者说作家追忆自然文明、人本初心有何意义呢?她有感于现代物质文明的突飞猛进、自然文明的撂荒与溃散、精神文明相对滞后,人们生活在冰冷的物质夹缝里,内心的压抑和精神的空虚导致过度的物质追逐与享乐。作家既是对当下人的警示,又是对现实的映照和反衬。河水不可倒流,时光不可逆转,时代不可倒退,我们不能生活在追忆的“伤怀之美”里,怎样才能既保持人之初的纯洁与善良心性,又具有现代文明素养呢?这是悬在每一个当代人头顶的问题,也是民族、国家要解决的社会课题,尤其是正在成长中的一代人,要明白这个问题至关重要,这将影响着新一代人的生活状态和生活质量!问题的落脚点在于国家政策的导向、民族精神的焕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每个人的自觉追求,达成自然文明与现代文明的融合,构建新的规范、价值观,建立新的次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携手构建心灵与外界和谐的新生活,这才是人类生活的理想状态。

「三、家园何处」

鄂温克部落的第一位大学生

依莲娜是一位鄂温克族姑娘,从小随父母生长在山林,跟外婆学画画。到了上学的年龄,去山下读书,保持着画画的爱好,考上了北京的美术学院,参加了工作。可她的生活并不幸福,究其深层原因还是大山里的生活与城市格格不入,在她心里形成难以相容的矛盾,也就是自然文明与城市文明的冲突。

“我”的外孙女依莲娜,从小喜欢驯鹿,是驯鹿的保护神,只要她在营地,驯鹿从未丢失过;她跟“我”学岩画(“我”用自制的画笔在岩石上画画儿),聪敏伶俐,学得很快。她在岩石上画了一只调皮的驯鹿,歪着脑袋,抬起一条前腿,试探着踢自己颈下的铃铛;驯鹿的角,也是不对称的,一面有七个叉,一面只有三个叉,那么生动。“我”说她画的驯鹿“我”怎么没见过?她说这是神鹿,只有岩石才能长出这样的鹿来。她去激流乡上学时,对图画课格外感兴趣,节假日回到山上,也会带回来一沓她用铅笔画的画。那些铅笔画上面既有人物,也有动物和风景。她画的人物都很风趣,不是歪戴着帽子啃肉骨头,就是斜叼着烟嘴系鞋带;她画的动物,以驯鹿为多;她画的风景,一类以激流乡的房屋和街道为主,另一类则以篝火、河流和山峦为主。她虽然是用铅笔描画的这些画,但是“我”从中仿佛能看到篝火燃烧到旺盛处所焕发着的橘黄的颜色,能看到河水在月夜中发出的亮光。依莲娜在激流乡上完初中后,又去乌启罗夫上了高中。她是从乌启罗夫考入北京一所美术学院的,是这支以放养驯鹿为生的鄂温克部落里走出的第一位大学生。

徘徊于山林和城市

依莲娜从北京的美术学院毕业,到呼和浩特的一家报社做美术编辑。她嫁了个水泥厂的工人,只过了一年就离婚了。后来,她跟刘博文(离异记者)住在一起,他们在一起时常吵架,吵完架,还将自己灌醉。

依莲娜每年都回山里看望亲人。她的画常印在画刊上,带回来让大家看。依莲娜在山里住一两个月,就会心烦意乱,嫌山里跟外界隔绝,太过寂寞,她叫西班(拉吉米的外孙)陪伴她下山去激流乡,只是为了给朋友打个电话。依莲娜喜欢西班,她很少画人物,但她却为西班画了好几幅画。西班在画中不是啃着树皮,就是蹲在营地上为驯鹿笼烟,要么就是在木板上刻着字。依莲娜内心不安稳,在山上待烦了,会背着她的画返回城市;要不了多久,她又会回来。她每次回来时都兴冲冲的,说城市里到处是人流,到处是房屋,到处是车辆,到处是灰尘,实在是无聊。她说回到山上真好,能和驯鹿在一起,晚上睡觉时能看见星星,听到风声,满眼看到的是山峦溪流、花朵飞鸟,实在是太清新了。然而她这样过上不到一个月,又会嫌这里没有酒馆,没有电话,没有电影院,没有书店,她就会酗酒,醉酒后常常冲自己未完成的画发脾气,说它们是垃圾,把画扔进火塘里毁掉。

妮浩祈雨的情景,让依莲娜难以忘怀。她说,在那个瞬间,她看见的是我们鄂温克人一百年的风雨,激荡人心。她一定要把那种情景用画展现出来。她先是用皮毛画来表现,但做到一半的时候,她感到皮毛太轻佻了,还是油彩凝重。于是,她又把画布固定在木板上,开始用画笔蘸着油彩作画。她画得很慢,很动情,常常画着画着就哭出声来。依莲娜的那幅画,一画就是两年。那幅画很有气魄,上部是翻卷着浓云的天空和被烟雾笼罩着的黛绿的青山,中部是跳神的妮浩和环绕着她的驯鹿群。妮浩的脸是模糊的,但她所穿的神衣和神裙却是那么逼真,好像风儿轻轻一吹,那些闪光的金属饰片就会发出响声。画的底部是苍凉的额尔古纳河和垂立在岸边的祈雨的人们。大家以为那幅画完成了,可依莲娜总是说还没完成呢。她似乎很舍不得把那幅画画完,画得很仔细,很精致。直到进入新世纪的那年春天,依莲娜才宣布,她的画完成了。为了庆祝她完成了那幅画,大家特意为她办了一个篝火舞会。依莲娜那天喝了很多酒。虽然她没有跳舞,但因为她走起路来轻飘飘的,也给人一种跳舞的感觉。

她喝过酒,回到希楞柱,抓起一把画笔,摇摇晃晃地朝贝尔茨河走去。她在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说,“我洗画笔去了”。从我们营地,到贝尔茨河,不过是五分钟的路程,我们眼看着她走向那条河流。我们议论着依莲娜和她那幅祈雨的画,不知不觉夜深了。依莲娜还没有回来,西班去河边找她。过了一会,西班回来了。他没有找回依莲娜,他拿回了一把画笔,每一支画笔都湿漉漉的,它们被贝尔茨河水冲洗得干干净净的。依莲娜化作了一条鱼,她沿着贝尔茨河,游到我们看不见的远方去了。

鄂温克族的第一位大学生依莲娜,她从小生长在山林里,与驯鹿为伍,以山河森林为家,以蓝天白云为衣……幼小的心灵熏陶了自然文明,成为她不可消泯的生命基因,虽然她读了大学,在城市有了工作,她的身心也被城市文明感染了,这两种文明在她心里无法调和,又未建构起新的精神支柱,因此,她在城市和山林间几度徘徊、几度犹疑,终于辞去城市里的工作,驻足大山里;而山林的天地越来越萎缩,已看到不远处的尽头,她用漫长的时间画完妮浩萨满殉道的油画,投身到清流的怀抱中长眠。从依莲娜身上昭示出“过度代”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自然文明与城市文明的格格不入,内心的矛盾日益激化,以致香消玉殒。比依莲娜小几岁的弟弟妹妹们,山林的生活未给他们的心灵留下痕迹,他们的意识中没有自然文明伦理,举止行为和生活态度不像依莲娜那么纠结,反倒轻松自由了。她的妹妹索玛讨厌上学,十四岁就向母亲宣布不是处女了。沙合力也讨厌上学,酗酒后,砸商店的玻璃、破坏学校的桌椅、扎乡政府汽车的轮胎,他不仅越出了伦理道德底线,还触犯了法律,成为派出所的常客。帕日格向往城市生活,梦想凭自己的舞蹈进入表演团队,但他的舞蹈完全丢弃了民族的精髓,走形变味,只是迎合世俗喜好、获取商业认可。这些意味着这个民族原有的魂魄消失了,支撑民族的精神支柱倾倒了,使其失去了向上的力量,走下坡路在所难免。这就有待构建新的价值观和伦理规范,重铸民族的精神与魂魄!

山林原本没路的时候,人们会迷路;路纵横交错了,人们也会迷路,因为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随着山林进一步开发,运木材的路到处都是,山民们却不知走哪条路了。伐木声声,森林面积越来越小了,山林的生态严重破坏,驯鹿觅食需频繁转换营地;山民们狩猎越来越艰难,往往空手而归。下山吧,驯鹿失去了生存的环境,山民们狩猎的技艺也失去用武之地,这个以喂养驯鹿和狩猎为生的民族失去了生存的依托!山上无以生存了,他们还是无可奈何地走下山去,走向更远的城市布苏,寻找新的生活,开辟新的家园,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