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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从网上购买的商品与卖家描述的不符怎么办?

案例场景

戴某在逛某网店时,看到一家网店卖的泳装很好看,马上下单的话正好可以在暑假的时候跟着宿舍朋友们一起去海边游泳这家网店称自己的泳装出自某某大厂家,是某品牌的正品,并且质量相当有保障戴某一查,确实是个大牌子,就直接在该网店买了下来但是等货到时却发现,这款泳装跟自己要的那款的颜色根本就不一样,自己要的是粉色的,发过来的货却是玫红色的,并且很容易开线,质量根本没有保障于是戴某联系店家想要退货,而店家要求运费由戴某承担,戴某应该怎么办?

依法分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也就是说,商家对商品的描述是什么样的,就应该保障其售出的商品与其描述一致,不能弄虚作假。在本案中,商家说泳衣是某品牌的正品,那就应该是正品,如果不是正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还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商家称自己的商品是正品,但戴某买到手后发现其所购买的商品根本不是什么正品,颜色也跟自己要的不一致。因此,戴某不仅不用承担运费,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购买这件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家解析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是服务的实际质量应当与其在广告、产品说明中宣传的质量、与其展示的实物样品的质量,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一致,不得有不符合之处。如果因经营者在宣传过程中的不实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