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是猫(4)
我照例潜入金田宅邸。
为何说是“照例”,现在已无需作什么解释。即是表示已经到了将“多次”加以平方的程度的词语。干过一次的事,还想再干第二次,干过两次的事,就想干第三次,这种好奇心不只限于人类才有,即使是猫,也是带着这一心理降临于世的,这一点必须请人类认识到。反复干过三次以上的事情,才冠之以“习惯”这个词,这种行为是生活的需要与进化,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和人类是一样的。假如有人对于我这么频繁地往金田家跑产生疑问,那么,在人类提问之前,我要先反问一句:为什么人们从嘴吸进烟雾,又从鼻腔喷出?人类既然不知羞耻地肆意吞吐这种既不果腹,也不补血的玩意儿,就不要那么大声责怪我出入金田家。金田家便是我的香烟!
使用“潜入”这个词,多少有些不恰当,听上去和小偷、奸夫差不多似的。我去金田公馆,虽然没有受到邀请,但也绝不是为了偷点鲣鱼干,或者跟那只鼻眼痉挛般地聚集在脸心的哈巴狗密谈。——什么?侦探?太荒谬了!要说这世上干哪一行的最下贱,我觉得没有比侦探和放高利贷的更下贱的了!不错,为了寒月,我萌生了猫族不该有的侠义之心,曾一度偷偷去侦查金田家的动静。但只去了那一次,尔后再没有干过那种有悖于猫族良心的卑鄙勾当。也许有人问:既然如此,又为什么用“潜入”这种不确切之词?说来,这里面还颇有意趣哩。我本以为,天空为覆万物,大地为载万物而存在。——不论怎样喜欢强词夺理的人类,也不会否定这一事实的。那么,若问为了开天辟地,他们人类究竟花费了多大力气,岂不是寸功也不曾有过吗?将并非亲手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是没有道理的吧!据为己有倒也罢了,可有什么理由禁止他类出入呢?人类卖弄小聪明,在这茫茫大地上,筑起围墙,树起木桩,画地为界,据为自己所有。这些所作所为恰如以绳圈天,要求这一片是我的天,那一片是他的天一般可笑。假如可以将土地切割成小块,按坪论价地买卖所有权的话,那么,我们呼吸的空气,也可以切成一尺见方的小块进行买卖了。假如既不能零售空气,又不能分割天空的话,那么,土地的私有岂不是也不合理吗?由于吾辈猫族依据如是观,奉行如是法,因此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当然,不想去的地方是不肯去的,而想去的地方,不问东南西北,大摇大摆地,慢慢悠悠前去便是。对于金田之辈,何必顾虑!——然而猫族的可悲之处在于,论力量毕竟不是人类的对手。“强权即是公理。”既然我生存在有这一格言的这个尘世上,那么,再怎么有理,猫的逻辑也是行不通的。硬要行得通,就会像车夫家的老黑一样,会冷不防挨一顿鱼贩子的扁担。真理虽然在我这里,权力却在别人那里。此时只有两条路:或委曲求全,唯命是从,或偷偷摸摸地我行我素。我当然选择的是后者。然而,由于必须提防挨扁担,就不得不“潜入”。因此之故,我才潜入金田宅邸。
随着潜入次数增多,我虽无意当什么密探,但是,金田一家子的大事小情却映入不屑一看的我的眼帘中,刻在了我不愿记忆的脑子里,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鼻子夫人每次洗脸时,总是仔仔细细地擦她的鼻子;富子小姐非常贪吃阿倍川年糕;还有金田君——金田不像太太那样,是个塌鼻子。不单是鼻子,整个脸都是扁平的。以至于叫人不能不疑心:莫非是小时候打架,他被坏孩子掐住脖子猛劲摁在墙上挤压过,结果直到四十年后的今天,那张脸依然平坦。
不用说那是一张极其安稳、毫无危险的脸,但是总觉得缺乏变化。不论多么愤怒,依然是一张平静的脸。——就是这位金田君,他吃金枪鱼片时,总是啪啪地拍打自己的秃头。他不仅脸是扁的,个子也矮,所以不管什么场合,总戴着一顶高帽,穿一双高齿木屐。车夫觉得他这打扮很滑稽,将这些说给书生听,书生钦佩地说:“你的观察力很敏锐……”——诸如此类,就不一一赘述了。
最近我从厨房旁穿过院子,躲在假山后面观察前方。如果发现房门紧闭,静悄悄的,便慢慢地爬进去。如果人声嘈杂,或者觉得有可能被客厅里的人看到的话,便绕到水池东边,从茅房旁神出鬼没地钻进檐廊下面。我没干过坏事,没有必要躲躲藏藏,或是害怕什么,但是,如果在那里撞上人这种无法无天的家伙的话,就只好认倒霉了。因此,假如世上的人都成了大盗熊坂长范[98]之流,那么,不论是怎样有德行的君子,也会采取我这种态度的。金田君乃一堂堂实业家,所以不必担心他会像熊坂长范那样,抡起五尺三寸的大刀对付我,但是据我所知,他有个拿人不当人的毛病。既然拿人不当人,自然也会拿猫不当猫的。由此可见,身为猫者,不论多么有德行,在这个公馆里也绝不可掉以轻心。然而,正是“不可掉以轻心”这一点,让我觉得有趣。所以我如此频繁地出入金田家,说不定纯粹是为了冒这个风险呢。这个问题,待我日后好好思考,待我将猫的思维彻底剖析后,再向你们宣讲吧。
不知今天的情况如何?我这么琢磨着,将前额贴在那有假山的草坪上,向前方瞭望,只见十五榻榻米[99]的客厅大开着窗门,洒满三月阳春的光芒。室内金田夫妇正和一位来客说话。偏巧鼻子夫人的鼻子正对着我所在的方向,隔着池塘,盯着我的额头。我被鼻子盯着看,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金田先生幸好转过脸去面对着客人,他那张扁脸只能看到一半,而鼻子的所在也不明了。不过,由于花白胡须从各处乱糟糟地滋生,所以不费劲儿,就可以得出结论:胡须的上端应该有两个窟窿才对。我顺便起了遐想:假如春风总是吹拂这般平滑的一张脸,想必相当轻松吧!
来客在三人之中,面相最为平庸。正因为其平庸,关于他的相貌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特别介绍的。说到平庸,倒也不是坏事,但若平庸到登平凡之堂,入庸俗之室[100]的话,则未免令人悲悯!背负着这么一副无聊至极的面庞,降生于明治太平盛世的那位来客,到底是何方人士?我如果不照例钻进檐廊的地板下,聆听一下他们的谈话,是不会知道的。
“……因此,内人特地到那个家伙的家里登门拜访,了解情况……”金田君的口气依然很傲慢。虽然傲慢,却并不严厉。说话也和他的面孔一样地无趣而庸俗。
“是的,因为他教过水岛先生……是的,是个好主意……是的。”
满嘴“是的,是的”的人是来客。
“不过,总觉得他那个人很难缠。”
“也难怪啊,苦沙弥就是个不知好歹的人哪。……从前他和我住在一个公寓的时候,就跟滚刀肉似的,……想必您觉得很头痛吧?”客人瞧着鼻子夫人说。
“先不说什么头痛不头痛的,我跟你说吧,我长这么大,还没在别人家受过这种不礼貌的对待呢!”鼻子夫人说话时还是那样呼哧呼哧的。
“他说了什么不礼貌的话了?他从前就是个特别顽固的家伙。只要看看他十年如一日只会教英语入门,就可见一斑啦。”客人十分得体地附和着。
“唉呀,内人问他什么,他的回答总是夹枪带棒的,简直没办法跟他说话……”
“这可真是不像话!人一有点学问,就容易自以为是,再加上贫穷,就会争强好胜……这么说吧,这世上有那种无法无天的刁民。自己不干活,还老是跟有钱人对着干,不以为耻……就好像有钱人把他们的财产给卷走了似的,太可笑了。哈哈哈……”客人似乎心情大好。
“唉,简直是荒谬绝伦!之所以如此,毕竟是由于没见过世面,导致的任性胡为。所以,还是稍稍教训教训他,让他收敛一下为好,就让他尝了尝苦头……”
“有道理。那么,那家伙一定收敛了吧?这么做也完全是为了他好嘛!”客人没等聆听是怎么治的,就先表示了赞成。
“你想不到吧,铃木兄,他是个多么顽固的家伙。听说他到学校,竟然不理睬福地君和津木君。本以为他是心怀歉疚而默不作声呢。谁知道,据说最近他竟拿着手杖,追赶毫无过错的舍下的书生。……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能干出那种蠢事来呢。简直是破罐破摔,脑子有点不正常了!”
“什么?他怎么又做出这等粗野之事来了呢……”连这位精明的来客听了这个事,都有点奇怪了。
“唉,其实就是因为舍下的书生从他面前走过时说了点什么,他便立刻拿起手杖,光着脚追了出去。就是那孩子小声嘀咕了几句,可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是个满脸胡须的大人,还是个教师哪!”
“对呀,还是个教师哪。”客人附和道。金田君又重复了一遍:“还是个教师哪。”
既然是个教师,纵然受到天大的侮辱,也应该像个木头人似的乖乖忍受,看来这是三人的一致看法。
“还有那个名叫迷亭的家伙,完全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只知道信口开河,胡诌八扯。我还第一次遇见这么怪的人呢。”
“啊,您是说迷亭吗?如此看来,他还是那么爱吹牛啊。夫人也是在苦沙弥家见到他的吗?他可不是个省油的灯。那家伙以前也是和我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室友,就因为他总爱捉弄人,我经常和他干架。”
“像他那种人,谁能受得了啊。其实撒谎骗人倒也罢了,……碍于朋友情面啦,不得不附和几句啦,……那种场合,任谁也会说些言不由衷的话的。可是只要那家伙不吭声就没事了,他却一味地胡说八道,结果搞得无法收场。我真不明白,他那么胡言乱语到底图的是什么,……居然大言不惭地瞪着眼睛说瞎话啊!”
“您说得没错。撒谎已经成了他的嗜好,所以更才难缠哪!”
“你说说,我好不容易特意去了解水岛先生的情况,也被他给搅和了。我又生气,又后悔……即便如此,人情往来还是要讲的。既然到别人家去了解情况,总不能假装不懂人情,这事咱可做不出来。所以,后来我打发车夫给他家送去一箱啤酒。可是,你猜怎么着?他说:‘我没有理由接受这份礼品,拿回去吧!’车夫说:‘只是略表谢意,还请收下!’他却说:‘这也太可恶了吧。我天天吃果子酱,可从来没喝过啤酒那种苦水!’说罢,转身进屋了。你瞧,多么失礼啊,有他这么说话的吗?”
“的确很过分!”客人这回好像是打心里觉得过分了。
“因此,今天特地请你来,”金田君的声音停顿了一会儿,“对那些愚蠢的家伙,原来暗中捉弄他们一番也就算了,可还是惹出了点麻烦……”说着,金田君像吃金枪鱼片时一样,啪啪地拍打自己的秃头。
当然,由于我是躲在檐廊的地板下面,所以他到底真的拍了秃头没有,是不可能看见的,不过近来,他那拍打秃头的声音咱已听得耳熟了。如同尼姑擅于辨别木鱼声一般,我即便藏身于地板之下,只要那声音清晰,立刻就能够辨别出那是金田君在拍打秃头。
“所以,想麻烦老弟一下……”
“只要是我能帮到的,请千万不要客气……我这次能调到东京来工作,还不都靠您万般操心呀。”客人非常痛快地答应了金田君的请托。听口气,这位客人也是得到过金田君照拂的人。哎呀,看起来事情发展得越来越有得瞧了。只因今天天气好,我才改了主意前来偷听,万没想到会听来这么多有关主人得内容。这可真是歪打正着啊!
我很想知道金田君对来客所求何事,便趴在檐廊下面侧耳细听。
“苦沙弥那个怪物,不知为什么给水岛出谋划策,话里话外地暗示他最好不要娶金田小姐……是这样吧?夫人。”
“岂止是暗示啊。他说什么‘天下哪有这样的傻瓜,会娶那种货色的女儿!寒月兄,绝对不可娶她哟!’”
“‘那种货色’?!真是太无礼了!他当真说了那种粗话了吗?”
“何止是说过,是车夫老婆亲口告诉我的。”
“铃木君,怎么样?你都听见了吧。看来他很不好对付。”
“不好办哪!这种事情和别的不同,按说外人是不该妄加置喙的。苦沙弥就算再呆气,这点道理也该明白的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所以啊,……你从学生时期就和苦沙弥同吃同住的,不管现在怎样,听说从前关系还算亲密,我才拜托你见到他,一定要彻底晓之以利害。好吗?也许他会发火,但发火是他的过错。只要他识相些,我一定会充分关照他的,而且也不会再惹他生气。不过,他若是执迷不悟,我们也会以牙还牙的。……就是说,再那么顽固不化,吃亏的是他自己。”
“是的,正如您说的那样,再那样冥顽不灵、负隅顽抗,吃亏的只是他自己,没有任何好处。我会好好劝告他的。”
“另外,向我家小姐求婚的人多得很,并非一定嫁给水岛先生。不过,经过了解,此人学识和品格还都不错,所以,如果他努力钻研学问,不久能考上博士的话,或许有希望结亲。这个意思,你不妨也不露声色地让他知道。”
“让寒月知晓这一点,对他而言也是一种激励,就会更有学习的劲头了。太好了。”
“还有,就是那个事很怪……我觉得与水岛的身份不符,可他却口口声声称那个怪物苦沙弥为老师。对苦沙弥说的话,好像大多都很听从,这很麻烦。当然了,我女儿也不是非水岛不嫁,所以,不管苦沙弥说些什么,捣什么乱,对于我们来说,都没有影响……”
“只是水岛先生怪可怜的。”鼻子夫人插了句嘴,“水岛这个人我还没有见过。总之,能和我家结亲,是他一辈子的福气,想必他本人应该不会不愿意吧!”
“是的,水岛先生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可是苦沙弥啦,迷亭啦,这些怪物总是这个那个地说三道四嘛。”
“这就不好了。这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做的事。回头我到苦沙弥家去,好好和他谈谈。”
“啊,那就请你费心啦。还有,实际上水岛的情况苦沙弥最了解,可是上次内人去他家时,由于遭遇了刚才说过的那种不愉快的状况,没能很好地打听。所以,希望你这一次去,能替我们仔细了解一下水岛的德行才学等各方面的情况。”
“知道了!今天是星期六,我现在就去的话,他应该已经回家了。不知他近来住在哪儿?”
“从我家门前往右去,一直走到头,再往左走一百多米,有一个摇摇欲坠的黑墙房子,就是他家。”鼻子夫人说。
“这么说,就在附近喽。这就更好办了,我回去时顺道去一趟好了。很容易找的,一看门牌就知道了。”
“不过,他家的门牌可是时有时无的噢。恐怕是用饭粒把名片粘在门上的吧,一下雨就被冲洗掉了,于是,到了晴天再粘上。所以门牌是靠不住的。与其这么费事,何不干脆钉个木牌多好啊,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人。”
“真叫人吃惊!不过,打听一下黑墙要倒的那家在哪儿,估计就知道了吧?”
“嗯,那么肮脏的人家这条街上找不到第二家,很好找的。啊,对了,对了,如果还是找不到,倒有个好标识,只要寻找房顶上长草的房子,准没有错。”
“真是个有特色的人家啊。啊哈哈……”
我若不趁铃木大驾光临之前回去,怕是有些不妙。听了这些议论,也足够了。我从檐廊地板下面一直走到茅厕,再往西拐去,从假山后边来到大路上,快步走回房顶长草的房子里,若无其事地绕到客厅的檐廊上。
只见主人在檐廊上铺了块白毛毯,趴在上面,让明媚的春光晒着他的脊背。阳光的确是非常公平的,对于房顶上以杂草为标记的破屋,也如同对金田公馆的客厅一样照得暖洋洋的,唯有那块毛毯毫无春意可言。那块毛毯,厂家是按照白色织成,洋货店也是作为白色售出的,而且主人也是当作白色订购来的,怎禁得已经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白色的年代早已过去,如今,正进入逐渐变为深灰色的时期。尚不清楚这条毛毯能否度过这一深灰色时期,存活到变成暗黑色那天。即使现在,那毛毯已然是伤痕累累,经纬线条历历可数,称之为毛毯,已经名不副实,倒是去掉“毛”字,只叫“毯子”更恰如其分。不过,依照主人的逻辑,既然用了一年、两年、五年、十年,那就必须用上一辈子了。
闲话少叙,却说主人趴在那块历史悠久的毛毯上,在干什么呢?原来他正双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香烟发呆呢。当然,他那满是头皮的脑袋里,宇宙间的最高真理正如火轮般旋转也说不定,但从表面上来看,却是怎么也看不出来的。
香烟头已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多长的烟灰“啪嗒”一声落在毯子上,主人也不在意,眼睛死死跟踪着烟缕的去向不放。烟缕随着春风沉浮,画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不断地飘向妻子刚刚洗完头披散着的深紫色发根上……唉呀,忘了应该先交代一下女主人的事。
女主人的臀部正对着丈夫……什么,你说她是个没规矩的老婆?倒也没什么不规矩的。规矩或不规矩都是相对的,要看怎么去解释。主人非常坦然地双手托腮,面对着妻子的臀部,而妻子也满不在乎地将庄严的臀部高耸于丈夫的眼前,不过尔尔,何谈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二位是一对结婚还不到一年时,就已经摆脱了繁文缛节束缚的超然物外的夫妻。
再说,这位将臀部对着丈夫的妻子,今天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趁着天气好,用海藻和生鸡蛋,把一尺多长黑得发绿的头发搓洗了一通,此时正炫耀似的将顺顺溜溜的长发从肩头披散在后背上,不声不吭地埋头缝制婴儿的坎肩。其实,她是为了晾干头发才拿着薄呢坐垫和针线盒来到檐廊,将臀部对着丈夫的。不过,也说不定是主人自己凑到妻子的臀部后面来的。
于是乎刚才提过的那团团烟圈,不断地涌向浓密而飘逸的乌发上去,犹如不合时宜的烟圈正在升腾,主人看得入了神。然而,烟云不会在一处停留,必然不断地向高处袅袅上升,所以主人若想不错过观赏这青烟与乌丝纠缠缭绕的奇观,就必须转动眼珠。主人首先从妻子的腰部开始观察,沿着脊背逐渐往上看,从肩头到达了脖颈,然而越过脖颈,终于抵达头顶时,主人不禁大吃一惊。——原来与主人订下白头偕老之盟的妻子的头顶正中竟有着一大块圆圆的秃疤。而且那块秃疤反射着和煦的阳光,正堂而皇之地闪闪发光呢!无意之中竟然获得如此不可思议的大发现,此时主人的眼睛尽管辉映着阳光,仍露出了极其惊讶的神色,他顾不上被刺眼的阳光放大瞳孔,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块秃疤。
主人发现这块秃疤时,脑海里首先闪现出的是他家祖传的那盏在佛坛上不知摆了多少代的佛灯盘。他全家信奉真宗[101]。真宗居士的家历来就有把不合身份的大把的钱花在佛坛上的规矩,主人还记得小时候他家黑糊糊的仓房里供着一个厚厚的贴金大佛龛,佛龛里总是吊着一个黄铜的灯盘,那个灯盘里白天也点着朦胧的灯火。由于仓房里很昏暗,唯有这只灯盘闪着幽幽光亮,因此,想必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那不知看过多少遍的佛灯的印象,被妻子的秃疤唤醒,从而突然闪现了吧。
佛灯盘的影像不到一分钟便消失了。这时主人又想起了观音菩萨的神鸽。观音菩萨的神鸽与女主人的秃疤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主人的头脑里,二者之间却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想。也是他小时候的事,每次去浅草,他一定要给神鸽买豆吃。一碟豆子两个铜板,装在红色瓦碟里。那个瓦碟子不论色调还是大小,都和老婆的秃疤十分相似。
“真是太像了。”主人万分惊讶地说。
“什么太像了?”女主人背对他问。
“还问什么?你头顶上有一大块秃疤啊,你知道吗?”
“知道。”女主人回答,手里依然在做针线活儿,丝毫没有觉得不好意思,真是个超凡脱俗的模范妻子。
“是出嫁时就有的,还是嫁过来以后新长的呢?”主人问道。他嘴上没有说,心里却在想:如果是结婚以前就有的话,自己就受骗了。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有的了。秃不秃的有什么关系!”她倒是很想得开。
“有什么关系?那不是你自己的脑袋吗?”主人有点冒火。
“正因为是我自己的脑袋,才没关系呀。”她虽然嘴硬,但毕竟有些在意,右手伸到头上,摸了摸那块秃疤。“唉呀,大了不少啊。原来可没有这么大。”
这么说来,她总算意识到了,从她的年龄来说,这块秃疤过大了些。
“女人一挽发髻,那个地方的头发就会被揪起来,谁都会秃的。”她又为自己分辩起来。
“照这个速度秃下去,到了四十岁,不就都成了秃子了吗?这一定是病,说不定会传染的,趁早请甘木医生瞧瞧吧。”主人边说边不停地抚摸自己的脑袋。
“你总是说别人,你自己鼻孔里不是也长了白发了吗?秃疤若是传染,白发也会传染的呀!”女主人有些愤愤不平。
“鼻孔里的白发看不见,所以无碍,而头顶,尤其年轻女人的头顶,秃成那个样子,难看死了,那不成了残疾了吗?”
“既然是残疾,你何必要娶我呢?是你自己把我娶到家,如今又说什么‘残疾’……”
“因为不知道啊!直到今天才知道的。你既然那么不以为然,为什么出嫁时不让我看看头顶?”
“胡说什么呢!没听说过非要女方在婚前检查脑袋,合格了才可以出嫁的呀?”
“有秃疤也就忍了,可是你个子也矮得出奇,怎么看怎么别扭。”
“个子不是一眼就可以看明白的吗?你当初娶我的时候,不是明知我个子矮的吗?”
“知道是知道的,不过,以为你还会长高些,才娶过来的呀!”
“都二十岁了,还能长高?你也太欺负人了吧!”女主人将婴儿坎肩一扔,转过身来面对主人说道。看她的架势,倘若主人再说什么不中听的话,她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哪有这一说啊,人到了二十岁,就不许再长高了?我还以为你过门之后,让你吃些补品,有可能会长高一点呢。”主人正在一本正经地强词夺理时,门铃突然响起来,有人在大声叫门。看样子是铃木先生循着屋顶有杂草的标记,终于找到了苦沙弥先生的“卧龙窟”。
女主人只好慌忙抱着针线盒和小儿坎肩躲进茶间去了,回头再和他理论。
主人也卷起灰色毛毯,扔进书房。少顷,主人看了女仆拿来的名片,面露吃惊之色。他吩咐了一句“请他进来”,就拿着名片走进了茅厕。他为什么突然去上茅厕,不得其解,为什么将铃木藤十郎的名片拿到茅厕去,就更难以理解了。反正最倒霉的是不得不奉陪主人去臭茅坑的名片。
女仆将花布坐垫摆在壁龛前,说了声“您请坐”,便退下了。铃木先生环顾了室内一圈。但见壁龛里挂着一幅木庵[102]的赝品画轴——《花开万国春》,以及插着春分前后开放的樱花的廉价的京都青瓷瓶。一一看过之后,他忽然看见女仆给自己摆好的那张坐垫上,不知什么时候,居然旁若无人地端坐着一只猫。毋庸赘述,那只猫不是别人,正是在下。此时,铃木先生的心中刹那间掀起波涛,差一点怒形于色。这个坐垫毫无疑问是给铃木先生准备的。给自己铺的坐垫,自己还没有坐下,竟然有一只莫名其妙的动物坦然盘踞其上,这是破坏铃木内心平静的第一个因素。假如这个坐垫空在那里,一任春风吹拂,那么,铃木先生说不定会有意在主人进来后,再次请他坐坐垫之前,在坚硬的席地上忍耐片刻,以表谦逊之意的。然而,在迟早属于自己的坐垫上,连个招呼都不打,便落座的家伙是谁?如果是人,或许还可以忍让,对于猫岂有忍让之理。由于是一只猫,使铃木先生愈加不快,这是破坏他内心平静的第二个因素。最惹他生气的是那猫的表情。不仅没有一点抱歉的意思,反而傲慢地坐在无权占据的坐垫上,眨巴着两只毫不可爱的圆眼,盯着铃木先生的脸看,貌似在问:“你是什么人?”这是破坏了他内心平静的第三个因素。
既然有这么多的不满,理应掐住我的脖颈,把我拽下去,但是铃木先生却默默地瞧着我。堂堂人类,岂能被猫吓得不敢出手。要问他为什么不立刻把我揪下去,以泄心中不平呢?依我推测,完全是出于维护作为人的体面的自尊心之故。如果诉诸武力,三尺孩童也能轻松地把我甩来甩去。然而从体面这一角度考虑,铃木藤十郎尽管是金田君的心腹,对于我这个镇守在二尺见方坐垫上的猫大明神,也是奈何不得的。无论在多么背人眼目的地方,倘若和猫儿争夺坐垫,也多少有损于人的尊严。认真地和猫儿争是非曲直,毕竟有失男子汉的风度。太滑稽了!为了避开这不名誉的行为,他只得受点委屈了。可是,正因为不得不受点委屈,他对猫的憎恶也相应地在增加。铃木哭丧着脸不时地瞅我一眼,而我觉得欣赏铃木先生那张气愤的脸着实有趣,我极力克制着滑稽感,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就在我和铃木先生这样表演哑剧的时候,主人整理好衣着从厕所出来,“噢!”了一声便坐下来,但手里那张名片已无影无踪。可见铃木藤十郎的大名已被关进茅坑里,宣判了无期徒刑。这张名片真够倒霉的,我正怜惜呢,“这个畜牲!”主人一把揪住我后脖子的毛,把我扔到檐廊上。
“来,把它铺上吧。你可是稀客呀。什么时候到东京来的?”主人对故交寒暄道。铃木将坐垫翻了个个儿,坐在上面。
“还没有安顿好,所以一直没有告知老兄。老实说,最近我已经调回东京的总公司了……”
“那可太好了。真是好久没见啦。自从你下乡后,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吧?”
“嗯,快十年啦。其实,后来也常常到东京来出差,只是,工作繁忙,所以一直没能来拜访。老兄不要见怪啊。公司的工作和老兄的职业不同,分身无术噢!”
“十年来,老弟变化不小呀!”主人上上下下打量着铃木先生。铃木君留着溜光的分头,穿着英国制的毛料西装,系着漂亮的领带,胸前露出一条光闪闪的金表链。看他这派头,叫人不敢相信他是苦沙弥的旧友。
“就连这个,也是不得不戴上呢!”铃木频频炫耀他的金链。
“这是纯金的吗?”主人问了个唐突的问题。
“是18K金的。”铃木先生笑着回答说,“你看着也老了许多啊!记得老兄有个孩子,是一个吧?”
“不是。”
“两个?”
“不是。”
“还有吗?那么,是三个了?”
“嗯,有三个。不知以后还会有多少呢。”
“老兄还是那么无忧无虑的。最大的几岁了?不小了吧?”
“噢,我也搞不清几岁了,差不多六七岁吧。”
“哈哈哈,当教师真是逍遥自在,羡煞我也。当年我也当教师就好了。”
“你当个试试哦,不出三天就厌烦了。”
“是吗?又高尚,又快活,还清闲,可以做自己喜欢学问,不是挺好吗?虽说做实业家也不坏,但是,如我之辈还是不行。要做实业家,就要做上头的。若是下面的,见人就得阿谀逢迎,或是不得不去应酬,跟人交杯换盏,愚蠢到家了。”
“我从上学的时候就非常讨厌实业家。只要能赚钱,他们什么事都干。用老话说就是市井小人哪。”主人竟当着实业家的面信口开河。
“不至于吧,也不能说所有实业家都是这样。不过的确有点卑贱。总之,如果不下定‘人为财死’的决心,是做不了这一行的。话又说回来,钱这东西,也是相当厉害的——刚才我还在一位实业家那里听说,要想发财,就必须学会‘三无战术’——无德、无情、无廉耻。有意思吧,哈哈……”
“是哪个傻瓜说的?”
“他可不是傻瓜。是个非常精明能干的人,在企业界小有名气呢,你不知道他吗?就住在前面那条街。”
“金田吗?他算个什么东西!”
“火气很大呀!何必呢,其实那不过是句玩笑话吧,就是打个比方,连这‘三无’都做不到,就别想赚钱的意思。像你这么钻牛角尖,怎么行啊。”
“‘三无战术’这种玩笑话也就罢了,可是他老婆的鼻子该怎么比方呢?你去过他家的话,自然拜见过那个‘鼻子’吧。”
“金田太太吗,那位夫人可是个非常开通的人哟!”
“我是说她的鼻子。就是她的那个大鼻子啊!前几天,我还给她的鼻子写了一首俳体诗呢。”
“什么是俳体诗?”
“连俳体诗都不懂啊,你也太落伍了。”
“啊,像我这样繁忙,对文学之类毕竟是一窍不通呀。再说从前我就不大喜欢附庸风雅。”
“你知道查理曼大帝[103]的鼻子长得什么样吗?”
“哈哈哈哈,老兄真有闲情雅致啊。我可不知道。”
“威灵顿[104]被他的部下起了个‘鼻子’的绰号,你知道吧?”
“你干吗这么跟鼻子过不去啊?何必操那份心呢,鼻子是圆的还是尖的,都无所谓啦。”
“大谬不然。你知道帕斯卡尔[105]的传闻吗?”
“又是‘你知道吗?’我就像来考试似的。帕斯卡尔又怎么啦?”
“帕斯卡尔曾经这样说过。”
“说什么?”
“假如克娄巴特拉女王[106]的鼻子稍微短一点儿,会给世界的外观带来巨大的变化。”
“噢,原来如此。”
“所以说,像老弟这样不把鼻子当回事,轻视鼻子,可要不得。”
“好吧,今后我一定重视起来。这个事先这样吧,我这次来,是有点事跟你商量。那个,听说原来是你教过的,叫作水岛……那个水岛……哎呀,名字一时想不起了。——那个,听说他常到你这儿来?”
“是寒月吗?”
“对呀,对呀,是寒月,寒月。我今天就是为了解他的情况才来的。”
“莫非是跟婚事有关?”
“啊,多少有些关系吧。我今天到金田家去……”
“前些天,‘鼻子’已经亲自登门了。”
“是呀,金田太太也是这么说的。她说想向苦沙弥先生仔细了解一下,可是不巧迷亭也在场,被他胡言乱语地一搅和,什么也没问成。”
“那还不是得怪她长了那么个大鼻子啊。”
“她并没有怪罪老兄的意思呀!她说,上次因迷亭在场,无法详细打听,感到非常遗憾,所以拜托我再来详细地问一问。我还从来没有帮过人家这种忙,不过假如当事人双方都不嫌弃的话,我从中周旋,加以成全,倒也不是件坏事。——这么着,我就前来造访了。”
“有劳老弟啦!”主人冷淡地回答,但他心里不知怎么,听了“当事人双方”这个词儿,竟有点活动。有种宛如闷热的盛夏之夜,一缕凉风潜入袖口的感觉。本来,这位主人是被塑造成了一个粗鲁、顽固而无趣的人,然而,他又将自己与那冷酷而没有人情味的文明产物区分开来。欲知他是什么人,只要看他无端发火、怒发冲冠的样子,便可领略其中奥妙。前些天他之所以和鼻子夫人吵架,是因为对那个大鼻子看不顺眼,对于鼻子夫人的女儿倒没有什么。由于讨厌实业家,因而必然也讨厌实业家一分子的金田,但这与金田小姐本人,可以说是毫不相干的。他对金田小姐往日无仇近日无冤,而寒月又是胜于手足的爱徒。倘若果然如铃木君所说的那样,当事人双方有情有义的话,即便是间接地妨碍此良缘,也绝非君子之所为。——苦沙弥先生当然自诩为君子了。——假如当事人双方相爱的话……可是,问题就在这儿。若想端正自己对于此事的态度,必须首先弄清真相。
“我问你,那个女子愿意嫁给寒月吗?金田和‘鼻子’怎么想,我不管,她本人是怎么想的呀?”
“这个嘛,让我……怎么说呢……好像是……对,好像是愿意吧。”铃木先生的回答有些含含糊糊。他本打算只要了解清楚寒月先生的情况,能够回去复命就完成使命了,至于小姐的心愿他并不曾问过。因此,八面玲珑的铃木也不禁有些狼狈。
“‘好像’可是太含糊啦。”不论何事,主人不正面予以攻击,便不甘心。
“哪里,怪我的表达不妥。小姐对寒月君确实是有意的。不对,是非常有意呀……什么?——是太太对我说过的呀。据夫人说,小姐有时候还说过寒月的坏话呢。”
“那个姑娘吗?”
“是啊。”
“岂有此理,还说坏话!这不是更说明她对寒月没有意思吗?”
“这就是所谓世事纷繁哟!对自己喜欢的人,有时候会骂得更凶呢。”
“哪里有这样愚蠢的人哪?”
纵然听到对人情奥妙这等鞭辟入里的分析,主人依然不开窍。
“那种蠢人世上随处可见,无可奈何。金田太太就是这么说的:‘虽然小姐时常骂寒月先生就像个没头脑的窝囊废,但这正说明小姐心里相当惦念他呀!’”
主人听了铃木这套奇谈怪论,因过于出乎意外,而瞪圆眼睛,并不回答,像摆摊的算命先生似的,死死盯着铃木的脸。看这架势,弄不好我会白跑这一趟的。铃木似乎意识到了这一层,将话头转向主人也能够作出判断的方面来。
“老兄想一想就会明白的。小姐有那么多财产,有那么出众的相貌,当然不愁嫁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啦。寒月呢,或许也很了不起,但是说到身份……不,说身份的话可能有点不礼貌,从财产方面来说,想必谁都会觉得两个人不那么般配吧。尽管如此,做父母的还是操心费神地特地派我为这事来一趟,岂不是足以说明小姐对寒月有意了吗?”铃木巧舌如簧地辩解道。
见主人终于有所醒悟,铃木才放下心来,但他明白在这关键时刻如果磨磨蹭蹭,仍有遭遇当头棒喝的危险,加快推进此事,尽早完成使命乃万全之策。
“总而言之,正如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对方表示,金钱、财产等等都可以不要求,但是希望寒月能够取得一个资格。所谓资格,就是学位啊——倒不是说他当上了博士,才可以嫁女儿给他。请不要误会。只因上次金田太太来的时候,碰上迷亭兄在场,净说些不着调的怪话的缘故。……不,没有怪你。太太还夸你是个耿直坦荡的好人呢。全要怪迷亭不好。……所以呢,人家说了,寒月如果成了博士,女方在世人面前也有了面子,脸上有光。怎么样?水岛君可否于近期着手写出博士论文,以便获取博士学位呢?……其实呢,金田家对于什么博士啦、学士啦都无所谓的,只是人言可畏嘛,实在是无法将就噢。”
听他这么说,主人觉得对方要求有个博士学位也不无道理。既然觉得不无道理,主人就打算依照铃木君的要求去做。那么,要主人活,还是要主人死,全凭铃木先生一句话了。主人果然是个单纯而又正直的人。
“那么,下次寒月来,我劝他写一篇博士论文吧!不过,必须首先问问清楚,寒月到底想不想娶金田小姐。”
“问清楚干什么呀?像你这么古板,什么事情也会搞砸的。还是平常聊天时,不露声色地试探他一下,才是上策。”
“试探一下?”
“对。说‘试探’也许不合适。其实也不用试探,闲聊时自然会搞清楚的。”
“你也许搞得清楚,可是我,不问个明白是不会清楚的。”
“搞不清楚,就算了吧。不过,像迷亭君那样多管闲事,胡乱插嘴,破坏人家姻缘可不好。这种事,即使不去成全,也应该尊重人家本人的意愿。下次寒月来,请尽可能不要横加干扰。——不,我不是说你,是说迷亭。那个家伙只要一插嘴,就没有指望了。”
正当他替主人编排迷亭时,如同俗话说的那样:“说曹操曹操就到。”迷亭先生又是乘着春风从后门飘然而入。
“啊,来稀客啦!对于像我这样的熟客,苦沙弥向来是慢待的,不像话!看样子,苦沙弥的家门,十年登一次是最好不过了。这点心不是都比往日高级吗?”说着,迷亭不客气地大吃起藤田点心铺的羊羹来。
铃木先生不知所措,主人讪笑着,迷亭吧唧吧唧地吃着点心。我从檐廊窥见这一瞬间的光景,觉得足以构成一幕哑剧。如果说禅门的无言问答是以心传心,那么,这出无言的场面分明也是以心传心的一幕,尽管极其短暂,却颇为精彩。
“我还以为你老兄会羁旅一生,志在天涯海角呢,不想什么风又把你给吹回来了。看来还是愿意长生不老啊!谁知道会撞上什么大运呢。”
迷亭对铃木说话也像对主人一样,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尽管从前是一起开伙的老友,但十年没见了,总会感觉生疏的,可是,唯独迷亭先生绝不会这样的。不知这算是聪明呢,还是愚蠢呢?咱可判断不了。
“说得多么可怜哪,我可不记得对你不敬过呀。”铃木虽然回答得不置可否,但显得心神不定,神经质地搓弄着那条金链。
“喂,你坐过电车吗?”主人突然对铃木提了个奇怪的问题。
“看来,我今天是为了被诸位奚落而来呀。虽说我是个土包子,可我还有市电公司的六十张股票呢。”
“那可是不能小瞧你啊!我本来有八百八十八张半的股票,遗憾的是全被虫子蛀了,如今只剩下半张。假如你再早些到东京来,还可以送给你十张虫子没蛀的。好可惜哟!”
“你这张嘴还是那么刻薄。不过玩笑归玩笑。持有那种股票是不会吃亏的,股价年年看涨啊。”
“对呀!即使只有半个股,在手里放了一千年,也能盖上三座仓房的。在这方面,你和我都是精明过人的当代英才嘛,不过,若论此道,苦沙弥兄就可怜了。你一提到‘株’,他说不定以为是白萝卜的兄弟辈呢。”
迷亭说着,又拿了块羊羹,朝主人望去,主人受到迷亭传染,不由得将手伸向点心盘。看来,世上万事争先的人享有被他人效仿的权利。
“股票的事就不管它了,我真想让曾吕崎坐坐电车,哪怕一次也行啊。”主人怅然地望着在羊羹上留下的齿痕。
“曾吕崎若是坐上电车,肯定是坐到品川下车。莫如还当他的天然居士,将法号刻在压咸菜缸的石头上,更保险些。”
“说到曾吕崎,听说他死了。真可惜啊!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太可惜了。”
铃木话音刚落,迷亭立刻接过话茬:“虽然头脑聪明,但是烧饭技术却是最差劲的。轮到他做饭的时候,我总是到校外去吃荞面条填饱肚子。”
“没错,曾吕崎做的饭又糊、又夹生,我也吃不下。而且还总是用生拌豆腐对付人,冰凉得没法吃。”铃木也从记忆的深处唤醒了十年前的旧怨。
“苦沙弥从那时起就和曾吕崎成了好友,天天晚上一同出去喝小豆年糕汤,由于吃得太多,结果留下了病根,如今得了慢性胃炎,可受罪啦。说实在的,苦沙弥吃多了小豆年糕汤,按理说,应该比曾吕崎早死才对啊!”
“荒谬绝伦!我吃小豆年糕汤算什么,你自己呢,号称什么锻炼身体,天天晚上拿着竹刀到学校后面的卵塔墓地去敲打石塔。还不是被和尚发现,挨了一顿训吗?”主人也不甘示弱,揭了迷亭的短。
“啊,哈哈哈哈……对呀,对呀,记得那和尚说:‘你敲死人的头,会妨害他们安眠的,别敲了!’不过,我只是用竹刀敲打,可是这位铃木将军却是大打出手。他跟石塔相扑,搬倒了大小三座石塔呢。”
“那时,可把那和尚气坏了,非叫我给扶起来不可。我说,等我找几个人来一起扶吧。他说:‘不许找别人!为了表示忏悔,你必须自己把石塔扶起,否则,就是忤逆佛旨。’”
“当时你上身穿件白细布衬衫,下身扎了个兜裆布,站在雨后的水坑里吭哧吭哧地把石塔扶起来……”
“你居然还装模作样地给我画什么素描,真可恶!我虽然不轻易发脾气,可那时心里想:这家伙也太不像话了。你当时说过的那套说词我至今没忘,不知你可记得?”
“十年说过的话,谁还能记得。不过,还记得那座石碑刻的字是:‘归泉院殿黄鹤大居士,安永五年辰正月’。那座石塔真是古雅啊。我搬走的时候甚至想把它一起盗走哪!真是一座符合美学原理的哥特式石塔噢。”迷亭又开始卖弄他那半瓶子醋的美学知识。
“那些就算了,我说的是你讲过的那套遁词。你当时是不是若无其事地说什么:‘吾辈乃有志于美学专业之学子,故而必须把天地间一切有趣事物尽可能写生下来,以供将来之参考。诸如可怜、可悲等私情之语,均不应出于忠实于学业之吾辈之口。’我觉得此人太不通人情,便用全是泥巴的脏手把你的写生册给撕烂了。”
“我这个前途无量的绘画天才遭到摧残,变得一蹶不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啊。是被你断送了才华的呀,我恨死你了。”
“别倒打一耙啦!我才应该恨你呢。”
“迷亭从那时候就爱吹牛。”主人吃光了羊羹,又插进了二人的谈话:“约定的事,他从来没有履行过。被人责问时,他绝不会认错,总是胡搅蛮缠。当那个寺院里的百日红盛开时,迷亭说他要在百日红凋谢之前,写出一部有关美学原论的著作。我说不可能的,你根本写不出来的。迷亭的回答是,别看我这样浪荡,其实是个硬汉子,你若不相信,咱们打个赌吧!我信以为真,便打赌谁输了谁请对方到神田去吃西餐。我虽然料想他一定写不出什么著作,才跟他打赌,但是内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因为我根本没有够请一顿西餐的钱。不过,一直不见这位仁兄有动笔的意思。过了七天,又过了二十天,还是一页纸也没写。百日红逐渐凋零,终于连一朵都不见了,可是人家仍未动笔。我心想:这顿西餐算是吃定了,便催他请客。不料他却装傻充愣地不理不睬。”
“一定又编了些理由吧?”铃木先生火上浇油地说。
“可不是吗,真是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他还强词夺理地说什么:‘吾辈虽无其他能耐,可若论决心,绝不输给你老兄噢!’”
“一页也没写,还这么说吗?”这回连迷亭先生自己也提出了疑问。
“当然啦!当时你还说:‘仅就意志而言,吾辈绝对不让任何人。然而遗憾的是,记忆方面,却比别人差了一倍。我想写美学原论的意志很坚定,可是这意志跟你约定后的第二天,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因此缘故,没能在百日红凋零以前完成我的著作,这是记忆力之罪,而非意志之过。既然不是意志之罪,也就没有理由请你吃西餐了。’一点都不示弱呢。”
“这回可让迷亭兄充分发挥了他的特色,有意思!”铃木先生不知为什么兴致勃勃的,和迷亭不在时的口气大不一样,这或许就是聪明人的特点吧。
“有什么意思啊?”看样子主人现在还没有消气呢。
“真是惭愧啊。正是为了弥补这一过错,我不是不惜花费金钱,四处寻找孔雀舌吗?请暂且息怒,耐心等等吧!不过,提起著作嘛,我今天可带来一个特大奇闻哪!”
“你老兄,每次来都说有奇闻,不会再轻信了。”
“不过,今日的奇闻可是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奇闻。你知道吗,寒月君动笔写博士论文了。寒月既然是那么个喜欢卖弄学识的人,应该不会白白浪费力气,写什么博士论文吧,所以说,如此看来,他还是色心未泯哪,够可笑的吧。我说,你务必要通知鼻子夫人,说不定这会儿他正在做橡树子博士的美梦哪!”
铃木听迷亭提起寒月,赶紧用下巴和眼睛暗示主人:千万别说不该说的话啊!而主人根本不解其意。刚才他听了铃木的开导,只觉得金田小姐怪可怜的。可是现在听迷亭一口一个‘鼻子’的,又想起了前几天和鼻子夫人吵嘴的事,觉得‘鼻子’既滑稽,又可恶。然而,迷亭说寒月着手写博士论文,就这一点来说,算得上是迷亭自诩的特大奇闻。岂止是奇闻,应该是令人振奋的喜讯!娶不娶金田家的姑娘并不重要,寒月能当上博士毕竟是件大好事。像自己这样刻坏了的木雕,即使白扔在佛像店的旮旯,直到被虫蛀了依然是块木头,即便被付之一炬,也毫不足惜,但寒月却是一件工艺精美的佛像雕塑,还是早日涂上金箔的好。
“他真的开始写论文了吗?”主人把铃木的暗示抛到脑后,关心地问道。
“你这个人,总是不相信别人的话。……当然了,还不大清楚他是打算研究橡树子,还是吊颈力学。总之,有关寒月的消息,一定会叫那个‘鼻子’大吃一惊的。”
每当听到迷亭不客气地说“鼻子”、“鼻子”的,铃木就露出不安的神色。迷亭却毫未察觉,继续侃侃而谈。
“后来我还专门研究了鼻子。最近在《特利斯脱兰·香代》[107]这本小说里发现了有关鼻子的论述。假如金田太太的鼻子被斯特恩发现的话,一定会成为很好的创作素材吧,太遗憾了。尽管她的鼻子有充分的资格载入史册,千古传颂,却如此默默无闻的,令人不胜惋惜之至呀!等她下次来访,我一定要给她画一幅素描,以供美学参考。”迷亭依然在信口胡言。
“不过,听说那位姑娘想嫁给寒月呢。”主人把从铃木口里听来的话学了一遍。铃木频频给主人使眼色,意思是这么说会惹麻烦,而主人却像个绝缘体,根本不过电。
“这可有点意思啊!那种人的女儿还会爱上别人?一定不是什么爱情吧,最多是‘鼻恋’的程度。”
“就算是鼻恋,只要寒月肯要她就行。”
“肯要她就行?前几天你不是大加反对吗?今天怎么这么软了?”
“不是软了,我绝对没有软!不过……”
“不过,有点糊涂了吧?喂,铃木,你也算是忝列实业家末席者,为供你参考,我专门说给你听听吧。就是那位金田某某,想让他的爱女当上天下闻名的秀才水岛寒月的夫人,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们作为他的朋友,自然不能冷眼旁观,即使你这位实业家,也不得抱有异议。”
“真是精力旺盛,不减当年呀。钦佩!老兄还是和十年前一样,一点没变。了不起!”铃木虚与委蛇,想应付过去。
“既然蒙老兄夸奖了不起,那就再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渊博学识好了。古时候的希腊人非常重视体育,所有竞技项目都设有高额悬赏,千方百计地讲求奖励之策。然而,奇怪的是,唯独对学者的知识毫无褒奖的记录,至今一直是个极大的谜。”
“的确有点奇怪!”不论别人说什么,铃木都随声附和。
“然而,就在两三天前,我研究美学时,竟然发现了其中的原因。于是,多年的疑团一举冰释,犹如醍醐灌顶,恍然彻悟,抵达了欢天喜地之境。”
由于迷亭的话过于云山雾罩,就连能言善辩的铃木先生也流露出甘拜下风的神色。主人早已料到迷亭又要开始摆龙门阵了,低下头,用象牙筷子“砰砰”地敲打点心碟。
只有迷亭扬扬自得地继续侃侃而谈。
“那么诸位可知道,这位阐明这一矛盾现象,从黑暗深渊中将吾之疑惑解救于千载之下的人是谁呢?他就是号称开人类学问家之先河的希腊哲人、逍遥派始祖亚里士多德[108]。根据他的解释——喂,不要敲点心碟,必须洗耳恭听!——由于他们希腊人竞技中所获的奖品远比他们表演的技艺本身要贵重,因此,奖品才成为其表彰和鼓励的手段。然而,对于学识该如何奖励呢?倘若要对学识给予什么奖励的话,就必须授以远比学识更有价值的奖品才行。然而,比学识更贵重的珍宝世上可有?当然没有。如果授以低于其价值的东西,只会有损于学识的尊严。当时,人们宁愿将百宝箱堆积得像奥林匹克山那般高,倾尽克罗索斯[109]的财富,也要对学识付以相应的奖赏。但是,他们思来想去,最终认识到无论多少财宝也不可能与学识相匹配。从那以后,就干脆彻底地什么也不奖励了。”
“如上所述,诸位可以充分理解金银财宝无法与学识匹敌的道理了吧!下面,在铭记这条真理的前提下,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现实问题吧。金田何许人也?不过是个见钱眼开的人罢了。打个奇葩的比喻,他就是一张能够走动的钞票。走动的钞票的女儿,也就是一张走动邮票而已!反过来,看看寒月乃何许人也?他无比幸运地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最高学府。时至今日,一直毫不懈怠地系着祖上征讨长州藩时用过的长袍衣带,夜以继日地研究橡树子的稳定性。尽管如此他并不满足现状,不是即将发表压倒开尔文勋爵[110]的长篇大论吗?虽然偶尔搞出路过吾妻桥时,险些投河的闹剧,但这也是热血青年常有的冲动所为,丝毫无损于他那知识批发商般地身份。若以迷亭之流的比喻来评价寒月的话,他就好比是一个会走路的图书馆,是用知识铸成的二十八毫米的子弹。这颗子弹一旦时机成熟,在学术界爆炸的话……假如爆炸了……早晚会爆炸吧——”
迷亭说到这里,由于他自诩为“迷亭之流”的比喻没有及时跟上趟,因此正如俗语说的,未免虎头蛇尾,他稍稍面露难色,但马上又开始说:
“走路邮票之类,纵有几千万张,也会变成尘埃。因此对于寒月来说,那么不般配的女人是不可以要的。我坚决不同意!这就好比百兽之中最聪明的大象和最贪婪的小猪结婚似的。你说是吧,苦沙弥兄。”迷亭断言。主人又默然敲起了点心碟子。铃木先生有点服软了,无可奈何地说:“不像你说的那样吧?”
刚来时他说过不少迷亭的坏话,如果这时自己再说些不着调的话,像主人那种冒失鬼,不知会揭他些什么老底呢。现在还是尽可能避开迷亭的锋芒,平安地渡过险关才是上策。铃木先生是个聪明人。他深知尽力避免不必要的反抗是最时尚的,无益的争辩,是封建时代的残余。人生的奋斗目标不在于善辩,而在于行动。只要事情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利进展,人生的目标也就达成了。若是没有辛苦,没有忧心和争论,事情却又顺利进展的话,那么人生目的便是乐天地达成了。铃木毕业后,就靠这乐天精神取得了成功,靠这乐天精神戴上了金表,靠这乐天精神接受了金田夫妻的委托,又靠这乐天精神巧妙而完美地说服了苦沙弥。正当这件事已经十有八九成功在望之时,偏偏跳出来个不受常规约束、心理功能疑似有别于常人的痴狂的迷亭,铃木君被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搞得有点不知所措了。发明乐天精神的人是明治绅士,实践乐天精神的人是铃木藤十郎,而此时因乐天精神而陷于困境的,也是铃木藤十郎君。
“因为你一无所知,才装模作样的说:‘不至于那样的吧!’还一反常态的摆出一副沉默寡言的优雅姿态,可是,如果你看到前些天鼻子夫人来此的那副做派的话,哪怕是你这位护着实业家的人,也肯定会吓到的。是吧?苦沙弥兄,你不是跟她斗一场了吗?”
“即便如此,据说对我的评价要好于你哟!”苦沙弥说。
“啊,哈哈,真是个自信满满的家伙!不然的话,被学生、老师嘲笑为‘savage tea’,怎么可能还厚着脸皮去学校呢?虽说鄙人自以为论倔强决不比别人差,却怎么也做不到那么厚颜无耻的。不胜钦佩之至呀!”
“学生和老师说几句闲言碎语,何惧之有!法国人圣佩甫[111]是独步古今的评论家,但是他在巴黎大学讲课时却很不受欢迎。听说他为了对付学生的攻击,外出时必将匕首藏于袖内,以作防身之器。布伦蒂埃[112]也是在巴黎大学,攻击左拉的小说时……”
“可是你和大学教授八竿子也打不着呀!顶多是个教英语入门的老师,居然这样引用世界文豪的例子,就如同‘小杂鱼自比大鲸鱼’一般,你说那些话,更得遭人耻笑了。”
“闭嘴!不论是圣佩甫,还是鄙人,都一样是学者。”
“老兄好有见地呀!不过,走路时袖里藏剑比较危险,至少这一点还是不要模仿的好。如果大学教授袖里藏剑的话,教英语入门的中学教师只配携带一把小刀吧。不过,说归说,身上带刀子出门毕竟有些悬乎,不如到商店街去买个玩具气枪背上走路安全些。而且还挺俏皮的。是吧?铃木兄。”
听迷亭这么问他,铃木终于感觉话题已经离开了“金田事件”,松了一口气,说道:
“你还是那么天真无邪,无忧无虑啊。一别十载,今日与二位仁兄重逢,犹如从狭隘的小巷来到了辽阔的原野。我和公司同事说话的时候,一点儿都松懈不得。不论说什么,都得小心设防,又是担心,又是紧张,真是苦不堪言!还是畅所欲言的好啊。和学生时期的同窗交谈,最无拘无束了。啊,今天与迷亭君不期而遇,好高兴啊。我还有点事,就此告辞。”
铃木刚站起来,迷亭就说:“我也该走了。我现在必须到日本桥去参加演艺矫风会,正好顺路,一起走吧!”
“那太好了,好久没有一起散步了。”
于是,二位携手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