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 将犯人用刀剃发并刺伤眼睛
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 ——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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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年龄大了,但童心犹在,比如陆游的诗:“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童”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儿童,但造字之初的意思可完全不同,而且还引申出一些非常有趣的义项。
童,金文字形A,这个字形由三部分组成:头上是一把刑刀,中间是眼睛,下面是一个两端扎起口的布囊。金文字形B,三个部分的字符更加清晰,最下面的“東”字就是布囊的形状。金文字形C,变得更加复杂,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土”。小篆字形D,在金文的基础上有所简化。
《说文解字》:“童,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金文字形下面的“東”表声,上面的“辛”和“目”组合在一起,会意为用刑刀剃发和刺伤眼睛。这是古代的髡刑和黥刑。“髡(k$n)刑”是剃发,“黥刑”是刺伤眼睛后,再在额上刺字涂墨,以标记犯人身份。因此,“童”指受刑的人,这类人通常用作奴隶或仆婢,“童”的本义就是男性奴隶。也有学者认为受刑的人背着行囊,来会意为奴之意。《周礼》中规定:“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罪隶”指罪人家属的男性没入官府为奴;“舂槁”是舂人和槁(g2o)人的合称,这是两种官职,舂人掌管祭祀、吃饭时需要的大米,槁人掌管闲散官员的饮食,女奴为这两种官员工作,负责舂米和打杂。
男性奴隶怎么会引申为儿童之意呢?男性奴隶和儿童一样都不结发髻,因此引申为未成年的童子、儿童。为了区别这两个义项,后来当作奴仆讲又造了一个“僮”字,“童”就专指儿童了。
如今还在使用的“童蒙”一词,指幼稚蒙昧。年龄稍大的儿童称“成童”,有说八岁以上,有说十五岁以上,说法不一。有趣的是“小童”这一称谓。《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国君称妻子为夫人,但是妻子必须自称“小童”,这是因为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国君的妻子也只能以仆自比。《左传·僖公》:“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国君居丧时也要自称“小童”,这是相对父母而言。“小童”的这两种称谓都是从“童”字的本义而来。
六朝时有“繁华子”“繁华童”这样的流行词语,都是指美少年。沈约有诗:“洛阳繁华子,长安轻薄儿。”“既美修嫮女,复悦繁华童。”“修嫮(h&)”是美好的意思。有人认为“繁华子”和“繁华童”都是男色或娈童的代名词。以“繁华”命名,大概与六朝乱世,人生如飘蓬,因此而颓废糜烂的风气相关吧。
“童”既指幼小未成年,又引申出无草木为“童”,不生草木的山叫“童山”。牛羊等动物未生角或无角也叫“童”,有个如今已不常用的成语叫“童牛角马”,无角之牛和有角之马,世间哪里有这样的牛马呢?因此比喻为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童”又引申出处女或童男的贞操之意,比如童男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