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14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14.1 应缴税范围
应缴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予,房屋交换等。见表1-14。
表1-14 契税的征税对象
1.14.2 契税税率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14.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特别提示
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