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实践教学
4.3.1 实训室管理
1月4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报送2017年我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8〕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2号)要求,提交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3月22日,学校转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5号),结合《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粤工程职院〔2015〕88号),理顺实训室安全管理体系和职责,加强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防范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月10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对学校在建实训室进行清理的通知》(教务处〔2018〕54号),启动对学校在建实训室项目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只针对往年立项且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资助或学校资金给予配套,现因场地或资金等多种原因停滞,无法继续推进,造成场地或设备(或资金)存在浪费情况的在建实训室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高校要加强各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训教学平台开放、共享。为贯彻落实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要求实训教学场地应在完成正常的实训教学任务外,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开放工作力度,通过开放实训教学场地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4月25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训教学场地开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8〕76号)。
5月31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我校2018年实训教学场地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018〕110号)。根据《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场地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粤工程职院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二级学院(中心)提交的自查、自评结果,组织专家进校对全校实训教学场地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基地)的安全管理,确保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7月12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做好期末实训室(基地)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