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代码风格及行文约定
新加入的或有所更改的代码行,用粗体标出。程序清单里省去的一行或多行代码,以省略号(...)标识。如需刻意指明某行已经删掉或改掉的代码,则以注释形式(以//开头)将原来的代码写在删改前的位置上。若整段程序清单都是新代码,则不加粗。
接续符( )表明当前这行代码是接着上一行代码来写的。
提示
某些需要稍加解释的内容,会写在这种“提示”框里面。
技巧
那些值得一提但却不适合放入正文的内容,作为“技巧”列于此处。
警告
某些不太明显的地方,或是在不知情时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写在“警告”框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