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是民族发展的精神血脉,是民族凝聚力、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来源。在国家治理的宏观视野中,文化发展既与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业态融合有关,也与公民文化权利和文化享有有关,更与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秩序有关。新时代国家建设总体战略布局中,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格局的其中一维,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和社会功能日益明确。文化治理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新思维和新趋向,体现出文化强国的战略意识,表达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价值取向,展现出社会人文精神在社会教化、文化传播、信仰重塑、认同强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公共文化是以公共性为特质的文化形态,是社会文化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公共文化作为一种公益性、全民性和价值导向性的文化形态,具有公共性的物质形态、规范性的制度平台和导向性的精神内核。公共文化的核心价值引领和公共需求导向,使其对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发挥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长期非均衡发展,造成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滞后,引发公共文化地带的式微,社会多元文化形式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公共文化地带的式微引发社会公共意识、公共舆论、公共道德的弱化甚至异化。在利益分化、意义竞争、规则多元的转型社会,民众生活日渐世俗化、自利化、疏离化,以互助、互惠、合作为内核的群体意识和集体行动在减退,基层社会的“公共性”在消解。
公共文化建设作为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重大实践,有其深远的民族文化使命,那就是建立民族文化家园,建设超越于意识形态之上的民族文化精神结构和文化根性谱系,重塑社会文化生态。通过公共文化建设,发掘并创造一些为民众认同的文化事项,加深民众对民族文化谱系和精神内涵的体验和情感,强化民众对公共生活伦理和文化秩序的认同,从而产生普遍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重建民众的精神结构和文化品格,使民众不至于在日用文化、商业文化提供的感官享受中蜕变成“单向度的人”。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就是要净化社会的文化环境,通过弘扬主旋律、倡导主导价值观、强调社会公平,注重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商业文化与公益文化实现良性互动,并以主导文化引领社会文化的基本走向,形成主流明确、多元共存的文化生态结构。
新时代的公共文化治理,需要对我国文化发展的现实场景做出自觉回应,使公共文化回归应然的价值诉求和功能定位。公共文化治理,要合理安置诸如制度安排、政策选择和服务提升等目标,就必须意识到与它们不可割裂的意义关联和价值关联,将公共文化由高到低切分为意识形态层面、公共性层面和民间性三个截面。这样,公共文化建设才不会在单一价值引导下造成功能缺失,也不会在纷繁的文化事态面前陷入手足无措,更不会在意义遮蔽之后失去对文化发展方向的把控能力。沿着意识形态性、公共性和民间性的价值分层逻辑,公共文化建设应自觉协调好三重文化向度,即确保核心文化价值的坚守、确保公共文化生活的社会增量、确保民族文化维系的社会进化。换言之,公共文化治理必然要与公共文化的价值定位相一致,以弘扬先进文化价值、保障公民文化权益、建设民族共同文化家园为须臾不可偏离的功能目标,实现公共文化建设多重功能的存在性均衡和整体性协调。
公共文化治理是一项复杂、开放、系统的工程,是治理理念、治理实践与文化价值转换,文化体制改革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过程。公共文化治理,以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文化站等文化空间为载体,以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网络和公共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文化传播、文化娱乐、文化教育、文化传承为内容,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形式,旨在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维护社会文化生态、促进国家文化认同。公共文化资源和设施的公益性、共享性,公共文化空间和场域的开放性和共建性,公共文化活动和生活的参与性和共享性,公共文化价值的建构性和传播性,意味必须以国家治理的系统思维来看待公共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治理,涉及治理主体、内容、方式及其它们的耦合。
公共文化治理追求主体异质性、过程开放性和关系协商性,强调多元行动者的共生互赖与互动合作。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建设突出政府及文化事业单位的主导性,漠视群众主体性、话语权和正当诉求,形成了“只输入,不培育”的嵌入式文化建设模式,公共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为此,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适时改变全能型的角色,逐渐向社会赋权,有效挖掘民间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机制,寻求与社会、市场的有效合作。强调多元参与、协同治理,并不是要照搬西方的“多中心、多主体”的文化治理模式,而是要尊重中国国情社情,发挥政府作为“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通过让渡部分权力及职责,吸纳协同社会多元力量,综合利用多种文化发展要素,实现多元发展动力的有效组合和良性互动,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
公共文化治理追求对社会文化发展正确方向的引领、对文化生态系统平衡态的维系。公共文化是一个内容繁杂的体系,涵盖了国家主流价值体系与时代文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民间文化形式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涉及文化价值观、道德信仰、科普知识、民间风俗和地方知识,关涉国家文化体制、文化法规与政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公共文化生产供给等诸多方面。公共文化治理,应秉持系统观和生态观,实现对公共文化物质层、制度层、理念层及公共文化诸要素的系统集成;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正视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竞争性共存,关注它们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动态平衡,以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公共文化在先进文化传播、文化权益保障、文化秩序建构的作用,维系社会文化生态的平衡。
公共文化治理追求文化治理方式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多样化。公共文化治理关乎国家软实力与文化安全、国民文化享受与幸福感、社会文化秩序与文化认同,是一种涉及文化制度、文化政策、文化管理与文化服务的治理事项,应当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和基层创新的关系,完善治理体系、搭建治理平台、创新治理方式。在文化治理方式上,应打破传统全能型的文化职能体系、集权化的文化管理模式,推动政府从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为主、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促进行业规制向融合规制转变。公共文化治理,要科学区分文化生产与提供职能,合理定位各级政府的文化职能,以职能分工和职责异构为原则,提高各级政府和地方文化部门自主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文化系统及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发挥网络化治理、公民自组织治理、数字化管理等模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