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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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需求

我国的疾控机构经过近70年的改革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国家、省、地(市)和县级的四级管理,并在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数据信息收集上实现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完整链条。虽然各级疾控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大体一致,但各级疾控机构实际承担任务和功能的侧重又不尽相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和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的需求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更高要求。全面启动健康中国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全方位”意味着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医疗、行为等主要因素采取全面的干预行动;“全生命周期”就是要针对人生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展开连续的、有针对性的服务,既有医疗服务,更强调预防保健服务。

(2)人民群众提出更高需求。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

(3)防控形势更加复杂。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我国面临着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既有发达国家面临的问题,也有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

(4)防控手段更加丰富。临床医学、微生物学、流行病学等疾病防控相关学科快速发展,新型临床诊疗、诊断技术不断呈现。同时,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飞速发展,对疾病监测、干预、评估和健康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产生重大影响。

为此,疾控机构如何积极地对职责、功能进行调整和定位,以应对新形势下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求,有待下一步进行更多的思考和探索。

1.政务目标

疾控机构是政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主要技术支持机构,其首要目标应是协助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全民健康,及时地为政府处置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卫生政策,调整防病策略提供决策支持。

(1)满足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的需求,实时进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及时进行事件调查、处置和跟踪,为政府应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支持,及时监测事件进展态势,为政府与公共媒体沟通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撑,以应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2)满足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需求,对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进行深度挖掘,掌握监测区域内主要的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地为政府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以满足保障群众健康的需求。

(3)满足为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需求,及时对疾病及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汇总分析,为政府调整免疫规划及防病策略和医保政策提供决策建议。

(4)满足政府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需求,促进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为政府督促下级部门落实疾病预防控工作职责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2.业务目标

疾控机构主要的职责是开展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调查、处置和干预,涉及的病种和监测因素多样,监测体系指标复杂,原有的以某疾病和以某单一危害因素的监测,显然已不能满足“大卫生、大健康”的需求,作为满足当前“全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需求,疾控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应充分处理好“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以满足当前多样化的业务需求。

(1)疾控机构信息化应满足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信息汇集、整合的需求,逐渐突破既有系统间的条块分割,实现区域卫生信息的整合和共享,以人民群众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切入点,以动态传染病监测、慢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精神卫生、免疫规划、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疾控综合“六大核心”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为着力点,构建比较完善的疾控信息化“四大体系”,即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平台体系和业务应用信息体系。

(2)疾控机构信息化应满足“人群”健康“大数据”汇总分析的需求,以“六大核心”业务和“四大体系”为支撑,提供完善的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在建设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各级疾控机构数据分析能力的差异性,基础数据的底层分析应实现“自动化”,并逐步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辅助决策,使疾控机构从繁重的基础数据处理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对繁复的数据进行判断和决策。

(3)疾控机构信息化应能满足“个体”健康信息管理和委托人委托检验检测服务实时查询的需求,随着群众对健康需求的多元化和疾控机构对外服务的拓展,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动态信息的实时掌握,对提高疾控机构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甚至于提高干预过程的依从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作业目标

如上所述,疾控机构信息化所有的基础数据的产生、收集、汇集和质控,都需要基础信息平台和数据源的支持,在现有的疾控机构职能下,疾控机构信息化必须要具有对所有职能的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的能力,因此,实现作业目标,是实现业务目标、政务目标的基础。

当前的作业目标,涵盖了免疫规划、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精神卫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且各项工作前期已奠定了较好的信息化基础,能实现基本数据的收集和应用,但客观上也形成了信息“烟囱”和“壁垒”,实现当前的作业目标,应首先将现有的传染病、慢性病、艾滋病、结核病、重症精神病、预防接种、生命登记和健康危险因素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纵向上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的对接,向下与市疾控平台对接,横向实现与省级基于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以及人群疾病与健康相关信息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公共卫生数据统一快速收集、避免重复报告、及时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及时分析、及时共享的目标。

同时,疾控机构作为国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对内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十分困难,因此在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内部运行质量的控制,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应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对作业目标实现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推进疾控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疾病预防工作职责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