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华学校到国立清华大学
1926年,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节节胜利势如破竹。伴随着北伐的行进,社会各界发生着剧烈变化。反映在学校,则再次出现校长更迭风潮。1927年12月28日,校长曹云祥以“校务棘手,进行困难,深恐贻误大学之发展”为由向外交部提出辞职。1928年1月11日,外交部同意曹云祥辞职并任命严鹤龄代理校长。仅三个月,严鹤龄辞职。4月16日,外交部任命温应星为清华学校校长。6月,国民党北伐取得胜利,北洋政府覆灭。奉系军阀退出北京后,温应星即向外交部辞职,外交部随即派余日宣代理校长。192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在取得美国公使同意后,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9月18日,罗家伦宣誓就职,校务暂趋平静。
6月8日,北伐军进入北京。当日,清华校内国民党学生在大礼堂前面悬挂青天白日旗,并在校内各处张贴铲除土豪劣绅、以党为国、党化教育等内容的标语。9日,清华举行升青天白日旗仪式,国民党在清华的活动正式公开。当天,校内国民党员对内发表《为北伐胜利告清华教职员及同学书》,对外发表《为北伐胜利告各界同胞书》。政象纷扰,校内人心浮动。10日,梁启超给梁思成的信中写道:“清华评议会许多议案尚未通过,新教习聘书一概未发(旧教习契约满期者亦尚未续发),而北京局面已翻新,校长辞职,负责无人,下学期校务全在停顿中。该校为党人所必争,不久必将全体改组。”(1)
正如梁氏所言,6月6日,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43次会议上,蔡元培提议统一中央教育学术机关。提案说:“查从前北京政府之下,中央教育学术机关,往往分隶各部院机关,如清华学校及俄文专修学校属于外交部……现在国民政府既设有中华民国大学院,为全国最高教育学术机关。从前在北京政府时代分隶各部院机关之中央教育学术机关,自应一律改归大学院主管。”(2)6月11日,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和外交部,会同致电原清华学校教务长梅贻琦,委派他“暂代校务”,听候接管。18日,大学院宣布要“统一全国教育学术机关”,接管北平(这时北京已改称北平)各大学院校,声称清华也在接管之列。而外交部却坚持要由它来承袭北洋政府外交部对清华的管辖权力,抢先接管了清华的基金,拒绝大学院插脚进来。7月17日上午,外交部派张歆海、朱敏章等八人“查账”,以示“接管”。第二天,大学院的特派员高鲁、齐宗颐、卫聚贤三人也接踵而至,来清华“视察”,并对外交部提前“查账”表示不满。双方你争我夺,互不相让。国民党各派势力竞相逐鹿清华校长这个肥缺,一时竟然有三十多人。清华学生会为此通过一项决议:“在管辖问题未解决以前,任何人不得接收清华。”“在管辖问题未解决以前,请梅教务长不让任何人接收清华。”
经过两个月的明争暗斗,最后,大学院与外交部达成了共同管辖清华的协议,决定:一、将清华学校改名为“国立清华大学”,按照美国文理科大学办理,并逐步添设研究院;二、由大学院会同外交部,合派董事九人,组成新的董事会,掌管清华大学;三、原“清华学校暨留美学务基金保管委员会”中外交部长、美国公使保留,外交部次长由大学院院长(后为教育部长)接替,仍保持三人规模。上述这些接管措施,基本上承袭了北洋政府的一套办法。并且恢复了最初清华学堂时期由外交、教育两部共管的局面,两部通过董事会行使职权。
根据外交部与大学院共同拟定的《国立清华大学条例》,董事会具有四项职权:第一,推举校长候选人;第二,议决清华重要章制、教育方针、预算、派遣及管理留学生之方针与留学经费之支配、通常教育行政以外之契约缔结、其他关于设备或财政上之重要计划;第三,审查学校决算与校长校务报告;第四,向清华基金保管机关提出保管建议,并随时了解基金数目及保管状况。(3)
显然,虽然一部独辖变为两部共管,但董事会的职权并未发生变化,仍无异于学校决策机关,改革并未解决清华管理体制上的根本问题。同时,两部在董事会、基金等问题上龃龉不断,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1930年代清华二校门
清华校内,师生继续要求改革。1929年4月6、7日,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大会相继召开,议决提请国民政府取消董事会、改归教育部管辖等案。15日,学生会全体大会选举曹盛德、袁翰青、李述庚三名同学作为代表赴南京向国民政府请愿。17日,学生发表宣言,请求将清华改归教育部管辖。表示:“对董事会乖舛之一切议决案,誓不承认;对董事会之存在,誓死反对;全体一致,非达到直隶教育部目的不止。”24日,三名代表向国民政府行政院提出改两部共管为教育部独辖、取消董事会等请求。
4月8日,教授会临时会议,提请改组董事会,并请评议会拟订方案。当晚,评议会开会建议教授会直接向国民政府提出取消董事会制度等请求。5月2日,教授会第七次会议议决提请清华归教育部直辖、清查基金等案,并选举杨振声、叶企孙为代表赴南京请愿。
师生的这些要求,与校长罗家伦改革清华的想法一致。罗家伦得到美国驻华公使马慕瑞、驻南京总领事泼莱士的同意,在教育部、外交部召集的基金保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罗家伦的提议,将基金交给中美人士合组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代管,主权属于清华,支配权属于教育部。
为了彻底解决清华大学管辖问题,1929年5月,罗家伦取得国民政府高层蒋介石、谭延闿、戴季陶、陈果夫、孙科等人支持,在外交、教育两部部长均不出席的国民政府第28次国务会议上,通过了由戴季陶、陈果夫联名提交的议案,将清华划归教育部管辖,彻底解决学校归属问题。后来,罗家伦又积极努力,并以辞职相要挟,促使国民政府取消了董事会。从此以后,清华在行政系统上纳入国立大学的正轨。
对此,冯友兰评价:“南京国民政府下令撤销董事会,把清华从外交部管辖改为教育部管辖,并将清华学校改名为国立清华大学,这就从法律上、从政治上解决了多少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完成了自办清华大学的最后步骤,这是一个贡献。”(4)
陈寅恪高度评价罗家伦在这次变革中的作用:“志希在清华,使清华正式的成为一座国立大学,功德是很高的。即不论这点,像志希这样的校长,在清华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5)这番评价虽有溢美,但充分肯定罗家伦的作用,则是符合实际的。
接管问题只解决了学校外部管理的一个大问题,但校内却出现了校长更迭风波。未来几年内,包括与罗家伦、乔万选、吴南轩等有关的校长更迭风波,固然与他们本人行事作风有关,清华校政不稳定的背后,反映了当时中央政府与地方势力、行政管理者与知识分子教授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前者到了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后,后者到了作风民主的梅贻琦长校后,才得到缓冲。不过,这已经是1931年以后了。
(1)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79页。
(2)高叔平:《蔡元培年谱长编》(下),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
(3)《国立清华大学条例(1928年9月通过)》,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编:《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二(上),第138~139页。
(4)冯友兰:《清华发展的过程是中国近代学术走向独立的过程》,《清华校友通讯》,1998年,复第18期,第72页。
(5)毛子水:《博通中西广罗人才的大学校长——罗家伦》,《传记文学》(台湾),第30卷第1期。鲁静、史睿编:《清华旧影》,第239~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