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广告带来了访客
忙了一上午,我虚弱的身体实在吃不消了,因此,下午我感到疲倦不堪。在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以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努力想睡它两小时,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所经历的种种情况让我过于兴奋,脑子里满是莫名其妙的想法和猜测。一闭上眼睛,那个被害者扭曲得像狒狒一样的脸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只有邪恶,所以对于那个把如此面目可憎的人从世上除掉的凶手,我除了感激之外,很难有别的感觉。如果说有一种相貌能说明世上最邪恶的人的罪恶,那一定就是这位来自克利夫兰的伊诺克·J·德雷伯的这副模样了。虽然如此,我认为还是应当公平对待这个问题,从法律上讲,被害人的恶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福尔摩斯推测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他的推测很不一般。我记得我的伙伴嗅过死者的嘴唇,他一定是已经察觉到什么,才会那么做的。况且尸体上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另一方面,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死者用来打伤对方的武器。只要找不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都很难安然入睡。他的那种镇静而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于全部案情早有了自己的见解,虽然我一时还猜不出来他的见解到底是什么。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绝不会是一直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摆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会棒极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人类远在会说话前,就有了创作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我们会不可思议地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吧。在人类的心灵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留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说法过于宽泛了。”
“一个人要想说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力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地宽广,”福尔摩斯说,“怎么回事儿?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样呀。布里克斯顿路的案子让你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实在的,确实是这样。经历了阿富汗战争之后,我本应该锻炼得更坚强些的。在麦万德战役中,我也曾亲眼看见自己的战友血肉横飞啊,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理解。这件案子有一些很神秘的东西,引人想象。没有想象,也就没有恐惧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对这个案子的介绍相当详尽。但是没提到抬起尸体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上这件事。没有提倒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的事情发生后,我立刻就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一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内容是:“今晨在布里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请洽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今晚8时至9时。”
“对不起,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万一被那些笨蛋侦探识破,他们又要从中插手了。”
“这倒没什么,”我回答说,“不过要是真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你有啊,”说着,他就递给我一枚戒指,“这一个就行,几乎和那个一模一样。”
“那么你预料谁会来拿这枚戒指呢?”
“唔,就是那个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就算他自己不来,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一点儿都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相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据我观察,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这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这时他发现,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没有熄灭蜡烛,警察已经到了屋里。他这时候出现在房子的大门口,很可能会惹人怀疑,因此,他不得不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你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这个人把整件事情仔细地想了一遍以后,他一定会想到,他也可能是在离开那所房子以后,把戒指丢在路上了。那么怎么办呢?他自然是急忙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能在失物招领栏中有所发现。看到这个广告他肯定眼睛一亮,简直是喜出望外哩,怎么还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找到戒指肯定不会和暗杀这件事有关。他会来的,一定会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见到他了。”
“然后怎么办呢?”我问道。
“啊,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吧。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还是做好准备、以防万一为妙。”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忙着他至爱的消遣活动——信手拨弄着他的小提琴。
我进来时,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有了回音,证明了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对的。”
我急忙问道:“你的看法是——”
“我的琴要是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正常的语气跟他谈话,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表,说:“现在已经8点了。”
“是啊,他可能几分钟之内就要到了。把门打开一点。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找到的一本很奇妙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1642年在苏格兰低地的列日出版。这本棕色封面的小书出版时,查理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谁?”
“菲利浦·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何许人。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奥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退了色。也不知道古列奥米·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17世纪的实用主义法律家,他写字绕来绕去的,带着一股儿法律的味道。我想我们等的人来了。”
他说到这里,忽听门铃大作。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门边移了移。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和她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清晰但有点刺耳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关上的声音,然后就听到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犹犹豫豫,像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现出惊奇的表情。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个凶恶杀手,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蹒跚地走进屋后,好像突然被灯光一照,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就站在那儿,眯着那双被照花的眼睛看着我们,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瞥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怏怏不乐,我也只能保持镇定了。
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好心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施一礼,“广告上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拾到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莎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艘英国船上当服务员。如果他回来发现我女儿的戒指不见了,会说什么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平时脾气就不好,喝了点儿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是这样,昨天晚上我女儿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莎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就是她丢的那个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皇兹第奇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挺远呢。”
“可是布里克斯顿路并不在皇兹第奇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福尔摩斯严厉地说。
老太婆转过脸去,红红的小眼睛锐利地瞥了福尔摩斯一眼,说:“那位先生刚才是问我的住址。莎莉她住在派克汉姆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您贵姓?”
“我姓索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公司里找不到比他更好的服务员了;可是一上岸,又找女人,又喝酒——”
“这是您的戒指,索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说,“这个戒指显然是您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说了些千恩万谢的话后,就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拖着脚步走下楼去。老太婆刚出房门,福尔摩斯腾地一下站起来,跑进他自己的屋里。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经穿好了大衣,系上了围巾。他急匆匆地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别睡,等着我。”客人出去后大门刚刚砰的一声关上,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透过窗户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走在马路对面,福尔摩斯在她后边不远处尾随着。我心想:假如福尔摩斯的所有想法没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其实他用不着告诉我等着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以前,我根本就睡不着。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9点钟。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闲坐在房里抽着烟斗,随手翻阅一本亨利·缪尔热的《波希米亚人》。10点过后,我听见女仆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11点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我房门前走过,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12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他好像在犹豫着是该高兴还是该懊恼,后来高兴终于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放声大笑。
“这件事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大声说着,就跌进椅子里,“我把他们嘲笑得够呛,这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可是,我也不在乎他们讥笑我,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我倒不在乎跟你说说我失败的情形。那个家伙走了没多远,就开始一瘸一拐,好像脚很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路过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要去的地点;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紧张,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算在马路对面也能听见。她大声说:‘到皇兹第奇区,邓肯街13号。’我想看来她说的是真的,所以看见她坐在车上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尾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须精通的技能。我们就这样向前走,马车一路未停,直奔目的地。快到13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来,装作闲逛的样子在马路上漫步。我看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我这辈子都没听过的‘最好听的’词。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车夫要想拿到车费恐怕得猴年马月了。我们到13号去问了问,原来那里住的是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名叫凯斯维克,他从来也没听说有叫什么索耶或者丹尼斯的人。”
我吃惊地大叫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竟然在车行进中跳下去了,而你和车夫都没看见?”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真该死!我们被人骗了,我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他一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一个身手敏捷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的演技真是举世无双。显而易见,他是知道有人跟着他的,因此就用了这一手,趁我不注意溜了。看来我们想抓的那个人,绝不像我当初想象的那样孤身一人,他还有许多愿意为他冒险的朋友。喂,大夫,看样子你是累坏了,听我的话进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乏,所以就听他的话回屋去睡了。剩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炉火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回响着他那忧郁的琴声。我知道他仍在考虑那个他立志要解开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