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漂泊者
尚未见他时,我就听说过他的奇闻异事,想象着他有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外表。在我看来,拥有非凡经历的人,其外在一定也有独特之处。然而,我看到的却是一个相貌平平之人。他比一般人瘦小,甚至有些孱弱,皮肤晒得黝黑,长着一双棕色的眼睛,虽然还不到三十岁,但头发已经开始发白。他看起来十分大众化,你可能需要见他好几次才能记住他是谁。假如你偶然看到他站在一家百货商店的柜台后或坐在证券经纪人办公室里的凳子上,那你会觉得这位置对他再合适不过了。但你丝毫不会注意他,就像不会注意柜台或坐凳一样。他身上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但这反倒勾起了你的兴趣。他的脸,平淡无味的脸,让你联想到满洲宫殿那单调沉闷的高墙,你站在墙外肮脏昏暗的街道上,知道墙内庭院富丽、雕龙盘绕,而且天晓得里面的生活是如何微妙复杂。
因为他的整个人生经历太与众不同了。他是一位兽医的儿子,原先在伦敦治安法庭上当书记员,后来在一艘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船上当膳务员。船靠岸后,他便不辞而别,不知如何竟游遍了整个南美洲。他想办法从智利的一座港口渡到马库萨斯群岛,那里的土著对白人很热情,他便在岛上住了六个月。然后,他请求一艘开往塔希提岛的纵帆船捎他一程,上岛之后,又登上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的旧船,以二副的身份,到了厦门。
当时比我见到他时早九年,从那以后他便待在中国。起先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但过了几年他觉得这工作很单调;由于学会了一些汉语,他便受雇于一家在中国境内配销专利药品的公司。三年内,他走遍一个又一个省销售药物,最后攒下了八百块大洋,于是又过上了漂泊不定的生活。
他开始了自己人生当中最奇妙的一段冒险旅程。他假扮成一个贫穷的中国人,背着铺盖卷,叼着烟袋,带着牙刷,从北京出发,准备周游整个中国。他在中国客栈投宿,与旅伴挤在炕上睡觉,吃中式食物。能做到这些就非常了不起了。他很少乘火车,大部分旅程靠步行、二轮马车或水路。他途经陕西和山西;登上多风的蒙古高原,冒着生命危险行走于荒蛮的土尔其斯坦;与沙漠里的游牧部落相处好几个星期,跟随运输砖茶的商队穿越干旱荒凉的戈壁滩。四年之后,他终于花光了所有积蓄,于是再次来到北京。
他开始寻找工作。最容易赚钱的方法似乎是写作,中国一家英文报刊的主编愿意刊登以他的旅行为题材的系列文章。我猜他唯一的困难就是如何对他丰富的经历进行筛选。他可能是懂得最多的英国人了。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事物,离奇古怪的、令人难忘的、触目惊心的、充满乐趣的,以及出人意料的。他写了二十四篇文章。我不是说它们没有可读性,因为它们展现了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但可以说,他观察事物很随便,这些文章仅仅能作为艺术素材而已。它们如同军需品店里的商品目录,或者想象力丰富之人的思维源泉,是文学的基础而非文学本身。他像一位只会耐心收集大量事实,但毫无概括能力的野外博物学家,这些事实需要比他更复杂的头脑来加以综合。他没有收集植物与兽类,而只收集人。他收集的这些材料无可匹敌,但他对它们的理解却十分肤浅。
见到他时,我试图了解他那丰富的经历对他的影响有多深;但是,虽然他见多识广,性格开朗,友好和善,愿意将他的所见所闻悉数讲于我听,但我根本看不出他的奇遇对他产生了深刻触动。他会去做这一切古怪之事,这种天性说明他本人就有些古怪。这个文明世界令他厌倦,于是他一怒之下逃离了人生常轨。生活里的另类之事令他开心。他拥有难以满足的好奇心。然而,我认为他的经历仅仅是身体上的,并未转化为心灵的体验。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你感觉他其实很普通。他不起眼的外表准确地暗示了他平庸的灵魂。空白的墙壁之后依旧是空白。
这便是他有如此多的素材可利用,但写出的文章却沉闷乏味的原因:在写作当中,丰富的个性比丰富的素材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