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乱步自白
我常想,自己从事写作是否根本是个错误。我既非通达行文之道,也说不上博览群书,说破了,无非就是个门外汉在那儿瞎折腾。我本是学经济学的,但若被究问是否精于此道,我也实在无言以对,只能说在学校学的是这一门。至于为何误入了如今这歧途邪路,只怪一种病,或谓之三心二意,或谓之喜新厌旧,恐怕近似于精神疾病。刚出学校时,我也盘算着活用所学,大赚一笔,便到当时的贸易中心大阪,住进贸易商家中做了掌柜。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二战后的南洋贸易颇有几分雄壮的气势。我帮着筹备帆船,往船舱内塞满各式各样的日用品,运去卖给未开化的人群。多少也赚了些,若是当初干定了那行,总不至落泊到如今这捉襟见肘的地步,实为遗憾,但事已至此也是无可奈何。
要说撒手贸易的原因,也有不少。其一,说得夸张些,就是穷学生手里有了两个钱,鬼迷了心窍,稍稍放纵了一番。说来惭愧,那时我应是二十三岁,虽装出副行家里手的模样,实则未识女色。尽管十七八岁上中学时,曾煽动朋友同去暗娼窝盘旋,讨得好一顿臭骂,却始终未脱处子之身。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得意的,我并非囿于事理而端正行操,只是害臊,没那个胆量罢了。
话再说得远些,我的初恋在十五岁。虽七八岁时也萌生过类似的情愫,但自己有恋爱意识,可称得上初恋的,还得数我虚岁十五,上中学二年级时那次。这可不是在夸谈风月史,毕竟对方并非女性,不过,或许性质相当。也就类似于寻常的同性恋,但极为纯净、热烈,仿佛我毕生的爱恋全都倾注到了这位同性身上。是个略为甜蜜的故事。
别看我如今,尚未满三十(其实已经三十三岁)头顶便秃成五十岁模样,已是赧于见人。在年方十五、风华正茂之时,也是颇具几分姿色。我念的中学位于名古屋,那时远不如今日这般宽敞,学校是临时搭建的棚屋,同猪舍一般。校内空地里种着当地特产的萝卜,于是拔萝卜和平地便成了我们的课外作业。从市内到学校需走近八里的田埂,逢上雨天总免不了沾得一身泥。这途中有座庙宇,供奉着当地的守护神。每逢傍晚,村里看护幼童的孩子们便头绑毛巾,背上耷拉着鼻涕的娃娃,聚在这里玩耍。一见我走过,他们便嚷嚷着“俊哥儿、俊哥儿”,齐来嘲弄我。若我一人独行,总心头畏怯,但要有个伴,又不免因无以言喻的屈辱感,面飞红霞。后来同学们(我们是第一届学生,没有学长)也跟着起哄,在教室里也“俊哥儿、俊哥儿”地唤我。至今想起来也觉胆战心寒,不堪回首。
因那会儿,旧时的英雄主义盛行,伪善之至,空逞虚势,容不得半分优柔。老师同学皆好用“软弱”一词,以示极度的轻蔑。故我对暗含“软弱”之意的“俊哥儿”这一诨名的憎恶,是诸位所能料想的数十倍之深厚。
整个年级中,我相对年少,瘦弱内敛,偏还摊上了这“俊哥儿”,娈童的角色之于我,已然是量身定造。前来示好者形形色色。当然,每逢此时,我就像个十八岁的姑娘般面红耳赤,旁视他顾,佯作不知,以糊弄过去。在我那中学里,此番行为甚是风行,除我以外,另也有不少人扮娈童之角。时常听闻谁与谁如何如何的流言,但鲜有狎亵之交,我虽曾涉入险境,却也从未有过出格的经历。多为纯真明净的精神交往。
且当时盛兴以伤感的美文传情达意,我也收到不少,但大都未回复,只其中一人,终没能拒绝掉,给写了回信。回想起来,此人也的确是位俊朗少年,才学出众又擅绘画、剑术,是演剧里那种不可多得的男子。他托其他中学高年级的学生来找我,受托者是镇上出了名的身强力壮的痞子,这凶悍之人把我叫到小巷中幽暗的角落里,威逼我听从于我那同学,我吓得直打哆嗦,只敢点头应许。这痞子临走时扔下句“要敢反悔,绝不放过你”,还弯起健壮的手臂朝我亮出二头肌。
我原也不反感写来情书的那同学,这便速速回函以示好感,随即频繁地交换起香笺。不久便迎来了暑假,老师领我们去知多半岛泡海水浴。愿意去的学生都参加了,我们寄宿在寺院,在那儿锻炼了两三周身体。
我一去便染了病,倒也不严重,只是去不得海边,照常吃饭看书,在寺院阴凉的屋宇内信步闲游,间或搬出棋盘同要好的几人下下五子棋。因近海,屋子里浸透着海腥味,草席泛着红褐色,房檐低而宽,对面庭院中白亮的日光清晰了然。池塘、石灯笼、鸣蝉,至今仍历历在目。
夜里挂上几顶帷帐,四五个人睡一处。我们进帐后,仍是喧腾不休。寺里一位曾当过兵的杂役,喇叭吹得极好,婉转凄恻的喇叭小调宣告熄灯后,便不能再大声吵嚷,我们转而窃窃私语。许是早有布置,前面说到那男生和我被分到同一顶蚊帐里,别的同学还识趣地让我俩挨在一起。我不觉抵触,也已做好心理准备。说来我这人也古怪,那时既已隐约懂得遭人凌虐的快感。谁料那人,分明已不是不谙此事的年纪了,却紧张异常。一晚晚安然无事地过去,我倒略感几分缺憾。不仅如此,他也不知是作何思考,把匕首带进帷帐来,虚张声势地拔出来吓唬我。是没能瞧出我内心的依从吗?他这番行为的意图,至今令我费解。且他仅是拔出匕首,此外别无其他,后几日亦然。
尽管我们彼此间不过如此,风闻却愈传愈甚,他对我亮出匕首一事传入了老师耳中,问题便复杂了。两位老师把我叫到寺院正殿旁高地上的小屋内,其中一人是刚毕业的年轻教师,他也莫名面含羞色,颇难启齿地问道:
“你同哪些人睡一处?可有遭到威胁?半夜里有没有发生什么怪事?”
我满面通红,只答没有,随即低下头去。但那人亮出匕首一事已为人证实,心怀疑忌的老师忙给我父亲写了封要他亲展的信。那之后,我身旁给附上了几个监视的人,那人身旁也是同样。当然,我们也被安排到了不同的帷帐中。
那人似是受了番严训历斥,但未被强令休学。我虽未遭责骂,但直至回家身畔始终有人监视。事后,老师是自然,同学们也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我成了需重点关注的人物。那时倒并不觉羞耻或窘迫,而是一种令人痛不欲生的屈辱感彻底毁了我。
这是我作为娈童最为印象深刻的经历。这事就此告一段落,而我那初恋,是另外一回事。同一级中,有位与我年纪相仿、体格相当,同样颇为有名的美少年。他也被其他中学的泼皮盯上,时不时给追得四处逃窜。也记不清是何缘由,我们自然而然就亲近了起来。当然,仅是纯粹的精神交往,我俩一见面便双双忸怩起来,话也说不出两句。记得我们都是虚岁十五,替代交谈,彼此间频繁地往来着情书。其内容着实放荡不羁,某些言辞我至今记得,信中甚至有“真想吃掉你”之类的话。这不单是写写而已,而是发自内心的纯净想望。我们之间没有谁扮演娈童一角,而是彼此对等,如男女般相恋。正因不伴有实际的亲密行为,这样的恋爱才得以成就。
当时,我一如深陷热恋的腼腆少女,朝朝暮暮一心只想着他。这事不知何时传遍了整个年级,我俩受了好些嘲弄,但这嘲弄反倒让我欣喜欢腾,面上窘迫羞赧,心下却是陶醉不已。我一见他就紧张得说不出话,若是一起散步,两人的身体稍有碰触便会神经紧绷,要是牵了手,就得发起烧来,浑身颤抖。但还是想牵手,想要他来牵住我的手。
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我们聚在另一位朋友家中,在这朋友面前悄悄牵手时的欣喜。朋友家中的桌面上开着个小孔,我从上方将手指伸入孔内,他则自下方悄悄攥住我的手指。其后,我再未因任何人、任何女性,体会到那样的欢悦。然而,我们至多不过握住彼此的手,甚至未曾亲吻。这般纯净无垢的恋爱,或许也算罕见稀有了吧。
可悲哀的是,男女之恋只在须臾之间,而同性之爱更是转瞬即逝。不久,随着升入三年级、四年级[1],他的唇畔生出淡须,我清俊的面颊上起了粉刺。不,此前我二人就已渐渐疏离,至于是何缘由,如今已无从忆起。紧接着,他尚未中学毕业便因病离世。
如此,我所有的爱恋,仿佛都在不谙情色的少年时期,为这同性挥霍一空。若不做此解释,要如何理解那之后我对恋爱的疏淡。当然,我并非不为异性的魅力所动,形似恋爱的经历也不止一二。但这些都让我感到虚伪不实,或许是因伴有性关系,我总觉它不纯净,并非真正的恋爱。
开篇我提到用做贸易赚的钱放纵了一番,这其实是由于经历了女色这一肉体上的原因,也就是干了些肮脏的勾当。如今,我哼唱起纯真年代一听便要作呕的都都逸[2]、端歌[3]之类,不再抵触鄙俗的舞蹈,甚至喜欢上与纯真背道而驰的三味线及太鼓奏出的靡靡之乐。同时,我这涂抹得光滑白净的面颊上,再寻不见丝毫纯真的影踪,取而代之的,是如今的成年人皆已习以为常的那种人性或谓之动物性的神色。——万事皆休矣。
这话越说越远,最初的主题只言及寥寥数语,便已有了如此篇幅。原打算从毕业后在贸易上的挫败写起,讲讲自己辗转工厂文员、经营旧书店、经济杂志记者、东京PUCK[4]编辑、摆中式面摊、报社记者、律师助手、劳动运动文员、市镇府职员、化妆品制造业、每日新闻广告招募员等等职业,且皆于半年至一年内离职的事;再追溯到学生时代,写写在印刷厂做活儿时遭了多少臭虫的罪,替人抄书时如何的潦倒落魄,怎样成了国会议员的手下,做职业股民的英语家教时伤了多少脑筋,在市立图书馆当看门人时又是如何的恪尽职守,诸如此类;最后略提及侦探小说家的悲哀,以终结这篇自述。想来杂志上也无多余篇幅,读者或已心生烦腻,而我也有些厌倦了,且就此搁笔。若起了续写之意,便将后续载于下一期吧。
(《大众文艺》大正十五年九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