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的宣言——重读傅斯年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
若要标举中国近代史学的里程碑,有两篇大块文章绝不可忽略:其一是1902年梁启超(1873—1929)所发表的《新史学》;另一则是1928年傅斯年(1896—1950)刊行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前篇系开风气之先,后篇则是机构的宣言;两者影响日后中国史学的发展,既深且远。之前,个人对梁氏《新史学》业略有抒发,于此不再赘言。以下则拟语境化(contextualize)傅斯年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希冀能彰显该文划时代的学术意涵。
傅斯年在北京大学甫完成学业后,考取官费留学,于1919年冬便径赴英国深造;然而这段时期,他投入实验心理学与其他自然学科的修习,与史学研究的关系并不显豁。但1923年秋,他由英国转至德国进修,则深受德国学术氛围的影响,受到比较语言学与历史语言学的熏染,遂奠定他对史学研究的理解。1926年他从德国返国,不到两年便受命筹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并发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该文不啻为设立“史语所”的宣言,并引领了下一世代的学风。
世纪之际,欧洲学风已有相当大的变化(包括德国),但傅斯年留德期间对当时德国史学界的认知,似犹被笼罩在19世纪历史学派之下。该时对“语言学”(philology)和“档案”(archives)的重视,依旧主导了史学研究,而学界较无感于新兴“社会科学”对传统史学的冲击,这与20世纪初期的德国历史学的特征是一致的。
傅斯年向来厌恶马克思主义,因此鄙视唯物史观,连带对方兴未艾的社会科学于史学的冲击,难免较为低估。其时他对“社会科学”的认识,似犹停留在“辅助科学”(auxiliary sciences)的工具层面,尚未察觉“社会科学”无论在理论还是方法方面,均将掀起惊涛骇浪。试对照当时中国史学的动态,另一股企图结合社会科学的史学业已隐然成形,不容忽视;例如,何炳松(1890—1946)于1924年移译了鲁宾逊(James Harvey Robinson,1863—1936)的《新史学》(New History),该书极力鼓吹史学与社会科学结盟,主张“历史能否进步,能否有用,完全看历史能否与他种科学联合,不去仇视它们”。该书风行一时,甚受学界欢迎。不止于此,原为中国“新史学”发声者的梁启超,继其扛鼎之作《中国历史研究法》(1922)之后,于1926年复刊行了《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也坦承“史学,若严格的分类,应是社会科学的一种”。尤有进之,企图结合社会科学的想法,并非流于空谈,视该时主流大学的史学教育学制的更革,均能见其斧凿之痕。例如:1920年起,北京大学史学系即明定“社会科学,为史学基本知识,列于必修科”。其劲敌清华大学也不遑多让。
要之,傅斯年所标举的“历史语言”研究的进路,与主张和社会科学结盟的史学,适代表当时两种截然有异、相互抗衡的史学流派。按日耳曼的历史学派专擅“语言学”,傅斯年深悉个中三昧:于公,他立意将“语言”二字镶嵌入甫创立的机构名称——“历史语言研究所”(英文名称则为“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于个人实践,他日后几篇中国上古史的开创性研究,均与此息息相关。例如:令他声名大噪的《性命古训辨证》、《夷夏东西说》诸篇。要言之,“语言学”乃是傅氏治史的利器,其影响绝不止于工具而已;无论在研究进路还是学术命题,它均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晚近,我的同事张谷铭博士对德国“语言学”(philology,或译“语文学”)与傅斯年史学的形成,有甚为精辟的阐述。拙文则拟萃取傅氏大文的主要论旨,稍加铺陈,俾便掌握其来龙去脉。
简之,《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毫无疑义系傅氏一生治学的纲领,也是傅氏史学最完整的陈述。而最为时人及后代所津津乐道的便是“历史学只是史料学”此一响亮的口号,其功过是非总缘此一命题而发。可是要理解此一论点,则必须先掌握傅氏对史学的定位,以及所赋予的任务。以次,方及他所引进的“史料”的新概念。傅氏的史学与兰克学派的关系断不能机械性地看待,否则恰如禅宗所云:“死在字下。”要之,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的史学在世纪之际的德国乃至欧洲,面临强敌环伺、四面楚歌的窘况;但若干治史的精神,尤其对不同文化的外来人却仍是新颖可喜,而为傅氏所摄取或继承。
首先,《旨趣》一文,傅氏开宗明义便反对“著史”,因为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傅氏立意打破中国春秋笔法和文史合一的传统,于此表露无遗。他反对“疏通”,认为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依此,外加的“见解”或多余的“推论”,皆不可取,甚至是“危险的事”。
在他的授课讲义《史学方法导论》里,傅氏犹一再提示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不同价值。以致民初学人之间,他格外推崇王国维(1877—1927)和陈寅恪(1890—1969),其故皆因二位懂得运用中、外直接史料,创造出辉煌的成果。
其实只要稍加比对兰克的论点,傅氏的史学源头就豁然开朗。兰克的《1494年至1514年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Histories of the Latin and Germanic Nations,1494-1514),向来被公认为西方近代史学的里程碑,它的序言学界尤耳熟能详。兰克说道:
历史曾经被赋予判断过去,指导现在,以为未来谋福的职责。本书不希望有如许的需求,它仅是陈述真正发生的事实而已。
兰克呼吁历史仅是“陈述真正发生的事实”(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初闻之下语调似极谦卑,实则不然。这句话正是近代史学的精神标志,它象征历史的独立宣言,史学从此无复是神学、哲学的奴婢,亦非文学、艺术的附庸。
对兰克而言,平铺直叙地呈现史实,纵使感到抑制与无趣,仍然是史学的至高法则。所以舞文弄墨,并非史家分内之事。兰克自许己身的著作咸得自辛勤爬梳的原始资料,果非万不得已,绝不假手间接史料;得以符合如此严苛的史料纪律,他感到万分的自豪。
而“史实自明”同为傅斯年反对“疏通”的理据。傅氏坚信:若依兰克之见,欲达成上述的目标,历史则必得植基于原始资料,而非如传统史家以文采为高,辗转抄袭,以讹传讹。按,兰克固然受后世封作“科学史学的始祖”(the founder or father of scientific history),但他的文采与叙事风格,生前身后均备受称颂的事实,却往往不受重视。要之,他的史著不止受到标榜“文史合一”的麦考雷(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 1800—1859)极大的赞扬,稍后的狄尔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甚至将兰克与修斯狄士(Thucydides,460 BC—400 BC)、古佐亚地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1483—1540)、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麦考雷列为同一等级的叙事天才。可见作为近代史学的肇基者,兰克深刻动人的文笔并非传承所在;反而拟似科学而严谨的史料批评,方被视为正传。兰克要求自己的著作需得自原始资料,果非万不得已,绝不假手间接史料。他借自己的作品《宗教改革时期的日耳曼史》(Deutsche Geschichte im Zeitalter der Reformation)现身说法道:
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
若稍加推敲这些学科排名顺序的底蕴,并不难察觉傅氏思路所反映的竟是西方史学演变的缩影。他避而不提传统旧学中压制史学的“经学”,反倒突显西方文化独特的产物——“神学”与“社会学”,就是极可玩味的线索。这些学科均曾在历史的园地留下喧宾夺主的纪录,所以傅氏重申史料方是历史的主体,只要整理好史料,事实就显豁了。
我见到这个时代的来临,吾人不复将近代史(modern history)建立在间接的报导之上,甚而同时代的史家除非拥有一手的知识,亦不予采信。我们宁可把史学从目击的叙述与最真实及直接的史源中建立起来。
要之,兰克并非首创应用原始资料的史家,但是他却是第一个将此一原则引领至近代史研究的领域。于此,兰克心目中的“近代史”必须稍行批注,方能识其大义。盖15、16世纪以降,欧洲各国所积存的外交档案,于19世纪渐次开放,兰克适逢其会,善加运用,成果斐然;这段历史材料的优势,实上古史与中古史难以望其项背的,以致兰克的成就以近代政治外交史最为耀眼。
终其一生,兰克风尘仆仆地至欧洲各处,辛勤寻找、爬梳原始的档案,他所构作的史著无非是己身治史理念最佳的实践。他的治学风格诚如下一世纪中国的追随者——傅斯年所自勉的:
我们不是读书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
傅氏亟于找寻的“东西”就是“新材料”,居中特以直接史料为高。迥异于传统静坐书斋的文士,傅氏为中国史家塑模动态的新形象,无非远绍西方的兰克。
这种对原始资料的要求,在西方亦迟迄近代方成为史学操作的普遍原则。而该时西方史学方法的巨著,亦将上述的观点融入其中。例如:法人朗格诺瓦(Charles V. Langlois,1863—1929)在其与赛格诺博(Charles Seignobos,1854—1942)合著的《史学原论》(Introduction aux Études historiques)里,甫开头便定调:“史家处理的是文献(documents)。”紧接着便不惮其烦阐述史料的征辨,直作到巨细靡遗的地步,方才歇笔。他的业师,同时是法国科学史学的代言人——古朗士(Numa-Denis Fustel de Coulanges,1830—1889)对原始资料有近似洁癖的要求,因为他相信可靠的史料自会忠实地反映历史的真况。对“史实自明”的信心,令他在某个场合面对喝彩的学生,发下如许的豪语:这段话曾经传诵一时,且广为学圈所征引。对兰克与古朗士而言,史家旨在“揭露”(reveal)历史,而非“解释”(interpret)历史,乃是史学不证自明的预设。
请勿为我鼓掌!在这里讲演的并非我自己,而是历史透过我在讲话。
凡稍涉猎兰克史学者,初闻古朗士之语,立可知晓古朗士于此无非重申兰克的信念。兰氏于其《英国史》(Englische Geschichte)的结论中,曾写道:
我所盼望做到的是把自我袪除掉,仅由事情现身说法,让强大的力量显现出来。
不容讳言地,由于情境有异,傅斯年终究不是中国的“古朗士”。因为古朗士坚持:“历史是门科学,爱国是项德性;两者绝不可以相混”,而傅斯年却明白宣示:本国史的教育价值,主旨在启发“民族意识”上。职是,民族主义对傅斯年治史则颇有渗透力,傅著《东北史纲》尤涉民族争议。
相对地,兰克史学在英国的代言人艾克顿(Lord Acton, 1834—1902)则申言:“历史倘要免于遁词或争议,则必得站在文献上,而非徒逞意见。”在一封发给《剑桥近代史》(Cambridge Modern History)撰稿者的公开函里,他更表示由于档案的开发与应用,史学研究已臻最终的境界。他相信今后所写的“滑铁卢战役”(The Battle of Waterloo)定能令法、英、德、荷,敌对各方所接受。他在剑桥大学的继承者——伯雷(John Bagnell Bury,1861—1927)尚以为:只要聚集全部人类历史最细微的事实,历史的真相终会明白。
这种“史实自明”的乐观情怀,于1900年举办的“首届世界史家会议”(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Historians)再次表现无遗。有位史家在揭幕辞中就信誓旦旦地宣称:“事实、事实、事实(facts)本身即带有教训与哲学,真相(truth,或译“真实”),所有的真相,除此无他”。
值得注意,同一时期的史学论著,便出现言必有据、步步为营的脚注格式,与之相互呼应。而史料批评遂成为史家的必备条件,经由共同方法的操作,史学加速专业化。而职业史家的登场自然成为近代史学的特色。在中国,“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诞生,无疑是最佳的见证。
实言之,“重视史料”,尤其“原始资料”(original sources),并非始自傅斯年,之前梁启超、胡适受西学影响,业已阐发再三;惟所不同的是,留德,又曾受业于胡适的傅氏复将此一论点激进化,进而申论“史料的优先性”,遂成就渠“史料学即史学”的看法。职是之故,在学理上傅斯年便直截了当地概称:“史学便是史料学”。因是他认为:understanding of Ranke and the Origin of the Historical Profession in America”, in Leopold von Ranke and The Shaping of the Historical Discipline, pp. 154-169。此外,必须一提的,兰克及其门徒所创立的史学杂志对历史研究的专业化亦不容忽视。参见Margaret F. Stieg,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Scholarly Historical Periodicals(Alabama: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6), pp. 3-38。
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
倚此,傅氏且分辨“科学研究”与过去“学院学究的研究”的差异,遂创立了中国第一个专业史学的研究机构——历史语言研究所。
至于对材料的态度,傅氏主张“存而不补”;对处置材料的手段,则是“证而不疏”。他认为史家应在材料之内发现无遗,材料之外一点也不越过去说。他执着:
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
依他之见,西方近代史学得以突破,乃缘史料编辑学的跃进。举其例,日耳曼的历史学派,便以挖掘档案、整理史料为治史特色。这种史学,实超希腊、罗马以上,其编纂不仅在于记述,而且有特别鉴定之功夫。他对西方,尤其是德国的史料编纂工作印象尤为深刻。傅斯年甚至称“近代史学亦可说是史料编辑之学”。意谓史家只能从多方的史料里披沙拣金,过滤出事实的真相。故他亦不落人后,指示史语所投入人力整理出“明清史料”,供学界取资使用。日后,史语所迁台,依旧大规模整理出版《清代内阁大库原藏明清档案》三百二十四册(1986—1995),即是秉持、延续傅氏前所奠定的学风。他砥勉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探究史实。无怪在西方史家中,傅氏特别推崇兰克(软克)与莫母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的史学成就;相对地,在中国史学,他则看重司马光以至钱大昕之治史方法,而在史料应用方面,他固贬抑欧阳修《五代史》的成著,另一方面却高度称誉欧阳氏的《集古录》乃是“下手研究直接材料,是近代史学的真功夫”。其故无他,即在迎合西方史学所要求的史料考订水平。
以上所述恰好解开中国近代史学的一个谜团:新史学的倡导者既是摒弃固有史学,何以又对传统的考史功夫赞赏有加。此一情结不止见诸傅氏一人,梁启超、胡适之辈亦复如此。譬如,他们虽蔑视《资治通鉴》所蕴涵的史观,却独对司马光的史考交相称许。而考史工作的极致——清代考据学更受到一致的推崇。唯一不同的,受到西方史学的冲击,考证工作必得重新对焦:传统经典已不复是最后诉求的权威,史料与事实的关联方构成新史学关怀的焦点。这也就是傅斯年所坚持的:“如果抱着 ‘载籍极博犹考信于文艺’的观念,至多可以做到一个崔述,断断乎做不到一个近代史学者”的正解。
此外,清代朴学之受重视,与清末民初科学主义中的方法论运动有极密切的关系。梁启超早在1902年总结有清一代朴学,即认定考据学者“以实事求是为学鹄,颇饶有科学的精神”。他相信凡欲一种学术之发达,“其第一要件,在先有精良之研究法”。民国以后,他愈发推衍此说,进而赞扬清代学者“刻意将三千年遗产,用科学的方法大加整理”,取得丰硕的成果,甚值后人发扬光大。他鼓吹用科学方法去研究国学中的文献学问,而《中国历史研究法》正是他所谓科学方法的实践。梁氏亟思以新史学扩充、检验数据的态度,打破传统经学的束缚,以树立一派“新考证学”。
这种“方法”意识稍后愈演愈烈。胡适在民初主张“整理国故”,但怎么整理呢?他说:
新思潮对于旧文化的态度,在消极一方面是反对盲从,是反对调和;在积极一方面,是用科学的方法来做整理的功夫。
他又说:
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小心求证”。
在历史上,西洋这三百年的自然科学都是这种方法的成绩;中国这三百年的朴学也都是这种方法的结果。
他不止称誉“中国旧有的学术,只有清代的 ‘朴学’确有‘科学’的精神”,更径言,清代学者的科学方法出现,乃是中国学术史的一大转机。
梁启超、胡适等对“科学”本身了解得真确与否,并不是本文关心的要点;重要的是他们都把“科学方法”当作获得正确文史知识的保证。清代考据学则恰好符合“史料考订”与“科学方法”的双重用途,以致成为接引西学的方便桥梁;但“桥梁”本身究竟不是西学“净土”的终点站。作为胡适高弟的傅斯年尤加肯定“方法”之普适性,他认为:
世界中无论那一种历史学或那一种语言学,要想做科学的研究,只得用同一的方法,所以这学问断不以国别成逻辑的分别,不过是因地域的方便成分工。
所以他坚决反对有所谓的“国学”、“中国学”诸名词,也不屑洋人所造的支那学“新诺逻辑”(Sinology)一事。
必须点出的,胡适对清代学者推崇备至,认为他们治学符合现代科学的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但是傅斯年则有些许保留。他固然承认:“清代学问在中国历朝的各派学问中,竟是比较的最可信最有条理的。”可是他最后的结论却急转直下:
但是若直用朴学家的方法,不问西洋人的研究学问法,仍然是一无是处,仍不能得结果。所以现在的学者,断不容有丝毫“抱残守缺”的意味了。
从上可以获悉傅氏之所以看重清代考据学,只不过将其定位为解读资料的“辅助科学”,犹非史学的主体。
约言之,傅斯年对于兰克,绝非食古不化。兰克治史的强项存于他对“文献”(documents)的搜寻、爬梳与娴熟的解读,由于他有“文本崇拜”(textual fetishism)的倾向,致使他轻忽考古文物的价值,尤其在其晚年处理西洋上古史时,此一弱点更暴露无遗。然而19世纪下半叶,形势丕变,考古发现成果丰硕,举世瞩目,使得兰克门徒亦不得不正视考古遗址及文物作为历史证据的重要性。总之,兰克史学原系与时俱进,并非一成不变;而傅氏当时绝非鹦鹉学语,确能领会该学派的真精神,并贯通其治学的大经大脉。故“考古学”在傅斯年的治史策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不但可交相印证纸上、地下的材料,且能扩充、创造新的史源,其重要性有逾王国维前所倡发的“二重证据法”。具体的见证便是他对“安阳殷墟考古”的卓见,与坚定不移的支持;这与一味只寻觅地底甲骨文的董作宾(1895—1963),诚然有所分别。他现身说法道:
现在中国史料由于地下之发掘与考古学之贡献,日益加多,作史较易,加以近代西洋史学方法之运用与乎社会科学工具之完备,今后史学界定有长足的进展。
的确,他比起当时受兰克史学影响,却又拘泥于兰克教条的中国学人,实高人一等。
况且,傅斯年也重视其他学科对历史研究的帮助。例如他说:
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
举其例,他说清代大学者顾亭林(1613—1682),研究历史事迹时,虽知观察地形地物,但如果“他能有我们现在可以向西洋人借来的一切自然科学的工具,成绩岂不是更卓越呢?”有趣的是,顾亭林与当年德国大史家莫母森的境遇如出一辙,只缘莫母森对史前考古和人类学一无所知,竟连“冰河期”(ice age)和“图腾”(totemism)均闻所未闻,遂招致鲁宾逊的讥讽。简之,在《旨趣》一文,傅斯年放眼所及的学科仅止自然科学,而除语言学、考古学之外,并无片言只语涉及其他新兴的学科。可见他对社会科学如何应用到史学研究则所知较为有限。
加上19、20世纪之际,正是历史与社会科学此消彼长的分水岭。自此而下,社会科学在学术版图上,纵横捭阖,远交近攻,而史学却节节败退,困守一隅。甚至连兰克史学之集大成者的伯伦汉(Ernst Bernheim,1850—1942),亦不得不正视社会科学的挑战,于其新版的《史学方法与历史哲学导论》(Lehrbuch der Historischen Methode und der Geschichtsphilosophie)里,耗费篇幅,据理以争,亟求维护史学的自主性。此外,同为世纪之际历史方法论巨擘的赛格诺博也适时刊行了《应用于社会科学的历史方法》(La Méthode historique appliquée aux sciences sociales,1901);他对社会科学的“概化”(generalization)和“抽离”(abstraction)满怀戒心,而强力推销社会科学应实行历史方法,却招致“方法论帝国主义”(methodological imperialism)之讥。
众所周知,傅氏素不喜玄虚的历史哲学。他甚至援引“可笑”一词,来讥讽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的唯心史观。他深受欧陆实证哲学的影响,故有此一心结;但若就史学内在理路而言,兰克学派本身便孕育了此一倾向,举其开宗祖师兰克而言,兰克万分厌恶历史哲学,尤以黑格尔为最。兰克认为“历史”和“哲学”分别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认知模式,其及门高弟——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1818—1897)更斥责历史哲学是只半人半马的怪物,本身即自相矛盾;因为历史和观察是同等的,因此是非哲学的,然而哲学却是将观察物附属于原则之下,所以是非历史的。布氏谓:
无论如何,我们不追求永恒的智慧,因为它们远超过我们认知的范围;有关世界计划(world plan)的大胆假设之所以导致谬误,正因为它的出发点是假的前提。
傅斯年本人则论断:“历史哲学”乃语言的泛想,只能当作私人的事,不能作为研究的工作。换言之,即非科学探讨的对象。
由史学史观之,兰克与后世“科学式史学”(scientific history)的关系相当错综复杂,兰克是否为始作俑者,真相与否,犹有商榷的余地。但是他对“事实”(facts)的重视与对史料的考究,毫无疑义立下近代史学的典范。举其例:创刊于该时的西方历史专业学报,更直接反映兰克的观点,法国《史学评论》(Revue Historique)的发刊词即声言:“本刊只接受立基于原始资料的原创研究。”因此,若单就着史的原则和史料的观点,中国的傅斯年确是兰克史学的同调。是故,有位同为留德的友人追忆,傅氏生前曾告诉他:“史语所的研究工作系根据汉学与德国语文考证学派的优良传统。”应是言而有征。
另一方面,正缘傅氏执着“史实自明”不疑,令他无从预料之后“历史相对论”(historical relativism)的崛起,“史实自明”遭受空前的质疑,顿成遥不可及的“高贵的梦想”(That Noble Dream)。尤有过之,果依《旨趣》一文结尾所言,傅氏放声疾呼:不但要祛除主观的“仁义礼智”的道德史学;同时要把“科学的东方学”移植中国,甚至要建设“历史学和语言学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至是,他则坠入“科学史学”的窠臼了。傅斯年曾说过:现代的哲学已受过科学的洗礼,“哲学既和科学用一样的方法,那么,不知道科学的方法的,未便谈哲学了”。度之傅氏的理路,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史学。
按,史语所创立于1928年,依傅斯年的规划,拟借重德国历史学派的“语言学”一展宏图;究其实,傅斯年终其一生未曾忘情于兰克,于其晚年犹思购得一套《兰克全集》,忠诚之忱不言而喻。反观创立于同年的法国“年鉴学派”(Annales School),其奠基者——布洛克(Marc Bloch,1886—1944)和费夫雷(Lucien Febvre,1878—1956),却选择摒弃德国旧史学,而对史学与社会科学作了近乎完美无缺的结合;无怪布、费二氏共同的景仰者正是法国社会学的大宗师——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1917)。而涂尔干学派在法国正是传统历史学派的挑战者。所以就开宗立派而言,中、法确是渊源有别,但不容讳言,就影响所及,“年鉴学派”迄今犹历久不衰,无远弗届,而傅斯年的史学只囿于中国史学一隅,至今或有《广陵散》绝矣之叹呢!
是故,欲评价傅斯年的贡献,不能光从傅氏倡导“历史学”和“语言学”的结合着眼,而必须端详制度的建制;一如西方史学史家所言,兰克创设“研讨课”(seminar),专责史料分辨,以培育出新世代的史家。正是此一教育机制及其自身作品广受欢迎的程度,令他跃身为西方近代史学首屈一指的人物。而傅斯年创办“史语所”与个人的史学实践,显有异曲同工之妙,致使傅氏亦不遑多让,骤成近代中国史学的领军人物。东西史学互相辉映尽见于此!
末了,值得一提的是,傅氏所创立的史语所在大陆时期,网罗诸多名家,治学成绩斐然,自是蔚为汉学重镇。嗣后迁台,史语所同仁不畏时局的困阨,坚守岗位,一心向学,犹得弦歌不辍;尤其1980年后,再次成为台湾史学生力军的汇聚之所,各方学人归来,尽情挥洒,大放异彩,然已非原初傅氏史学所能矩矱了。但这并无损于傅氏创业的伟绩,因为只要“史语所”存在一天,他就功不可没。
刊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