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妈妈的来信,失去的时间……
妈妈昨晚打了电话,让我中午到校门口等她,一下课就来,不用吃午饭。在她即将到来的半天里,我有些忐忑不安。一向不怎么和我的朋友提自己的父母,也不太愿意跟爸妈讲我的同学。小学第一天放学,妈妈来房间里问我们俩学校里的事,我一句话都不讲,连自己桌上的小台灯都关掉了。倒是弦弦跟妈妈从小房间唠嗑到了客厅。他知无不言,就差把上厕所的事都告诉妈妈了。他们俩有说有笑,我感觉也挺不错。自己嘛,安安静静就好。
似乎只要弦弦去说了,我就不必面对妈妈的询问。其实,妈妈也有几次不停地追问过我,问我有没有交新的朋友,最喜欢哪个老师。但我总莫名其妙觉得烦躁,不想回答。朋友本就不多,我似乎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玩具熊,只希望偷偷藏着,不想给别人看到。我对妈妈说过,我一个朋友也没有,也不需要任何朋友。妈妈被我弄得一头雾水,但弦弦会告诉妈妈的。我不在意这种“泄密”,只要不当着我的面就行。或许是我太害羞了,实在不能接受自己或他人当面提起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人的名字。可能正因如此,我不会对朋友们说自己的爸妈,也不会去打探别人的爸妈。但要是他们愿意讲,我会乐意听的。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非常好的人,温和包容,很多事上非常开明,愿意跟我们商量。爸爸虽然会说我,但我也知道是为了我好。只是在那个年龄时,父母说什么,做小孩的即使全都明白也还会觉得啰嗦。从11岁开始,我总想躲着他们。不是因为他们说我,而是他们再也不说了。他们从没做错过什么,所有的问题都在我身上,我对弦弦的事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但他们不愿怪我。他们的确骗了我,然而这只是因为他们了解我,想保护我。或许这就是过去的那段日子里我明知有一个真相存在,却停滞不前,迟迟不去查清它的原因。我依赖这种保护,即便知道它是虚假的。
那一天中午,校门口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中午回家或出校门吃饭的学生不在少数。往返的人潮中,我孤零零地站在关了一半的伸缩门后,它由一个个菱形的铁栅栏拼凑而成,不知为何,我忽然觉得自己像呆是在监狱之类的地方,等着亲人前来探视。学校当然不是监狱,只要我想,随便走两步便能迈出去,没有任何人会阻拦。只是,出去以后我又能去哪呢?栅栏的坚实使我感到安全,学校里都是和我一样的小孩,我可以安安稳稳地把自己藏在角落里。
“韦韦。”妈妈远远地朝我挥手了。换成弦弦,他一定会兴奋地跳起来,三步两步飞出校门,扑到妈妈身边。而我只是把目光看向妈妈,呆滞地望着她拎着一大包东西一晃一晃地走到栅栏前。妈妈是来附近开会的,顺便给我带了点东西。大大的塑料袋里有个撑得满满的纸筒,装着肯德基的套餐。她要我拿回去和宿舍的同学分享,她买的分量足够五个人分的。她是站在门前跟我说的,我没有越过大门一步。她摸了摸我的脸颊,一股陌生又熟悉的触觉,只是她的手凉凉的,让我有些难过。她只跟我说了最近要好好休息,注意安全。大概是知道我不愿听他们多说吧,说完便要走了,最后讲的是哪个周末想回家的话,他们随时都在。我说了谢谢,辛苦了,望着她的背影离我远去。她不像拎着那一大桶东西时那样摇晃了,行走得像所有与我擦肩而过的人,但我知道那个背影属于谁。
妈妈今年四十多岁了,头发保养得很好,并不像小学作文里写得那样天天冒出白发。但我不知道她有多少白头发。从没有认真观察过,或许她早已染过多次了吧。风吹过它们,让我在距离她越来越远时仍能找到她。远方的车尾灯闪烁了两下,那个模糊的背影在红黄色光的闪烁前骤然矮小了,消失在打开的车门里。她真的回去了。这时我才想到,刚刚要是抱抱她就好了。但也不一定真的会去抱,站在校门口,附近都是保安和同学,我不好意思。
回宿舍以后大家自然都很高兴,人人都能抱着鸡块啃啊啃,全宿舍溢满了香味,隔壁的人闻到了恐怕会羡慕得想去阿姨那打小报告。涛涛今天中午在的,我很高兴。只是给他的那一份他只吃了一半,剩下的都严严实实地包好放进书包里了。到了初二,有次做文言文阅读,题目叫《陆绩怀橘》,短短的几行字让我想起了这个饱嗝里都是油炸味的中午。
那时涛涛不在我们班上了。
而那个中午,将塑料袋里的食物瓜分一空后,我发现还有个小小的信封。它是棕色的,上面还写了爸爸所在单位的名字。借口去倒垃圾,我一个人带着一桶骨头出了门。垃圾桶在走廊尽头的洗手池那里,我又洗了一次手,确保上面没有一点油腻,拆开了它。
是妈妈写给我的信。
韦韦:
你好!
也许你会有些意外,妈妈突然写了一封信给你。现在是网络时代了,很多事在手机上就能告诉你,但有时还是动动笔比较好。你每天都要写很多字呢,妈妈也不好意思偷懒。写信是有仪式感的事,在妈妈生活的年代,写一封信和等待一封信都会带来许许多多的故事,写成信的内容也更容易记住。
首先要祝贺你在期中考试里取得的进步。你的成绩越来越好了,老师在家长会上表扬了你。爸爸妈妈为你感到高兴,你一直是我们的骄傲。我们很欣慰,韦韦长大了,不是需要我们操心的小孩子了。他能处理好很多事,能和自己的朋友为了各种各样的目标共同努力。他还有很多可贵的品质,刘老师告诉了我们很多事。这并不是我们在刻意打听,而是你身边的人都真诚地喜欢你,认为你是一个乐于助人的朋友。
我知道你可能不爱听爸爸妈妈过多地对你谈论考试与成绩,我也知道我们不必啰嗦什么,韦韦会自觉地把所有事做好。可爸爸妈妈总想为你做点什么。妈妈一直在关注你们球队的公众号,里面的文章图文并茂,写得也很精彩,仿佛不是在讲初中生的比赛,而是世界杯这样的大型赛事。周末你们就要和外校比赛了,对面有好几位队员都是你的同学和朋友。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妈妈还和爸爸回忆了一番。你爸爸把他们的名字记得颠三倒四,更不用说他们以前在哪个班、踢什么位置了。放心,妈妈会永远记住你朋友的名字,比如米乐和叶芮阳。为了帮助你们备战,妈妈查了两所学校的战报与推送,还有过去的照片以及聊天记录,下面是一份小小的整理。你可以选择告诉教练和队友,如果不愿意就自己收着。
外校的8号吴闻达,你的学长,小学担任球队队长。你应该还记得,他的名字来自诸葛亮《出师表》里的“不求闻达于诸侯”,起得真好。他是个有责任心的孩子,说话不多,很稳重。位置是进攻型中场,习惯用右脚。你要小心他的远射。从初一到现在,他为外校打进了6个球,3个是远射,2个是单刀,1个是点球。
9号施振华,妈妈没记错他的名字。他是你小学最好的朋友,虽然你在一班,他在四班。从照片上看,他又长高了。他是中锋,今年打进了4球,2个是点球(外校由他来主罚点球),1个是头球,1个是小禁区前用右脚打进的。虽然他是你的好朋友,但到了赛场上还是得集中精神,相信他也是这么想的。要注意,他有3次助攻,即使他在中场也不能放松,要留心他的传球,这可能比他的射门更有威胁。他的点球习惯罚左下角,也就是你的右边,角度刁钻。
23号蒲云,妈妈对他的印象最深。“画栋朝飞南浦云”,王勃的诗。他以前有点胖,现在越长越秀气了。一谈起他,过去的很多事就全想起来了,仿佛还在昨天。其实你可以多喊小学同学来家里玩,要是觉得爸爸妈妈在家不自在,我们也可以帮你们找玩的地方。蒲云的所有技术你应该了如指掌,妈妈也不必多说。注意他的惯用脚是左脚。请提醒你的队友们,千万不要觉得蒲云个子矮就小看他。他是个很要强也很重感情的孩子,妈妈还记得那句话,“小看我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男孩子就是要有这种心气。他可以踢边锋和边后卫,今年为外校打进了3个进球,2个是任意球,全部是左脚。可惜没有视频或动图,但一定很精彩。还有一球是大禁区附近的射门。小心他的远射。你要记得把他的技术特点告诉米乐,因为是由你现在最好的朋友来防守他的。
……
妈妈不太懂足球,也只能通过报道和记忆帮你总结,不知有没有用处。比赛还得由你和你的小伙伴们一场一场踢。不要紧张,放松心态,认真听教练安排,相信你们能取得想要的结果。即使不在身边,爸爸妈妈也会祝福你们。同时,这不只是一场比赛,也是和过去的朋友们重逢的机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享受它。妈妈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堂堂正正地赢得胜利,也希望你们的友谊永不褪色。总之,无论你做什么,爸爸妈妈都会无条件支持你。为了自己想做的事努力吧,韦韦,你已经证明了自己,妈妈知道你在5场比赛里只丢了1球。拿出你的自信和心气来,你比自己想得勇敢很多,没有人能轻易攻破你守护的大门。
如果你愿意,我和爸爸希望能来学校看一场比赛。
此致
敬礼!
你的爸爸妈妈
“千万别跟人说事儿,说了你就会想起每个人”。几年后,我在一本书的最后一页看见了这句话。妈妈想起了每个人,把他们记得清清楚楚,从来都不曾忘记。他们不只是落了灰的小学同学通讯录上一个个印刷的铅字,他们也拥有我们过去生命的一部分,大家共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只是,在最后的那两年,我的生活碎裂不堪,每天都盼望着离开那所学校。我几乎记不清那段黑暗的往事了,可它依旧缠绕在我的心头,无法散去。大家都希望我向前看,不回头地往前奔跑,让过去成为明天的起跑线。但我做不到,因为我亲手制造了所有人过去的黑暗。
我似乎也希望自己能重新开始。再一次站到绿茵场上,再一次想要守护一扇门,和相同年龄的人一道呐喊、追逐,去感受生命的新鲜与活泼。在球场上,我仿佛忘掉了那些沉重的往事。但是……我到底为什么要踢球呢?至少,在妈妈将信交给我的中午之前,我觉得是为了涛涛能在临别之前能戴上一枚金色的奖牌,作为我们相处短短一年的证明。而在那个中午之后,我又模模糊糊地感到,即将到来的比赛不仅仅是与外校的半决赛,它还是我和过去的再次接触。又一回,我将和我的朋友们共同站到球场上,等待我们的是一场更为正式也更为残酷的比赛。我们将是对手,就像我的过去成为了我的敌人。
蒲云,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是个小胖子。我和弦弦第一次见到他时,大家都才三年级,脸上或多或少带着点没有消退的婴儿肥。他的头发天然卷曲,在阳光下闪烁着栗色,有点像外国人。当时的他又矮又胖,脸也挺白,头发一长就容易被当成女生。在小学,尤其在低年级,小孩子们更像是一群小动物。其实到了初中,我还能在某些时刻感受到自己或他人与生俱来的动物性。像女生的男生难免受人欺负,欺负他们的人或许自以为能通过这种行为建立起身为男子汉的尊严与权威。在他们眼里,男生胜过女生是天经地义的。欺负别人证明了他们是男的,被欺负的是女的。
蒲云不和我们一个班,成绩很好,但沉默寡言,老实得要死,总一个人缩在课桌上。他被欺负了也不敢告诉老师家长,怕那些人变本加厉,因此只能躲在什么地方悄悄抹眼泪。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知道的。遇到他之前,我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那天我和弦弦在厕所洗了手准备出门,猛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哄笑。两个学生从身后揪住了另一个在尿尿的男孩,趁他没有尿完,用膝盖顶他的屁股,并扭着他的肩膀,想帮他控制方向。他们边调整边笑,仿佛在操纵一台工厂里的机器,对自己的行为心满意足。
他们讲,你去女厕所呀,那才是你该去的地方,那里没人欺负你。
“住手!”
我还呆呆站在洗手池边看他们的壮举,弦弦就走到了前面,把手上的水甩到了那两个男生脸上。对方转过脸,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显然是不认识。
“你算老几,这是我们班自己的事,你管得着吗?”
“我才不管你们是哪个班的,你们再动他一下试试?”
“他们俩好像是足球队的。”一个对另一个说。我走到弦弦身后了。
另一个看看身边提裤子的男孩,又看看我们俩,哼了一声:
“三个对两个算什么好汉?”
“好呀,你们俩一起上呗,不用我哥哥出手,我一个人就够了。”
“这里太小了,有本事放学后操场见。”
“见就见,欺负人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们狠狠瞪了我们俩一下,迅速从门口溜走了。弦弦拍着那个男生的后背,带他到洗手池边把手和裤子都洗了洗,还有那张哭红的脸。
“我叫柯佩弦,这是我哥哥柯佩韦。我们都是三一班的。下次他们再欺负你,你就来找我。”弦弦真有几分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
“我叫蒲云,是三五班的……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虽然得救了,蒲云还是耷拉着脑袋,“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别怕。我们马上送你回班。等放学了我一定去操场,要让他们这辈子都不敢再欺负你。”
事实证明我们仨都没有什么“江湖经验”。我相当轻松,以为放学后只是弦弦到操场跟他们讲道理。就算要动手,我对我弟的打架水平也充满了自信——毕竟有切身经验,不过他从不在学校惹是生非。然而他这回好像充错英雄了,对方不是好汉,也不讲“武德”。操场上足足有五个人,在夕阳下一字排开,蒲云被他们的注视扫射着,蹲到了角落里。但弦弦一到,他瞬间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跑到了我们这边。后面的事实在不好描述,这是我小学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打群架,我鼓起了所有勇气,没有逃跑,也没有躲在弟弟背后,在被打的间隙里重重地还手了。我牵制了两个人呢,他们一定以为我和我弟弟一样可以一打二,所以给了我同等的“特别关照”。倒是蒲云很出人意料,可能包括我在内的人都以为他只是个移动沙袋,还是个很矮的沙袋,但他死死咬住了唯一一个对付他的人,疼得那厮鬼哭狼嚎,直骂蒲云是条疯狗。弦弦那边嘛,我记不太清了,跟他打的是厕所里的那两人,估计他们没占到什么便宜。
最后的结局倒是非常标准,有同学在如血的残阳下看到了操场上以少击多、临难不惧的悲壮一幕,深受感动,毫不犹豫地去告了老师。所有人像小鸡仔一样被揪到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门口,挨个打电话找家长。每个电话里教导主任都只说了一句话:你儿子当黑社会了。
事情搞大了,反而解决了。通过调查,老师们确认了五班的确有人合伙欺负蒲云——现在这个词叫“校园霸凌”。最后的结果是那五个人全部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会欺负人,同时在国旗下被通报批评。至于我们三个,除了400字的检讨就没有别的事了。巧的很,我们仨都是第一次写检讨。400字对三年级的我们来说实在有点多,写了好久好久,还分别帮对方一个字一个字地数,检查有没有凑齐。
从那天起,蒲云就转到了我们班上,那帮人再没找过他的麻烦。有时我怀疑,是他们俩成绩很好,那五个人成绩不好,老师才会相信我们。
之后,蒲云似乎成了弦弦的小跟班。下课吃饭放学都粘在他身后,上厕所都要一起去。也正是如此,他三番两次地想要加入球队。教练没肯要他,我们俩帮他说话都没用。他确实一点基础都没有,身体素质也差得很,跑两圈下来就气喘吁吁,完全不适合体育运动。所以,每个周三周五训练的下午,他就一个人趴在操场的围栏上默默看着我们,慢跑时会悄悄跟着,训练结束了他便走过来跟弦弦一同加练。说是加练,其实是弦弦像个幼儿园老师一样手把手地教他基础动作。从传球开始,再到盘带与射门。蒲云的一身本事都是弦弦亲自传授的。有时赵蕤和施振华也会留下来加练,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熟悉了。那时的周三周五都是两点半下课,训练到四点半,依然云淡风轻,天蓝蓝的,操场绿绿的,学校里安安静静,只有球鞋踢到皮球上的闷响。阳光洒下来,把一切照得那么美好,好得像一场遥远的梦。之后的之后,教练发现蒲云有了点进步,更发现他是左撇子,惯用脚也是左脚,最终还是把他收下了,虽然更多时候只叫他搬水和送球。蒲云唯一谈得上出色的就是踢任意球,那也是弦弦教他的,徒弟自然比不上师父,队里已经由弦弦和吴闻达来包办定位球了,教练也不可能只因为他任意球踢得好,就把一个进攻上不去、防守回不来,体能只有十几分钟的球员派上场。
然而弦弦总跟蒲云说,你别把自己看得太低了,小看你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原以为那只是句普普通通的鼓励,直到我发现蒲云把这句话当成了人生格言,还在长跑成绩超过我的那天说了出来。弦弦真坏,蒲云还真信了他的鬼话。我本来只是倒数第三,结果变成倒数第二了。
从倒数第一到倒数第三,蒲云付出的努力是难以想象的。他过生日那天,请我们俩还有赵蕤跟阿华去肯德基。吃着吃着,他忽然感慨,半年没吃过汉堡和炸鸡了。大家都很诧异地问为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说为了瘦一点。每天放学后也都能看到他在操场上不停地跑啊跑,仿佛在追赶着自己的影子。
四五年级,弦弦愈发成为球队里的明星人物。无论是成绩、球技还是人缘,弦弦都非常好。有一阵子,大家都调侃我们球队不是某某小学校队,而是“柯佩弦队”。有好几场比赛,我们无法打破僵局,最后都是靠弦弦利用个人能力,踢出一脚惊世骇俗、毫无道理的世界波取得胜利。仿佛只要他在球场上,比赛不到最后一秒就绝不会有定论。蒲云还写过一篇作文,把弦弦吹得天花乱坠,什么身披五彩圣衣,脚踏七色祥云,一副盖世英雄的样子。现实中没有什么五彩圣衣和七色祥云,但是弦弦轻描淡写地打进技惊四座的入球后,总会在绿茵场上纵情奔跑,他披着灿烂阳光的背影一定在每个人心中挥之不去。
大家也挺尊重我的。但我想,他们的尊重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有多好,只是我有个优秀的弟弟吧。弦弦是他们的朋友,我是弦弦的哥哥,总要给一点面子的。就像蒲云总是喊弦弦弦哥,顺带也喊我大哥,仿佛我是带头老大。我只是年纪比他们大而已。所以,有时我并不是很乐于跟弟弟的朋友们相处。蒲云还好,毕竟我们俩都为对方挨过揍,也一起在检讨里说过“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华是我训练时的搭档,他练射门,我练扑救。赵蕤嘛,我没为他做过任何事,他也没为我做过什么,可他却想分走我的弟弟。每次察觉到这一点,我就想不顾一切地把弦弦夺回来。他是我弟弟,只属于我一个人。就连弦弦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最好的朋友是哥哥,永远都是哥哥。
但世上没有“永远”这个词。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都结束于五年级的十一月初,我们的11岁生日刚过去不久的一个夜晚。我离开了球队。阿华几次邀请我回来,我都没有答应,连比赛都不愿意去看。
蒲云转到了阿华他们班,还在继续踢球。后来,听一个平常不太熟的同学说,蒲云越踢越好了,在球队里拿到了主力位置。有一场关键的比赛,球队在最后一分钟获得了一个任意球。蒲云站在球前,在绵绵细雨中轻轻助跑,用一记洞穿了雨幕的落叶球将皮球送入球网。这个精彩万分的球进了之后裁判便吹响了哨子,在对手的惊愕与队友的欢庆之中,蒲云跪在地上,哭得伤心极了,比以前受人欺负时还要伤心一万倍。大概是这样吧,我听说的,毕竟那段破碎的时间模糊不清,我也不知道自己记的东西是真是假。我只知道那段过去的时光不会再回来,可如今它宛如一面碎裂了又粘贴好的镜子,带着无数裂纹重现在我的眼前。
失去的时间找到了我。这次好像无路可退,只有迎上去和它拼一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