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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变量
变量的值可以变化,Python的变量不需要声明,通过赋值使得变量被创建。
2.2.1 标识符
标识符是用来标识变量的名称。命名标识符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变量名可以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2)变量名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者下划线“_”,但不能以数字开头。
3)尽量不要使用容易混淆的字符。例如数字0和字母o,数字1和字母l等。
4)变量名不能和关键字同名。
在Anaconda Prompt输入import keyword查看Python的关键字,如图2-1所示。
图2-1 Python的关键字
5)变量名区分大小写,如myname和myName不是同一个变量。
6)以双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有特殊意义,如__init__()代表类的构造函数。
7)变量的命名采用匈牙利命名法,采用小写前缀与有特定描述意义的名称相结合的方式来为变量命名。例如,a123、XYZ、变量名、sinx等符合变量的命名规则,正确。
8)Python中,单独的下划线(_)用于表示上一次运算的结果。
例如:
下面的变量命名不符合变量命名规则,导致语法错误,如图2-2所示。
图2-2 不符合命名规则
2.2.2 变量引用
Python中变量的声明是通过变量的赋值操作实现的,具有如下特点:
● 变量在第一次赋值时创建。
● 变量在表达式中使用将被替换为原来的值。
【例2-4】 变量引用举例。
变量引用举例如图2-3所示。
图2-3 变量引用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