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书信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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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封 威廉·凡·布林堡致尊贵的斯宾诺莎阁下 [104]

阁下、尊敬的朋友:

您1月28日的来信,我及时收悉了。但由于别的事务我没有立刻作答。您的信里通篇表露了极其尖锐的指责,我几乎不知道对它作何想法。在您1月5日第一封信里,您坚决而诚恳地给我以友谊,并说不仅我那封信得到了您的欢迎,而且以后的信同样也能受到您的珍爱。您确实友好地要求我自由地提出我可能有的某些其他的疑难。这一点我在1月16日的信里极其粗鲁地做了,根据您自己的请求和许诺,我本期望您对于这能给予一个友好而有益的答复。可是相反,我收到的信里丝毫没有这种友谊。在这封信里您说:任何证明,不管怎么清楚,对于我来说,都是徒劳无益的;我并不理解笛卡尔的意思;我太多地把物质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混为一谈,等等,所以我们的通信不再能有益于我们相互的了解。对于这一切,我很友善地作这样的答复:我确实是相信,您关于上述问题的理解比我强,您是很善于区分形体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因为在形而上学方面,我现在仅仅是开始学步,而您已经攀登到至高点,所以我尽力想巴结您,以便使我得到教益。不过,我从不会为耿直的反驳所生气,我倒衷心地感谢您百忙中给我写的两封信,特别是第二封信,这封信比前一封信使我更清楚地掌握了您的思想。然而除非我在其中仍然发现的困难为我解决了,否则我是不能对它表示同意的。这个既不一定是,也不可能是生气的根据。断言真理而没有任何作这种断言的必然根据,这是我们理智的一大缺陷。

即使您的想法是正确的,只要我仍有理由怀疑和不解,我也不能承认它们的,即便是这些怀疑不来自您说的那些事情,而是来自我们理智的不圆满性。既然您完全知道这点,所以我再提出某些反对的意见,请您别生气,因为只要我不能清楚理解,我就不得不这样做。我这样做,除了发现真理外,别无其他目的,我并不是想歪曲您的意思来反对您的观点。因此我恳求您关于这些问题给予我一个友好的答复。

您说,除了神的意志和力量允诺和实际授予的外,没有任何东西有更多的本质。在我们考察一个欲求感官快乐的人的本性时,当我们将他的现时的欲望同敬神的人的欲望或他在另一个时候的欲望加以比较时,我们就说那人丧失了较好的欲望。因为我们认为欲求高尚德行的欲望本是属于他的。但如果我们考虑到神的意旨和理智的本性,我们就不能这样说了。因为就这方面而言,好的欲望并不属于那个时候那个人的本性,就如同它不属于魔鬼的本性或石头的本性等等一样,因为虽然神能知道亚当的过去和现在状态,但它并不因此认为亚当丧失了过去的状态,也就是说,它不认为过去的状态属于亚当的现时的本性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话似乎可以推出(虽然需加修改):按照您的意见,除了存在物被理解的那一时刻它所有的东西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归属于它。这就是说,如果我有一个贪求感官快乐的欲望,那么这个欲望在我欲求的那个时候是属于我的本质的,如果我没有贪求感官快乐的欲望,那么这个不欲望在我不欲求的时候也是属于我的本质的。因此也必定可以无错误地推出:就神这方面而言,我行为中所包含的圆满性,不论是在我有感官快乐欲望时,还是没有感官快乐欲望时,不论是在我做各种卑鄙丑恶事情时,还是在做正义道德事情时,它都是一样多的(区别仅在于程度上不同)。因为按照您的观点,在那个时候属于我的本质的东西与自那时以后我所有的东西是一样多的,我既不能做多于又不能做少于相应我实际上已有的本质的事情。现在既然贪求感官快乐和邪恶事的欲望在我贪求它们的时候,和我从神的力量得到那同样多本质的时候一样,都是属于我的本质,所以神的力量只需要我这样行动。因此我认为,从您的话里可以清楚推出,神同样欲求邪恶,如同它欲求那些您称之为德行的东西一样。现在让我们假定,神作为神,而不是作为审判者,给予敬神的人和不敬神的人就是这样的本质,而且仅仅是神所愿望他们有的那一样多的本质,那么有什么理由说神不应当以同样方式欲求这一人的行为和那一人的行为呢?因为,既然神给予每一个人的都是符合于他的行为的性质,那么无疑可以推出,神也同样以同样方式欲求那些它给予较少本质的人的行为,如同欲求那些它给予较多本质的人的行为一样。所以神就自身而言,在我们的行为中同样意欲或多或少的圆满性,不论是贪求感官快乐的欲望,还是追求高尚德行的欲望,神所意欲的完全是一样的。因此那些为恶的人必然为恶,因为那时没有其他的东西属于他们的本质,正如行善的人必然行善一样,因为神的力量已经意欲到这种善行应当在那时属于他的本质。因此,我不能不认为神是同样而且以同样方式意欲恶和善的。正因为神同样意欲这两者,所以神同样就是这两者的原因,既是恶的原因,又是善的原因。就这点论,两者一定同样使神喜爱。对于我来说,对神持这种看法是太困难了。

的确,我明白,您说敬神的人服役于神,但是从您的著作里,我只能理解服务于神仅仅是做那种神所意欲我们去做的行为。您写道,邪恶的人和放肆的人也同样进行这样服役。那么,就神而言,敬神的人的服役和不敬神的人的服役又有什么区别呢?您也说,敬神的人服役于神,并通过服役逐渐臻于圆满,但是我既不能理解您所谓“臻于圆满”是什么意思,也不能理解什么是“逐渐臻于圆满”。因为不敬神的人和敬神的人都是同样从神作为神,而不是作为审判者那里得到他们的存在、他们的保存或持续创造他们的存在,这两种人同样是实现神的意志,也就是说,遵照神的意旨行事。这两种本质就神而言能有什么区别呢?因为“逐渐臻于圆满”并不来自他们的行动,而是来自神的意志,所以,如果不敬神的人通过他们的行动变得更不圆满,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行动,而只是由于神的意志。这两种人只是实现神的意志。所以这两种存在物就神而言是不能有所区别的,那么有什么理由说,这一种人通过他们的行为而逐渐臻于圆满,而另一种人却在他们的服役中毁灭呢?

但是,您似乎把这一种人的行为同另一种人的行为的区别放在这里,即一种人比另一种人包含更多的圆满性。我坚信这里或者潜伏了我的错误或者潜伏了您的错误,因为在您的著作中,除了说事物有较多或较少的本质外,我不能找到任何原则能说明事物为什么称为较多或较小圆满的。如果以事物有较多或较少本质为圆满性的标准,那么就神的意志而言,犯罪行为就如同敬神的人的行为一样,总是为神所承认的。因为神作为神,即就它自身而言,同样是意欲这两种行为的,因为这两种行为都是按照神的意旨行事的。如果这就是圆满性的唯一标准,那么错误只能是不恰当的说法,实际上并没有错误。实际上也并没有罪孽,每一事物只具有神给予它的这种或那种本质,不管这种本质可能是什么,它总包含圆满性。我承认我不能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您必定要原谅我,如果我问谋杀是否和善举同样使神高兴,对神来说偷窃是否和合法行为同样是善的行为。如果不是,那有什么理由呢?如果是的,那么,为什么使我宁可去做您称为善的事,而不做不是善的事?什么法律或规则禁止我做这而不做那?如果您说,是德行本身的律则,那么我确实要承认,在您的话里我没有发现什么律则,可以来规范或认识德行,因为万物都是不可分割地依赖于神的意志,因此一种行为同另一种行为是一样道德的。我确实不能理解您关于人们的行为必定来自对德行的爱这种说法,正如我不能理解什么是您所谓的德行或德行的律则一样。的确,您说过,您之所以避开不道德或邪恶之事,是因为它们为您的特殊本性所厌恶,会使您离开神的知识和爱而走入歧途。但是,在所有您的著作里,我找不到有关这一看法的一个简单的规则或证明。的确请您原谅我,我一定要说,相反的观点倒能从您的著作里推得。您避免那些我叫做邪恶的事物,是因为它们为您的特殊本性所厌恶,而不是因为它们包含了邪恶, [105] 您躲开做这些事,正如我们躲开吃那些为我们本性所憎恶的食物一样。的确那个仅因为邪恶之事为他的本性所厌恶而避免邪恶之事的人是很少会有人夸耀他有什么德行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特殊本性对追求感官快乐和邪恶事并不感到厌恶,反而感到喜爱,那么有什么理由非要把趋善避恶这一德行归给他呢?而且,如果贪求感官快乐的欲望在某个时候是属于一个人的本质,并且这个人实际上是从神那里得到这种欲望,因而不能放弃这种欲望,那么他又如何能够在那个时候放弃这种欲望呢?

在您的著作里我也不能明白这个结论:即那些我叫做邪恶的行为会引诱您离开神的知识和对神的爱。既然您所做的只是神所意愿的事,您不能做得更多,因为现时神的力量和意志没有给予您的本质以更多的东西,那么这样一种性质的和被动的行为如何能使您离弃神的爱而误入迷途呢?误入迷途就是被搞混了,不是被动的,而按照您的主张,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无论我们做这件事或那件事,无论我们履行多少圆满性,我们始终都是因为我们的本质而这样做,也就是直接按照神意这样做。这样,我们如何能误入迷途呢?或者,我难道不理解错误是什么意思吗?所以,这里一定或者是您错了,或者是我误解了。

这里我还要提出许多问题。第一,能思的实体是否以一种不同于无生命实体的方式依赖于神?因为虽然能思的东西比无生命的东西包含有更多的本质,然而它们难道都不是以神和神的意旨作为它们一般运动的源泉和某些特殊运动的源泉吗?因此,只要它们是依赖的,它们难道不是在同一种方式下依赖吗?第二,既然您不允许心灵有笛卡尔归给心灵的那种自由,那么能思实体的依赖性和无心灵实体的依赖性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它们都没有意志自由,那么您怎么设想对神的依赖性呢?第三,如果我们的心灵没有自由,那么我们的行动岂不就是神的行动,我们的意志岂不就是神的意志吗?

我本还可以问许多其他的问题,但是我不敢求您太多。我首先只期待您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或许通过您的答复,我更能理解您的观点,如果有时间同您当面交谈,那就更会清楚了。

如果我收到您的回信,那时我要去莱登几个星期,所以,只要您同意,我将荣欣顺便而拜访您一下,请放心。顺致敬礼,我永远是

您的忠顺的仆人

威廉·凡·布林堡

1665年2月19日 都德莱希特

如果您不准备把给我写的信转交他人的话,就请写大教堂附近的粮商威廉·凡·布林堡收。

再,匆匆忘了问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我们小心提防,我们是否也不能避免要发生的事情呢?


[1] 原信荷兰文,现保存在阿姆斯特丹统一浸礼会档案馆。《遗著》拉丁文乃是出版者根据原件翻译的。

[2] 这里布林堡歪曲了斯宾诺莎的话,斯宾诺莎本是说他之所以避开恶,是因为恶这种东西为他的本性所厌恶而不只是因为害怕惩罚,布林堡却把最后这句话改成“而不是因为它们包含了邪恶”,这种手法是相当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