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制院的建立背景
《元史》记“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之以国师” 3。是总制院建立于至元元年(1264)。它的建立与这样几个因素有关:
(1)适应对吐蕃地方统治的需要。1239年镇守凉州的蒙古皇子阔端派将道尔达进兵乌思藏,沉重打击了各地势力,为乌思藏地方归附蒙古奠定了基础。41244年道尔达再入吐蕃,奉命召请萨斯迦班智达(省称萨班[sa pan]1182—1251)。1247年萨班与阔端议定乌思藏归附蒙古条件,乌思藏正式置于大蒙古国治下。蒙古统治者许吐蕃各地首领官仍原职,由萨斯迦首领统辖,同时派员管理。但在中央并未设置专门机构。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时,整个吐蕃地区已基本在蒙元中央政府控制之下,设立相应的总管机构势在必行。
(2)总制院之设与元初中央行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同步,是其主要环节之一。中统建元以来,相继设官分职。“(元年)夏四月戊戌朔,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五月乙未“立十路宣抚司” 5,最高行政机构确立。中统四年五月乙酉“初立枢密院,以皇子燕王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 6。最高军事机构产生。在稍后的至元五年(1268)设置了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7与总制院同年建立的重要机构是以备顾问的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8因此,总制院之设是元初全面建制大背景下的一个产物。
(3)总制院之设与忽必烈赐给八思巴“珍珠诏书”这一事件有关。总制院为管理全国释教的最高机关。这一年,世祖赐国师八思巴“珍珠诏书”,命令僧俗民众遵从上师法旨,悉心修法,“对依法而行的僧人每,彼等军官、军人、守城官、达鲁花赤、金字使者等,无论何人,俱不得欺侮,不派兵差、赋税、劳役”。诏书是鼠儿年(shing byi)夏五月一日写于大都。9鼠儿年即世祖至元元年(1264)。此与“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相应合。
与总制院建立相关联的有两项重要举措:一是元世祖命令答失蛮(das sman)于至元元年前往吐蕃置驿。10答失蛮不负主命,“从汉藏交界之处起直到萨斯迦以下,总计设置了二十七个大驿站(vjam chen)” 11。一是八思巴受命前往乌思藏建立行政机构。在接到诏书后不久,八思巴奉旨与其弟恰那朵儿只西归,次年初抵达萨斯迦。12其目的主要是落实元朝在吐蕃地区的行政建制,委任各级地方官员。13作为总制院的最高长官,八思巴入藏建制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