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尊·亲·贤
宗法之义,为亲亲尊尊。《礼记·大传》:“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246《史记》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褚先生补:
盖闻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太后谓帝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247
从亲的角度来说,长幼都是父亲的儿子,俗话所谓手心手背都是肉,而孙子则隔了代,在血缘上淡了一层。从尊的角度说,嫡长孙是未来的宗子,地位高于他的叔父。金景芳先生据此认为,三代制度的基本特点与最本质的东西,“鲜明地表现在不同的继承制上。古人把这个特点与本质的东西用两个字来概括,即所谓‘亲亲’和‘尊尊’;用一个字来概括,即所谓‘质’和‘文’。质的含义是质野,因为血缘是生物所共有,重视血缘是原始余迹,所以叫做‘质’;文的含义是文明,因为政治是人类所独有,重视政治是进步的表现,所以叫做‘文’”248。
《春秋》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谷梁传》:“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为亲者讳败不讳敌,尊尊亲亲之义也。然则孰败之?晋也。”范宁注:“尊则无敌,亲则保全。尊谓王,亲谓鲁。”249《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250
《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251西周周礼盛时,亲亲而尊尊。至春秋季世,礼坏乐崩,于是尊崇贤者,冀挽颓势。《国语·齐语》:“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选,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252《晋语》五:“臼季使,舍于冀野。冀缺薅,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从而问之,冀芮之子也,与之归;既复命,而进之曰:‘臣得贤人,敢以告。’”253许倬云曾选取见于《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的春秋人物516人、战国人物197人进行对比研究。其研究方式系以不同的社会群体相比较,由其历史性人物的多寡,及在诸群体总和中所占比例的增减,以觇见各该群体在社会上的相对地位。至于春秋的社会群体,以横切面言之,分为公子、卿大夫、士三层。由公子集团在春秋的作为看来,早期的公子们直接参预政治,有的襄助国政,有的觊觎君位;而在后期则直接有政治活动的公子愈来愈少,未再见公子担任正卿者。政治活动的重心由统治的公室转移入大夫集团。家族与国家间密切联系终止;公子王子不复因其身份自动地获一部分统治权力,正以显示此点。在春秋后半期大夫的势力增长,而公子集团则在中期即呈颓象。这种形势的转易若以公族家庭关系与国家政治开始分离视之,似乎可说大夫们得到权柄并不全仗其出生后的身份,由侪辈中脱颖而出仍多少须有一些才能。春秋未到末叶,大夫集团也已走上了下坡路。大夫们的权力又转移到另一个人数更多,因此人才也更多的“士”集团。士的身份为大夫的家臣和武士。战国史料可考时,国史上出现完全与春秋面目不同的时期。重要的改变趋于完成。班氏的《古今人表》将用来讨论社会上的“新人”,或出身寒微者。所谓“新人”的标准如次:第一,没有正面的证据提起他是任何贵族家庭的成员或亲属;第二,姓氏不是巨家大族的姓氏;第三,姓氏中不包含官衔或称号。对比春秋战国两时代“新人”,可以看出,在公元前464年以前,来历不明者的百分比平均数为总人数的26%;彼时以后则平均数达55%。略比较春秋与战国的卿相。第一点,战国的卿相既无一定的任期,也不是终身职。春秋之卿,若不是中路闵凶,被杀或被逐,大多在职终其身,或一直到他自愿退休归老为止。战国卿相更迭频繁,可看出国君权力大增,否则人主不能易相如此之容易;相对地,卿相权力大减,否则外国纳相不能成为两国结好的标准方式。第二点,战国卿相的来源殊为庞杂。有时是异国的公子,有时是周游列国的游士说客。因此这种新形态的卿相并不隶属于任何一国的社会,也因之不能构成传统的阶级。第三点,除少数例外,七国卿相若不是国君最亲近的子弟姻亲,即是出身寒微,缺乏大家族作后盾的人。春秋时政治上具有决定地位的强宗巨室似乎绝迹于战国政治254。
可见,春秋时虽已较西周尚贤,但是贤人尚无法与尊、亲比肩。顾颉刚曾详细考据,证春秋时之“所谓‘明贤’的贤只是贵族的贤”255。虽然这已经打破了周礼世官之传统,黄俊杰仍明确表示,真正的“尚贤”系与“亲亲”“置于对立之立场而言。前者指封建政治之下,依亲缘背景而不以其个人能力取得高位之旧制;后者则指亲亲精神瓦解后,社会地位之取得以个人之才干与能力为取决条件之现象而言”256。至春秋末年、战国之世,无尊无亲的贤人才大规模登上历史舞台。历史上第一个将贤人推举到无以复加的高度的是墨子:“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257相应地,墨子很鄙夷周礼之尊、亲:“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于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258此可谓启秦制之先声。儒学《春秋》之义,则相容二者,尊、亲、贤并重。《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259
正如孙曜所言:“盖宗法社会决无人权之可言。无论何人,只认其为族中之一分子,而不认其个人人格之存在。”260许倬云在考察了西周墓葬习俗后得出:“严整的封建等级化及其礼仪,在西周中叶以后已渐渐发展成形。墓葬习俗即反映这种制度化的等级……规整的礼仪也代表统治阶层内部秩序的固定,使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有明白可知的规律可以遵循,减少了内部的竞争与冲突,增加了统治阶层本身的稳定性。相对的,统治阶层也为了安定而牺牲其灵活适应的能力。”261贤则只能就个人而言。至尊贤之义立,等级的坚冰便渐渐融化,一个个个人的才能与活力遂迸发出耀眼的光芒。至《礼记·中庸》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262已改尊之内涵为尊贤。杜正胜更是敏锐地觉察到周礼爵制与商君军功爵制的内在联系:“商君变法,按照军功授爵,师法封建阶级秩序的旧精神,灌注战国编户齐民的新生命,巧妙地融合爵禄与战功,施用在能征惯战,深具戎狄习性的秦人身上,建立了爵禄为里、战功为表的等级爵制。爵级变成军队组织的灵魂,社会阶级的架构,和人生追求的目标。”263“尊尊亲亲”和“举贤上功”正是周礼与战国各国变法,尤其商君之法的各自特色,其区别即在于是否有个人经后天努力跻升高位之可能。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秦二世的忧虑:“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大臣为军功高爵,于国为尊;官吏包含军功中低爵及文官系统,于国为贤;诸公子为始皇之子,于国为亲。三者皆相关于国家权力:尊为权力之建构,贤为权力之运用,亲为权力之延续。此于周礼及《春秋》之义一脉相承,卓然可见。周礼亲亲尊尊,春秋时虽尚贤,但贤者尚不能比肩尊亲,至《春秋公羊传》才以尊、亲、贤并列。不过胡亥所言的次序乃是“尊、贤、亲”,与《公羊》不同,盖各以所尊排序。秦制诸公子为黔首,故列末。唐太宗诏高士廉等刊正姓氏,撰为《氏族志》,太宗曰:“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264可见专制君主,无论古今贤愚,别无二致。秦始皇时,诸子虽为黔首,尚未尽废亲道。胡亥最初拒绝赵高废立之谋,也可谓义正词严:
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谫,强因人之功,是不能也: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265
以弟继兄为亲,以子继父为尊,“能”则对应于贤。可见胡亥此时尚未废亲亲。之所以将兄放在首位,大概因为倘若废立,于父虽违命,可是继位者仍为父之子,不若对兄伤害之大。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秦法虽焚《诗》《书》,但是至少高层如二世、赵高等人都还是熟知《春秋》的。且不说《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曾大量引述《春秋》经传,266赵高说胡亥篡位时即引述《春秋》:“卫君杀其父,而卫国载其德,孔子著之,不为不孝。”267此外,《史记》卷九十九《叔孙通列传》:“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于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集解》引臣瓒曰:“将谓逆乱也。《公羊传》曰‘君亲无将,将而必诛’。”268按见《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昭公元年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