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的持久性
民主机制有助于而不是阻碍精英统治,这一命题构成了现代民主理论的第三个要素。精英从来都居于统治地位,这一观点本身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实际上,它仅仅说明了这样一个常识:即不管采用何种政府形式,统治者在数量上几乎总是少于被统治者。民主精英理论家的独创性一方面表现在他们用新社会心理学、组织尤其是政党的角色,解释精英权力的特性和基础,另一方面则在于他们的如下论点:即精英不仅不会对选民负责,而且会操纵选民。他们与诸如加塞特(Ortega y Gasset)的传统精英主义理论不同,在后者看来,大众的崛起意味着一种民粹式的“多数暴政”,它将使整个社会降至最小公分母,野蛮将取代文明(Ortega y Gasset, 1961[1930], pp.13-14)。而在民主精英理论家看来,精英依然居于统治地位,尽管他们的特性和权力来源实际上发生了改变。
如果说有关大众的分析基础在于法国政治的相关描述以及英、美政党的相关理论,那么精英理论则旨在考察意大利政治生活的某些特征,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和莫斯卡(Gaetano Mosca)。两人曾经为究竟谁是精英理论的开创者一直争得不可开交。尽管他们都试图提出一种“科学的”理论,这种理论的基础在于社会的“一致性”(Pareto 1916, para.69)和“那些决定人类社会政治组织的持久规律或趋向”(Mosca 1939[1895], p.6),都坚持实证主义立场,漠视形而上学,都运用他们的命题揭露民主派和社会主义者的虚伪做作,然而他们有关精英主义的方法和概念却大异其趣。帕累托以一位主张自由市场的政治经济学家而著名。在他眼里,经济和政治自由主义是一种人类意志的理性行动模式的逻辑后果。不过他发现这一信念在1890年代间一度陷入混乱(Bellamy 1987, ch.2; 1990)。对自由派政治领导人来说,不是去追求自由贸易和有限国家,而是借助保护主义和国家垄断施惠于某些来自工业或农业部门的支持者,从而实现所谓“布尔乔亚社会主义”(Pareto 1974[1891], pp.378-379)。帕累托谴责马克思主义,说它是乌托邦,不可能实现,但他当初对“民粹式社会主义”持同情态度,认为它是一种针对政府腐败以及政府经济政策失败而做出的合理反应(Pareto 1966[1893], p.70)。然而,布尔乔亚并未借助自由主义的方法使工人认识到市场的诸多长处,恰恰相反,他们通过国家福利收买工人。既然自由市场仍然是最为合意的体制,所以要对上述策略做出解释,不能借助于资本主义性质的转变,也不能借助于自由政治经济学的诸多缺陷。答案应当在于“非逻辑”非理性观念在心理上对大众的吸引力,以及精英利用这些观念赢得权力的能力(Pareto 1902, vol.Ⅰ, p.125)。帕累托社会学的要旨恰恰在于考察这一对意大利政治转型的性质的分析。与帕累托不同,莫斯卡是一位宪法学家,并担任过议员(Bellamy 1987, ch.3)。莫斯卡正是帕累托所鄙视的布尔乔亚自由阶级的一员,他坚信这一阶级的公民德性,并力图恢复他们的精神和地位。他与奥斯特罗戈尔斯基的政治主张和政治背景很相像,他认为这一阶级的衰落和腐化源自社会和结构变迁,尤其是选举权范围的扩大以及随着立法机构日趋占据主导地位,分权的界线日趋模糊(Mosca 1958[1884], pp.310-326)。然而,与奥斯特罗戈尔斯基不同的是,莫斯卡认为这些发展代表了某些社会学规律,要对抗它真是难上加难。
早在1900年代早期,帕累托在他的《社会主义体系》(Socialist Systems,1902)一书中就初步提出了他的理论。显而易见,精英理论正是出自这部著作,该理论既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替代,也是对精英理论缘何具有吸引力所做的批评和解释。在精英理论中,阶级斗争让位于精英的轮替,无产者让位于大众,设想有朝一日统治将消亡可以说是异想天开,精英的剥削性统治存在于一切体制下,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权力和权威的来源之一。帕累托与勒庞一样,都认为社会主义的魅力在于它类似于一种末世论宗教:它是情感上的而非理智上的。诸如“公意”、“人民主权”这样的概念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它们只不过为社会主义精英取代资本主义精英提供了一种带有欺骗性的正当性而已。帕累托此后的著作以《普通社会学纲要》(Treatise on General Sociology)为题结集出版,对相关的社会-心理机制做了勾勒。
帕累托认为,人类行为动机包括大量基本的情感“基质”(residues)。它们往往会受到他所称的“衍质”(derivations)的控制。他总共列举了约五十二种这样的基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组合的本能”(instinct of combination)与“聚合性维持”(persistence of aggregates)。将马基雅维里的观点稍事修改,帕累托将政治精英划分为“狐狸”和“狮子”两类,两者分别取决于各自依赖的两种基质:前者意味着统治者倾向于在同意的外表下使用“狡诈”手段(Pareto 1916, para.889),而后者则意味着统治者的某种保守倾向,它更倾向于使用强力(Pareto 1916, para.888)。这两类政治精英获得权力的手段在于:赢得那些形形色色与出奇制胜的“投机家”和投资性“食利者”(rentiers)各自特点相同的社会和经济集团联盟的支持。帕累托指出,存在一种与社会-经济周期相配套的周期性精英“轮替”。因此,狐狸式的政治精英暗地里或大张旗鼓地帮助那些投机家“掠夺”食利者,而不管食利者是那些小资产阶级的储户,还是富商大贾。起初,随着繁荣的不断推进,传统的道德开始遭到质疑,消费者群体迅速膨胀。然而,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由于以信用为基础的过度消费,导致债台高筑,而资本和生产资本的匮乏将使经济走向萎缩。这样就越来越需要克制和节约,一种狮子般的持保守立场的政府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一个由墨守成规的食利者经济阶级的支持。而经济最终将陷入停滞,人们开始对狮子般的节俭感到厌倦,狐狸和投机家将很快崛起,从而再次开始了一个新的周期(Pareto 1916, paras.2053-2059, 2223-2236)。
帕累托宣称自己描述的是一种普遍现象,为了揭示自己理论的客观性,他所引用的例证主要来自古代史。然而,只要他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分析民主,诸如《普通社会学纲要》最后几章以及他在战后所写的一系列文章,尤其是后来结集出版的《民主的转型》(The Transformation of Democracy, 1980[1921]),意大利的语境就显得尤为重要。他指出,意大利深陷金权民主(pluto-democracy)的旋涡。议会民主成为狐狸式的政客建立一种由“投机家”构成的代理人网络的捷径。从某种程度上说,工人与财阀往往沆瀣一气。如果说一方要求的是提高工资和社会福利,那么另一方则要求的是更多的红利和国家补贴。双方都希望剥夺食利者的剩余,为日趋庞大的国家增加税收。然而,他们迟早要分道扬镳。他担心的是民主制可能会压倒金权统治。代理人体制有助于形成一种向心趋向,它使国家权力趋于分散,造成一种在他看来由地方军阀组成的新的封建体制,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就是有组织劳工与法西斯主义者之间的冲突。而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会产生离心力,此时人们会要求恢复权威。起初,帕累托预见社会主义者将在布尔什维克模式的基础上觊觎权力,但他同样高兴地看到,墨索里尼的崛起正好确证了“我在《普通社会学纲要》以及许多其他文章中所做的预期”(Pareto 1975[1922])。实际上,帕累托的理论只不过是对他自己有关意大利状况充满偏见的解释的一种预后考察,在这里他依据自己理论中的范畴对这些事件进行重新描述,接着将这些事件放回过去,将其解释为人类行为的普遍规律。然而,尽管帕累托持反民主立场,但他并不是一位法西斯主义者。在他看来,无论由谁统治,国家都是进行“劫夺”(spoilation)的一种工具。假如他当时依然健在,他肯定会将墨索里尼的体制视为一种典型的“煽动性的财阀统治”(demagogic plutocracy)。帕累托的困难在于,他排除了实现他所理想的体制的任何可能性:即与自由国家相结合的自由市场经济。
莫斯卡也批评了战争前后自由派当政期间进化论式的政治,但他的分析却与帕累托完全不同。他将精英的权力归于社会和组织因素,而不是纯粹心理因素。一个统治阶级之所以居于统治地位,不仅在于他们于特定社会中具有担任领导所必备的个人素质,而且在于“一个能够协调行动的有组织的少数总是胜过一个无组织的多数,后者没有意志、干劲和共同行动”(Mosca 1958[1884], p.34; 亦可参看1939[1896], pp.50-53)。大众选举政治的问题并不在于精英主义本身,而在于它总是有利于某一类精英。
莫斯卡坚持传统的自由议会理想,在其中,独立的、有教养的代表之间进行不带个人好恶的理性的辩论。与勒庞不同的是,莫斯卡否认议会的运行必然会陷入大众逻辑。议会并非“一群‘暴民’,一种随意而生硬的人们的大杂烩”,“其中许多人在公共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他们能够防止那些煽动性的带有蛊惑色彩的言辞对那些无法进行全面思考的人们的危害”(Mosca 1939[1896], p.257)。问题在于如何确保这样的“人们”有自己真正的代表。到目前为止,这一体制的基础是一个特殊的政治阶级:即土地贵族。在他看来,这一阶级拥有管理现代国家的智识上的优势,而且尤为重要的是,他们在经济上享有充分的独立,这就使他们能够出于责任感而不是出于谋生的需要而全身心投入公共服务(Mosca 1939[1896], p.144)。莫斯卡不无幼稚地假定,这些人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与一般的公共利益相冲突的特殊利益。但这一阶级当时已走向衰落,他便将希望寄托在职业中产阶级身上,认为他们可以成为一个潜在的替代者。而他个人已经承担起这一角色:他既是一位学者,1909—1919年担任下院议员,之后进入上院担任参议员,期间还担任过负责殖民事务的助理国务大臣(1914—1916)。不过他很清楚他的议会同僚很少有人符合他高远的理想(Mosca 1939[1896], pp.269-270)。因此,他将目标集中在找出造成当时的精英素质如此低劣的原因,并找到促使他们能够正确行事的可能办法。
在莫斯卡看来,改革的主要阻力来自对民主性质的错误认识。他指出,精英不能仅仅依靠强力进行统治。他们需要一种“政治程式”(political formula)为其提供道德上的正当性,诸如君权神授、人民主权,旨在获得被统治者的主动合作(Mosca 1939[1896], pp.70-72)。这种程式并不需要任何“科学的”基础;只要被人们接受即可。然而,与帕累托不同的是,莫斯卡认为这种接受的根基是社会意义上的,而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程式必须与其所在的社会语境相适应,但它并不是由社会所决定的。尽管并非所有程式均适合一个社会,但适用于一个社会的程式往往不止一种。在大众社会,民主和社会主义之所以如此极具吸引力,在于它们提供了一种民治、民享的未来图景。莫斯卡试图削弱两种体制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吸引力,他对这两种“形而上学式的”体制做了“实证主义的”分析,以说明两种体制是如何强化而非削弱精英权力的(Mosca 1939[1896], pp.325-328)。
莫斯卡发现,在大众民主制度中,“选民并不选举下院议员,而经常是议员让选民选举自己”(Mosca 1958[1884], p.275; 1939[1896], p.154)。普选制对精英统治极为有利:即一个有组织的少数相对于一个由互不相属的个人组成的大众的优越地位。选民并不能在选民中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候选人,也不能提出他们想要的政策;在大众选民中,个人的努力并不足以得到响应,也无法赢得支持。结果,包括谁做候选人在内的整个政治议程便控制在那些拥有组织和地位特权的群体手中,尤其是政党等政治组织以及有影响的个人特别是富人(莫斯卡将其称为“重要选举人”[Grand Electors]),还有现任政府及其被委任官员(Mosca 1939[1896], p.155)。大众民主非但不会对强有力的利益集团构成约束,反而会助长其势力。这样就形成一种互惠式的政治代理体制,而不是在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上进行公正的考量。如今,要在政治上获得成功,要求“在道德上唯唯诺诺,将正义感置诸脑后,狡诈且诡计多端”,而不是“独立的人格,敢作敢为且刚正不阿”(Mosca 1958[1884], p.284)。
莫斯卡起初认为,挽救这些弊端的最佳途径在于限制民主。因此,1912年,他反对将选举权扩大至包括所有成年公民,并提议参议院和行政机构由皇帝任命以削弱立法权。但他不无遗憾地承认,这些举措不会赢得多少支持。因此他便将注意力转向如何使民主能够约束自身。这种可能性源自他对“司法防护”的信念,这一主张早在1896年《政治科学要义》第一版中就已经有所阐发。“司法防护”包括一整套机制,使人们对他们的私利产生“道德上的规训”,从而对法治政府保持尊重(Mosca 1939[1896], p.126)。这种规训源自“人类个体之间的相互约束”,使人们“最好不要听任邪恶的本能将人类引向毁灭,而是使个人习惯于抑制这样的本能”(Mosca 1939[1896], p.127)。莫斯卡认为统治阶级在范围上要比统治者广泛得多:它包括所有在政治上活跃且有才能的个人。一种有效的“司法防护”形式不仅能够在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建立制约与平衡,而且至关重要的是,他还能够在统治阶级不同层级和不同部分之间确立一种制衡。这种体制需要的不仅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宪法约束。社会和政治权力应当分散以避免任何群体对其形成垄断。正如他所说的,最为关键也是唯一可行的要求在于“建立一种政治体制,所有的社会价值应当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作用,那些能够对个人、阶级的地位和影响力产生决定作用的具备诸多品质的人,在其中应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Mosca 1939[1896], p.258)。为了维护自由,使人尽其才,某种单一的政治原则或阶级都不应当主导和控制所有影响力源泉。在他看来,这一多元论主张不仅为教会与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是政治与经济、国家内部的官僚与政府之间实现分离的理论基础,它还是一种解中心化的举措。
一种纯粹的或理想的民主制倾向于忽略“司法防护”的必要性,将一切权力集中在某一通过人民主权的单一办法选出的精英手里。莫斯卡批评社会主义恰恰导致了这样的后果。在他看来,人们会很自然地认为,仅有民主并不能带来政治平等,政治平等还需要通过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实现经济平等。不过,正如莫斯卡充满先见之明地指出的,集中占有生产资料只能走向专制。因为它使政党精英垄断了经济和政治(包括意识形态和军事)权力(Mosca 1939[1896], p.144)。然而,在一种社会体制中,往往存在许多影响力源泉,因此我们可以将民主重新界定为一套旨在实现“相互约束”的机制。这里的关键在于将不同的社会阶级和政治权力层级混合起来,同时提高代表的能力。而“纯粹的”民主却意味着任何人只要得到多数的支持就可以统治,他指出,民主程序可以与参议院和下院不同的选举体制相配套。这样的机制与强有力的地方政府一道,对以下院为基础的行政权力构成制衡力量。莫斯卡在1923年《政治科学要义》第二版中对这一论题做了发挥,这一年正是墨索里尼进军罗马的第二年。在他看来,社会和政治制度的设计应当能够确保社会中“贵族”与“民主”倾向之间的平衡,造就这样一个统治阶级,它向社会下层开放,同时能够合理地保护自身,使自己永久化。同样,政府应当将“自由”和“独裁”原则结合起来,从而使统治既有限且有效。目前的危险在于,民主倾向与独裁原则结合起来,某一大众选举的领袖觊觎绝对权力。
因此,莫斯卡从一位大众民主的批判者转变成一位反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自由民主的捍卫者。在某些方面,他是当代多元主义以及民主精英理论的开拓者。至于能否通过自由民主抑制社会主义民主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从根本上说,莫斯卡本人持悲观态度。他发现,自己所提出的与“司法防护”相联系的那套机制只有在非常有利的社会条件下才有效。尤其是,他认为需要一个足够庞大的中产阶级对大众和富人构成制约,该阶级能够提供政府职位的竞争者,彼此也能形成制约。然而这一阶层的人们十之八九死于一战战火,战后的经济萧条使他们在经济上陷入贫困。这就使大众很容易被富豪和暴民所操纵。作为一位法西斯主义的反对者,莫斯卡将墨索里尼视为民主式的富豪统治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