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天胤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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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提学佥事:端士习,正学风

孔天胤第一个号“文谷”,即取于任陕西按察司佥事期间。

按察司,也叫提刑按察使司,一省的最高司法机构,“三司”之一,另两司为负责军事的都指挥使司和负责行政的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最高长官为按察使,正三品;属官有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孔天胤五月被授陕西按察司佥事,七月朝廷再下一道旨,改陕西按察司佥事孔天胤提调学校,事记于《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一年(1532)七月。

提学官又称提督学道或提学宪臣,简称“学宪”,负责各省的教育和人才选拔事宜,即“总一方之学”“为一方之师”(傅维麟《明书》),一般由副使或佥事担任。明代对于提学官的选择是非常慎重的,明英宗时就提出要“慎简贤良,分理学政”(《明英宗实录》)。这个官职,多是官员在历官多年之后由六品、从六品等渐渐升任,将其授予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这在终明之世,不能说绝无仅有,也绝对凤毛麟角。因而,这可以说是发生在孔天胤身上的又一个特例。

提学官的职责,《明史》载,“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所辖县境内的生员,提学官每年都要考试两次。通过“岁考”,将诸生分以等级,并将等级与各人的前程、补助挂钩,有升有降还有挞责;而只有考到一二等的,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明代的陕西,领八府二直隶州,即西安府、凤翔府、延安府、汉中府、庆阳府、平凉府、巩昌府、临洮府、灵州、兴安州,此外还有“三边”,即延绥(榆林)、宁夏、甘肃三个边镇,相当于今陕西、甘肃、宁夏三境。如此大的疆域,却只设一名提学官,因而孔天胤初仕即督学陕西,其劳繁之剧可见。

 

(一)敦行教化

 

在担任学职其间,孔天胤非常注重对生员行实的培养,这一基本原则也延续到了十年后他以提学副使之职督学浙江时。正如赵讷所总结的,“方其秦、越督学,则先行实而后文艺”(赵讷《孔文谷先生文集序》),因而能够“两省人才,多所成就”(康熙《山西通志》“孔天胤”条)。

端士习,正文风,是孔天胤督学陕西时最为重视的两点。

“端士习”事见于明代“前七子”之一康海(1475~1540)的记述。

康海对孔天胤非常看重,说到与孔天胤的交往,他说:“予以壬辰冬再诣长安,文谷子来访予,睹其人,听其言,有孚之君子也。当时诸君子相访者,顾无能如文谷子,于是定交焉。”(康海《送文谷先生序》)康海与孔天胤“定交”,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凡予所论说于文谷子者,他人莫能解,独文谷子迎刃解焉”。康海所说的孔天胤能解的问题,当是“士习”的问题。他说,如今“士习”之不端,就是士大夫往往以辞说略胜他人,便觉得别人都不如自己,这都是因为不能反求诸心的缘故。不能反求诸心,即便是那点小辞小说,也是没有领略的。康海又说:

 

予今岁凡四会文谷子矣,其所启迪士类,一皆因之于心而求诸理,故士子沛然兴焉,诸以言语文字相胜者方退然若无也,岂非文谷子之化哉?

 

一年中四见孔天胤,更深地了解到孔天胤的教育观和教育方法,因之于心而求诸于理,那些只在语言文字方面想要出头的人,也渐渐退去了不良的习俗,而这都得益于提学孔天胤的倡导和教化。

“正文风”之事则见于曾任刑部主事的“西翰林”之一张治道(1487~1556)的记述。

文风,即文学的风格。明代中后期,士人的文风可概括为“奇诡”,主要表现就是经义割裂、用词艰涩,甚至掺用异说,科试中“虽时加禁革”,仍“难以猝改”3弘治七年(1494)朝廷曾下令申饬,要求“作文务要纯雅通畅,不许用浮华险怪艰涩之辞”。嘉靖十二年(1533),礼部题行乡试条约,要求“场中所作文字俱要纯雅通畅,不用浮华险怪艰涩之词”。

孔天胤倡导清新明丽的写作风格,拂去割裂、艰涩的文字的外表,真正发现有思想见地和真才实学的人才。张治道记载:

 

(文谷孔先生)深虑士习之占侸,科目取士之苟且,敦崇教化,严制科条,淑士必先根本为文,必法秦汉,删繁剃稊,刬异归同,变近时崄涩乖戾之习以复成化、弘治博雅浑厚之气,士彬彬然盛矣。(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

 

占侸,轻薄貌。当时士人习气轻薄,科目取士敷衍了事,所以孔天胤崇尚教化,制订了严格的考试条例。对于文章的风格,孔天胤也做了规范,取法秦汉之简约清新,去除乖僻艰涩的文风,力求文辞畅达,博雅浑厚。在孔天胤的倡导之下,秦中习气大变,文风大转,人才一时称盛。

与孔天胤同官陕西的按察司佥事樊鹏4,也如此评价孔天胤在陕西的教化之功:

 

文谷子筮仕于秦,尚气而文隳,曰:“是在我耳。”则敦礼明义,勤教先身,爬梳芜秽,与之更新,今彬彬可观矣。(樊鹏《赠文谷子行》)

 

对于孔天胤在陕西的文教,樊鹏和张治道一样,都是见证者。他写到了孔天胤掌教陕西,文教不兴则自责于己,以孟子“舍我其谁”的勇气,敦礼明义,以身作则且勤于教诲,爬梳芜秽文风士习,更新士子观念,使陕西仅两年多即出现了人才“彬彬可观”的盛况。

因孔天胤这一时期的诗文散佚,张治道的一些诗歌,成为记录孔天胤在陕西任上循行学校活动的一个侧面。今检张治道前期文集《张太微集》,有《题陆魏孔三君子空同观鹤卷》《十月十五日孔文谷过留饮观诗至晚移菊下见月作》《孔文谷邀过兴善寺阁二首》《寺中送孔文谷之泾阳》《雨中同孔文谷宿金圣寺》等诗,记载了孔天胤在陕西期间视学崆峒(今属甘肃)、泾阳,登临兴善寺、金圣寺的行踪。而孔天胤在陕西视学之舟车劳顿,也略可从诗中窥到一二。

 

(二)主持乡试

 

嘉靖十三年(1534)是乡试之年,这是孔天胤人生中经历的第一次职业考验。

孔天胤主持乡试这一年,恰好乡试的政策也做了一个有利的调整。明初,乡试的主考官是由各地的教官担任的,嘉靖时开始由京官主持。《明史•科举制》载:“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张璁言,各省主试皆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关于京官主考的弊端,张治道认为,“校阅不通乎监司,声名不采于提学”“而御史藩臬诸君,曾不得有所干与”,直接导致了“无才者得以幸进,而豪俊知名之士多遗弃弗录”。好在这一政策并未执行多久,不久,“复罢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明史•科举制》)。这一消息令陕西提学孔天胤闻之大喜,张治道记载了孔天胤的喜悦之情:

 

朝廷复罢京考,仍以监司主试,文谷闻而喜曰:“是科也,必得士,而士之颖拔者必尽录。”(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

 

制度的变化,为地方生员的公平、择优考录带来了新的希望。孔天胤在遍试诸县的过程中,对各县的才俊可谓了如指掌,而乡试大比,只是对他以往考察结果的一次检验。乡试之前,孔天胤将平时考核的优秀学子的名单、文章及相关情况向巡按御史范安5及省中诸多官员做了汇报,这些学子的学问才华之优,也得到了陕西诸多官员的认可:

 

及期,乃以所得士荐之巡按御史范君子仁。子仁曰:“有士若此,何有于科目哉?”乃以传诸藩臬诸君。诸君曰:“有士若此,何有于科目哉?”(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

 

当时的巡按御史范安及省内各级官吏,都对孔天胤所优选的学子大为赞赏。西安知府还有点不放心,“又因其优续试之”,把选出来的这些优秀士子又考核了一番,结果“无不一当百者”。

所以,这年的乡试,据张治道记载,“遵制得六十五人,案首三十六,优等二十八,遗材一,皆尽先生之选”。“案首”,即各地童生参加县试、府试、院试名列第一者;“优等”,即在各级考试中名列前茅者;“遗材”,即不是经提学官“岁试”选取,或者在“岁试”中没有考取乡试资格,在会试前另设的“遗才试”中取得乡试资格的。本年乡试所选六十五人都是孔天胤所选,可见孔天胤之能。

检《陕西通志》,可知嘉靖十三年(1534)甲午科孔天胤所考选的举人名录,有张文卿、孟环、王道直、张蒙训、薛腾蛟、陈绶、邹学书、赵俊民、胡汝安、范世勋、宋珰等六十五人。仔细分析这份名单,可以获得如下三条信息:

其一,这六十五人的覆盖面非常广,包括陕西境内西安、三原、咸阳、耀州、咸宁、兴平、华阴、扶风、武功、绥德、白水、神木、凤翔、临潼、周至、泾阳、醴泉、渭南、榆林、同州等二十余县。

其二,这六十五人中,明确标示后来考中进士的有十四人,占到了近五分之一,这是一个不算小的比例;而其他没有考中进士的,也多出仕为官,在不同的州县任知州、知县、同知、通判、教谕等。

其三,这份名单中不乏后来成为名宦的人,仅举曾在山西任职的两人为例。薛腾蛟,曾任山西长治县知县雍正《山西通志》:“薛腾蛟,号南岗,陕西渭南人,嘉靖间以进士知长治县。时县新设,制度未备,蚤夜殚思,多所裁定。饬章程,节里甲,抑强扶弱,崇礼励俗,务与民休息,而驭吏胥则甚严,不少贷焉。升主事,祀名宦。”宋珰,曾任山西交城知县,雍正《山西通志》之“建置•交城县”:“(嘉靖)三十八年,知县宋珰撤土陴,悉易以砖,计千有五百。增修楼橹门,各题石,东曰‘据晋’,南曰‘带汾’,西曰‘搤秦’,北曰‘枕山’。”

正因为孔天胤纠正学风,考选出了真正的人才,张治道由衷赞道:

 

而先生提学之得教化之隆,转移造旋之妙,超绝前后矣,夫岂寻常者所能及哉?

 

“超绝前后”,此评价不可谓不高。

孔天胤在陕西任上,还刊刻了诗人樊鹏的《樊氏集》,此事将在后文“图书刊刻”部分详述。

 

(三)因贡左迁

 

纠正学风文风、考选人才、刊刻图书,孔天胤在自己的第一个工作岗位上可谓兢兢业业、雄心勃勃。然而令他没有料到的是,因为岁贡的事,他遭遇了仕途中的第一次沉船。

各省向朝廷举荐人才的途径,除了乡试,还有岁贡。所谓岁贡,即每年或两三年,从府、州、县学中选送资深的廪生升国子监肄业,而国子监生也可直接参加会试。各地提学所考选的岁贡生,进国子监前都要经过廷试,不合格者即会被黜落,而所推荐的岁贡生在廷试中被黜落的比例,就成为考察提学官非常重要的方面。就在孔天胤被提调学校的前一个月,嘉靖十一年(1532)六月,礼部奏“今天下岁贡廷试不中式者五十九卷”,而这是由于提学官选送的岁贡生不够优秀造成的,于是礼部奏请明世宗批准,出台了对提学官考察的具体方法:“岁贡廷试不中五名以上,各提学官俱照见行事例降一级别用……三名以上提问。”这一考核办法出台后就开始实行了,于是,孔天胤的前任,陕西提学官王邦瑞,以及湖广、四川、河南的提学官,就在最新的考核办法出台以后分别被降了一级。《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一年(1532)六月:“以生员被黜五名以上,降……陕西佥事王邦瑞各一级。”而孔天胤同样栽在了这上面。《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三年(1534)八月:

 

下福建提学副使潘潢巡按御史达问,降陕西提学佥事孔天胤为直隶祁州知州,以廷试岁贡生员,潢所考上者黜落三人,天胤考上者黜落六人故也。

 

福建提学副使潘潢因为选送的岁贡生在廷试中被黜落了三人,按照“三名以上提问”的规定,下到巡按御史去提问,但不降职;孔天胤选送的岁贡生在廷试中被黜落了六人,按照“岁贡廷试不中五名以上,各提学官俱照见行事例降一级别用”的规定,降一级,为祁州(今河北安国县)知州,由正五品降为从五品。

对于选贡制度,张治道有着理性的思考。他说,这种制度,“往岁谪我东谷矣,谪我凤泉矣,今又及我文谷,有是哉?议之过也”(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东谷,曾任陕西提学副使的敖英;凤泉,即孔天胤的前任王邦瑞。一个制度连栽三任提学,是提学的工作出了问题,还是制度本身存在问题?

张治道认为,明自有天下以来,取士有科、贡二途,建国之初重贡,那是在战乱始定、立国未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应时性的政策。但明太祖不久就发现了这其中的弊端,于是于洪武十七年(1384)三月,颁布了科举取士制度,自此科举成为取士常规。特别是“自宣、正以来,教化大行,人文丕显,怀才抱德之人虽科之弗尽而官之有余,所谓贡者自弗能出科之右”。明宣宗是一位有为的皇帝,在他继位的宣德年间(1426~1436),实行了一系列薄赋轻徭、休养生息的政策,加上他本人勤于政务、励精图治,使明初出现了“四境无虞,百姓安业,几于小康”(《明宣宗实录》卷三十八)的局面,民国学者孟森在《明史讲义》中称宣德年间“为明代极盛之时”(中华书局,2009年)。在当时,科举所获人才多而职官之位少,哪里还能轮得到选贡所得之人呢?可是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历史反而在开倒车,重贡而轻科,因贡而废官,“自今上即位,廷臣始议以三途并用,科贡同官,贡不如试者,罪提学而提学之左迁者始前后相继矣”,他觉得让人匪夷所思。

在针砭时弊之余,张治道还结合陕西的具体情况,直陈选贡制度之不当。陕西幅员辽阔,八府三边,学校之设亦广,选贡更是难上加难,从中选出能如科目所选的真才更是不易。张治道认为,陕西人才之产,西安占十分之五,七府占十分之四,三边占不到十分之二,如果贡者一定是“得其真才如所谓科目者而用之”,那么“三边无一可贡,而七府不能抡其半”。科举已尽选良才,若一定要从三边、七府选贡,则“学校之设,遂废诗书之化”,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这种情况,在选贡前,孔天胤也并非不知道:

 

今年有以此告文谷先生者曰:“贡士之例甚严也,今三边可弗贡,七府可半贡,西安益当拔其尤,如是可免其谪矣。”文谷曰:“人材学校之出也,学校风化之本也,弗贡是无人材矣,无人材是无学校矣,无学校是无风化矣,如是俗败、政紊、乱作,吾弗忍为也。”言者服而退,遂皆贡。(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

 

这位好心的“言者”,可以说给孔天胤提了一个免谪的办法,那就是边远地区教育相对落后的地方不实行选贡制,凤翔府、延安府、汉中府、庆阳府、平凉府、巩昌府、临洮府这七府中选取应选数量的一半,而从西安府这样人才素质较高的地方拔其优者,这样选出来的人才,在参加朝廷的殿试时,落选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可是孔天胤没有听取这位好心人的建议,他认为朝廷既然有此政策,就有朝廷的考虑,所以还是要按朝廷的要求去选。如果投机取巧,只顾自己的升迁,就会导致俗败、政紊、乱作。于是就按各地应有之比例选贡,结果,“贡果谪我文谷也”。对此,张治道为孔天胤抱屈:“呜呼,尽得一方之材以事君,乃以衰庸之七贡贬削焉。君子行道之难有如此哉?可慨也夫!可慨也夫!”

师友为之叫屈,那么对于此事,孔天胤自己的反应如何?

首先是神色无异。“方报下时,文谷子与余联辔长安衢中……其色欣欣,其言侃侃……然略与常日无异。”(樊鹏《赠文谷子行》)其次是不怨。“贡果谪我文谷也,而文谷弗怨也。怨且弗有,何暇计官之升沉哉?”(张治道《送提学孔文谷先生序》)他是在坚守一种原则,而将个人的宦海升沉置之度外。

据王崇庆《孔麟新郑县君墓表》,孔天胤在陕西曾迎养其父孔麟到任,其父“见汝锡学政过严而忧之,示以弘度”,但孔天胤大约并未真正听劝。

 

(四)关中送别

 

孔天胤离开陕西时,关中康海、许宗鲁、刘储秀、张治道、张光宇、樊鹏等人皆写有送别诗文。

康海的送别文写于嘉靖十三年(1534)八月。文中写道:

 

闻文谷子以考贡不合于条例左迁治郡。今天子励精求治,庙堂诸公方虚心以求天下之贤,翊赞弘化,安有纯儒如文谷子者?肯使之待年于郡而不亟登于朝哉?于予是深有望于文谷子矣。

 

这是在关中诸君赠别诗的卷端所作的序言。康海认为,孔天胤是“纯儒”,此后必当有机会登于朝,朝廷不会让这样一位“纯儒”留于郡。当然,这是良好的期许与祝愿。

嘉靖十三年(1534)中秋之夜,刘储秀于宅中设宴,为孔天胤饯行,并招张治道与许宗鲁(1490~1559,号少华,陕西咸宁人)同来。许宗鲁赴约,张治道因病未至,后写《八月十五夜刘西陂邀孔文谷、许少华并余对月,余以病不赴。次日相遇文谷馆中,西陂出所作诗一首,余遂赋此答西陂兼别文谷云》说明原委。由张治道的诗题可知,八月十五夜聚刘储秀宅,次日众人又聚至孔天胤宅,可见众人的依依惜别之情。

刘储秀有诗《中秋同少华宴别孔文谷督学二首》,许宗鲁有诗《中秋刘士奇宅宴别孔文谷》,皆表达了依依惜别之情和良好祝愿,刘储秀曰:“剧饮莫辞通夕醉,明年何地又相逢。”许宗鲁曰:“未许玄亭耽著述,早闻宣室会征求。”皆劝其看淡官海沉浮,有才德之人,终会被朝廷再次重用。

张治道后来又写过两首送别孔天胤的诗,一首是《永寿西关饮饯孔文谷》,另一首是《王石谷庄候孔文谷》,可见送别之意不尽。《永寿西关饮饯孔文谷》是一首五言古诗,共三十二句,回顾二人之交游,并对孔天胤给予高度评价。诗歌开篇即称“凤皇(凰)不世出,一出众鸟惊。騕褭不常见,一见千金轻”,将孔天胤比之于不世出之凤凰、不常见之騕褭。《汉书音义》:“騕褭,古之骏马也,赤喙玄身,日行五千里。”他称赞孔天胤的文思才华:“落笔沧海流,举足青云生”,可谓格局大、影响广。

许宗鲁又写有《西园宴别孔文谷提学》五言古诗一首,也为三十二句,论述二人之情谊。赞赏孔天胤之才:“夫子特翘秀,恒类鲜能超。在木为松桂,在玉为瑛瑶。”人中翘楚,如木秀于林,凡人难超越。述二人交往:“末契投有终,矢言膝与胶”,情深意切,难分难舍。他还化用《诗经》中“皎皎白驹”的典故,说“絷驹徒殷怀,岂乏场中苗”。《诗经•小雅•白驹》是一首挽留人才的诗:“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许宗鲁反其意而行之,说如今场中有苗,却留不住白驹,只能“恻恻眷歧路,戚戚奏苦谣”,无尽的伤感与叹息。

太乙山人张光宇《送孔文谷提学归汾阳》写道:

 

吾嗟孔夫子,倏忽归汾涘。西风吹我心,远逐汾阳水。此情不可道,此念何时已。泮宫池上花,寂寞桃与李。良宾秽尘沙,凤凰楼荆枳。

 

泮宫为教育场所,桃李为莘莘学子。孔天胤于陕西为良宾,其品质高洁如凤凰。如今,良宾陷于尘沙,凤凰被于荆棘。这首诗既肯定了孔天胤在陕西的文教之功,又为之遭贬而叫屈。

除了写有送别赠文,樊鹏还写有一首诗《赠孔文谷》,称“天朝恩不已,肯负济时才?”他相信,朝廷正值用人之际,孔天胤有朝一日一定会重新得到朝廷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