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例言
一、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陳高傭先生(1902—1976)留下手稿一百餘萬字,其主要内容是對於先秦諸子的解讀評説。著述寫作時間大體分爲兩段,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1962年7月到1966年“文革”開始,基本完成了《老子今解》(約15萬字)、《墨辯今解》(約23萬字)、《公孫龍子今解》(約5萬字)、《尹文子今解》(約4萬字)、《鄧析子今解》(約3萬字)。1962年1月開始的《學晏劄記》,不久更名爲《晏子春秋今譯》,到當年7月中止(改讀《老子》)。1967年5月,重新開始研讀《晏子春秋》,再更名爲《晏子春秋譯解評》,斷續寫作至11月份接近完成(共約17萬字)。七十年代則主要是1975年5月完成的《論語譯注評》(約15萬字)和1976年6月接近完成的《鹽鐵論評注》(約17萬字)。此外還有關於《莊子》、《荀子》、佛學和邏輯學的一些劄記片段。本次擬先行出版“文革”前完成的五部《今解》,即老子、鄧析子、尹文子、公孫龍子和墨辯的《今解》,而以“先秦哲學卷”概括之。其排列順序參考王啓湘《周秦名家三子校詮》(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以學術界大體認可的成書先後爲序。
二、陳高傭先生從大學二年級開始沉浸于科學的思維方式的探求,這種探求可謂伴其終身。1925年完成的《名理通論》(1930年開明書店出版),論述邏輯學與哲學方法。1938年出版的《論理學》,由商務印書館特約撰寫,是當時教育部頒佈的師範院校邏輯學教科書。此外,在抗日戰争開始前四五年間,陳高傭先生在各種雜志上發表論文多篇,1937年6月由商務印書館彙集出版,署題爲《中國文化問題研究》。該書由社會民生問題而及文化問題,由文化而及思想方法,涉及當時學術界有關“邏輯與辯證法”的論争。陳高傭先生認爲,辯證法與邏輯“在作用上是相互爲用的”,“若就運動過程的某一階段而研究認識,我們勢不得不就這一階段各種事實加以演繹及歸納,分析與綜合,統計與比較……然後纔能確實明瞭。根本不瞭解辯證法固然不能明瞭一切的運動與發展;不運用邏輯方法,亦難得系統知識”。(見《民國叢書》第四編39,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149—150頁)由此可知,陳先生肯定邏輯學是哲學的組成部分。先秦時期的中國不僅有涉及本體論、認識論的著述如老子《道德經》,也有涉及邏輯學的《鄧析子》、《尹文子》、《公孫龍子》,以及《墨子》中的《經上、下》、《經説上、下》、《大取》、《小取》(合稱《墨辯》)。《漢書·藝文志》將鄧析、尹文、公孫龍三子歸入“名家”學派。名家之學即“名學”,近人用西哲音譯爲“邏輯學”。至於《墨辯》,出於墨家後學,在與名家的論辯中深入到古代形式邏輯諸多範疇,成爲先秦邏輯學之明珠。
三、手稿書寫於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原件文字爲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學者所習用之字體,行書、草書隨手混用,繁體和未規範簡體字交錯出現。因本卷研究對象爲先秦古籍,我們將手稿文字全部統一爲繁體。由簡體返回繁體是一件複雜細緻的工作,目前網絡軟件尚不能避免差錯,我們衹能一字一句審讀。儘管我們力争無誤,難免可能仍有遺漏,在此謹向讀者致歉。
四、陳先生當年工作條件十分艱難,因此手稿原文多處留白,意在得便時查證補充。對於這些空白,有的地方爲便於讀者閲讀而内容確切者(大多爲引文出處),我們徑替先生做了補充,放在黑方括弧【 】内以示區别;而大多數仍存留白原樣(或加【 】標明),我們不敢貿然徑補,以示尊重作者,亦尊重讀者。此外,在整理過程中,爲便於讀者閲讀,我們還加了一些必要的按語、解説詞,都放在【 】中,以便與原稿文字相區别。
五、原稿中作者已明確决定删去(劃框又劃叉)的内容,一律不録。原稿中欲删未删(劃框未劃叉)的内容,與原稿一樣,用方框標示。例如:
“鷄三足”説本是詭辯,各家解説更成爲詭辯(的詭辯)。不過是他們自己的詭辯,非公孫龍的詭辯。
作者行文之外在字裏行間所加的内容,用單括號[ ]標示。例如:
武王死,成王立,年幼,周公攝政,管叔、蔡叔等和殷人散佈流言説周公别有用心,將來一定對成王不利。他們因此發生叛亂。周公東征平叛,把管叔、蔡叔殺死。[此段查《史記》重寫。]
又如:
[各書徵引字句稍有出入,而於大義無關者,衹將引句舉出作爲考異。]
作者眉批或加于邊欄空白處,可以看出是其後補充的内容,用{ }或{{ }}標示。例如:
{毛主席説:“在階級存在的條件之下,有多少階級就有多少主義,甚至一個階級的各集團中還各有各的主義。”(《新民主主義論》,《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48頁)}
又如:
{{侯外廬等云:“‘知’的要素是以客觀作標凖,客觀即此派所講的‘平’字,故説‘平,知無欲惡也。’”(《中國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90頁)}}
六、老子《道德經》,三國魏王弼注本爲八十一章,歷代學者依據自己研究多有更動。少者如元吴澄撰《道德真經注》四卷,并爲六十八章。陳高傭先生《老子今解》定爲七十七章,每章下列有“章句異同”可資研究。讀者若引用《老子》章句,應注意版本。另,陳先生寫有《老子今解》的《例言》十一條,實爲寫作前的自我要求,此次出版,難以完全遵循,如第二條“前人解説有可供參考的録在解説之後,用比解説較小的字印出”。又,《老子今解》後附有《老子音韻》,陳先生標明“此稿是抄録劄記”,并非自己研究所得。
七、《鄧析子今解》後附録有西漢劉歆整理《鄧析子》後呈上的《序》(標題《原序》)和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鄧析子提要》。《原序》中劉歆總結《鄧析子》内容:“其論無厚者,言之異同,與公孫龍同類。”《漢書·藝文志》亦將《鄧析子》歸入“名家”。清《提要》因鄧析曾“作竹刑,鄭國用之”(見《列子·力命篇》),又因其内容“大旨則主於勢統於尊,事核於實,於法家爲近”,將《鄧析子》歸入“子部法家類”。實則今存《鄧析子》文與春秋時鄭國“竹刑”無關,其主旨側重於言談辯説致勝之術,在循名責實的過程中提倡注意轉换視角、拓寬思路,故應將《鄧析子》歸入名家。實際上,《鄧析子》爲戰國“名辯”之嚆矢,中國古代邏輯思想之正宗。
八、《尹文子今解》後録有魏黄初末年山陽仲長氏《舊序》。《舊序》作者因《莊子·天下篇》言尹文嚮往“願天下之安寧,以活民命”,遂不同意劉向將此書歸於“刑名家”(“刑名”即“形名”,“形”已由實物抽象出來成爲“名家”的概念)。《舊序》作者坦承自己“未能究其詳”,實未讀懂《尹文子》。《舊序》又謂尹文子“學于公孫龍”。按:尹文早于公孫龍,長沙王啓湘考證甚詳,見《尹文子校詮叙》(《周秦名家三子校詮》,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20—21頁)。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尹文子》歸入“子部雜家類”也是不妥的。
九、先秦典籍之最難讀者,莫過於《公孫龍子》與《墨辯》。人謂《尚書》難讀,因其來自遠古,“佶屈聱牙”,然《尚書》所涉爲政治生活,常理之中尚能揣摩,邏輯學所討論,全在抽象概念之間争辯是非,若無專門基礎,則如墮五里霧中,此即司馬談論六家之要指所謂“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陳先生精通邏輯學,因此其《今解》能在前人基礎上更進一步,多有發明。如《公孫龍子》六篇之順序,前人多以《跡府》爲第一,隨後依次是《白馬論》、《指物論》、《通變論》、《堅白論》、《名實論》。陳先生指出:《跡府》爲後人所纂輯,應置最後;《名實論》是公孫龍“正名實”的根本理論和方法,即公孫龍的認識論,是《公孫龍子》的總論,應列爲首篇;《指物論》是正名實的原則,即公孫龍的世界觀,置第二;其餘《白馬論》、《堅白論》、《通變論》三篇,都是假物取譬,即都是用一件或一些具體事實説明正名實的道理。陳先生在每篇前撰有解題,每節後加有説明,這些是讀懂《公孫龍子》的鑰匙,也是陳先生分析批評《公孫龍子》的精華所在。
十、我們在整理的過程中,由鄧析子、尹文子到公孫龍子,有一種漸入佳境的快意。然《公孫龍子》仍是先民認識世界、探討名實關係過程中一個尚未成熟的階段,由老子的道,經儒墨的名,到公孫龍的“離堅白”、“白馬非馬”,走向了詭辯。(參見《墨辯今解》,《經上·經説上》第67條“堅白”解)詭辯亦是中國人理論思維能力提高過程的一個環節。經名、墨辯論,到《墨辯》成書,中國先秦邏輯學大體成熟。讀《墨辯今解》,建議讀者在讀過《墨辯今解序》、《〈墨辯〉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問題》之後,先讀《大取》篇目下的解,接着讀《小取》篇,再讀《大取》篇,再讀《經上 經説上》、《經下·經説下》,這是先易後難的辦法。晚清大儒孫詒讓著《墨子閒詁》,指出:“此書最難讀者莫如《經》、《經説》四篇”,誠然。孫詒讓又云:“竊謂先秦古子,誼恉深遠,如登岳觀海,莫能窮其涯涘……此書甫成,已有旋覺其誤者……疏陋之咎,無可自掩,且以睎望於後之能校讀是書者。”陳高傭先生,庶幾乎能校讀是書者也。
臧 振
201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