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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哲学上的物质观念含着一个矛盾:有些人把各种性质分为第一性的和第二性的两种。所谓第一的性质是指广延、形象、运动、静止、凝固(或不可人性)和数目而言的。所谓第二的性质是指其他可感知的性质而言的,如颜色、声音、滋味等。我们对后一种性质所获得的观念,他们承认不是心灵外(不被感知的)事物的肖像。不过他们却以为心灵对第一性质所获得的观念是心灵外存在的事物的摹本和图像,而且他们以为那些事物是在所谓物质的一种不能思想的实体以内存在的。因此,所谓物质就是一种被动、无感觉的实体,而广延、形象、运动真是在其中存在的。不过由我们前边所说的看来,我们已经知道,所谓广延、形象、运动,也只是存在于心中的一些观念,而且一个观念也只能和一个观念相似,不能和别的任何东西相似,因此,不论观念自身或它们的原型,都不能存在于一种无感知作用的实体中。因此,我们就看到,所谓物质(或有形实体)的概念本身就含着一个矛盾。说到这里,我本想不必再费时间来揭露它的荒谬了。不过物质存在的学说已经在哲学家的心灵中如此根深蒂固,并引起那么多的坏结果来,所以我就不避繁冗,而将凡可以充分揭发那个偏见而加以根绝的任何事情,一概陈述,不加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