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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论谓项
我们说过的主项是命题中在连项之前的部分。我们可以以类似的方式说,谓项是命题中跟在连项后面的部分。尽管如此,仍然有人要说,谓项是连项加上它后面跟着的东西;但是由于这种争论取决于习惯表达式专有的特征,因此我暂时不考虑它们。
无论我们是否把谓项解释为包括连项,“谓项”这个词项都是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在一种意义上,任何是一个命题的端项但不是主项的东西都是谓项;在这种意义上,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谓项,因为任何东西都可以是一个真或假命题的谓项。
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称一个在有直接谓述的真命题中进行谓述的东西为谓项。在这种意义上,“动物”是有关“人”的谓项,但不是有关“石头”的谓项。
在第三种意义上,一个谓项是这样的,它通过直接谓述而谓述某个主项,关于这个主项可以形成严格意义的科学。哲学大师在《论辩篇》第一卷中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谓项”的,那里他区别了四种谓项,即属、定义、固有属性和偶性;他在属下也包括种差。他在这里没有提到种,因为尽管种谓述个体,个体却不能是一个被所谓严格科学所把握的命题的主项。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他在这里没有列出种。
把谓项和主项连接起来的动词叫做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