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科学院法文译本 前言
在杰出的学者、哲学家兼作家阿维森纳(阿拉伯文名阿布•阿里•阿尔-胡赛因•伊本•阿伯达拉•伊本•西那,980年生于布哈拉附近的阿夫沙那,1037年卒于哈马丹)的著作中间,他的巨著《阿士-式法》(《治疗论》)里讨论心理学的第六卷以重要著称。我们研究的对象就是这一卷。无论在希腊古典时期,还是在整个中世纪,在亚洲,还是在欧洲,心理学在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巨大领域中可以说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科学部门,因为它所探讨的问题涉及一切生命现象,特别是涉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问题,以及心灵与形体的联系问题;因为这个道理,心理学是包括在古代自然科学的领域之内的。这许多问题也出现在我们现在从事研究的阿维森纳心理学中;他的心理学,从科学的观点看来,是依据亚里士多德和逍遥学派的心理学以及古希腊医学哲学家们所讲的心灵与形体的学说的。由于这个缘故,欧洲中世纪的心理学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出阿维森纳心理学的范围之外。我们出版的这部书,可以有助于说明这种阿维森纳的心理学一直影响到欧洲经院学者们的心理学。
阿维森纳之依据亚里士多德和逍遥学派,以及依据希腊医学哲学和亚里士多德以后的自然科学,这一点在我们的注释中以译注的形式作了证明,因为这里面包含着一些重要的问题;在《式法》中专门讲心理学的那一部分里,我们根本找不出任何柏拉图和新柏拉图派心理学的重要的迹象,只有阿维森纳与他们进行论战的那些章节除外。乍看起来,好像在某些地方,阿维森纳是倾向于这些哲学家的,尤其是在关于理智的理论方面;然而即使在这些地方,阿维森纳的思想和学说也还是以亚里士多德为出发点的。
我们知道阿维森纳还有许多种著作讨论心灵,而且都比《式法》简短;这些著作中间有几种在文句上彼此有出入,但是没有一种写得像《式法》的心理学部分这样带有他的独特风格,这个部分在问题的真实性方面以及在思想的杰出性方面都胜过了那些著作。在心理学的历史上,这部作品处于最重要的著作之列;显然我们不能忘记,就其来历说,它是属于中世纪的。这部作品之依据希腊的心理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一点也不降低它的真正价值;它反映了作者的伟大人格,反映了他对于自然界以及自然界所显示的全部生命所采取的高尚态度。
我们知道,阿维森纳在他的Mantiq al-mašriqīyīn(《东方人的逻辑》) [1] 一书的引论中宣称《阿士-式法》不再表明他自己的思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部百科全书式的主要著作失去了它的任何哲学价值。在逻辑方面,以及在哲学和自然科学方面,《阿士-式法》无可争辩地标志着阿维森纳著作的顶峰,代表着对于人类文化史的一项最重要的贡献。这部作品给我们指出了作者思想的广阔,可惜我们直到现在还没有为它出版一个完备的考订版本,还没有作出一个科学的译本,也没有对它作出一项详尽的研究,特别是在关于它的希腊来源方面。
我们校订出版《式法》中阿维森纳心理学的阿拉伯文原文时,曾经利用了下列各种抄本: [2]
1.British Museum Suppl.711,Rieu(Or.2873),伦敦;
2.India Office 476,Loth(1796),伦敦;
3.Bibliotheca Bodleiana 435,牛津,(Pocock 125),467(Pocock 114)和471(Pocock 116)。在这三种抄本中间,Pocock 125包含心理学的全部原文,Pocock 116只包含一部分:fol.185v—fol.256r(见我们的阿拉伯文本,第8—68页),Pocock 114也包含一部分:fol. 4v—fol.29r(见我们的阿拉伯文本,第246—268页)。Bibliotheca Bodleiana的其他抄本不包含心理学。
4.Aš•šifā’,德黑兰黑蚩拉历1303年(即1886年)石印本。
我们在这个版本里用下列略号来指这些不同的抄本:British Museum抄本作B,India Office抄本作I,Pocock 125作P,Pocock 116作P1,Pocock 114作P2,德黑兰石印本作T。
柏林抄本5044不包含心理学;乌布萨拉抄本344标明为阿维森纳Aš-šifā’一书的抄本,是出于错误。
我们没有能够利用其他的欧洲抄本和欧洲以外的抄本。这些抄本的目录见布罗克尔曼:《阿拉伯文献史》,第一卷,1943年来顿版,第592页,以及《阿拉伯文献史》,补遗第一册,1937年来顿版,第815页。
我们可以在下列阿拉伯文抄本目录里看到关于我们所用的那些抄本的记述:
1.British Museum Suppl.711(Or.2873)见Rieu ch.,Supplement to the Catalogue of the Arabic mss.in the British Museum,1894年伦敦版,第484-485页,这个抄本来自1072/1662年,缺了许多子音分音符号。〔/号前为黑蚩拉历,后为公历。——译者〕
2.India Office 476见Loth,Catalogue of the Arabic mss.in the Library of the India Office,1877年伦敦版,第131页。
3.Bibliotheca Bodleiana,Pocock 125见Bibliotheca Bodleianae cod.mss.or.Catalogus I.,第113页,这个抄本来自771/1369年;
4.Pocock 116,同上书,第119页;
5.Pocock 114,同上书,第119页;这两个抄本来自603/1206年。
也许有人会非难我们在异文项下把不同的抄本中一切差异之处不管大小都一一列举出来。然而我们认为可以为这种做法说出理由:因为我们的阿拉伯文原文无论从哲学观点或者从术语观点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认为所有的差异对于理解原文都可能有重要性,因此应当在异文项下一一指明。
在哲学术语方面,我们为了进行翻译曾经借助于虢熊夫人的《伊本•西那哲学用语辞汇》,1938年巴黎版。
最后,我们愿意向一切热心帮助我们,为我提供这项工作所必需的抄本,以及校订法文译文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方面,我们应当特别感谢的是玛德莱娜•大卫小姐(巴黎)。
杨•巴柯士
[1] 参看虢熊:《阿维森纳的哲学》,1951年巴黎版,第18页。(法文本)
[2] 参看布罗克尔曼:《阿拉伯文献史》,第一卷,第592页,1943年来顿版。(德文本)〔见1898年威玛版第一卷第454页。——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