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ebhardt撰写的倍内狄托•斯宾诺莎著《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1)》(两卷并附录)一书摘要
论著的第一卷分为十章。
在第一章里作者指出,他自己心中具有一个上帝的观念;按着这个观念,他定义上帝为这样一个东西,这东西包含无限个属性,其中每一个属性是在它自己那一类之中无限地完善的,并且他由此得出,存在属于它的本质,或者说上帝必然存在。
于是为进一步说明在上帝的性质和本质中具体地包含一些什么完善性,他转入第二章讨论实体的性质。关于这一点他要求证明,它必然是无限的;从而只能存在一个唯一的实体,不论它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2);以及一个实体不能由另一个实体产生,而是凡是存在的一切东西都属于这一个唯一的实体(他称之为上帝);因此思想的自然和广袤的自然是它的无限个属性中的两个属性,其中每一个在它自己那一类之中是极其完善和无限;并因此,一切个别的、有限的、受限制的东西(如他在以下将更详细说明的),例如人的心灵、躯体等等,应该理解为是这些属性的种种式态;这些属性通过这些式态,而那个实体或者说上帝再通过这些属性表现为无限的万殊。这以后,通过若干对话,他又对所有这一切作了更详尽的说明和论证。
由此,在第三章里,得出如何上帝是万物之因,并且是一个内存的原因等等。
但是为了说明,按他的说法,什么是上帝的本质的属性(3),他转入
第四章,其中他证明上帝是一个必然的万物之因,万物的性质不可能和它们既有的不同,或者说,它们不可能以另一个方式或秩序为上帝所产生,就像上帝不可能在它的现实的、无限的存在所具有的性质或本质之外,具有另一个性质或本质一样。这一个所谓因果的决定(4),或者说这一个既有的、万物存在和作用的必然性,在这里就称为上帝的第一个固有性。
然后,在第五章里,作为上帝的第二个固有性讨论一种势用,通过这势用,作者说,整个自然并从而每一个个别的东西努力并趋向于保持它的存在和本质。这势用,就它遍及万物全体来说,称为上帝的普遍的天命,但是,就它在于每一个个别的东西本身说,不问它和自然其他部分的关系,称为上帝的特殊的天命。
然后作为上帝第三个固有性,在第六章里提出上帝的命定,或者说上帝的预先决定,后者普及于自然全体以及每一个个别的东西,并从而排除了一切偶然。这里,作者主要根据第四章;因为既已承认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宇宙大全(他称之为上帝)不论在本质还是存在上都是必然的,并且凡是一切存在的东西都从属于它,从这一伪误的基本命题出发就必然得出一个不可免的结论:在它之中不可能存在任何偶然。这以后,为了廓清某些反对意见,作者又分别地说明了他关于恶、罪、混乱等等的真正原因的看法,并这样结束了关于上帝的本质的固有性的讨论(5);从这里,于是,他转入
第七章,讨论这样一些上帝的固有性,这些固有性,作者说明,只是相对的而不是固有的,或者只是它的本质的属性的一些标志。这里,他简短地讨论和驳斥了亚里士多德主义者(6)关于上帝定义的性质,以及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所抱有的,并为他们所树立的种种见解。
但是为了明确理解,按作者的意见,在产生的自然和被产生的自然之间的不同,他在第八、九两章分别就这两者作了简略的说明。
然后,在第十章里,和在第六章里一样,说明人如何在形成某些普遍概念以后,把东西和这些普遍概念联系起来加以比较,由此形成一个好、坏的概念,和普遍概念符合的东西称为好,不同的、不符合的东西称为坏;因此好、坏不是别的,只是理性的东西或者思想的方式。
这样就结束了这一论著的第一卷。
在第二卷里,作者阐明他关于人的境况的看法。首先人如何受被动感情的影响,并且为这些感情所奴役;其次他的理性的运用能够及于什么;以及最后,用什么方法能达到他的康乐和最完善的自由。
这样,在这一卷的《序论》里他简略地讨论了人的性质以后,就进一步在第一章里,讨论几种不同的认识或知觉,并说明这些认识或知觉如何以四种方式在人里面产生,这就是
1. 通过听闻、某种记述或其他的符号(7);
2. 通过单纯的经验;
3. 通过纯粹的、正确的理性,或者真实信仰;
4. 通过对东西本身的内在的享有和清楚的直观。
所有这一切,都通过一个属于三数定律的例子作了解释和说明。
为了清楚、明确地理解这四种认知方式的后果,在第二章里,首先作出它们的定义,然后分别列举每一种认知方式的作用。第一种认知方式(8)的作用,作者指出,是那些和正确的理性冲突的被动感情或者心灵困扰,第三种认知方式的作用是良好的欲望,第四种认知方式的作用是正确的爱恋和由这种爱恋而来的一切东西。
于是在第三章里,他首先讨论那些由第一、二两种认知方式,也就是说由意见产生的被动感情,特别是惊讶、爱恋、憎恨、欲望。
然后,在第四章里指出第三种认知方式对于人有什么效用,这第三种认知方式告诉我们应如何按着理性的真实指导生活,激励他去爱恋那唯一值得爱恋的东西;告诉他如何识别和区分那些由意见产生的被动感情,并从而为他指出其中哪些可以遵循,而哪些是应该趋避的。并且,为了更详尽说明理性的这种效用,作者
在第五章讨论爱恋;
在第六章讨论憎恨与嫌恶;
在第七章讨论欲望、欢乐与悲戚;
在第八章讨论推崇与轻蔑;
在第九章讨论希望与恐惧;
在第十章讨论悔恨与懊恼;
在第十一章讨论嘲笑与戏弄;
在第十二章讨论荣耀、耻辱与无耻;
在第十三章讨论好感、感激与负义;
以及最后,在第十四章讨论了惋惜。
这样,在按着作者的看法说明了关于种种被动感情所需要说明的一切以后,他转入
第十五章,讨论真实信仰,或者说第三种认知方式的最后一个作用,这就是,它是一个工具,使我们能区分并且意识到什么是真实的和谬误的。
斯宾诺莎在这样按他的看法说明了什么是善、恶,真、伪,以及一个完善的人的心灵健康在于什么以后,认为我们应该讨论我们是自由任意地还是被迫不得已达到这种健康的。
关于这一点,他在第十六章里说明:什么是意志;所谓意志,他说,绝不是什么自由的东西,而是我们意愿这个、那个东西,肯定或否定这个、那个东西,从任一点说,都是由某些外在的原因所决定的。
但是为了不把意志和欲望混为一谈,在第十七章里他指出它们的差别。他认为欲望,和悟性、意志一样,并不是自由的东西,而是一切欲望和这一个意愿、那一个意愿一样,都是外在的原因所决定的。
又,为了鼓励读者接受所有以上这些学说,他在第十八章里广泛地列举了,按他的看法,这些学说所包含的优点。
但是,人能不能通过上面所说的信仰、或者说第三种认知方式达到最高的善和最高的福祉并从那些有害的被动感情里解放出来,这一点我们的作者在第十九、二十两章进行讨论,在后一章里他说明,心灵和躯体是结合在一起的,并且通过躯体接受种种影响,这些影响,被心灵理解为好、坏两种方式,是各种被动的感情的原因。又,因为有这样一个意见,根据这个意见,上面所说这些躯体的影响被理解为好或坏并从而产生种种被动的感情,这个意见,按第二卷第一章,在第一种认知方式中来自听闻或其他外在的符号,在第二种认知方式中来自我们自身的经验,因此,在第二十一章中,作者证明:因为凡是在我们之内的东西比从我们之外而来的东西对于我们具有更大的支配力,因此理性可以是消灭我们从第一种认知方式得来的那种意见的原因,因为理性不像后者那样,是从我们之外而来的东西,但是它决不能是消灭我们从第二种认知方式得来的那种意见的原因,因为凡是我们在我们之内享有的东西不能用某种更有力的、在我们之外的、只是我们通过理性才认识的东西去克服它。
因此既然理性或者第三种认知方式不能使我们达到我们的心灵健康,或者克服由第二种认知方式产生的被动感情,斯宾诺莎就在第二十二章讨论,什么是达到这个目的的真实途径。关于这一点,由于上帝是心灵所能认识、所能持有的最高的善,因此他得出,只要我们和上帝的结合或者对于上帝的认识和爱恋与我们和躯体的结合同样密切,并从而取得,也就是说,一种不是由于理性的推理,而是由于内在的享有和与上帝的直接结合而取得的知识,我们就能通过这第四种认知方式而达到我们的最高的康乐和最高的心灵健康;因此这最后一种认知方式不单为达到这个目的所必需,并且是唯一的方式。又,因为这样,在我们之中产生一种最优越的影响和一种不变的稳定,他给后者一个名称,称为具有这种影响和稳定的人的“重生”(9)。
现在,按作者的说法,既然人的心灵是某一个特殊的东西在思想的实体里的一个观念,而心灵则由于这个观念而和这个东西结合在一起,因此,在第二十三章里,他得出,心灵的稳定和变化取决于它作为它的观念的那个东西的性质,并因此,如果心灵只在于和这样一个东西的结合,这个东西,例如躯体,是有时间性的、变化的,它就必然会和这个东西一起经受被动的影响,一起消灭,反之,如果它和一个永恒的、不可变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它就免于一切被动的感情并分享一种永生。
又,为了不忽略任何与此相关值得注意的问题,作者在第二十四章里讨论,我们对上帝的爱恋是不是相互的,也就是说,是不是它意味着上帝也爱恋人,或者说宠爱人。在对于这一点加以否定以后,他按照前面叙说过的学说,阐明什么是上帝的法则,什么是人的法则。在这以后,他同样驳斥了这样一些人的看法,这些人以为上帝不是通过它自身的本质,而是通过它本质以外的东西显现它自己并使它自己为人所知,也就是说通过某种有限的、受限制的东西或某种外在的符号,例如某些语言或某种奇迹。
并且,既然按他的看法,一个东西的时间延续取决于它自身的完善,或是取决于它和另一个性质上比它更完善的东西的结合,因此在第二十五章里他否认有魔鬼的存在,因为他断定,这样一个缺乏一切完善并且和一切完善没有结合的东西(这是他对魔鬼的定义),既不可能具有任何本质,也绝不可能存在。
因此我们的作者撇开魔鬼不谈,唯独从考虑人的性质出发,定义种种被动感情,并指出用什么方法驾驭这些感情,以及如何可以达到人类的最高福祉之后,在第二十六章里他为我们说明,什么是从第四种认知方式产生的、人的真正的自由。为此,他首先提出以下这些原则:
1. 一个东西愈具有较多的本质,它也就愈具有较多的能动性,较少的被动性。
2. 一切被动感情不是出于内在的、而是出于外在的原因。
3. 一切不是由一个外在的原因产生的东西和这个外在的原因没有丝毫共同之处。(10)
4. 为一个内在的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当这个原因继续存在时,是不可能变化或消灭的。
5. 最自由的并且按他的看法和上帝最符合的原因,是内在的原因。
由这些原则他得出以下的命题:
1. 既然上帝的本质包含一切能动性并且蕴涵对一切被动感情的否定,因此,凡是和上帝结合为一的东西分享上帝的本质并免于一切被动感情和腐蚀;
2. 真实的悟性不可能消灭;
3. 凡是真实的悟性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它结合为一,都是最优越的,并且和它的原因一起,必然是永恒的;
4. 凡是我们在我们之外所产生的一切,愈有可能和我们结合为一,就愈完善。
从上面所说的一切,于是他作出结论,人的自由在于我们的悟性通过和上帝的直接结合而取得的一种坚固存在,从而尽管它(11)和由它产生的后果既不受任何外在原因的影响,也不可能为任何外在原因所消灭(12)或变化,相反,它保有一种永恒的、不变的延续。
这样斯宾诺莎结束了他这一论著的第二、也是最后一卷。
但是,在这以后他又添加一篇附录或增补,内容只是以上所说各点的一个提要。其中第一部分论实体的性质,以几何学方式论述,就内容来说相当于刊印的作者《伦理学》卷一,命题八以前;第二部分讨论人的心灵以及它如何和躯体结合。(13)
此外,斯宾诺莎在这一著作的很多处所添加了附注以阐发或进一步说明他的思想。(14)
注释
(1) “心灵健康”。
荷兰原文“Welstand”;C.Schaarschmidt,C.Gebhardt并作“Glueck”;A.Wolf作“Well-being”;C.Sigwart作“Glueckseligkeit”。P.Sanet作“Beatitude”。
Ch.Appuhn以为相当拉丁文“valetudo”,作“Sante de[son]ame”。
(2) “从而只能存在一个唯一的实体,不论它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C.Gebhardt注,B稿这两个子句前后倒置,并在“一个唯一的”下增“性质上同一的”。
Ch.Appuhn更依W.Meizer改,以“不论它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置“以及一个实体不能由另一个实体产生”句下。
(3) “本质的属性”,我们据C.Gebhardt:“Attribute”。荷兰原文“Eigenschap”。
Ch.Appuhn为与正文一致,作“Proprietes”,“固有性”。
Ch.Appuhn指出,荷兰文译者往往不分“Propria”与“Attribute”;正文本身这两个词往往混用。
(4) “这一个所谓因果的决定”句前,Gebhardt注,B稿增:“Kein Wunder,wenn die Geschopfe nach Spinozas Meinung zur Goettlichen Natur gehoren und mit ihr nach Massgebe ihrer Leistung identisch sind,sie in sofern zum Ausdruck bringen”。
(5) “并这样结束了关于上帝的本质的固有性的讨论”句,C.Gebhardt注,B稿所无。
(6) C.Gebhardt注,“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下增“由此”(daraus)一词。
(7) Gebhardt注,“或其他的符号”B稿所无。
(8) “第一种认知方式”,Gebhardt,W.Meizer,Appuhn注,B稿作“第一、第二种认知方式”。
(9) “又,因为这样,在我们之中产生一种最优越的影响和一种不变的稳定,他给后者一个名称,称为具有这种影响和稳定的人的‘重生’”。
Gebhardt W.Meizer Appuhn注,B稿“具有这种…的人”句接上文“一种不变的稳定”句;全文当如:“又,因为这样,在我们之中产生一种最优越的影响和具有这种影响的人的不变的稳定,他把后者称为‘重生’”。
(10) C.Gebhardt注,“……丝毫共同之处。”下B稿增“由此得出”。
(11) “尽管它……”,Ch.Appuhn作“尽管它[人的心灵]……”。
(12) “消灭”(“Vernichtet”),C.Gebhardt注,B稿作“削弱”(“Vernindert”)。
(13) “但是,在此以后……以及它如何和躯体结合。”C.Gebhardt注,B稿作:“Dazu hat er noch als Anhang einen Entwurf ueber die Natur der Substanz gefuegt,der auf geometrische Weise geordnet ist und ferner eine Untersuchung ueber die Natur der menschlichen Seele und ihre Vereinigung mit dem Koerper enthaelt.”
从Gebhardt的译文看,荷兰原文当是混乱的,大意似是:“在这以后,作为附录,他又添加一份讨论实体的性质的提要,以几何学方式论述,此外又包含一份对于人的心灵的本性及其与躯体的结合的讨论。”
(14) “此外斯宾诺莎在这一著作的很多处所添加了附注以阐发或进一步说明他的思想。”Gebhardt德译作:“Ferner hat Spinoza dieses ganze Werke an vielen Stelle mit Anmerkungen zur Erweiterung oder naheren Erklaerung der Dinge versehen.”Gebhardt注,此节以下B稿增“und lateinisch geschreihen ,woraus die Abhandlung,wiehier folgt,ins Hollandische uebersetzt ist.”“又,斯宾诺莎以拉丁文著述这一论著,这一论著如以下看到的那样,又迻译为荷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