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兔妖
房间里灰尘很多,大概许久不曾被人踏入,便是一脚踩下去都会有一个脚印,王小七和老九还好,张萍却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大概嫌弃这地方太脏。
房间内忽然吹过一阵凉风,随后又是“啪”的一声,桌子上那不知放了多久的杯子落到地上碎了。
在场的都不是普通人,类似的场景少说也见过八九或十,为此也没有太过在意。
里头的空间很大,看模样应该是几人合租,只是不知到底发生了何事,以至于前几任房客临走匆忙,居然连一些衣服、生物用品都未来得及带走。
灯开始一明一暗,不知是因为短路,还是什么别的其它原因;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盯着在场的人看,转身回望,王小七看见墙壁上挂着的照片,从照片上主人所穿的衣物,年代应该比较久远。
正是墙上的这张照片让王小七感觉古怪,照片里的主人,似乎就像是一位活人,她此刻正睁大了双眼注视着自己,笑容也从这一刻起变得也尤为狰狞。
这一切的一切倘若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说什么也会令人不寒而栗,即便是一位境界较低的灵者,比如说张萍,在目光触及到那照片上的女人时,也不由全身发冷。
或许是出自灵者自我保护的本能,张萍居然召唤出她的灵士;而照片上的女人,那狰狞的脸忽然像被什么慢慢腐蚀,直至最后彻底变成了骷髅。
如此情况,就连傻子也察觉不对。阴阳相隔之地,顾名思义,就是阴界与阳界相交的一个点,通常生活在阳界,也就是所谓人间的妖魔鬼怪,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这里,因为只有这里,方才能掩盖自己身上的气息,从而躲过阴差与灵者的诛杀。
照片上的东西因为没有天敌,为此生活简单,修行也容易,这般年下来,境界居然已经隐隐步入真人,只怕再过几天,就已经完全将真人境界固定。
张萍身旁的灵士一拳头打在从照片内飞出来的骷髅头上,按理说普通鬼物,即便是远胜他一级的地级,也能勉强击碎,可拳头落在骷髅头上,有一股肉眼不客观的力量将那灵士击退,灵士护主,即便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忘记将张萍抱住、躲闪一旁。
见此,老九打出一张紫符,默念了几句咒语,一团形如紫色雾气般的火焰趁机包裹住骷髅头,而我在这时唤出天雷覆盖在右手,紧接着一拳击打在实物感的骷髅头上。
“咔!”
伴随着细小的骨碎声入耳,照片表面的那层薄薄玻璃碎了,它仿佛变成了一个未知空间,而从个空间里,却忽然伸出一只巨大且腐烂的大手,大手行动缓慢,但自身散发出的恐怖灵压,以至于让张萍变成木头。
张萍一脸求助的看向王小七,王小七眉目一皱,身形闪退到张萍的面前,随即用右手上的天雷凝成一面雷盾,暂时抵挡大手的攻击。
老九擅长的是雷法与阵法,其它的法术也说不得不会,只是与雷法及阵法比起来,威力大大不如,故而在一般情况下,他总会借用符纸的力量。就像现在。
几张紫符在老九的催动下仿佛长了一对隐形的翅膀,在升上半空后按照摆列,似乎是形成了一个阵法,将大手困在其中;而老九,他则是在这时念起了咒语。等到嘴里的最后一个落下,那些浮在半空中的紫符变成了一条条细小铁链,铁链与其中一条缠绕,一条又与另一条再缠,时间稍久,居然变成了一个留有细缝的牢笼。
并且不光如此,那牢笼处处布满灼热火焰,一不小心触碰,空气中便会多出一股焦味。
大手似乎也知晓老九不好惹,于是想逃,但现在想逃已是为时太晚,见大手有了惧意,老九猥琐的脸上闪过一丝厉色,等到衣袖一摆,老九手中已然多了一把符纸凝成的小剑,小剑爆发刺眼紫芒,等到光芒消失,再次睁眼,那大手已经从手腕处跌落在地,光看那平滑伤口,断然不敢相信竟是一把小剑所致。
大手躺在地上无声的抽搐少许,便化作了屡屡青烟。
老九摆了一个剑花后朝王小七看了一眼,说道:“这东西成精了。”
王小七点了点头,说道:“你先摆阵,余下的我来。”
闻言张萍却是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吃吃说道:“我原以为凭借我玄级境界已经是可以独自行走世间,却想不到……世间的妖魔鬼怪竟如此厉害。”
老九摆阵时瞥了张萍一眼,冷笑道:“愚蒙,井底之蛙罢了,你可知道就算天级境界的灵者也不敢一定说独走世间,须知这世间除了鬼物之外还有诸多妖魔精怪,现在还好,要是以前乱世的时候……”
“乱世的时候怎么样?”见老九没有后话,张萍立马追问。
老九没有答话,而是专心的摆起了他的阵法。
“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灵士于吉。”见老九不理自己,张萍向王小七介绍她面前的虚幻大汉。
“王小七,”王小七说完又又指了指正在摆弄阵法的老九,说道:“他叫张九龄,你和我一样喊他老九就成。”
稍久,房间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我在这里修炼几近百年,原本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何故要来害我?”
老九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摆弄阵法的速度比刚才快了许多。至于张萍,则是冷哼一声说:“邪魔妖道,人人得而诛之,那里还需要什么理由!”
这时老九冲着王小七做了一个OK的手势,示意阵法已经摆好。
等到阵法在这房间里发出肉眼不可观的光芒,那声音又道:“如此咄咄相逼,莫非真要鱼死网破不可?”
王小七示意张萍退后,通常来讲,无论是人或畜,只要被逼到临死关头,往往总会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就像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的道理一样。
房间里开始刮起阴森凉风,就像冬季的天,生生刮的脸痛。随后无形的风居然开始慢慢实质,形成了一个漩涡,卷起漫天灰尘。
从这个漩涡中心走出来一人,那人身着古代长袍,脸色发白,更是在右边衣袖处,残留着猩红血迹。
那人一脸苦笑,说道:“莫非果真是天意,我都躲到了这里,却还能被你们灵者发现?”
王小七对那人报以微笑,说道:“你身上杀气太重,要不是有这地方给你做掩护,恐怕也活不到至今。”
那人一愣,随即点了点头,说道:“你这倒是实话,前些年我杀人太多,身上的杀气已经是化不了了,若非机缘巧合下寻到此处,也苟且不到现在。”
似乎太久没有讲话,亦或者还是孤独感作祟,总之那人在看了一眼张萍又道:“打斗之事先莫急,诸位可愿意听听我的故事?”
那人本是一张与王小七一样的少年脸,可这脸上却浮现出与这张脸极不符合的沧桑,随后也不管王小七等人愿不愿意,已经自顾的讲了起来:“我起初是一只只懂得食草的兔子,或许是上天怜惜,无意间让我食得丹药,从而获得灵智,懂得修炼,我修炼多少载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化形是在清末民初,”
它又指了指墙上的那张照片,说道:“看见那女人嘛,我就是在修成人形的几年后遇见了她,莫看照片里的她穿着旗袍,其实她原先是个道士,本是为收服我而来,只可惜后来阴差阳错,与我结成了一段孽缘……”
沉默大概少许,那人嘴里忽然叹出来一口气,一脸无奈的讲:“不久之后她师父就找上了我们,与她说什么人妖相恋,违背天理,故而……故而在重重的打了她一个耳光后气愤的走了,其实倘若是这样也就好了,谁知我们相好的事情传了出去,引来了无数人的追杀,就连同类也趁机落井下石。后来……她死了……”
少年的眼睛开始泛红,脸上自无奈也变换成狰狞,他大声说道:“老天啊!我自打化形以来不曾害过一人,我常在佛前念经,哪怕诸般不如愿,也从始至终怀着一颗善心,可……可他们实在欺妖太甚,古人常说狗急跳墙、兔子咬人,我就是那兔子,被逼红眼的兔子,自打她死以后,我就把自己这颗善心卖给魔王,只求它能给我复仇的力量!我杀……我杀……我拼命的杀……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刀砍多了会钝,箭中多了……也就不疼……只是我还不能走,这儿是她的故乡,我要是走了,岂不是真的什么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