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上街或者在网上买东西我们一般不会只到一家商铺逛逛就出手,通常都要货比三家。到超市买牛奶,我们会在货架前踯躅徘徊,一会儿看看这个牌子的纯牛奶,一会儿瞧瞧那个牌子的酸牛奶,一会儿掂量掂量盒装的,一会儿又合计合计袋装的,我们在盘算着性能价格比或者效用价格比,看看哪一种商品能给我们带来最大的实惠,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消费者选择问题的效用最大化,就是我们常说的“花最少的钱买最满意的东西”。
对于张钰、王明新、李辉来说,虽然他们的选择各不相同,但都感到满意的原因就是自己的选择达到了最大效用。
在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既定的条件下,当消费者选择商品组合获取了最大的效用满足,并将保持这种状态不变时,称消费者处于均衡状态,简称为消费者均衡。消费者的货币收入总是有限的,他要把有限的货币收入用于各种物品的购买,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应该如何把货币分配于各种物品的购买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使得心理平衡呢?
如果我们用Px和Py分别表示X商品和Y商品的价格,再用MWx和MWy分别表示消费者对X商品和Y商品的边际欲望,那么,消费者均衡将由以下公式反映:
MWx/Px=MWy/Py
如果消费者认为X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大于Y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那么,消费者就会增加X商品的购买量,减少Y商品的购买量,直至两个比值相等为止。虽然消费者均衡公式只有一个,但是,消费者均衡的比值却不计其数。因为每一个消费者的欲望尺度都有可能不相同。
消费者均衡的原则是:在消费者的货币收入固定和物品的价格已知的条件下,消费者总是想让自己购买的各种物品的边际欲望与各自价格的比值都相等,换句话说,消费者总是幻想自己的每一单位货币所获得的边际效用都相等。
同时,实现消费者均衡必须具备以下假设性条件:
(1)消费者的偏好既定。消费者对各种物品效用的评价是既定的,不会发生变动。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对各种物品购买因需要程度不同,排列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比如一个消费者到商店中去买盐、电池和点心,在去商店之前,对商品购买的排列顺序是盐、电池、点心,这一排列顺序到商店后也不会发生改变。这就是说在花第一元钱购买商品时,买盐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边际效用最大,电池次之,点心排在最后。
(2)消费者的收入既定。由于货币收入是有限的,货币可以购买一切物品,所以货币的边际效用不存在递减问题。因为收入有限,需要用货币购买的物品很多,但不可能全部都买,只能买自己认为最重要的几种。因为每一元货币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在购买各种商品时最后多花的每一元钱都应该为自己增加同样的满足程度,否则消费者就会放弃不符合这一条件的购买量组合,而选择自己认为更合适的购买量组合。
(3)物品的价格既定。由于物品价格既定,消费者就要考虑如何把有限的收入分配于各种物品的购买与消费上,以获得最大效用。由于收入固定,物品价格相对不变,消费者用有限的收入能够购买的商品所带来的最大的满足程度也是可以计量的。因为满足程度可以比较,所以对于商品的不同购买量组合所带来的总效用可以进行主观上的分析评价。
如你准备购买X与Y两种商品,已知两种商品的价格分别为Px=10,Py=20元,你的收入为100元,并将其全部用于购买X和Y两种商品。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MUx和MUy表示,如表1,为了达到总效用最大,就应该这样分析:
表1 X商品和Y商品的边际效用
根据收入约束条件:100=10X+20Y的限制,你能够购买的X和Y这两种商品的所有整数的组合是有限的。依据给定的条件,该消费者购买这两种商品不同数量的组合,及相应的MUx/Px与MUy/Py和总效用,如表2所示。根据表2所列出的资料,运用实现消费均衡的限制条件,就可以确定你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两种商品的购买量组合比例。
表2 X商品和Y商品单位货币边际效用表
由表3可以看出:只有在Qx=4,Qy=3的购买量组合时,才既符合收入条件的限制,又符合MUx/Px=MUy/Py的要求。此时,你购买X商品所带来的总效用为14,购买Y商品所带来的总效用为15,购买X商品与Y商品所带来的总效用为14+15=29。也就是实现了消费均衡。
表3消费者购买X和Y商品数量组合表
经济学上的效用最大化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适用,这也说明理性人的假设条件确实难以满足,但这并不妨碍该原则在经济学上的重要性,事实上,经济学上的很多问题都是效用最大化问题:如博弈论问题、宏观经济学上的跨期消费选择问题等。
消费者剩余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讨价还价之后得到的那个差价非常接近。我们看中了一件商品后基本上愿意以较高的价格买下来,我们之所以讨价还价是因为我们想得到砍价后的某种满足感。
如此看来,现实生活中追求的砍价最大化就转换成了经济学上的追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无疑也就转化成了追求消费者剩余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