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念父母生养之恩
——王阳明
“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身体是父母所赐予,即便是伤害身体的权利也在于父母,而不在于自己。在中国人的眼中,孝是一切美德的基础,是一切事业的起点,不孝者不成大业。
王阳明提倡以良知为本的孝道观。他认为万事万物的本源是良知。有了良知之心,自然就会发自内心地孝顺父母。良知一旦被蒙蔽,孝顺就只是形式上的孝道,而非出自内心忠诚的孝。要孝敬父母不能光有外表的花哨言行,还必须有真正付诸行动的爱。
汉文帝时期,在临淄这个地方出了一个很有名的人,她就是勇于救父的淳于缇萦。
◇孝道“三层次”◇
淳于缇萦的父亲叫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但是非常喜欢医学,还经常给别人看病,所以在当地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是他为人耿直,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所以在官场上很不得意,没有多久就辞职当起医生来了。
一次,淳于意被一位商人请去为他的妻子看病,结果没有好转,反而在几天之后死了。大商人仗势欺人,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看错了病,致人死亡。
当地的官吏也没有认真审理,就判处他“肉刑”(当时,肉刑有脸上刺字、割鼻子、砍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除了小女儿缇萦之外,淳于意还有四个女儿,可就是没有儿子。在他被押解到长安去受刑的时候,他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可惜我没有儿子,全是女儿,遇到现在这样的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听到父亲的话,小缇萦又悲伤又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就没有用呢?”因此,当衙役要把父亲带出家门时,她拦住衙役说:“父亲平时最疼我,他年龄大了,带着刑具走不太方便,我要随身照顾他。另外,我父亲遭到不白之冤,我要去京城申诉,请你们行行好,让我和你们一起去吧。”
衙役们见小姑娘一片孝心,就答应了她。当时正值盛夏,天气反复无常,时而阴雨连绵,时而天气晴朗。天晴时,小缇萦就不住地为父亲擦汗;遇上阴雨天,她就打开雨伞,以防父亲被雨水淋湿。
晚上,小缇萦还要给父亲洗脚解乏。这一切深深地感动了押送淳于意的衙役。经过二十多天的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京城。履行完相关的手续之后,淳于意马上就被关进了牢房。小缇萦不顾疲劳,也马上开始四处奔走,为父亲喊冤。
可是,人们一看申诉的竟是个还未成年的小姑娘,便没有给予理睬。小缇萦想,要解决父亲的问题,只能直接上书皇上了。于是,她找来纸笔,请人帮忙将父亲蒙冤的经过一一写好,恳求皇上明察。同时她还表示,如果父亲真的犯了罪,她愿代父受刑。
第二天,小缇萦怀里揣着早已写好的信,来到皇宫前。就在那时,只见不远处尘土飞扬,马蹄声声,一辆飞驰的马车直奔皇宫而来。小缇萦心想:“上面坐的一定是一位大臣。”她灵机一动,用双手举起书信,跪在马车前。
车上坐的是一位老者,他看到了小缇萦,便俯下身来,关心地问:“小姑娘,为什么在这儿拦住我的去路,难道有人欺负你了吗?”小缇萦就把父亲被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这位大臣,并请求他把信带给皇上。
听小缇萦说得那么诚挚恳切,这位大臣答应了她的要求。皇上读了这封信后,被深深地打动了,当他听说小缇萦千里救父的事迹后,更是十分钦佩。之后,皇上亲自审理此案,并为淳于意洗清了不白之冤。
也许在年少的小缇萦心中根本就没有很明确的所谓孝顺的概念,但是,她拥有一颗良知之心,正是这颗良知之心使她拥有一种最朴素的孝顺行为,时时事事都想着自己的父亲,都站在父亲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其实,孝敬真的很简单,只要像爱自己一样爱父母、爱家人,并体现在日常的一些细小的行动上,就做到了孝顺,就是一个实实在在懂得孝顺的人了。念父母生、养之恩,这是每个子女都应该做到的,报父母之恩,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慈不孝焉,斯恶之矣。”王阳明的孝道观讲孝悌是良知的一个表现,不慈不孝,这是良知被蒙蔽,由此产生恶。由知孝到行孝,是由良知到致良知的过程,也是知行合一观点所要求的。
《诗经》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父母生养我们的时候,辛酸劳瘁,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因此作为儿女者,若能真切体会父母的深恩重德,心灵深处必然会激起阵阵哀伤,孝敬父母之心必会油然而生,随之付诸实践。若是有人对父母无动于衷,这种人将很难得到安详幸福的家庭,也很难成就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