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缀:理论问题与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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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书的研究方法及主要构想

1.3.1 基本理念

挖掘汉语自身的特点固然重要,但是必须纳入人类语言的共性框架中才具有意义和价值。西方理论并非金科玉律,朱德熙等先生早就已经呼吁汉语研究不可对其生搬硬套;但是,西方理论也绝非洪水猛兽,欧美语言学家的智慧结晶必有可取之处。因此,在对待西方语言学理论的问题上,应该首先在忠于经典理论阐述的前提下,尝试以最小限度的理论调整来将其应用于汉语,并通过对汉语的具体分析情况来验证理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如果汉语的语言事实也能在西方理论的总体框架内得到很好的解释,而最多只需要针对汉语的个体情况对原有理论作出些许微调,那么这便是我们最希望见到的结果,因为汉语的语言事实会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语言理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相反,如果通过具体的运用操作发现某理论并不适用于汉语,则必须果断放弃。

本书将从西方对语缀最经典、最核心的理论阐述出发,重新审视并完善现有的语缀分类系统,并在生成语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略进一步,尝试提出一个能统一解释西方语言各种语缀现象,同时也能很好地解释汉语语缀的句法理论方案,继而通过汉语的多种个案加以验证展示。生成语法的最根本理论假设便是大脑中存在与生俱来的语言机制,全人类共享一套普遍语法,而追求跨语言(cross-linguistic)、超结构(cross-structural)的语言普遍共性则是生成语法学派的最终研究目的。在这一精神的导引下,本书希望能够基于人类语言中语缀的普遍共性,在句法学上对汉语的语缀现象进行全局性的理论探讨,综合共时挖掘和历时分析,结合多语言、多方言的比较,填补相关领域在理论和材料上的诸多空白,并完善、深化已有的研究成果,尝试提供一个可行的理论框架和一些分析方法。语缀现象涉及语言学多个领域及层面,因此本书不准备亦不可能进行面面俱到的分析讨论,不过我们也希望本书的观点、方法或材料可以为其他层面的语缀研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1.3.2 研究方法

本书将分为理论问题和个案研究两大部分。在理论问题部分我们将讨论语缀的性质、分类等基础问题,阐述和论证语缀的中心语性质,提出更完善的语缀鉴别标准,以及分析语缀的各种来源和形成机制。个案研究部分则是在理论部分所提出的框架下,结合共时句法特点和历时演变途径,对汉语普通话以及多个方言的语缀进行描写和讨论分析,以达到理论和材料的有机结合、互相支持。

根据个案研究里每个语缀性质特点的不同,我们在各方面讨论中使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一,可能采用到的有句法分析中的词义分解(Lexical Decomposition)理论、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非宾格假设(Unaccusative Hypothesis)、单一强式焦点原则(Unique Strong Focus Principle),以及语法化分析、词汇化分析、去语法化分析、话语分析、语用分析等等。在个案部分研究对象的选择上,我们将以语缀的共时构成情况结合历时来源为标准,尽可能全面地以个案研究展示汉语语缀的基本面貌。其中有的是我们新发现的语缀现象,有的则是语法学界谈论过的老问题,而我们尝试给予新的解释。本书会论及以下语缀:语气词、结构助词,以及来源于词缀、名词、代词、动词、词语组合等的语缀。其中前两类从整体上看大致均属语缀,而其余的则是每个类的若干个体存在变为语缀的情况。对于语气词、结构助词这些为人所熟知的词语类,我们会从每一类整体的角度对其语缀性质加以论证,并在力求全面的同时结合新的个案研究分析;对于其他类别,则是将个别语缀的特点进行深挖,并兼顾各类语缀整体上的关联与协调。具体来说,本书的语缀个案包括准定语结构中的“的”、粤语的语气语缀“先(至)/至得”、重庆及四川多处方言的语缀“之”、粤语的语缀“仔”及其他汉语方言的小称标记、粤语及其他汉语方言的前语缀“阿”、汉语的詈词语缀、汉语的复指代词语缀以及汉语的言说动词语缀等语言现象。

本书的研究对象为汉语中的语缀现象,语料取自现代汉语普通话、台湾“国语”以及数十种汉语方言,大致包括:官话方言区的重庆、成都、绵阳、彭州、西昌、陕县、浚县、罗山、武汉、公安、九江等方言,湘方言区的衡阳、益阳方言,吴方言区的上海方言,粤方言区的香港、澳门、广州、信宜、容县、吴川化州、廉江等方言,赣方言区的南昌、蒋巷、宿松、鄂东南等方言,客家方言区的下洋、社溪、连城、吉水、梅县等方言,闽方言区的泉州、厦门、永春、福州、福清、汕头、麻章、海口、海山、琼南及浙南等方言。在进行比较研究时,我们还会参考汉语以外的相应现象。涉及的民族语言及外国语言大致包括:仡佬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爱沙尼亚语、土耳其语、瑞典语、马都拉语等等。

1.3.3 主要构想

本书的核心理论构想是,语缀是一个和词、词缀拥有平等地位的语法单位。它并非词和词缀之间一种地位暧昧不清的过渡阶段。换句话说,我们认为应该在整个语法系统中加入语缀这么一级单位,其位置处于词与词缀之间。确定语缀为一个固定的语法单位,必然就需要对它的性质、分类、鉴定标准和产生机制等诸多问题加以系统性的讨论,还意味着汉语的整个语法系统需要进行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调整。本书所进行的努力,就是为该调整提供一个理论和方法上的初步框架。这也是本书和张斌(2013)等研究的一个本质不同。我们不同意只将语缀看作一种动态的、不固定的中间状态。试想,如果语缀真的只是语言演变过程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意义的过渡阶段,那为什么如此多的著作还需要把它当成一个研究对象进行大量的讨论?仅依据关于词和词缀的知识不就可以把这种过渡状态说明清楚了吗?实际上,语言中的任何成分都处在不断的演变、变异之中,语缀如此,词和词缀亦如此,这不足以证明语缀仅仅是一个变化过程。范畴的稳定性和范畴成员的流动性并不矛盾。而且,本书的许多汉语个案均表明,将语缀处理为具有独立语法地位和功能的一类成分,很多问题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解释,也更加有利于跨语言、跨方言的比较研究。相反,如果我们仅将语缀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作细致的界定,那么一方面可能会陷入某种两难困境:既想谈论某个成分,但该成分又无法定型;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使得“语缀”成为语法研究中的另一个剩余类,导致只要不是典型的词或词缀便可归入语缀。

此外,我们还认为所有汉语语缀均具有独立的句法地位,它们作为中心语投射出语缀短语Clitic Phrase(CliP)。在我们看来,语缀并非只是纯粹在语音层面运作的语言现象,也非仅仅在词库内部就完成使命的构词成分。每一个语缀都会以中心语的身份参与到句法运算中去,并在进入语音层面时发生语音附着。

在生成语法中,每一个词汇单位进入句法时都会投射出自己的短语,也即所有词都是中心语。但是本书中语缀所充当的中心语,是指句法位置较高的功能性中心语。我们提出语缀短语,意在强调所有语缀的共性,而无意抹杀每个语缀各自的特点。CliP在具体情况下性质不尽一致,可能实现为文献中一些常见的短语结构,如标句词短语CP、领属短语PossP等等。虽然各语缀的性质不一,但均决定了相应CliP的语法特性。这种处理方法不仅很好地将涉及语缀的结构融入进了X阶标图式(X’-schema),而且也符合语言的实际和人们的语感。语缀总是跟短语类或句类挂钩,不同的短语类或句类使用不同的语缀,语缀也因此而具有标明句类的附加功能(徐杰,2012)。这正说明语缀拥有十分重要的句法地位,具有中心语的性质,能够决定其所投射短语的语法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