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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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井鼎手校闽本诸经校勘日志辑证[1]

顾永新[2]

【内容提要】 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山井鼎手校闽本诸经保存了山井本人所做的句读、校语及日志、题识,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和学术价值。吉川幸次郎先生对其进行初步研究,认定为《七经孟子考文》之底本。本文完整迻录诸经校勘日志,并对校语进行分析归纳,从而厘清山井校勘诸经的先后次序和起讫时间,得出山井手校闽本并非《考文》之底本的结论。闽本校语汇集了山井前期校勘工作的成果,在《考文》成书过程中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不是直接的底本,但在校勘学上可以视为工作底本,在《考文》成书之前应该存在一个将闽本校语过录到底本(汲古阁本)上的环节。

【关键词】 山井鼎 《七经孟子考文》闽本 校勘日志

日本江户时代古学派学者山井鼎遍校群经,精心结撰《七经孟子考文》(以下简称《考文》)一书,对清代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中日学术交流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山井鼎手校明嘉靖中李元阳刻本“十三经注疏”(闽本),其中《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论语》《孟子》有山井朱笔、绿笔、蓝笔或墨笔句读、校语及日志、题识,他经间亦有之。《孟子注疏解经》书衣外夹板有狩野直喜先生昭和九年(1934)题识:

《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论语》《孟子》, /以上有西条儒臣山井鼎校语,疑《考文》所本。/《周礼》《仪礼》《穀梁传》, /以上有山井璞助校语。璞助,本姓渡边氏,鼎没七十年,/以侯命承鼎家者。/昭和九年十月八日狩野直喜记。

狩野先生注意到山井手校闽本诸经,并且推测其校语可能为《考文》所本。昭和十三年,吉川幸次郎先生撰写了详尽的提要,其文有曰:

此《七经孟子考文》底本也。《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论语》《孟子》,昆仑先生用足利学古本、宋板校,其所校悉与《考文》合。又于上方备录用功起讫,其体略如日记。案日志晴阴,间及盍簪腊屐之事,唯《孝经》无一识语,当别有手校之本也。七经、《孟子》以外,《周礼》《仪礼》《公羊》《尔雅》略有校语,又《穀梁》校以唐石经。其《周易》、三礼、《左传》《穀梁》有璞云者,则先生养子璞助笔也。璞助所校,多采自阮氏《校勘记》,唯《周易正义序》用单疏校。图记有七:曰“山鼎之印”,曰“山重鼎印”,曰“重鼎之印”,曰“君彝”,曰“鼎君”,曰“昆仑”,曰“山井氏图书记”,后归纪伊德川侯府,故又有“南葵文库”印。谨案:昆仑先生为近代校疏之祖,惠延后学,名播异域,盖皇朝儒者之业能衣被海内外者,殆莫先生若也。此册手泽具在,足称本所校本之冠。惜《毛诗》卷第十六已阙,饮水思源,犹有憾耳。其书眉所记,备见当日校疏始末,向来考先生行履者,皆所未及,谨择其要录于左方。[3]

吉川先生纵论其书内容、性质、形态、价值,并择要迻录部分日志,有筚路蓝缕之功。山井校语主要分布在闽本《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左传》《论语》及《孟子》,其他六经甚少,或近于无。上述诸经天头、地角及版框内外皆有校语,唯天头最为普遍,数量亦最多,且日志几乎也都出现在天头。值得注意的是,吉川先生将其认定为《考文》之底本,这和前此野田文之助先生的判断是一致的,“作为昆仑校勘的底本是李元阳本《十三经注疏》”, “三年间,在学校刻苦校勘古书,成果都记录在李元阳本注疏上,这就成为《考文》的初稿”[4]。而这种说法与前引狩野先生说是不一致的。那么,山井手校闽本到底是不是《考文》的底本呢?更具体地说山井校语与《考文》之间的关系如何呢?是否可以通过对日志的分析归纳进而厘清山井校勘诸经的确切时间呢?职此之故,我们悉数辑录山井校勘日志,并略作考证云。

《礼记注疏》

据《考文·凡例》, 《礼记》参校本有古本《礼记》一通、足利本《礼记》一通、宋板《礼记正义》,此外还有正德本、嘉靖本(亦即闽本)、万历本、永怀堂本[5]。闽本《礼记注疏》校语,凡出以朱、墨、绿、蓝四种颜色笔体,宋板异文均出以朱笔,并无例外;正德本、汲古阁本(山井或称之为崇祯本)异文均出以墨笔;万历本异文则兼有朱笔和墨笔,而以后者居多(万历本与宋板合校者,一般同以朱笔出之);单独出校《释文》用墨笔;永怀堂本用墨笔;又有所谓九华本,实即古本,或单列,或连同足利本共称“二本”(两本互异,足利本则称“〔足利〕一本”,大多出以墨笔),卷十六至三十五出以蓝色笔体(间有墨笔)或兼有蓝、绿两色笔体,馀者均出以绿色笔体(其中有完成时间较晚,总结各本异文者,如V51-11b[6]以绿色笔体出校语:“九华同,宋板作‘为’,一本同,此本作‘作’。”)。根据笔体辨识,除个别墨笔出自山井璞助(如V1-17b校语,字体非常特殊,棱角分明,古拙滞涩,极易识别),绝大多数校语审係山井所书;但绿色、蓝色笔体及迻录经注本(古本、足利本)异文的墨笔,又见于《春秋左传注疏》,疑出他人之手(或即根本逊志)。V52卷首题识云:“此岁壬寅冬再校此篇。《中庸》一篇,往年校雠者,黑书;今不殊别,从其旧也。”由此推断,各种不同颜色笔体不唯区分不同版本,而且还是不同时段校勘的标志。

享保五年庚子(1720),山井鼎与同门好友根本逊志第一次前往足利学校,[7]九月廿四日抵达,至十月间,[8]校勘宋板《礼记注疏》,不过只是涉及卷五十至五十二,而且重点是抄补闽本漫漶、缺脱之处。如V52-8a注“塞,犹实也”,抄补“实”字,题识云:“以足利学校所藏宋板本补之。”卷五十二首大题下大字题识“享保庚子秋以足利学校本校雠”,小字题识云:

享保庚子秋九月廿四日,与友生伯修来于足利,以学校所藏“五经正义”校雠,《中庸篇》补磨灭。学校本,金泽文库之本也,其后上杉宪实寄附当学云,盖宋板也。中华所希有之物,而于我邦得见之,恨不离羁绊[9],终其功也。得再就当学补其阙,斯余之志也。君彝父记于足利学校。

这条识语十分重要,因为它明确揭示了二人初到足利的确切时间[10]。据古胜隆一先生所作《人文研の“たからもの”》,东京大学总合图书馆藏根本手校汲古阁本《礼记注疏》卷五十三末有根本题识云:“享保庚子秋九月廿四日,与友人纪州山君彝/来于野州足利之学,以上杉宪实所奇附之/宋板《正义》挍雠《中庸》一篇。/今岁壬寅冬,再校此篇。/根逊志。”[11]正好可以和山井题识相互印证,确认初到足利学的时间,以及校补《中庸》的经过。上述山井和根本题识皆未提及参校万历本,实际上在山井未到足利之前,以及在足利和根本合作校勘宋板《中庸》同时,山井还用万历本校补闽本,[12]并且旁及其他篇卷。V16-22b题识云:“予初以万历板补其后,来于足利,以宋板相校,今此本墨书皆万历板所补,朱书宋板所补。”可以为证。同年十月日志尚有:

V50卷首“享保庚子冬十月以万历板校雠。君彝。”

V50-20b注“子产尝以其乘车济冬涉者”,抄补“尝”字;21a《释文》“食音嗣”,抄补“食”字。日志:“享保庚子冬十月十七日校雠,补磨灭。此日过赤城,遇暴雨,沾衣而归。”

V51卷首“庚子冬纪州山井善六重鼎校。”

在享保七年壬寅(1722)八月山井和根本第二次足利之行之先(三月至五月间),山井除了焦急地等待着西条侯下达命令,[13]还在东都(江户)青山白莲精舍用万历本继续校勘并抄补闽本《礼记注疏》部分缺叶、缺字的内容。日志如下:

V9卷末“壬寅春三月朔补完。昆仑山人。”

V12-26a“壬寅三月十二日青山白莲社补完。”

V12-30b“壬寅三月念六日补。时南海教上人在座。”

V13-22b“壬寅夏四月十三日补。足利行未决。”

V13卷末“壬寅四月十五日补。余有足利行志公命/未下,豫补其漫灭,为宋板校雠之助。”

V14卷首“壬寅四月十七日始功。足利行未决。”

V15卷末“壬寅四月廿三日补完足利行犹未决。”

V61卷末“享保七年壬寅夏五月十日补完。昆仑山人。”

V62卷末“壬寅五月十三日补完。”

V63卷末“壬寅五月十三日补完。”

第二次抵达足利学校之后,从八月十三日到十二月十三日,前后长达四个月,山井和根本集中校勘《礼记注疏》。日志如下:

卷首《礼记正义序》1a“享保七年壬寅秋八月十三日以足利本校雠。”

V1-27a“八月十四日校。终日雨甚。”

V2-5b“此一节《正义》约《大行人/司仪·聘义》文,毕竟未了,俟再考已。壬寅八月十六日。”

V2-9a“八月十五日校。晴。”

V2-21a“八月十六日校。晴。”

V2-35b“八月十七日校。晴。”

V3-15b“八月十八日校。天晴。”

V4卷首“八月十九日校。晴。”

V4-11a“八月廿日校。阴。”

V4-31a“廿一日校。阴。”

V5-15b“八月廿二日校。雨,乍晴。”

V5-30b“壬寅八月廿三日足利学里校。雨。”

V6-14a“壬寅八月廿四日校。昨夜甚雨,夙晴。”

V7卷首“壬寅八月廿五日校。晴。”

V7-20a“壬寅八月廿六日校。晴。”

V8-8a“八月廿七日校。晴。”

V8-27a“廿八日校。雨。”

V9-24b“九月朔校。此日学中有故,私塾校。晴。”

V10-6a“九月二日私塾校。”

V10-28b“九月四日校。昨不校。”

V11卷首“壬寅九月五日校。雨。”

V11-21a“九月六日校。雨。”

V11-30b“九月七日校。晴。”

V12卷首“九月八日校。晴。”

V7-26a“有‘束束棺于柩车’之语,此则约此文也。然则读者可恣意求也。是时予亦骚扰,不能详悉,姑俟再考。壬寅重九足利学校书。”

V12-17b“重九校。晴。”

V13卷首“九月十三日校。十日游于岩船,十二日反归,三日不校。”

V13-20b“九月十四日校。晴。”

V13卷末“壬寅九月十四日已来于足利,校此篇(新按:指《王制》)云。”

V14卷首“九月十五校。晴。”

V14-15b“九月十六日校。晴。”

V15卷首“十七日校。晴。”

V15-22a“九月十七日校。晴。”

V16-4a“九月十九日校。阴。”

V16-22a“九月廿日校。阴晴。”

V17-5b“廿一日校。雨。”

V17-20b“壬寅九月廿四日校。晴。前日、大前日有事,不校。”

V18卷首“廿五日校。晴。”

V18-24a“廿六日校。晴。”

V19-13b“九月廿七日校。”

V20-18a“廿九日校。”

V21卷首“九月晦校。”

V21-24a“十月朔校。阴。”

V22-14a“十月二日校。晴。”

V23卷首“壬寅十月三日校。晴。”

V23-23b“十月四日校。阴。”

V24-12a“五日校。晴。”

V25-11b“六日校。晴风。”

V26卷首“良月初七校。晴。”

V26-25a“八日校。”

V27-6b“九日校。阴。”

V28-6b“十日校。晴。”

V29卷首“十月十一日,昨夜游猿田。晴。”

V29-21a“十二日校。晴。”

V30-12a“十三日校。雨。”

V30-28a“十四日校。晴。”

V31-9a“望日校。晴。”

V32卷首“十月既望校。晴。”

V33卷首“十七日校。阴。”

V33-21a“十八日校。晴。”

V34-12b“廿日校,晴。昨不校。”

V35-10a“廿一日校。晴。”

V35-17a“廿二日校。晴。”

V36-13b“廿三日校。阴。”

V37-13a“廿四日校。阴。”

V38-4b“廿五日。晴。”

V39卷首“廿六日校。晴。”

V39-26a“廿七日校。阴。”

V40-17b“廿八日校。晴。”

V41-16b“廿九日校。晴。”

V41-12a“十一月朔校。雨雪。”

V43-10a“二日校。晴。”

V44-6b“三日校。晴。”

V44-29a“四日校。雨。”

V44卷末“壬寅十月廿二日读了。”

V45-20a“五日校,晴。迟政来。”

V45-33b“壬寅十一月三日。”

V46卷首“六日校。晴。”

V47卷首“十一月七日校。晴。”

V47-7ab“仲尼尝”下日志:“十日校,晴。七日游植木野,信宿而归,与政俱来,佳会有趣。”[14]

V48卷首“十一日校。晴。”

V49卷首“十二日校。晴。”

V49卷末“享保七年壬寅冬十一月十二日,足利学校,校雠功成。/南海道纪州和歌山学生山重鼎志。”

V50卷首“壬寅十一月十三日校。晴。”

V51卷首“十四日校。晴。”

V51-22a“十一月望校。”

V52-15a“十六日校。晴。”

V53-11a“十七日校。晴。”

V54-10b“十八日校。晴。”

V55卷首“十一月十九日校。晴。”

V56卷首“十一月廿日校,晴。国书到。”

V56-18b“廿一日校。”

V57-12a“廿二日校。”

V57卷末“享保壬寅十一月廿日,补完。/下野国足利学校东塾而识。昆仑山人重鼎(花押)。”

V58-6b“十一月廿四日夜讲校。”

V59卷首“廿五日夜校。”

V60卷首“廿六日校。”

V61卷首“壬寅十二月十二日校。大神(重鼎花押)。”

V62-15a“十三日校。”

V63卷末“享保七年壬寅十二月十三日,足利学宋板校雠功成。重鼎。”[15]

从日志来看,校勘工作进度基本上是与卷次同步的,但也有校勘完成之后,部分重校的现象,如V7-26a校勘工作实际上完成于七年(1722)八月二十六日,九月九日又回头重校。而且,九年山井回到江户后亦有考订,如V2-16a日志:“‘远’,万历作‘迫’,正德本同此本,汲古阁作‘近’,赤城藏万历本同汲古阁。予初得武夷藏万历本校之,与赤城藏本间有异同,不知果作迫否?姑俟再考耳。甲辰九月朔。”

山井在和根本正式校勘宋板的同时,也还在延续之前抄补闽本缺脱的工作,但不限于万历板(V15-5ab、6ab和V18-28ab),主要是以宋板(V19-27b、28ab和V19-29ab)抄补。由于时间仓促,急于校勘,所以未必尽皆书以正楷。V30-35、36、37抄补,日志:“予藏书十三经,微有脱落,字多荡灭。当其来于此而校也,时是日短,课功稍迫。会遭脱叶,匆卒补完,急于校雠,而不敢遑正书。于是乎予之心印足矣,徒恐与他人心印更相乖午,见者谨诸。壬寅十月十三日书。”其他相关日志如下:

V5-34ab抄补,日志:“壬寅八月廿三日,补写于野州足利学中。”

V15-5ab、6ab抄补,日志:“壬寅九月十七日以万历板补。”

V18-28ab抄补,日志:“以万历板补写,至终馀八字空位,何故生字盈缩?他日得嘉靖板全者可校耳。壬寅九月廿六日。”

V19-27b、28ab抄补,日志:“壬寅九月廿五日,足利学宋板补之。”

V19-29ab抄补,日志:“壬寅九月廿四日补写。”

对于足利学校旧藏八行本(山井所谓“宋板”)《礼记正义》而言,还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卷三十三至四十缺,室町时代足利学补写,包括《礼器》第十下、《郊特牲》第十一、《内则》第十二、《玉藻》第十三上下。内封题识:“足利本三十五册,缺四本,今存者三十一册。/上杉宪实时为然也。可惜!可惜!”又曰:“足利本所记/《郊特牲》《内则》《玉藻·/正义》此三篇缺。本经自八至/九,《正义》三十三至四十缺。”此处“足利本”实指宋板《正义》,没有计入《礼器》,盖以其上半部犹存,故止称三篇。宋板、闽本和经注本(古本和足利本)卷次、卷数不同,故宋板所缺三篇半(《郊特牲》《内则》《玉藻》加上《礼器》半篇)相当于经注本卷八至卷九上半部(卷七下半部为《礼器》),相当于闽本卷二十四至三十,故卷二十四首题识:

此卷以下至四十卷,足利宋板阙,以书写本补之。/

自三十三《礼器》至四十《明堂位》,合五篇,/紫府豊后僧一华学士于武州胜沼以印/本,令书写寄进,一度校合毕。/

重鼎曰:《明堂位》宋板存矣,所阙从此卷至《玉藻》篇末,至《明堂》补,则为重复也。

以上三段分别为三种笔体,盖书写于不同时期。所谓“此卷以下至四十卷”之四十当作三十,因为是指闽本而言,下文自三十三至四十乃指宋板。“合五篇”,如上所述,实为三篇半,《明堂位》不缺,只是室町抄补时重复抄配此篇。这一点,山井是清楚的,故有“《明堂位》宋板存矣”云云。观卷三十一首识语则更为明晰,其文有曰:

自是以后,复得宋板,此以下朱书,皆宋板也。称‘二本共’者,宋板、万历也。青书二本,九华及一本也。《明堂位》内称‘一本或’者,足利补写本也。《明堂位》重复补写耳。

可知宋板所缺部分恰好截至闽本卷三十,故卷三十一首云“复得宋板”。至于《明堂位》一篇则校以宋板和室町抄补本两本。

为了具体说明山井手校闽本校语与《考文》的关系,我们分别胪列闽本卷一《曲礼上》校语与《考文》的相关内容,辨析同异,揭橥因由,希望能够通过比较研究厘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续表

① 《考文·凡例》:“古本、宋板不载陆德明《释文》,今复别校《经典释文》,而其有讹谬脱落者,改正补写而称以元文也。”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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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上述异文,不难看出,闽本校语与《考文》符同或有直接关联者不及一半,由此可证山井手校闽本并非《考文》之底本。此外,还有一些异文也可以说明《考文》对于闽本校语之取舍及其相互关系。如闽本卷首《礼记正义序》后次“礼记正义”,校语云:“宋板及万历本此文细书在下,今此本再出下‘礼记’二字疏,却是似重复,可删。”《考文》[谨按]:“正德、嘉靖二本以此一段疏别题‘礼记正义’四字,以在《正义序》后,亦为重复也。”汲古阁本与宋板、万历本同,这段疏文作为卷一首大字题解“礼记”下双行小字《正义》,正德本、闽本《正义序》后另叶首行顶格题“礼记正义”,次行平书大字单行疏文起,与卷一首题解“礼记”下《正义》重出。《考文》在闽本校语的基础上补充了正德本、汲古阁本的异文信息,可知二者之间尽管有所因袭,但并非底本与校定本的关系。又如卷五十三疏“由此诚彰露”, 《考文》[正误]:“此当作次。”不见于闽本校语。闽本、万历本作“次”,汲古阁本作“此”,宋板与闽本同,故闽本不出校;但《考文》以汲古阁本为底本,故有[正误]以正底本之误。这也说明《考文》并非以闽本为底本。我们分析,《考文》之所以未能显示宋板异文,是因为成书之时山井已不在足利,无从复核宋板异文,故而存疑。后来《补遗》揭示了宋板异文([补遗]:“宋板疏‘由此诚彰露’,此作次。”)。类似的情形又如同卷注“有造艺”, 《考文》[正误]:“造当作道。”不见于闽本校语。闽本作“道”,与宋板同,汲古阁本作“造”,盖以宋板、闽本皆不误而汲古阁本误,故而未尝出校;但作为《考文》底本的汲古阁本误,出以[正误],而不出以[考异],盖亦以无从复核宋板异文之故。由此推论,则闽本非《考文》之底本亦可知矣。又如V53-9a“言天地山川积小致大为至诚者以如此乎”,旁注:“宋本作‘皆合少成多自小致大为至诚者亦如此乎’。”(墨笔)“亦,九华作以。”(绿笔)校语:“二本同宋板,但九华亦如作以如。”《考文》[考异]:“(古本)作‘皆合少成多自小致大为至诚者以如此乎’。宋板、足利本同,但二本以作亦。”就作“以”还是作“亦”的异文来看,闽本校语意谓宋板与足利本同,古本却不相同。但《考文》的表述略有牴牾,已称宋板、足利本与古本同,又云二本(古本和足利本)作亦。由此可知闽本校语有足以是正《考文》之误者。再如V53-13b注“徵或为登”,旁注:“证,一本。”校语:“登,万历作证。宋板、九华同此本。一本作证。”《考文》[考异]:“(古本)证作登,宋板、正德、嘉靖本同。下注放此。”古本(九华)、宋板、正德、嘉靖(闽本)作登,足利本、万历本、汲古阁本作证。闽本校语未及汲古阁本,《考文》未及足利本、万历本,二者互有参商,当非底本与校定本之关系。14a注文重出“徵或为登”,校语:“登,万历作证,诸本皆作登。”前引《考文》所谓“下注放此”与此处校语有牴牾,由是益知《考文》并非径以闽本校语为底本。他如见诸闽本的读书札记或理校、他校成果亦未采入《考文》,文繁不录。还有一种情况,异文虽采入《考文》,盖以其是非并无确证,故而未下按断。如V53-15b疏“亦堪俟待后世世之圣人”,校语:“考宋板,衍一‘世’字。”《考文》[考异]:“(宋板)无一‘世’字。”以“无”字代“衍”字,知其有意模糊处理。总之,山井手校闽本只是他校勘群经、纂集《考文》的阶段性校本,并非底本。

《尚书注疏》

享保六年辛丑(1721)十一月山井曾阅读《尚书注疏》,此时尚在东都白莲精舍。日志如下:

V4-16a“十一月十七日夜。”

V4卷末“享保辛丑冬十一月十七日过读大凡山房,一宿,而翌日归家。”

V5卷首“享保辛丑冬十一月十八日石叔潭、根伯修来会白莲精舍。”[16]

七年壬寅又抄补了部分缺叶,如V8-42ab抄补,日志:“壬寅四月廿八日补写。”

正式校勘《尚书注疏》则是在享保八年癸卯第二次赴足利之时,始于正月廿五日,三月初一告竣,历时约一个半月。日志如下:

《尚书正义序》1a“癸卯正月廿五日校。雪。”(重鼎花押)

V2卷首“廿六日校。晴。”(重鼎花押)

V2-25ab“廿九日校。雨。廿七日游植木野小林,一宿归。”[17]

V3-13b“晦日校。雪。”

V3-34b“二月朔校。晴。”

V4卷首“二月二日校。晴,晚雪。”

V4-23a“三日校。晴。”

V5-13b“四日校。阴。”

V6-15b“五日校。晴。”

V6-36a“六日校。晴。”

V8卷首“二月七日校。阴。”

V8-28a“八日校 晴。将游菅田,未决。”[18]

V8-31a“九日校。晴。”

V9-8a“十日校。晴。”

V10-5a“十一日校。晚雨。”

V11卷首“十二日校。雨霁。”

V11-26a“十三日校。阴。”

V12卷首“十四日校。晴。”

V12-31b“十五日校。晴。”

V13-19a“十六日校。晴。”

V14-6a“十七日校。晴。”

V14-18b“廿日校。阴。”

V15卷首“廿二日校。晴。”

V15-27a“廿三日校。阴。”

V16-12a“廿四日校。晴。”

V17卷首“廿五日校。晴。”

V17-28a“廿六日校。晴。”

V18-19a“廿七日。晴。”

V19卷首“廿八日校。晴。”

V19-24a“廿九日校。晴。”

V20卷首“三月朔校。阴。”

V20卷末“享保八年癸卯正月廿五日始功,三月朔终。南海学生山重鼎识。”(重鼎花押)

除了宋板和明刻诸本外,《尚书注疏》参校本仅有古本一通三本,并无足利本。宋板出以朱笔,他本皆用墨笔,但笔体微有不同。核之《考文》,多出闽本校语,但闽本校语确有为《考文》所不取者,可知《考文》对于异文是有所取舍、选择性的。如V1-9a校语:“足利学所藏书本后人旁记云:异本‘九丘’在‘八索’上。”右上划线拉出,墨笔行草注“不取”二字,当係编纂《考文》时归总校语所记,也说明闽本校语确是《考文》的直接依据和基本参照。12a校语:“足利本记云:‘其义’下异本有‘也’字。”16a校语:“足利记云:异本摩作磨。”19b校语:“代,足利作世。”《考文》[考异]:古本序“并受其义”, [谨按]:“后人旁记云:异本‘义’下有‘也’字。”“错乱摩灭”, [谨按]:“古本后人旁记云:异本摩作磨。”“以贻后代”, “代作世”。不难看出,后三者未注明“不取”,故皆纳入《考文》,而首条古本后人旁注确实不见于《考文》。其他为《考文》所不取的异文,如15b“安国亦以此知尚字是伏生所加”,校语:“书本无‘尚’字,明矣。”相当于本校,故不见于《考文》。或宋板有明显误字,11a“举大纲则众目随之”, “纲,宋板作网(朱笔)。非(墨笔)”。或底本(汲古阁本)有明显误字,如16a“非帝如何”,“汲古阁脱‘何’字”。或底本与宋板同,如19b“宜各与其本篇相从附近”, “‘宜’字上宋板有‘此序’二字。汲同”。凡此皆不为《考文》所取用。

又有表述方式或按断不同者,如5b“则五帝当五典,为五帝之书”,校语:“‘当五典’下,宋板有‘是五典’三字。汲古阁无‘五典’二字,有‘是’字。”《考文》[考异]:“‘是为五帝之书’, ‘是’下(宋板)有‘五典’二字。”可见其出文确以汲古阁本为据,所以导致校记表述方式做出调整。又如12a校语:“‘学士’上宋板有‘天下’二字(朱笔)。足利本同(瘦削笔体)。汲同(墨笔)。”《考文》[考异]:“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永怀、嘉、万三本脱‘天下’字”。由此例更可证明山井手校闽本绝非《考文》之底本,一则永怀堂本异文并未反映在闽本校语中,二则其义虽同,而文字表述有反正之别。相较于《考文》,闽本校语或只揭示异文,而无按断。如19a“令得申尽其义”,校语:“义,宋板作美。”《考文》[考异]:“(宋板)义作美。”[谨按]:“似非。”又如20a“奔湖遂自杀”,校语:“万历板关作遂。宋板同此本。”《考文》[考异]:“(宋板)遂作关,正、嘉二本同。”[谨按]:“作遂似是。”二者不同点有二:一是闽本校语指出宋板与闽本同作“关”,而万历本作“遂”,并没有反映正德本的异文情况,一是《考文》有按断,为闽本校语所无。更重要的是,闽本校语有足以订正《考文》之误者,如3b:“疏仡十也”, “疏仡, (宋板)作流讫。/下同。”《考文》[考异]误作“疏仡作流讫下。同。正德本同”。《考文》补入正德本异文,但“下”字误属上。

总之,山井手校闽本是《考文》的直接依据和基本参照,在《考文》成书过程中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还不是《考文》的直接底本,作用只是相当于校勘学上所谓工作底本,从闽本校语到《考文》成书应该有一个将闽本校勘成果过录到底本(汲古阁本)上的过程。

《周易兼义》

享保七年壬寅五月八日,山井在东都据根本逊志所藏万历本抄补完成闽本《周易兼义》卷五之51ab、52ab,卷末日志:“壬寅五月初八补修毕。/梅雨未晴,四邻萧条,/独迟足利行之/命下耳。重鼎记。”[19]知此时正在东都等候西条侯下达足利之行的命令。享保八年癸卯二月,山井已到足利,以赤城所藏万历本校《周易略例》及《释文》。《略例》末日志:“享保八年春二月初七,南海纪府学生山重鼎寓乎东海/野州足利学,以所藏《周易》校辅嗣所著《略/例》上下篇云。时俗客满座,厌倦不知所言。”《释文》后亦有“君彝”印记,当亦校于此时。

闽本《周易兼义》最能确切地反映出山井与根本合作校勘的情形[20]。享保八年春三月间二人同校。V1卷首日志:“癸卯三月十八日校。雨。”翌日(三月十九日)根本返回东都。卷首“八论”末日志:

以上诸文,足利学校所藏宋板阙而不备[21]。/享保癸卯春三月十九日足利学校东塾/南海纪府学生山重鼎君彝校。(花押)/此日同舍伯修之东都,独居太闲,以朱墨点此/序讫云。小林村青木治辅,[22]亦来雅谈,有趣。

嗣后,山井一人亦曾独立校勘卷首至卷五,日志如下:

V2卷末“享保癸卯季春廿八日,微雨萧条,独在足利之塾,校谦、豫二卦。时伯修归乡,独校宋板,姑俟对校云。”

V3卷末“癸卯夏四月初五日校阅毕。”

V5-42b“艮卦为难读也,姑俟再读。癸卯六月八日。”

六月十六日根本回到足利学,翌日二人又共同进行对校,而且是回过头来从卷首重校,进度很快,至二十八日校毕全部九卷。日志如下:

V1卷首“癸卯三月十九日同校。伯修归省,寻遭姊之丧。六月十六日归学,翌日十七日再从卷首始校云。”

V1-38b“六月十八日。”

V2-45a“六月十九日。”

V3-30a“六月廿日。雨。”

V4卷首“六月廿一日。雨。”

V4-42a“六月廿二日。晴。”

V5-33a“六月廿三日校。雨。”

V6-21a“六月廿四日校。晴。”

V7-22a“六月廿五日校。阴。”

V7-35b“六月廿七日校。/晴。昨日、一昨/日因有祭礼,乡/人演戏,校书/有阙。”

V9卷首“六月廿八日校。阴。”

V9-6a“前‘民用’与《系辞》说不同,姑俟再考。癸卯六月廿八日。”

V9卷末“享保癸卯夏六月廿八日对校功毕。”

据《考文·凡例》, 《周易兼义》参校本除宋板和明刻诸本外,还有古本《周易》三通,各三本,《略例》一通;活字本《周易》一通(山井认为是足利学印行的), “臣又别得之于友人之手云”。《考文·周易》卷首[谨按]:

足利学所藏《周易》四通,一通《正义》,即宋板也;三通皆写本也,二通上下经、《彖》《象》《文言》耳,一通逸夬至未济,又别有《略例》一本,孔颖达《正义序》及“八论”共一本。其所存者,展转书写,残阙之馀,甚劳于比校矣。今《考文》所引,别有曰“足利本”者,本足利学所刊活字板,而今所藏诸本是其元本也。但此本前后校雠去非从是,与三通写本稍有同异,为可据耳。臣东归之后,获诸同学。其写本三通,各有出入,故三通同者,作三本同;二通同者,作二本同;共称曰古本,本是一种类本,展转致有异也。臣未识其孰为元本,为不可择焉尔。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凡例》所开示的古本三通、《略例》一通外,用以参校的古本还有《孔序》、“八论”独立构成的一本。而活字本是山井“东归之后”才获诸同学的,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牵涉到校勘的时间问题。卷一首墨笔迻录经注本行款,注云“足利书本”,绿色笔体题识:“足利写本有三通,间有异同,予一以青笔记之,不一一识别也。”以下每卷首、末皆有绿色笔体迻录经注本行款。卷九末题识:“右青笔以足利三通写本校,三本同者,不以识别,旁加其字,但《系辞》以下传一本具焉。尔时享保甲辰(九年,1724)三月十日赤城校。”[23]可以印证前引卷一首有关三通古本的识语,亦可证明此时山井尚未离开足利。吉川先生以为“赤城未详”,失考。享保五年山井第一次到足利之时,校补《礼记注疏》,十月十七日“此日过赤城,遇暴雨,沾衣而归”(V51-21a日志),由此可以推知,赤城距离足利当不甚远,可以当日往返。群马县有赤城山,赤城温泉乡闻名遐迩,距足利40公里。之所以选择在此地校书,是因为那里藏有万历本诸经注疏(《礼记注疏》V2-16a日志),当然也可能还有山井臀生湿疮,需要做温泉浴治疗的原因。

《略例》为宋板、汲古阁本所无,山井校以古本和活字本(足利本),以及正德本、闽本、万历本等元明刻本。卷首题识:“足利书本无‘魏’‘撰’二字。按活字本有邢璹注,即今本所有也。最后得之校云。足利书本无□。”也就是说,活字本和万历本一样有邢璹注,但古本是没有的,所以说古本和活字本还是存在着差异的。

卷首《孔序》和“八论”为宋板所无,所以参校本只有古本、活字本以及元明诸本。《孔序》1b“业资凡圣”,校语:“‘凡圣’,足利书本作‘九圣’,解云:伏牺、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王、孔子。”《考文》[考异]:“业资九圣,注疏诸本九作凡,但崇祯本与足利写本同。彼后人旁注:九圣……”可见,闽本校语只揭示了古本的异文状况,而《考文》反映的是古本和元明诸本的总体异文状况。“八论”部分,《考文》[考异]凡出校四条:1、“写本‘天以烂明’,烂作烱。”2、“‘崔觐、刘贞简等并用此义’, ‘简’上有‘周’字。”3、“‘皆是易义’,下有‘也’字。”(以上第一“论易之三名”。闽本校语同)4、“写本‘东邻谓纣文武之时’,武作王,正德、嘉靖二本同。”(第四“论卦辞爻辞谁作”。闽本校语:“文王,万历作文武,恐非。”知《考文》反映了元明诸本的异文状况,但删省了按断)。上述四条皆见于闽本校语,而闽本校语至少还有以下七条不见于《考文》:

10b“一说所以卦辞、爻辞并是文王所作知者”, “‘所以’二字恐衍”。

10b“文王囚而演《易》”, “万历‘囚’作‘卦’,恐非”。

10b“并依此说也”, “‘依’作‘焉’, ‘此’字阙”。

12b“郑学之从”, “‘从’,万历作‘徒’,正德、汲古皆同”。

12b“商瞿子木本受《易》于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馯臂子弓”, “《索隐》云:商,姓;瞿,名;字子木。《汉书》师古注:商瞿,姓也。又按师古注云:姓桥名庇字子庸。馯,姓。”

13a“田何授东武王同子中”, “师古曰:王同字仲(朱笔改作中),读曰仲”。

13a“孙授施犫”, “《汉书》‘犫’作‘雠’”。

分析这些校语可知,《考文》所不取者或为援引书证,或为理校,或为他校,或为元明诸本异文,盖以不合《考文》体例而失收。

《论语注疏解经》

据《考文·凡例》,足利学并无宋板《论语注疏解经》, “无疏可校,故止校其经文与注”,所以校勘的重点是经、注文,计有古本《论语》二通各二本,皇侃《义疏》一通十本;“其《论语集解》与《义疏》中者全同”。又有足利本(活字本)《论语》一通,“又别得之于友人之手云”。疏文则校以元明诸本。《考文·论语》卷首[谨按]:

足利学所藏《论语》写本二通,其一通与皇侃《义疏》本同,今不复识别焉。又一通,其有一二不同者,名以一本。足利本者,原櫽栝古本而所印行也,校之古本、注疏本,文多详略,字有异同,其与古本同者,称足利本同,其馀与注疏本同可知也。

古本和足利本《论语》皆为经注本,即何晏《集解》本,古本之中有一本与皇侃《义疏》全同,另一本则有异文。山井处理各本的方式又见于闽本卷首《论语注疏解经序》日志:“凡青笔,从皇侃《义疏》本;所引一本,足利学所藏何晏《集解》本也,与皇疏本合其所同异,别记一本作某,以备参考云。享保甲辰春二月四日记。”[24]内封题识:“足利藏有《论语义疏》十卷,梁皇侃所撰,未暇誊写取之,为可恨也。”两处笔体不一,疑前者为九年甲辰(1724)二月所记,后者记于享保八年癸卯。V5卷首日志:“癸卯五月十二日以皇侃《义疏》校。”V20卷末日志:“享保癸卯秋七月念一日浴于上州忍山温泉。赍皇侃《义疏》十本校雠,廿三日功竣。重鼎志。”由是知享保八年五月至七月间山井在足利校勘古本《皇疏》,七月二十三日全部完成。九年二月初一再校,应该是校勘另一通与《义疏》有异文的《集解》古本。V4卷末日志:“甲辰二月朔再校了。此日乡书至,知堂亲无恙,告有马行来。”具体例证如V3-6b题识:“此注皇侃本《义疏》混入,今校一本与此本同,故不取皇本。”

《论语注疏解经序》3a“王吉皆以教授”, “皇侃《义疏》本‘教授’下有‘之’字”。《考文》[考异]:“古本‘王吉皆以教授’下有‘之’字。足利本作‘教之’。”5a“孔安国为之训解”, “解”字旁注“说”字,“《义疏》本”。《考文》[考异]:“(古本)解作说。”5b“考之齐、古为之注”, “为”字上旁注蓝色笔体“以”字。《考文》[考异]:“‘为‘上有‘以’字。足利本同。”6a“前世传授师说虽有异同不为训解”, “《义疏》授作受”。《考文》[考异]:“(古本)授作受。足利本同,‘为’下有‘之’字。”以上古本(《义疏》)异文见于闽本校语,但足利本异文阙如。《考文》[考异]:“‘今集诸家之善’, (古本)‘善’下有‘说’字。足利本同。”不但足利本异文为闽本校语所无,古本(《义疏》)异文亦不见于闽本校语(6b)。《考文》[考异]所揭示的古本其他异文如“‘鲁共王’,共作恭”“‘包氏’,包作苞”亦不见于闽本校语,可见闽本校语明确注明皇侃《义疏》,而《考文》则笼统地称之为古本;闽本校语不仅没有反映足利本的校勘成果(如《考文》所示异文“‘马融亦为之训说’,足利本无‘之’字”,为闽本校语所无),而且对于古本校勘的成果也未能全部反映,由此更可知其绝非《考文》之底本。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那就是尽管闽本校语反映到《考文》中来,但所处位置并非其原属经文、注文、疏文之下。如5a校语:“皇侃《义疏》:‘何《集注》皆呼人名,唯苞独云氏者,苞名咸,何家讳咸,故不言也。'”《考文·论语序》失收,但相关内容记入卷一注[考异]“包曰作苞氏曰”下[谨按]。

通过比对闽本校语和《考文》,还可以探究《考文》改造闽本校语的方式。V1-3a注“孔子弟子有若”, “皇侃《义疏》本作‘孔安国曰弟子有若也’。按此注‘孔子’当作‘孔曰’”。《考文》[考异]:“‘孔子弟子有若’(古本)作‘孔安国曰弟子有若也’。足利本同,但无‘也’字。下皆放此。[谨按]:今本作‘孔子’者‘孔曰’之误。”V1-3a注“然后仁道可大成”, “‘苞氏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可成也。'(绿色笔体)一本‘仁’下有‘道’字,同此本(墨笔)”。旁注:“一本有‘道’字。”(墨笔)正文“道”“大”二字用绿色笔体圈画。《考文》:“‘然后仁道可大成’, (古本)作‘然后仁可成也’,一本作‘然后仁道可成也’。足利本作‘然后可仁成’,似非。”分析以上二例,可以推知《考文》改造闽本校语的方式:例一校语内容悉数保留,一入[考异],一入[谨按],校异同兼校是非;例二校语较为含混,甚至牴牾(所谓“同此本”只能理解为与底本文字全同,实际上一本亦无“大”字),而《考文》备列各本全文,这样就避免了闽本校语表述上的歧义。

《孟子注疏解经》

闽本《孟子注疏解经》全书只有校语,并无一条日志或题识,与五经和《论语》不同,或以其书最后完成而不及题记,不得其详。从笔体上判断,是书与《论语注疏解经》最为接近,或可推知其完成时间当相同或相近。据《考文·凡例》, 《孟子注疏解经》参校本除元明诸本外,还有古本《孟子》一通七本和足利本(活字本)一通。《考文·孟子》[谨按]:“十三经本不载赵岐《题辞》,惟崇祯本载《题辞》并解,今校以古本、足利本云。”元明诸本中仅汲古阁本卷首有《孟子正义序》,次《孟子注疏题辞解》,他本止有《正义序》,并无《题辞》并解,故山井作如是说。《考文》首列《题辞解》(解误作序)的异文自然是闽本所无,至于卷一迻录古本和足利本篇题,以为存旧,亦不见于闽本校语,更可知闽本绝非《考文》之底本。不过,多数情况还是《考文》全部或部分采用闽本校语。V1-1a注“皆僭号者”, “者”下旁注:“‘也’,二本。”《考文》[考异]:“‘皆僭号者’, (古本)下有‘也’字。足利本同。”[谨按]:“古本、足利本多相同矣。二本同者,不复识别,以下放此。”V1-7b“汤临士众誓”,下旁注:“‘之’,古本。‘往’,足利本。”校语:“鼎按:足利本‘誓’下有‘往’字,往作之,恐活字误。彼本而‘誓往言是’, ‘女俱之亡之’, ‘往’字、‘之’字,相比邻矣,故字自左右耳。”《考文》[考异]:“‘汤临士众誓’, (古本)下有‘之’字。足利本作‘往’字。下文‘俱往亡之’,足利本往作之。”[谨按]:“是活字板误也。‘往’字、‘之’字,自相左右耳。”可见,《考文》基本上采取了闽本校语的意思,只是表达方式微有异同。这种情况在《考文》中最为普遍。

值得一提的是,山井在校勘过程中还对《孟子》其书的内容构成有了相当确切、明晰的认识,如论及《章指》云:

古本、足利本每章注末有《章指》,即《题辞》所谓“章别其指”者是也。今注疏本裁之不载,惟疏初摘其数句,以明一章大意,于文亦甚略矣。盖孙奭作疏时,除其全文,引为疏也,何以知其然?则十三卷上七叶左疏录隰朋、颜渊之事云“凡于赵注有所要者,虽于文段不录,然于事未尝敢弃之而不明”云云。隰朋、颜渊之事,于注无所见矣,惟《章指》引二人事论之。据此观之,则孙奭去之明矣,可谓妄作也。今更据古本载全文于每章[考异]下,以圈别之。元文注末亦有圈,录之云尔。(卷一“孟子见梁恵王至何必曰利”[谨按])

山井尽管还是沿袭明人的认识,并未意识到所谓孙奭疏之伪,但他很敏锐地觉察到疏文改造《章指》的事实,这是他在经书校勘过程中的新发现,也进一步说明校勘对于文本研究的重要意义。尽管此前二三十年清朝学界已有人注意到《章指》问题,但他通过独立研究而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仍然是令人震撼的。

《春秋左传注疏》

山井校读《春秋左传注疏》,前后历经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享保六年辛丑二月至五月,在东都白莲精舍,主要是句读和校勘,校以己藏万历本和永怀堂本,或援引其他注解、书证,其中多宋人林尧叟说;或有明确按断,不乏理校;多数条目类似于读书札记。不过当时只完成了前二十四卷,其后间有抄补,如抄补V27-28ab至32ab缺叶,末有“享保壬寅五月六日青山白莲精舍补写”日志。前一阶段日志如下:

V1卷末“辛丑二月读。”

V6卷末“日东享保辛丑二月廿八日重鼎句读。”

V7-13a“按注郑国当作郧国,检万历板与此本同。享保辛丑春三月九日快晴青山白莲精舍东窗校。”

V9卷末“辛丑三月十五日句读。”

V10卷末“辛丑三月廿日青山白莲精舍校。”

V12卷末“辛丑三月廿二日句。昆仑山人。”

V13卷末“辛丑三月廿七日句读。”

V14卷末“享保六年辛丑四月二日东都青山白莲精舍校。重鼎。”(重鼎花押)

V15卷末“辛丑四月四日句读。”(重鼎花押)

V16卷末“辛丑四月十二日纪府京兆家史臣山井善六句读。”

V17卷末“辛丑四月十五日山重鼎君彝父句读。/予将欲之足利学校,校雠宋板‘五经正义’,豫与万历板本参校。”

V18卷末“辛丑四月十六日句读。”

V19上卷末“辛丑四月十七日句读。”

V19下卷末“辛丑四月廿日句读功成。重鼎。”

V20-5b“四月廿五日。”“五月朔。”

V20卷末“辛丑四月廿五日东都青山书院东窗下句读。大神重鼎。”

V21卷末“辛丑五月十一日句读终。俗纷旷日,可以恨也。重鼎。”

V22卷末“辛丑五月十二日校雠。匪夷阁主人。”

V23卷末“辛丑五月十四日句读终。君彝甫。”

V24卷末“辛丑五月十三日功就。重鼎。”

后一阶段是在足利学校进行的,始于享保八年癸卯六月三十日,完成于九月二十六日。当然,其间也曾补校之前在东都校过的二十四卷,如前引V7-13a辛丑春三月九日东都日志下又有题识云:“其后与家藏永怀堂板本并校,果然。足利一本亦与永怀堂本同,足利本同此本。”V20卷末辛丑四月廿五日东都日志下又有题识云:“辛卯八月二日来足利校毕。”后一阶段日志如下:

《春秋正义序》首:“六月晦日校。时享保癸卯,寓足利学。”

V1-7b“七月朔校。”

V3-15a“七月六日校。晴。”

V4-9a“七月七日校。昨游莲台精舍纳凉。”

V4-20b“(九年)君为三覆以待之”下云:“永怀堂板:覆,扶又反,下同。今校诸本,无此音义,据彼补之。癸卯七月七日足利学校寓居重鼎志。”

V5-18b“七月八日校。雨。雷。”

V6-15b“七月十日校。”

V8卷首“七月十一日校。”

V9-18b“七月十二日校。”

V11卷首“七月十三日校。”

V13卷首“七月十五日校。”

V14-25b“十六日校。”

V15卷首“七月十八日校。”

V16-23b“七月廿日校。”

V17卷首“十六日,间十五卷、十六卷校此卷。”

V18卷首“十七日校。日东山重鼎校。”

V20卷首“鼎也春来患湿臀生疮,偷一旬间,遂浴于上州忍山之温泉,[25]距足利三十里。七月廿一日发此,而晦日归学云。”“八月二日校”

V22卷首“八月三日校。”

V24卷首“八月五日校。”

V25-24b“八月六日校。”

V27卷首“八月七日校。”

V28卷首“八月十日校。”

V28-12a“八月十二日校。”

V20-20b“十四日校。”

V30-25a“十五日校。”

V32-9a“十七日校。”

V34卷首“八月十八日校。”

V35-14a“廿日校。”

V36-14b“廿一日校。”

V36卷末“八月廿一日午前校毕。此日快晴,塾中微凉,大有趣矣。野州足利学校学生山重鼎。”(重鼎花押)

V37卷末有重鼎花押。

V38卷首“八月廿二日校。”

V39卷首“廿三日校。”

V40-12a“廿四日校。”

V40卷末“八月廿四日校。”(重鼎花押)

V41卷首“八月廿五日校。”

V43卷首“八月廿八日校。”

V43卷末有重鼎花押。

V45-13b“九月三日校。”

V45-33b“四日校。”

V47卷末“享保癸卯九月十二日校雠毕功。此月天气快晴,游行于近郊,校书旷日云。”

V48卷首“九月十三日校。”

V49卷首“十四日校。”

V50-3b“望日校。”

V51卷首“九月既望。”

V57卷末“享保癸卯九月廿六日野州足利学校中校。”

V59卷末有重鼎花押。

V60抄补35ab-37ab,日志云:“此下三叶,别以足利本补完。嘉、万二本漫漶不可读也,于是乎据足利学宋板补写。时予臀生湿疮,来浴于上州忍山之温泉,赍《礼记》《论语》《左氏春秋》校云。享保癸卯秋七月廿九日南海学生山重鼎志。”

V60卷末“享保八年癸卯九月晦日,对校功竣,凡用日子九旬。寻校《毛诗》,欲收功三冬,彼疏太衍长,比于左氏为字密也,或其难乎?野州足利学校塾中记焉。”

校勘《春秋左传注疏》期间,山井积劳成疾,臀生湿疮,所以七月二十一至八月一日和九月下旬至少两次赴距离足利三十里的忍山温泉(今属群马县桐生市)浴疗,其中后一次还携带《礼记》《论语》《左氏春秋》三经,带病坚持校勘。这说明山井校勘群经,并非校一经毕始校另一经,而是有交叉的,大约是以一经为主,兼及他经。《释文·春秋左传音义》的校勘当完成于九年在东都青山白莲精舍之时,与校勘其他诸经《释文》同时,如前引V4-20b日志:“按《经典释文》:‘覆,扶又反,注及下同,伏兵也。’今本脱,当补入。甲辰十一月十七日东都青山旅次校。”[26]

除了宋板、元明诸本外,《春秋左传注疏》参校本中并无古本和足利本,《考文·凡例》注云:“《左传·考文》称‘足利本’者,宋板《经传集解》本也。今以活字板验之,是为其原本也。但以本名相混,并称‘足利本’,亦与活字板无异。”对于参校各本简称及笔体颜色,闽本《春秋左传注疏》卷端题识云:

凡朱笔“足利本”者,足利学所藏“五经正义”,或朱称“宋板”,皆一本也。凡朱笔称“二本”作某者,指足利、万历也。凡称“足利一本”,足利学所藏《经传集解》,三要佶长老所阅本。其板行亦宋板也,验避讳字,知之耳。凡永怀堂者,予之所藏十三经注本也,多与足利一本合。故墨称“二本”者,指足利一本、永怀堂本也。凡本国所行活字板与足利一本合,故不别称也。此本其源,据足利一本行之,明可知也。

这一体例适用于《春秋左传注疏》全书,颇为重要。足利学旧藏宋刻十行本《附释音春秋左传注疏》或称“足利本”,或称“宋板”,与他经止称“宋板”不同。宋刻经注本《春秋经传集解》称作“足利一本”,山井注意到它多与永怀堂本合,这是版本类型相同、渊源有自之故;盖以活字本出自宋板,所以并未列为参校本。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山井尽管没有版本学(书志学)的概念,但通过目验众本,手校群经,从而对经书版本有了较为科学的认知。《考文·左传》卷首[谨按]:

足利所藏“五经正义”者,上杉安房守藤原宪实所捐也。今阅《周易》《尚书》《礼记》文字甚佳,宋板无疑;其《毛诗》《左传》刻劣三书,二部共题曰“附释音”《毛诗》《春秋》,编入陆德明《经典释文》,盖与正德刊本略似矣。其分卷数与今之注疏诸本同,而不合于孔颖达《正义序》《文献通考》所记者,盖取他本以足之也。……则二书之为宋板,亦不为强也。其经传及注所证曰“足利本”者,亦足利学所藏宋板杜预《经传集解》本也。世有活字本,本学所刊,是为其元本,题曰《春秋经传集解》,分为三十卷。按《汉书·艺文志》, 《左氏传》三十卷,左氏旧文为然。又与和板杜预注本略同,其分卷、标题应以此为正也。永怀堂本者,臣之所藏,与足利本稍同,引以为证,其二本同者,必从之为是矣。惟其标题妄意改易,不如足利本之为正云尔。

这段按语虽然重在讲解《春秋左传注疏》参校各本,但实际上反映了山井有关经书版本的认识,择其要者有二:其一,山井来到足利学校勘群经的直接动因就是所谓“宋板‘五经正义’”的存在,实际上足利学所藏“五经正义”并非同一版本,《周易》《尚书》《礼记》是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所谓八行本;《毛诗》《左传》则是南宋建安刘叔刚一经堂刻本,所谓宋十行本。山井敏锐地注意到八行本和十行本的版本差异,正可与闽本《春秋左传注疏》卷首享保壬寅(1722)九月题识相印证:“足利所藏《春秋传》,亦上杉宪实所寄置,合于五经之数。其板与他经不同,盖此时未有《春秋》之刻,故以他板足之也。观《礼记正义》卷末跋可见也。”[27]《考文·毛诗》卷一之一[谨按]:“足利宋板《毛诗》《春秋》二经,篇题共有‘附释音’三字,与正德板十三经本稍同,二经卷数全与今本同。其说详见于《左氏·考文》卷首也。”两种版本类型有别的主要标志就是是否附载《释文》,前者不附《释文》,而后者附《释文》;而且,山井还注意到《毛诗》《春秋左传》与正德本(实乃元刻明修补本,即元十行本,出自宋十行本)的密切关系,分卷、体式相同,文本形态相近。他虽然不能解释为什么“今之注疏诸本”(与宋元十行本相同)分卷与《正义序》所记不同(这实际上是单疏本和十行注疏合刻本的差异),但他的模糊认识和初步考察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后世对于经书版本类型的研究。而且,他实际上已经认识到疏(《正义》)原本别行之义,《考文·毛诗》[存旧·谨按]:

古人解书,各自别行。……后世尚简,就经为注,省学者两读者或有之矣。今按孔颖达作“五经正义”,陆德明作《经典释文》,自是一部书,而疏义不混于经传。后世梓者图其利便,萃见一处,嵌入各经传下,稍以己意改换、增损。自是而后,本书终废,不可复见,大失本来之面目矣。可不叹乎?今阅“五经正义”本,宋板以下,经传错杂,标题不一,而其中稍有同异,后世学者卤莽灭裂,而不问可否,不知古式。甚则至有音义却混于注者,而不省矣。

知其已洞悉经传原本各自别行,疏原本别行,注意到注疏合刻本割裂疏文,改窜损益,颇失古式。

其二,山井用以参校的经注本是足利学所藏宋刻本《春秋经传集解》,如上所述,山井明确地认定宋刻本是活字本的祖本,这和他对他经活字本的认定是有出入的,《考文·凡例》:“有曰足利本者,亦本学所印行活字板也。细翫其本,后人栝古本者。”而古本“亦足利学所藏书写本也。……皆此方古博士家所传也”。这说明《春秋经传集解》与他经有所不同,活字本出自宋刻本,属于刻本系统,并不出自所谓古本,不属于写本系统。

《毛诗注疏》

据前引闽本《春秋左传注疏》卷六十末享保八年九月初一日志,是日完成了《左传》的校勘工作,历时“九旬”, “寻校《毛诗》,欲收功三冬,彼疏太衍长,比于左氏为字密也,或其难乎”?从《毛诗注疏》来看,日志明确记载始于享保八年癸卯十月初一,完成于十一月二十二日。后来山井回到东都,也曾补校《释文》,如V8八之一尾题后日志“甲辰十一月十四日校《经典释文》”[28]

《毛诗正义序》首“享保八年癸卯十月朔校始。”

V1一之三卷末“十月四日午中刻校毕。”

V2二之一卷首“十月五日校。”

V6六之四卷末“癸卯冬十月既望功毕。”

V8八之一“十月十九日毕功。”

V9九之三卷末“享保癸卯十月廿日夜二本校成,/足利学校东南邻/塾书生重鼎志。”

V12十二之三卷末“癸卯十月廿七日卒业,困日子短。”

V15十五之二卷末“享保昭阳单阏之岁十一月朔校。”

V19十九之一卷末“昭阳单阏十一月既望校。”

V19十九之三卷末“昭阳单阏畼月十八日校。”

V20二十之四卷末“‘五经正义’,总八十八本,对校所输一再或三,始事于往/岁八月十三日,终功于今兹畼月廿二日。中间微恙,药/饵之给,未尝遑暇。魔魅不殄,僝功踰朞,为达者嗤耳。/时享保八年昭阳单阏十一月廿五日。足利学中志。/南海学生山井重鼎君彝父。”

最后一条日志可与前引《礼记注疏》七年八月十三日日志相互印证,亦可知截至八年畅(畼)月(十一月)廿二日已全部完成了宋板“五经正义”的校勘,前后历时一年零三个月有馀。而且,“中间微恙”也可与《春秋左传注疏》日志中有关臀生湿疮的记载相证验。

据《考文·凡例》,除了宋板、元明诸本外,《毛诗注疏》参校本有古本《毛诗》二通各十本。二通古本本身容有异同,《考文·毛诗》卷首[谨按]:

足利所传《毛诗》写本二通,以一通称古本,一通亦虽稍有同异,然多展转书写所致也。今其有异者,号以一本云。

可与闽本V1一之二卷末题识相互印证,其文有曰:“凡所引证足利本,与足利一本不异,其异者,别记本作某;其经传中与诸本怪异者,记云一本同,足利本作某。”此处所谓“足利本”指二通古本之一,另外一通称作“足利一本”或“一本”。V1一之一15b“宫商上下相应”, “足利本‘宫’上有‘谓’字,‘应’下有‘也’字”。V1一之一23b“闻之者足以戒”, “足利本‘足以’下有‘自’字,戒作诫”。《考文》皆列入古本异文,知“足利本”实指二通古本相同之异文。V1一之三17b《鹊巢》“德亦然,室燕寝也”, “‘德亦’下有‘宜’字,‘室’下有‘者’字。足利又一本作‘德亦宜然也,室谓燕寝也’”。V1一之三21a和V1一之四6b校语又称作“足利或一本”,这些都是二通古本本身存在异文的情况,分别予以注明。

此外,比勘闽本校语和《考文》可知,山井理校的内容并未收入《考文》,如卷首序1b“秦正燎其书”, “正当作政”;6b“据今者及亡诗六篇”, “者恐存字”。这两处皆无版本依据,故而未为《考文》所采信。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或有异文係山井已校出但《考文》失收者,如序8a“鲁贞公十四年”, “贞,宋板作真。万历作贞”。《补遗》补充异文,“宋板贞作真”。

山井还注意到《释文》混入注中的情况,亦即前引《考文·毛诗》[存旧·谨按]所谓“甚则至有音义却混于注者,而不省矣”。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闽本《关雎》小序、大序下注文。根据闽本体例,经文大字单行,《毛传》《郑笺》中字单行,《释文》《正义》则出以小字双行。V1一之一12b、13a小序“《关雎》,后妃之德也”下《释文》“《关雎》旧解云”至“以无所疑乱故也”,闽本误认作《郑笺》,冠以黑地白文“笺”字,出以单行中字。山井朱笔勾画出,旁注:“此以下当两行细书也。”校语云:“此下笺,悉皆陆氏《释文》,非郑氏笺氏(新按:下‘氏’字疑衍)。故足利宋板从头如左,无差别也,且足利所藏《毛诗》书本,曾所无也。”(左侧迻录宋板行款)13b“风之始也”至“用之邦国焉”下《释文》“风之始也”至“并是此义”,亦同上例,山井校语云:“如上。”《考文·毛诗》[谨按]:“此二注《释文》混于注,当细书也。”

《孝经注疏》

据《考文·凡例》, 《孝经注疏》参校本除元明诸本外,只有古本《古文孝经》一通。《考文·古文孝经》卷首[谨按]:“《古文孝经》一卷,……由是观之,则《古文孔传》唐宋以来中华所不传,而吾邦独存焉。今以世所梓行本校之,足利古本是为其元本也,但展转书写,致有少异耳。乃此本所得于隋而唐以前所传者,亦明矣。至于其真伪不可辨,则臣之末学微贱,所不敢辄议也。”可见,除了古本,山井还校过当时的和刻本《古文孝经孔氏传》,实际上和刻本是以古本为祖本的。至于其真伪问题,山井态度审慎,并未遽下断语。闽本全无校语和日志,知山井校勘另有所本,具体缘由不可考,暂付阙疑。

结语

山井鼎之所以选择上述七经和《孟子》进行校勘,是因为“世称十三经,而今曰七经者,据足利学所有也。臣鼎赐告:三年校书,其中所藏经书古本五经之外,《论语》《孝经》《孟子》耳”[29]。除七经和《孟子》之外,其馀闽本五经亦有“山井氏图书记”和“南葵文库”印记,知亦山井旧藏,只是未曾校勘。《周礼注疏》校语有朱、墨两色,墨笔出自山井璞助,校以唐石经和阮刻南昌府学本,笔体极易识别;朱笔作者不可考,未及校勘,主要是辑录诸家说(多引《辑注》和乾隆御案)以为文义之左证。不过,山井鼎享保五年十月在足利,直至后来回到东都也曾阅读是书。V9卷首:“享保庚子冬十月读。君彝。”V39卷首:“腊月廿五日读。”个别文字还曾参校足利学所藏宋刊巾箱本,如V1-10a“宫正”注“曰宫正”, “足利藏小本无‘曰’字,‘宫正’二字加围”。《仪礼注疏》校语亦有朱、墨两色,墨笔出自山井璞助,校以唐石经(亦有个别朱笔);朱笔校语当不出自山井鼎,亦非璞助所作,主要是校以单疏本(如V2-42a“‘曰’下单疏本有……十八字”)和明刻本(如V2-27a“此注无嘉本”)。《春秋公羊传注疏》无璞助校记,间有零星批校,从笔体推断似出自山井鼎;《春秋穀梁传注疏》间有璞助校记,未及参校本,皆为理校,又有另一笔体零星校语(出以朱笔或墨笔,多称一作某或一本作某),非璞助所做,从笔体推断似出自山井鼎。《尔雅注疏》无璞助校记,间有山井鼎校语(如V3上-12a“鼎按”云云),未及参校本,多为他校或读书札记。

我们悉数辑录山井手校闽本七经及《孟子》的全部校勘日志(《孝经》《孟子》除外),通过分析归纳,从而清晰地排定山井鼎校勘诸经的先后次序。享保五年山井和根本第一次来到足利学校,校勘宋板《礼记注疏》,不过只是涉及卷五十至五十二,而且重点是抄补闽本漫漶、缺脱之处;同时,山井还独立校勘万历本,旁及其他篇章。六年,山井在东都青山白莲精舍阅读《尚书注疏》,主要做的是句读。七年二月至五月间,山井在白莲精舍以万历本校勘并抄补闽本《春秋左传注疏》《礼记注疏》《周易兼义》部分缺叶、缺字的内容。八月,他和根本第二次赶赴足利学校。从八月十三日到十二月十三日,前后历时四个月,集中校勘《礼记注疏》。接下来,八年正月廿五日至三月初一大约一个半月的时间,校勘《尚书注疏》。在此期间(二月间),山井还以万历本校《周易略例》及《周易·释文》。进入三月,校勘《周易兼义》,方式是二人对校,十九日根本返回东都。此后,山井一人亦曾独立校勘卷首至卷五部分,但六月十六日根本回到足利学后,二人又从头重校,至二十八日校毕全部九卷。其间(五月至七月),又与校勘《论语》古本的工作重合。校勘《春秋左传注疏》,正式开始于七月初一,完成于九月二十六日。《毛诗注疏》最后完成,始于十月初一,十一月二十二日告峻。至此,以宋板“五经正义”为主的校勘工作全部完成,前后历时一年零三个月有馀。当然,大体的先后次序如上所述,实际上诸经的校勘工作或有交叉,而且还有校勘过程中或完成之后部分重校的现象。九年,山井回到东都后,对先前的校勘成果亦有考订,并集中校勘《释文》。《孝经注疏》《孟子注疏解经》因无日志,其校勘时间不可考。尤其是《孝经注疏》全无校语,这也说明山井手校闽本绝非《考文》之底本。

同时,我们也对山井手校闽本诸经的校语进行了总合研究,由此可以具体地、确切地考知闽本校语与《考文》的关系,约有以下数端:

1.闽本校语大体上为《考文》所采信,二者有明确的因循关系。当然,比对《考文》,知闽本校语多有失校或失载其他版本的异文信息的现象存在。

2.一般而言,闽本经、注文校语基本上都迻录到《考文》之中,疏文校语则有所选择,存在着不见于闽本校语的《考文》异文信息和不见于《考文》的闽本校语异文信息的两种情况。

3.《考文》对于闽本所出校之异文的取舍是有明确义例的,有关行款和体例的校语以及底本是而参校本非的异文,悉所不取;其他所不取者,或为援引书证,或为理校,或为他校。

4.《考文》出校者以宋本、古本异文为主,如二者无异文,则正德本与闽本、万历本、汲古阁本异文一般不录;元明诸本是而宋板非者,亦所不取。

5.从校勘记的文字表达来看,大多数情况下《考文》对于闽本校语的因袭关系还是比较明显的,大体上依循其内容,贯彻其旨意,或入[考异],或入[谨按]。少数情况下《考文》与闽本校语内容略同而表达方式微异,或有反正之别,乃至按断不同者;或闽本校语所揭示的较为含混,甚至牴牾,而《考文》略作调整,以纠其弊;或闽本校语所揭示的异文出现在《考文》中,但按断阙如,当出自山井审慎的考量。

6.有关《释文》校勘的内容,《考文》多照录闽本校语。

7.通过核验闽本校语可以订正《考文》的个别错误。

综上所述,山井手校闽本诸经是以宋板、古本、足利本及元明诸本(含汲古阁本)校闽本,而《考文》出校异文的底本是汲古阁本,闽本等他本为其参校本,所以尽管《考文》大体上采纳了闽本校语,但表达方式或有异同,且存在着闽本校语未尝记入的其他版本的异文信息,这无疑都说明山井手校闽本绝非《考文》之底本。当然,闽本校语汇集了山井前期校勘工作的成果,在《考文》成书过程中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不是直接的底本,但在校勘学上可以视作工作底本,在《考文》成书之前应该存在一个将闽本校语过录到底本(汲古阁本)上的环节。总之,我们可以明确地断定山井手校闽本并非《考文》之底本。

附记:笔者致力于山井鼎和《七经孟子考文(补遗)》研究有年,近年来主要关注《考文》写本及相关资料,并于2016年暑假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将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山井鼎手校闽本诸经的校勘日志悉数录出,嗣后进行研究,草成此文。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5月笔者获知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东洋史学博士生瞿艳丹女史和我有相同的研究志趣,不仅研究《考文》写本与我不谋而合,多有会心,而且对于闽本诸经校勘日志的研究我们也是不约而同地分别进行着,各自独立成文。艳丹大作题为《从〈十三经注疏〉校语到〈考文〉:有关山井鼎的工作过程》,充分利用日志,并详尽解析从闽本校语到《考文》成书的过程。后艳丹告知山东大学王晓静女史著有《闽刻〈十三经注疏〉山井鼎手校本价值考论》(《文献》2017年第2期)一文,笔者拜读后意识到我们三人的研究虽有部分重合,但各有所长,本人完整迻录全部日志,对于诸经校语的研究亦加详焉,而且注意到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遂不揣谫陋,忝列本中心《集刊》一隅,就教于海内方家。

[1] 本文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经学文献学研究”和“儒家经典整理与研究”(“《周易》经传注疏定本(附校勘记)”)的阶段性成果。关于山井鼎手校闽本诸经的递藏经过,详参松云堂主野田文之助《山井昆仑と七経孟子考文の稿本について》(《东京支那学报》第一号,1955年6月,第207-208页)。

[2]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研究员。

[3] 昭和十三年,吉川先生以《本所善本提要》为题发表在《东方学报·京都》第九册,后收入《吉川幸次郎全集》第十七卷(筑摩书房,1985年),更名为《东方文化研究所善本提要·经部·十三经注疏》(第565页)。承廖明飞先生赐示相关研究资料,助我完成研究山井鼎校勘学之宿心素志,谨志谢忱。

[4] 《山井昆仑と七経孟子考文の稿本について》,第206页。

[5] 文中所引《七经孟子考文补遗》的内容,均出自日本国立公文书馆藏享保十六年初刻本,恕不一一出注。

[6] 刻本每叶又分正反两半叶,本文分别以a、b表示。卷次则以V表示。

[7] 末木恭彦先生指出,山井鼎足利之行实有前后两次,第一次是享保五年九月至十月,停留时间较短;第二次是七年八月至九年春近三年的时间(《〈七経孟子考文〉考》, 《徂徕と昆仑》,春风社,2016年,第93-94页)。新按:吉川先生和末木先生都是选择性地摘录校勘日志、题识,据此进行研究,而本文采用穷尽式的辑录方法,所以在具体细节的研究上有所推进。

[8] 初次足利之行停留的时间不可考。末木先生认为,六年二月、三月山井已在江户青山校勘万历本《左传》,而校勘诸经万历本始于五年十月,所以他推断山井是在五年十月回到江户的(《〈七経孟子考文〉考》,第93页)。

[9] 吉川先生和末木先生释文皆无“不”字,实际上“恨”字右下旁注“不”字。吉川先生提要曰:“案:此句似有讹脱。”(第566页)末木先生以为“恨”以下八字意思不通(《〈七経孟子考文〉考》,第100页)。新按:原文不误,“恨不”实为希望之义,并无否定之义。

[10] 吉川先生首先注意到这条识语,以为“据九月所记,知先生此年始游足利,而校疏之志亦定于此日矣”(第566页)。

[11] 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所报《人文》第四七号,2000年3月31日发行,京文研网站“出版物”子目http://oldwww.zinbun.kyoto-u.ac.jp/shoho/sh47/takara.html。题识迻录自东京大学总合图书馆藏根本逊志手校汲古阁本《礼记注疏》。是书有“岛田氏双桂楼收藏”“敬甫”“岛田重礼”“篁邨岛田氏家藏图书”“南葵文库”等印记,可知其书递藏源流。全书有朱、墨、蓝、緑四色笔体校语,皆出自根本之手。卷五、十三、二十四、三十六、三十八至四十、五十、五十五、五十八至五十九末有岛田翰明治三十一年识语,书后有岛田钧一明治三十二年识语,并“双桂后(新按:后不作後)人”朱印。承佐藤浩一教授代为查询、联络,得以目验根本手校本,谨志谢忱。

[12] V2-16a日志“予初得武夷藏万历本校之,与赤城藏本间有异同”云云,知山井未到足利之前所用万历本乃根本藏本,在足利之时所用乃赤城藏本,二者间有异同。

[13] 吉川先生曰:“据此数条,则壬寅五月先生犹在江户,所谓‘公命’,未知是霸府命抑藩主西条侯命?”(第567页)新按:由荻生徂徕《考文序》来看,“公命”当指西条侯命。

[14] 据吉川先生提要迻录。京文研网站公布的是书PDF版此条未见。

[15] 另叶附录八行本《礼记正义》黄唐跋,所署题写时间作绍熙,不误。

[16] 吉川先生注:“石川之清,字叔潭,号大凡,江户人,幕府儒官也。”(第567页)

[17] 吉川先生迻录此条日志,下有“两日清游也”五字(第567页),不见于山井手校闽本,姑俟再考。

[18] 吉川先生注:“案《太甲下》下云:‘九日校,晴。’则此游不果。”(第567页)

[19] 吉川先生曰:“此当在江户时所记。”(第567页)

[20] 末木先生以为,山井在足利的工作,是与根本共同完成的,通常是以二人组合对校的方式进行。但《考文》中并未记录根本的姓名,因为《考文》是昆仑给西条藩的复命书,相当于提供给藩主的成果报告。根本与西条藩无涉,只有昆仑一人承担报告的义务,所以最终的成果报告就没有署根本的名字(《〈七経孟子考文〉考》,第96页)。

[21] 备,吉川先生释作传(第567页)。

[22] 从吉川先生释(第567页)。《尚书注疏》V2-25ab日志自称“廿七日游植木野小林,一宿归”,植木野位于今群马县太田市,距离足利约十里,小林或为其下辖村落地名欤?

[23] 小川环树先生以为校勘工作大致在享保九年春末完成(《论语徵》解题,《荻生徂徕全集》第四卷,みずず书房,1978年,第715页)。末木先生以为山井是“春到秋之间返回江户的”(《〈七経孟子考文〉考》,第94页)。

[24] 闽本V1-1b题识:“《皇疏》此以下,或青或黑不一例,似与一本不辨,须以意求也。”可见,皇侃《义疏》也并非尽出以青书。

[25] 吉川先生释“浴”作“治”,恐非是。山井书法近魏碑,故形近“治”字。下同。

[26] 吉川先生注意到这条日志,以为“据此知时先生已自足利返江户,又知时校《经典释文》”(第569页)。

[27] 其下迻录黄唐跋,题写时间误作绍兴,与前引《礼记注疏》书后所迻录者不同。

[28] 末木先生据此认为,山井享保九年在江户的主要工作就是校各经《释文》(《〈七経孟子考文〉考》,第94页)。

[29] 《考文》卷首《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