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就西方的文化傳統而言,一部音樂史幾乎就是一部宗教史;就東方而言,一部音樂史幾乎就是一部禮儀史。當然,就正統的音樂或者説居於主流的音樂是如此。而民間音樂的萬紫千紅,華音麗采,則是主流音樂之外的文化存在。凡此均彰顯了人類的愛樂精神。人類的心靈在音樂中脱離了紛繁喧鬧的塵世,種種疑惑和苦難都被消釋,進入自己的精神樂園。音樂也通過對人類心靈的改造,最終實現宇宙和諧、萬物齊一的目標。歌德説:“不愛音樂,不配作人。雖然愛音樂,也只配稱半個人。只有對音樂傾倒的人,才可完全稱作人。”歌德此言雖然頗有一點神化音樂的色彩,却不失爲一種片面的深刻。
音樂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始終與華夏五千年歷史文明相依相伴。無論是廊廟之音,還是田野之樂,都是輝煌燦爛、蔚然大觀的文化存在。音樂是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上古的韶夏擊壤,到清代的九宫大成,無不令人神往,令人震撼。隨著古代音樂史的終結,音樂之學在楊蔭瀏等前驅學者的推動下,也成爲國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構成了國學研究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基於此種學術傳統以及相關的文化認知,本卷《國學研究》特别推出了“音樂與傳統文化專號”。本專號主要包括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禮樂關係研究。項陽《樂與國學》一文主要闡發樂的屬性,樂與國學的關係,以及當下社會中樂與六藝之樂的異同問題,同時,對處於禮與俗之間的琴樂,宗教用樂的意義,樂之情與樂之美以及國學中樂之中國話語問題,皆提出一得之見,指出中國傳統樂文化整體已然失去了昔日風采,禮樂文化大傳統當下以民間禮俗形態存在。延續數千年的禮樂觀念不應在當下主流社會或稱國家意義上消解,而應促使其與時俱進,重新焕發生機。楊賽的《禮樂的復興與<樂記>的傳承》一文揭示了《樂記》的重要文化價值,認爲它是中國早期音樂理論的集大成,對中國藝術理論産生了全局性、根本性的影響。《樂記》深入探討了人心、物感、音樂之間的複雜關係,構建了一套由“物—心—聲—音—樂—性—政”組成的理論體系,體現中國早期禮、樂、刑、政社會治理體系的統一性。
(二)文學與音樂關係研究。蔣凡的《中國古代文學與音樂》一文,全面論述中國古代文學與音樂的密切關係,指出文學與音樂,同屬於藝術,文學與音樂的雙向交流,互動發展,亦屬客觀存在。基於此種認識,作者認爲,中華詩詞吟誦的傳統教學失傳已久,現在該是加力搶救,以恢復其藝術光彩的時候了。結合具體的作品和豐富的譜例,作者對恢復傳統詩詞吟誦的途徑進行了寶貴的探索。吴振華的《論李賀的奉禮郎經歷與其詩歌中的音樂描寫》則是從個案研究入手,詳細論證了李賀詩歌中關於音樂的精彩描寫,得益於曾任奉禮郎的經歷。
(三)音樂文獻研究。劉躍進《<古今樂録>輯存》一文在前人輯録的基礎上對《古今樂録》重新加以輯補,補充了《白氏六帖事類集》的徵引文字,特别是晏殊《類要》所引相關内容,共計十六則,其中十一則爲詩作,皆見於《樂府詩集》,五則爲解題。由此確信,《古今樂録》爲樂歌總集。《類要》之引録對於我們認識《古今樂録》的性質大有裨益。
(四)斷代音樂史研究。范子燁的《清代宫廷的蒙古音樂與乾隆皇帝的蒙古樂詩》一文,以清代宫廷的蒙古音樂爲著眼點,以乾隆的蒙古樂詩爲核心,從文學與音樂的結合以及滿、蒙文化的融會這兩種特殊的視閾對乾隆詩的特殊魅力和歷史價值加以開掘,全面探討、還原乾隆時期音樂的基本風貌。
(五)音樂圖像學研究。楊民康《中華古樂的異域之光——柬埔寨吴哥窟石雕壁畫中的樂器圖像發微》一文對柬埔寨吴哥窟中的音樂圖像進行全面而系統的解讀,通過對柬埔寨吴哥窟進行田野考察所獲的樂器、樂隊圖像資料與歷代漢文史料以及當代南傳佛教舞蹈音樂資料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從音樂文化史及藝術圖像學角度,對這一時期柬埔寨吴哥王朝的宗教祭祀與樂舞文化中樂器的使用狀況進行復原性勾勒和描摹。金溪《北魏石窟寺伎樂形象的出現與演變》一文結合歷史文獻對北魏石窟寺的伎樂形象進行了探討,認爲石窟寺中的音樂圖像實際上更爲直觀地記載了北魏佛教儀式的發展及其具體内容、流程,對於音樂史研究和佛教史研究都具有重要意義。
(六)唐代樂舞個案研究。户倉英美、葛曉音《李白醉舞<青海波>考》一文,根據記載日本唐樂《輪臺》和《青海波》的諸多古樂書,考證了兩部舞樂中詠詞、唱歌、垣代、打反鼻、懸琵琶等特殊的表演元素,認爲兩曲的原型是青海吐谷渾羌人踏歌的群體舞,唐玄宗時由“西蕃國”使者進獻給唐朝,在宫廷加工成連在一起表演的大曲,而李白喜愛此舞與他對邊塞的關注以及曾受羌族文化的薰染有關。
(七)音樂思想研究。王小盾《上古中國的“樂”和“音樂”——寫在<中國歷代樂論>出版之際》一文還原了古代中國人對音樂事物的基本關係的理解,“樂”“音”“聲”三分的文化現象。他指出,“樂”指配合樂器或儀式的音樂,即通於倫理,具有“節喪紀”“和安樂”“别男女”“正交接”功能的雅樂;“音”和“聲”則分别代指宫廷燕樂和繁雜淫穢的民間音樂。“音樂”起源於以耳聽風,亦即用音樂方式來偵知季節的變换。它有四種歷史形態,經歷了由“風”生“律”、由“律”生“音”、由“音”生“樂”的過程。律被視爲“樂”的本質,律、曆、度、量被當作共生的事物,音高的地位遠遠高於節奏和旋律,所以在傳統觀念中,關於中國音樂思想的各種表述充滿神秘色彩。羅藝峰《從柷、敔的器用及思想内涵看雅樂在東亞的文化可公度性》(限於篇幅,在《國學研究》第四十一卷刊出)一文,選取雅樂中最爲常見,也是歷史最悠久的樂器柷、敔,根據其器用和思想内涵討論雅樂在東亞的文化可公度性問題,藉以揭示雅樂文化何以能够爲中國周邊國家所接受並在歷史的發展中成爲自己的民族傳統,以及雅樂的音樂學内涵和儒學思想何以成爲東亞國家共同的文化的深層動因。臧藝兵《論音樂法則與人類生活秩序》(限於篇幅,在《國學研究》第四十一卷刊出)一文結合國樂的豐富史料,闡發音樂作爲人類文化範式的特殊意義,這個範式所體現出的思想體系,就是“音樂法則”。此文重點對人類音樂法則進行解讀,涉及中西音樂史和音樂思想史,包括音樂與自然法則,音樂與神性法則,音樂與自由、秩序法則以及音樂法則與人類生活之關係等等,皆進行了深入探索和研究。
總之,本期專號論文篇數雖不算多,却從多種角度展示了中國音樂與傳統文化的緊密聯繫,研究的時段從上古、南北朝、唐代直到清代,地域從國内到日本、蒙古、柬埔寨等與漢文化相關的鄰國,範圍包括禮樂觀念、音樂思想、樂器樂舞、詩歌吟唱、音樂文獻,音樂圖像,内容極其豐富而厚重,相關的問題研究難度也很大。由於本期作者以專業的音樂學者爲主,以古典文學學者爲輔,因而音樂學和傳統文獻學的學術含量都很高。這只是本刊的初步嘗試,還可能存在一些未能預期的問題,我們希望今後有更多的研究中國音樂與文化的專論在本刊發表,以進一步推動傳統的國學研究。
葛曉音 范子燁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