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事略·北京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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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
不戒於火

昨日晚六點餘鐘,東單牌樓甬路傍有一菓棚偶犯祝融氏[1],將棚屋器具盡付丙丁[2]。幸其時封家姊妹游戯既息,未嘗助之爲虐,故不久即斂其怒云。

昨兒個晚上六點多鐘,東單牌樓甬路傍邊兒,有一個菓棚子偶然着起火來了,把棚子裏的傢伙都燒了。好在那個時候兒風住了,没着起大火來,所以不大的工夫兒,火就下去了。

[1] 祝融氏:火神祝融,傳説爲帝嚳時的火官,這裏代稱火灾。

[2] 丙丁:古代以十干配五行,丙丁屬火,故稱火爲“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