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考取司員,圈出[1]三十名,于日内即先傳一半,入署當差,作爲章京[2]。三個月查看,如果合格,再授實職。
商部考取司員,圈出三十個來,這幾天之内,要先傳一半,進衙門當差,做爲章京。三個月查看,如果合宜,再給他們實在的官。
[1] 底本“圈出”在“司員”之前。
[2] 章京:官名,清代凡都統、副都統以至各衙門辦理文書的人員,多稱章京。此處應指商部文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