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小说与浪漫主义:意识形态的冲突、妥协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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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撰写这本书的想法产生于我上一部专著的编写过程。在分析英国18世纪末流行一时的哥特小说时,我发现这些作品有一个共同特征,即那些施害者与他们的迫害对象之间似乎只有一步之遥,那些不久前曾经残酷关押、折磨甚至杀戮他人的人,自己最终也落得相同的命运。这一情节模式与哥特小说特殊的时代背景与意识形态有关,反映的是过渡时期作家们对于两个时代、两种秩序的矛盾心情。在研究英国其他时期的小说时我发现,这一故事结构并未因哥特小说之落幕而消失,而以某种形式在19世纪的浪漫主义小说甚至维多利亚小说中延续下去。诚然,命运多舛、起伏跌宕本属人生常态,并不需要大书特书;但如果在一个时期,文学作品呈现人物地位陡然变化甚至高下互换之势,并且模式相似,无疑值得关注甚至专门研究。可以肯定的是,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头四十年,英国社会(至少是其精英阶层)经历了某种深刻的思想冲击与变化,社会面对的不再是单一的价值体系,而是多元的、可能互相排斥并且在当时看似难分伯仲的意识形态。这本专著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英国浪漫主义(时期)小说中的人物地位与角色关系,如映照、交换与突变,探讨相应情节安排后面可能隐藏的意图或苦衷,并以此认识作者本身以及他(她)所面对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与意识形态。

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是个特别值得研究的文化时期,原因之一是这个时期处于稳定而阶级分明的18世纪向快速进步的19世纪迈进的过渡阶段。如同冷暖洋流交汇的海区鱼类特别丰富一样,夹在两个世纪、新旧两个时代之间的浪漫主义时期,以思想史的角度看,显得尤其丰富多彩。在此期间,分属不同政治派别、代表不同阶级利益以及不同宗教组织与团体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纷纷泛上水面,引发一系列的摊牌、撞击与融合。在影响浪漫主义文化的诸多事件中,最为重要者当数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此次事件的影响与意义当然远不止于法国或欧洲大陆,而同样波及了海峡对岸的岛国。革命激化了英国人对于现有制度与社会形式的分歧与争论,使一些原先在英国社会与文坛“议事日程”上并不靠前的话题增加了紧迫感,如政治改革。在诸多对立派别中比较突出的有保守派埃德蒙·伯克——将其称作保守派其实并不公平,因为伯克在不少政治问题上立场偏左,他给人的保守印象主要来自他在社会问题上的立场以及对于法国革命的敌对态度。伯克认为后人对于传统有继承与发扬的义务,而法国革命的主要问题是破坏了传统,彻底切割了与传统的联系。他在其著作中多番强调传统礼仪之重要,并将法国革命者视作破坏礼仪之暴民。在另一边厢是支持法国革命的左派知识分子,其中以高德汶夫妇、托马斯·潘因和普里斯特利最为著名。这些知识分子接过了法国启蒙运动的旗帜,宣扬理性、男女平等和初期的民权思想,主张变革。

由法国革命引发的左右论战也使当时的英国文坛热闹非凡,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些作家与诗人深度参与了当时的政治争论。高德汶夫妇(还有其女玛丽·雪莱)、诗人雪莱和拜伦都通过其文学创作表达较为进步与开明的政治立场。在与之相对的保守阵营中,文坛巨擘约翰逊去世之后,18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英国文坛未能复现具有类似影响力的作家。在其后的浪漫主义时期倒是出现了一个令文学史家颇难分类的小说家,即简·奥斯丁。奥斯丁的创作生涯与大部分浪漫主义诗人的活跃期重合,但她无论在社会与政治思想上、文化流派上甚至在小说内容上均与同时代的其他作家大相径庭,时常显得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奥斯丁可谓一个偷生于文化夹缝中的作家:一方面,她宣扬并悉力保护正在衰落的乡绅阶级所珍视的18世纪价值,歌颂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另一方面,作为女性作家,她在实际创作中又需对抗传统文化中压迫女性的因素。鉴于奥斯丁的艺术成就、影响力以及上述双重身份,对于浪漫主义小说所作的任何研究都不可忽视这个重要的参照作家。举个简单的例子,奥斯丁是个阶级意识很强的作家,其小说大多涉及乡绅、贵族及新兴中产阶级之间的关系。奥斯丁小说里的乡绅会因举止失度而令人捧腹,而在同时代的高德汶笔下,一个绅士可能出于捍卫名誉之需而不惮动刀杀人。两个人物形象之间的区别,自然不能简单归因于作家个人喜好或艺术趣味之差异,而是反映迥然不同的社会与文化价值。

浪漫主义作为一场文化运动虽然在19世纪30年代已基本寿终正寝,但正如唐纳德·斯通的著作所示[1],浪漫主义的余波始终回荡于整个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文坛在19世纪末期更集中涌现出一批浪漫主义色彩浓重、故事情节相当奇特的小说。这一波浪漫主义“复苏”之潮基本不涉思想与价值,而主要限于创作方式与手段。一些常见于浪漫主义小说的手段,时常被作家们用于表达一些现实主义方法难以安全表达的思想与价值。斯蒂文森的《化身博士》、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肖像》以及斯托克的《德库拉》均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这些小说同样涉及19世纪早期作家所关切的性别和阶级,但反映的不是浪漫主义时期的激进思想,甚至都不能算进步思想。为在总体上更为开明的19世纪末期表达其相对保守的主张,小说作者们采用了浪漫主义小说中常见的创作手法,在小说情节与当时当地现实生活之间人为制造出一段安全的心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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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浪漫主义时期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一个急剧变动的时代,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革命与反革命并存的时代。受时代影响,英国浪漫主义文学尤其浪漫主义小说表现出显著的矛盾对立和有机动态性,这一特点也使其区别于此前的诸多文学作品。[2]任何小说其实都包含矛盾,但浪漫主义小说中的矛盾尤其尖锐,其主人公往往需要面对难以解决的冲突甚至互相对立的选择,常常身处持久的探索与痛苦的寻求。主人公选择之艰难还时常体现于命运之莫测。浪漫主义小说主人公在情节中的地位与角色往往会发生巨大的起伏与逆转。从高德汶父女到勃朗特姐妹,甚至司各特,浪漫主义小说在这方面留下一条清晰的辙痕。这或许是一个充满矛盾与变化的时代给文学留下的又一深刻烙印。君不见,在法国革命及其后继发展中,今天的革命英雄,明天可能陡然成为人民的敌人或白色恐怖的制造者。英国许多浪漫主义作家与诗人的政治立场尤其是对待革命的态度,也随着对岸政治形势的发展而发生了相应的起伏与转变。一些早期接受革命思想的人,如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后来走向了相反的立场。文学作品似乎在以其独有的形式“反映”着现实的无常与突变。如同法国革命中原先的受害者变成了暴君与压迫者,浪漫主义小说中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时常转换于截然相反、互相对立的角色与地位之间。

人物角色与地位出现剧变或转换,较为常见的原因是在一个旧价值行将逝去、新价值尚未成形的过渡时期,作者本身缺乏稳定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立场,面对两个互相竞争的秩序与体系摆忽不定。在某个秩序或意识形态下被视作负面人物的角色,在其对立面自然是英雄,因此一旦小说作者的价值观出现危机,其主人公的地位与角色难免大起大落。在这方面,前面提到的哥特小说是最为典型的例子。在这些通俗作品中,曾经一手遮天的暴君,转瞬之间成为其受害者的阶下之囚。在主人公(与读者)对这些人物的感受中,恐惧、敬畏、怜悯甚至向往兼而有之。产生这种怪异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作者在采用两种互相对立的价值体系裁量这个人物,其效果自然不可能前后一致。本书将详细分析的高德汶之作《凯利伯·威廉斯》在一定意义上也属此列。

另一种可能性是作者通常借某个人物的命运逆转表达对主流秩序与价值体系的不满情绪甚至挑战之意。置身于不利的政治与文化环境的作家,时常无法直接批评这一制度或秩序。在此情况下,戏剧性地改变人物的命运是他(她)有效而安全地表达异见的一条捷径。在此处有必要指出,虽然18世纪末的哥特小说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的浪漫主义色彩,并且在情节安排与人物刻画方面与本书所分析的浪漫主义小说有颇多雷同之处,但二者在政治上有着本质区别。哥特小说总体上是一种较为保守的文学作品;作者中固然有男女之别[3],但即便是男作者马修·路易斯的小说,其暗中挑战的对象主要是英国教会的死敌罗马天主教会,作者显然无意与英国当下之社会或文化秩序为敌。[4]对于他们生活于斯的18世纪末英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哥特小说未显明确而直接的挑战姿态。稍后出现的浪漫主义小说则与此较然不同。无论高德汶父女,抑或勃朗特姐妹,其作品均或明或暗地对现行秩序提出批评或疑问。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令起初强势的男性人物罗彻斯特受伤致残并且在生活上依赖女主人公,这样的情节安排无疑发送着某种挑战男权文化的信号。当然,这仅是对《简·爱》这部作品的常规解读;男主人公的地位突变或许还有更为重要而深刻的意义,如用于掩护其他更难以为社会容许的做法(详见相关章节)。如果将视野扩大至18、19世纪的所有英国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其主人公的身份呈现出由英雄逐渐变成市井小人的趋势。这一渐变倾向一方面反映英国文学的民主化过程,但除此之外或许也折射出英国作家对于社会主流价值日渐增强的批评意识或悲观态度。在这本专著中分析的另一些小说里,出现了一种与此不尽相同但同样令人瞩目的角色变化现象。在那里,一些传统上互为对立的社会角色,如父亲与母亲、科学家与巫师,时而会发生实际上的对调关系,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奥斯丁和斯托克的作品。

在浪漫主义(时期)小说中,奥斯丁的小说时常给人以“亘古不变”的印象。她所描写的社会是一个几乎独立于外部世界的乡绅小圈子;在这些平静的地方小社会里,人们似乎以几百年来未曾改变的方式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年复一年地谈论着男婚女嫁。但奥斯丁小说中的不变是一种虚假的表象,或者说一种强颜欢笑式的故作镇定,其目的是为应对甚至掩盖正在发生的剧变。本书的一些章节将分析奥斯丁小说中男女恋爱与婚嫁中出现的微妙人物关系,尤其是角色替换关系,而奥斯丁作此特殊情节安排就是为制造稳定与不变的假象。《理智与情感》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均用替身来为主人公谈情说爱,作者通过这一替换关系力图保证在新的、不利的社会条件下,代表传统秩序与价值的男女主人公仍然能够获得爱情与幸福。当然,在其最后一部成书小说《劝导》中,奥斯丁似乎已经意识到变化之必然,半推半就地接受了正在发生的社会剧变——说半推半就,是因为面对变化她仍然有所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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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的小说还涉及这本专著讨论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即话题转换。一个以捍卫传统为己任的作家重视礼仪并不奇怪,值得关注的是在奥斯丁的笔下,礼仪似乎享有一种统领性地位;小说对于人物的价值衡量,如好坏与善恶,最终均被转化成是否符合礼仪这一问题。这种转换其实也是作者身陷变化的一种应对之策。后面的章节将主要结合《傲慢与偏见》与《爱玛》的具体情节讨论奥斯丁小说中这一现象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意义。

话题转换也是勃朗特姐妹的重要创作手法,只是在她们笔下,其用途正好与奥斯丁相反。一个浪漫主义问题被巧妙调换成一个维多利亚式的问题,为的是通过表面的不变求得实际的变化。勃朗特姐妹生活在激烈张扬的浪漫主义末端与温情脉脉的维多利亚文化之初。在姐妹二人的作品中,主人公之地位沉浮与角色交换较之此前的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罗彻斯特和希斯克利夫大起大落的命运轨迹,以一种夸张的外在形式展现出充斥于浪漫主义文学的爱恨情仇等激烈感情。值得我们研究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意识形态如何在这些小说中与浪漫主义价值观发生交集,尤其是维多利亚意识形态中的家庭与社会观如何服务于浪漫主义时期较为激进的性别与阶级立场。在《简·爱》这部小说里,罗彻斯特所受之伤成为两种文化价值得以交集的关键情节:如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未将他打伤致残,小说则很难在原有情节框架内表达出维多利亚时代所崇尚的家庭观,因而也无法使罗彻斯特与简·爱交换传统夫妇关系。《呼啸山庄》中小凯瑟琳与哈勒顿的情形几乎如出一辙。埃米莉·勃朗特并未如其姐姐那样伤害哈勒顿,而是将其置于一个相对于小凯瑟琳更低的文化与社会地位,这其实是一种社会性质的伤害。与《简·爱》中的情形相比,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恋爱关系其实显得更为激进,这部小说也因此更需要维多利亚文化因素来进行掩护与冲淡。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是奥斯丁与勃朗特姐妹这两批较然不同的作家之间为数不多的共同点之一。这种写作手法当然不限于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而同样出现在其他作家的小说里,比如19世纪末的斯托克写作的《德库拉》。这部颇不寻常的作品本身就是个寓言式小说,表面说的是吸血鬼,暗中批评维多利亚晚期出现的新女性。斯托克自然明白,将要求扩大权利的新女性不加掩饰地斥为恬不知耻的荡妇,会严重影响他作为一个英国绅士的正面形象。在这部小说里话题转换指的并非这一比喻,而涉及具体情节中科学与巫术的混淆、科学家与巫师之间的角色对调。在《德库拉》这部小说里,德高望重的科学家凡·赫尔辛带领一个装备有现代通信与交通工具的团队与一个东欧老吸血鬼进行了长达数月的周旋与较量,在战胜与杀死德库拉时使用的却是基本上属于民间迷信的手段与方法,此事着实令人困惑。作者为何如此煞费苦心将科学家暗中变成巫师,将迷信假装成科学?莫非是因为此时的科学,如同奥斯丁小说里的礼仪,已然变成了某种解释与衡量其他问题的“总编码”?

就范围而言,这本书分析的文学作品大多产生于两个时代或文化时期的交接点,除了浪漫主义时期的小说,还有少数出版于维多利亚晚期具有浪漫主义特征的小说。我的主要关注点是小说作者如何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即将或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通过情节上的某些特殊安排,表达尚未被主流社会接受的价值或捍卫正在为其抛弃的思想。西方批评界一般不提倡揣测作者意图或用心,认为此法既不可靠,因而又无甚意义。但这种方法的诱人之处在于,一个作者的观点或思想与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之间并非永远重合,探讨二者之间的差距如何通过小说情节反映出来,是我们认识小说所涉之社会与时代的一条有效途径。研究文学的意义一在理解我们人自身,因为所有人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有共性;二在认识时代与社会,因为每个时代或社会都有区别于其他时代与社会的特性。这部专著也以此为目的。

在批评方法上,这本专著主要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出发对于作品进行细读,偶尔辅以理论运用。此书的研究焦点是价值观与意识形态,论述过程中对于情节安排与创作手法等技术问题的讨论均服务于这一基本目的。

本书的大部分章节已以“中期成果”的形式发表于我国主要外国文学研究期刊及论文集,此次结集成册时,对文章进行了适度文字修改,对于部分段落与观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感谢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对于本项目的资助(项目编号09YJA752003),感谢北京大学欧美文学研究中心的支持。

[1] 见Donald Stone,The Romantic Impulse in Victorian Fiction(Cambridge,M.A.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2] 学术界对于“浪漫主义小说”之谓不无歧见,但哈佛大学的Robert Kiely于1972年出版的专著The Romantic Novelin England对于这类小说的分类产生了深刻影响。Kiely将创作于浪漫主义时期的(包括部分19世纪中后期的作品)、带有明显浪漫主义特征的小说称作浪漫主义小说。关于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要特征,Morse Peckham所作的总结与讨论对于后人影响深远,见Morse Peckham,“Toward a Theory of Romanticism,”PMLA 66.2(1951):5-23.

[3] 一般而言,女性写作的哥特小说(主要指安·拉德克利夫)比较保守,而以马修·路易斯为代表的男性作家以露骨直接的描写著称,因此给人以激进的印象。

[4] 《修士》在英国遭禁多年,主要因为此书包括性描写,违反当时的公序良俗,有伤风化。虽然这也是对于主流秩序的一种挑战,但政治色彩其实并不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