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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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心理学

心理学在由传统的内省和思辨的哲学,转向观察和实证的科学的过程中,实验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实验心理学成了现代心理学的代名词。作为现代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费希纳长期致力于美和艺术的研究。费希纳本来是物理学家,在莱比锡大学担任物理教授,因为眼疾不得不离开教职,后转入心理学研究,1860年出版《心理学物理学纲要》,用科学实验的方式,发现了物理刺激与心理感觉之间的关系,随后进入美学和艺术学研究领域,1876年出版《美学初步》,汇集了他的实验美学方法和成果。

费希纳设计出一套图像偏好测试的方法,让被试者参与实验,通过对测试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人的审美偏好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两个导入性原则(introductory principle)、三个主要原则(primary principle)和一个最终原则(final principle)。两个导入性原则是:第一,必须达到某种审美阈限以上,我们才能对潜在的美的事物感到愉快。第二,不同的审美特性在一起可以相互促进。整体给人的审美效果,大于部分在分别被经验时给人的审美效果之和。三个主要原则是:第一个是统一(unity)原则,美的事物之所以引起我们的愉快,是因为能够将我们对它的多种感觉统一成为整体。第二个是真实(truth)原则,美的事物不会与我们的感知相冲突。第三个是清晰(clarity)原则,美的事物能够让我们的感知变得清晰有效。一个最终原则是联想原则(principle ofassociation)。根据联想原则,审美愉快主要来自于对象引起的联想、回忆和憧憬。费希纳以桌子为例来阐明联想的效果:我们不只是将桌子知觉为一个离地几尺高的正方形平面,而是将它知觉为一个相聚之地,我们在它上面进餐和工作。用费希纳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不是用感官之眼(sensible eye)来看它,而是用精神之眼(spiritual eye)来看它。尽管联想的对象没有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它们可以与直接呈现给我们感官的对象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给我们愉快或不愉快的感觉。费希纳列举了许多不同类型的联想,比如色彩联想、时间联想、空间联想、情境联想等等,它们都有助于增强被感知对象的审美效果。尽管费希纳采用了全新的研究方法,即所谓自下而上的科学研究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哲学研究方法,但是他所得出的结论却并不新鲜。费希纳所总结出来的多个原则,从18世纪中期开始已经在欧洲流行开来。[2]

实验心理学在随后的美学和艺术学研究中的进展并不顺利,尤其是与它力图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艺术问题的目标相距甚远。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个领域的研究毫无进展。公允地说,在艺术教育和艺术批评领域,某些实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这里可以略举几例。

伯克霍夫(Garret D. Birkhoff)根据实验心理学发现的省力原理,得出了一个审美估值公式。所谓省力原理,指的是审美快感源于精力节省,在对诸如简单、对称、明晰等图形的感知中,我们花费较少的精力,因此感到愉快。与之相对,在对复杂、不对称、晦暗的图形的感知中,我们要花费较多的精力,因此感觉不愉快。伯克霍夫的审美估值公式是:

M=O/C

M指的是审美估值(Aesthetic Measure),O代表秩序(Order),C代表复杂性(Complexity)。审美估值等于秩序与复杂性之比,审美对象越有秩序,估值越高,越复杂,估值越低。伯克霍夫找到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他的公式。[3]随后迈耶(Norman C. Meier)和布里格豪斯(G. Brighouse)等人做了一系列实验,部分证明了伯克霍夫的审美估值公式。

不过,艾森克(H. J. Eysenck)发现,审美估值与秩序和复杂性有关,但不是它们之间的比率关系,而是它们之间的倍数关系。根据伯克霍夫,一个简单的正方形具有很高的审美估值,因为它的秩序性很高,复杂性很低。但是,艾森克发现,审美估值不仅与秩序感成正比例关系,而且与复杂性成正比例关系。如果一个具有高度复杂性的对象体现出高度秩序感,它的审美估值就会很高。由此,艾森克将伯克霍夫的公式修改为:

M=O×C

艾森克之所以修正伯克霍夫的公式,因为他通过实验发现影响审美判断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t要素,一个是k要素。t要素是源自神经系统的感知要素,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1)它源于人的生物本性,不受教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影响。(2)它不只限于视觉领域,还延伸到全部感知形态之中。(3)t要素与k要素处于对立两级,当t要素不起作用时,k要素就会活跃起来。k要素与个人趣味和教育有关,偏爱简单多边形、简单节奏和高度统一的图形。t要素偏爱复杂性,k要素偏爱秩序,于是审美偏爱就是复杂性和秩序之乘积,而不是它们之比率。[4]

同样用图形偏好实验,巴隆(Frank Barron)检测出艺术家和一般人在图形偏好上存在明显差异:艺术家更喜欢复杂的非对称图形,不喜欢简单的对称图形。巴隆进一步将实验领域从图形扩展到艺术作品,发现艺术家和一般人在艺术趣味上存在明显的差别:艺术家喜欢现代的、极端的、实验的、原始的、肉感的艺术,非艺术家不喜欢深奥的、不自然的、明显肉感的艺术。[5]

此外,其他心理实验还表明,在审美偏好上,不同年龄、性别、时代之间存在差别。[6]总之,尽管没有获得巨大的突破,在自费希纳以来的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实验美学还是取得了不少成果。莫尔纳(F. Molnar)将实验美学或者艺术科学(the scienceof art)的成果总结为三个方面:

(1)实验美学或艺术科学证明,在艺术作品中,个人的艺术趣味并不扮演本质性的角色。只要考虑到艺术作品的深层结构,就会发现个人判断与它基本一致。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都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

(2)艺术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某些种类的艺术几乎在所有社会中都有体现,由此可见艺术一定与人的神经系统相一致。

(3)已经有证据表明,在人脑皮层下的某个部分,存在一个负责愉快和审美满足的中心。[7]

鉴于实验心理学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取得了不俗的研究成果,莫尔纳坚信艺术中那些令人难解的问题,最终将由艺术科学来解答。有关艺术的研究,不要再陷入哲学的玄想而不能自拔,而要做脚踏实地的科学研究。不过,莫尔纳提到的人脑某个部分主控审美,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实验心理学和实验美学的范围,进入了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美学(neuroaesthetics)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