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诗考》的体例设计为后世诸多三家《诗》辑佚著作开辟局面
编纂体例,是指辑佚家对辑佚所得成果的表现形式,具体又由两方面组成:一是对单条材料的呈现方式,包括出处信息、案语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对整部著作的编排方式,包括各条材料之间的顺序安排,以及全书各部分之间的分工部署。这两方面的变化历程都是从王应麟《诗考》发端的,《诗考》创造了一整套体例范式,后人则对其作出各种各样的改变。
在单条材料的呈现方式上,《诗考》开创了以“条”为单位编排材料的笔记体形式,直接铺列引文,注明出处,有时还会适当地配备案语。此后,学者们从事三家《诗》辑佚,绝大多数都采取了这种呈现方式。一直到晚清周曰庠《诗经三家注疏》和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这一传统方式才被打破。周、王参酌唐宋以来的十三经注疏体,也将三家《诗》辑佚内容嵌入注疏框架中去。周、王的这种变革在他们所处的时代是可以理解而且也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诗考》所采取的笔记体就不如注疏体。王应麟那时所掌握的三家《诗》材料还很有限,对《诗经》全经的覆盖范围也就很有限,还远不能做到遍布《诗经》每一篇甚至每一句的程度。这时即便采用注疏体,也会显得支离破碎。而且,笔记体还有一个好处,即能和案语更好地配合起来,使人们注意到一些重难点问题,有利于对三家《诗》认识的深入,这对三家《诗》领域的学术积累无疑是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在全书编排方式上,《诗考》开创了几个富有争议性的先例。
一是对“逸诗”进行专项辑佚。
“逸诗”本与三家《诗》无涉,但三家与《毛诗》之间的个别差异常被人们当作“逸诗”来处理,所以王应麟也将此附列于《诗考》之中。例如《都人士》篇,《毛诗》于首章有“行归于周,万民所望”二句,《左传·襄公十四年》亦引之,服虔注却称此二句为逸诗。原来这是《毛诗》与三家《诗》的文本差异造成的。《毛诗正义》云:“《都人士》首章有之。《礼记注》亦言毛氏有之,三家则亡。今《韩诗》实无此首章。”[10]由这条材料扩展开来,其他所谓的“逸诗”会否也存在此类问题呢?若能将其一一辑出,应会有助于增进对三家《诗》的了解。这可能正是王应麟搜求“逸诗”的动力。
乾嘉时期的范家相沿袭了“逸诗”这一单元,只不过更名为“古逸诗”而已。《诗考》校注补正类著作中的批校式成果因为要对《诗考》全书做出订补,自然也会沿袭之。但胡文英、严蔚等人的专著式成果中就多已不再附列“逸诗”了。到专辑《韩诗》类著作,因为辑佚者只关注《韩诗》一家,更无需附列“逸诗”。至道光朝和晚清,“逸诗”就彻底与三家《诗》辑佚脱离了。
二是设立“诗异字异义”以收容那些尚无法定派的材料。
由于王应麟对据人定派法和据说定派法还不能熟练掌握,因此大量材料都无法归入三家《诗》主体部分,抛弃又显可惜,故而单辟“诗异字异义”以收容之。这些材料具体包括三种:一是尚无法断明师法的汉魏《诗》说,因为难以插入韩、鲁、齐任何一部分中,故暂列于此;二是先秦古书所存《诗》说,其时未有四家《诗》之分派,却也列于此;三是汉魏以后晚出著作所存《诗》说,其时三家《诗》或失传或浸微,《毛诗》独领风骚,但这些材料又不同于毛、郑,亦列于此。第一种情况仍属三家《诗》说的范畴,但第二种情况属先秦古说,第三种情况属《毛诗》内部歧说。王应麟收录后两者,则很可能是认为这些材料也是我们了解三家《诗》学的重要线索,值得存录备考。
“诗异字异义”这一体例,在《诗考》校注补正类著作那里被“发扬光大”。由于乾嘉时期的三家《诗》定派方法还不够成熟,大量材料还不能准确地判定师法归属,就只能被当作“诗异字异义”来处理。因此,《诗考》的这种体例安排,使卢文弨等人的增补以“诗异字异义”为主,反而忽视了三家《诗》本身,有喧宾夺主之嫌。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辑佚家的注意力,使三家《诗》辑佚几乎沦为《诗经》异文异说考。
乾嘉之后,随着定派方法的大幅进步,据人定派和据说定派占据主流。很多原先属于“诗异字异义”的内容都被归入各个师法之中,阮元、冯登府、陈氏父子和王先谦都不再设置类似体例。但徐堂《三家诗述》中仍有“三家总义”,朱士端《齐鲁韩三家诗释》中仍有“三家诗疑义”,都相当于“诗异字异义”。
三是三家《诗》主体部分依师法分立,而非依篇次合编。
《诗考》为后世开创出“三家分立”的体例范式,将三家遗说依师法分门别类,各个师法内部再依篇次编排。而与之相对,范家相《三家诗拾遗》又开辟出“三家合编”的范式,改以三百零五篇为纲,将诸家《诗》说系于各篇之下。三家《诗》材料是分编还是合编,从此成为三家《诗》辑佚家必须要作的选择。总体来看,三家分立有利于从事辑佚,方便我们认识某一《诗》派的面貌;而三家合编则有利于解经,方便我们从三家《诗》中吸取营养以裨于对经文本身的研究。二者的根本差别在于辑佚的最终目的到底是单纯的“扶微学”,还是以“广异义”的方式寻求解经的门径。
嘉道以后,分立与合编的矛盾仍然存在。冯登府早期著作《三家诗异文疏证》、阮元《三家诗补遗》、徐堂《三家诗述》、朱士端《齐鲁韩三家诗释》和陈寿祺父子《三家诗遗说考》都采用分立形式,区别仅在于三家的先后顺序上。徐书、朱书以“韩—鲁—齐”为序,沿袭《诗考》成例;阮书、陈书都改为“鲁—齐—韩”,承认了《鲁诗》后来居上的主体地位。但是,道光朝后期开始,合编开始取代分立。例如冯登府晚期著作《三家诗遗说》改为“三家合编”,与其早期做法相反;陈乔枞晚期著作《诗经四家异文考补》又出现了“四家合编”的趋势,不仅辑三家异文,还兼辑《毛诗》内部异文,也与其早期完成的《三家诗遗说考》不同。清末的王先谦更是在辑佚三家《诗》材料之余抄录《毛诗》序、传、笺说,以备参考,也可说是一种“四家合编”。
学术发展的大趋势是逐渐背离《诗考》的三家分立之体,但这并不能抹杀其开拓意义。因为三家《诗》辑佚若要走入学人的视野,首先需要激发起人们足够的兴趣。而三家分立之体正可更好地呈现三家各自的面貌,满足人们一时焦渴的好奇心,这对三家《诗》辑佚的长足发展是起到良好作用的。当辑佚规模积累到一定程度,三家《诗》已不再是“微学”,而成为学界一时之好尚时,三家乃至四家合编的优势才能真正发挥出来。而且,若无分立时期的积累,又怎能积攒出足够的材料,以供王先谦注疏之用呢?《诗考》的创体之功是应该予以承认的。
以上四个方面,不仅是对《诗考》学术影响的概括,其实也是对整个三家《诗》辑佚史发展过程与焦点问题的梳理。足可见,《诗考》不仅具有“开创”之功,而且它所奠定的基础以及开创的成例,都具有很强的延展性,其对三家《诗》辑佚是具有“开拓”之功的。
[1]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三家《诗》辑佚史研究”(14CZW037)阶段性成果。
[2] 对《诗考》的专门研究成果大致包括如下几篇论文:王文华《王应麟辑佚书问题》,张舜徽编《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三),武汉:华中师大出版社,1990年,第193-196页;张祝平《王应麟〈诗考〉版本源流厘正》,《南通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蒋秋华《王应麟的〈诗经〉学》,《开封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赵茂林《宋代疑经思潮与三家〈诗〉的辑佚》,《云梦学刊》2005年第6期;魏娜《王应麟〈诗考〉与辑佚研究》,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董航《王应麟〈诗考〉笺校》,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3] 钱茂伟《王应麟与中国传统学术形态嬗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256-271页。
[4] (清)卢文弨《抱经堂文集》卷二、卷八,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4-16页,第110页。
[5] (清)宋绵初《韩诗内传徵》,《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清乾隆六十年(1795)志学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5册,第81页。
[6] (清)沈清瑞《韩诗故》,载《沈氏群峰集》,嘉庆元年(1796)刻本。
[7] (宋)王应麟《诗考·诗地理考》,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53页。
[8]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6页。
[9]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70页。
[10] (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中册,第9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