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情性说:诗歌本体论
小引:本体反思与诗学实践的关系
“诗歌本体”这个概念,是仿照哲学中的“世界本体”而造的[1]。正如哲学中的本体论以世界本质为探讨对象一样,诗歌本体论也是以诗歌的本质为探讨对象。在整个诗学体系中,诗歌本体论是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诗人和诗歌理论家对诗歌的最根本的思考和体验。与诗学的其他部分不同,诗歌本体论在理论的形式上往往是没有多大的发展,绝大多数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的本体论,其基本学说和概念范畴都是踵承前人。而且正如哲学中的世界本体是一种自在的东西,需要反思而得;诗歌本体,本质上也是由反思而得,它本身则是自在的。因此,不是每一个诗歌创作者都意识到诗歌本体问题;而对它有思考与理论兴趣,更只是一小部分诗学家的事情。大多数诗人在理论上对诗歌本体问题置之不论。但是,任何一个自觉的、成熟的诗人,都不可能不思考诗歌的本体问题,并且将之作为自己诗歌创作的最基本规范。因此,对诗歌本体的反思也可以说是一个诗人艺术上高度自觉的标志。而将反思所得贯彻于其创作实践之中(往往是对某种传统的诗歌本体论的服膺),构成了其诗歌创作基本的审美取向。所以诗歌本体论是诗学之核心。而每一个对诗歌问题做过系统的思考的诗论家,也都要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为诗歌本体问题留出重要位置。所不同者,对于诗歌本体诗人重在体验和实践,而理论家则重在逻辑的推说。前者在内涵上往往比后者要更为丰富多彩。所以,从诗歌史的角度来讲,研究具体的诗人本体论,尤其是研究他的整个创作所体现出来的其对于诗歌本体的基本理解,是了解这个诗人的最重要的一环。诗歌创作之所以可称之为诗学,首先就在于这其中体现了诗人对诗歌本体的思考、体验和把握(也包含着对传统诗歌本体论的接受)。所以,本体观念对创作的影响是具体而又巨大的。对本体的不同理解,是造成不同风格、流派的主要原因,如清代的几种重要的诗歌学说,沈德潜的格调说、王士禛的神韵说、袁枚的性灵说、翁方纲的肌理说,都是属于本体论范畴或直接指向本体论的,由这些学说出发,形成了不同的诗歌流派。可见一家之诗,一派之诗,乃至于一代之诗,无不以其特定的本体论为基础,也各受其本体论的支配。
我国传统的诗歌本体论,主要的思想方法是通过讨论诗歌的表现对象来确定其本质,所以谈诗的本质,主要是指内容方面的本质,而不是艺术表现方面的本质。后者在黄庭坚诗论里倒是有所展开,但按照传统诗学的理论,探讨诗的艺术表现的本质,仍是属于“法”“用”的范畴,不是属于“本”“体”的范围。因此我们将黄庭坚的诗歌艺术表现本质论放到“兴寄说”和“诗法论”里去讨论。本章还是按传统的方式,主要研究他在把握诗歌表现对象上所体现的本体观念。
传统的诗歌本体论,主要有“言志”“缘情”“情性”这几种范畴,都是强调诗歌以人的主观心灵为表现对象,所以在理论上讲,都是典型的东方诗学思想。并且志、情、情性这些概念,彼此之间并没有严格区别,在许多时候是可以相通的。但是表现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上,却没有这样简单,由于各以其特定的伦理观念为参照,对志、情、情性乃至心、自然、道等可能成为诗歌本体范畴的理解,在实际上出现了很大的差异。而其间,对“言志”“缘情”“情性”这三大本体观的抉择,会造成完全不同的诗歌特征,也可以说中国古代诗歌中存在言志、缘情和吟咏情性三大类。所以几乎任何一个自觉的诗人,都曾面临过本体观方面的抉择。在上述本体观念中,黄庭坚有过一番抉择,早年他的诗歌或是单纯描写物象,或是言情,或是说理,在言志、缘情、写物这几种本体观念之间徘徊,未能形成统一的观念。后来随着他的诗歌艺术和伦理思想的发展,确定了情性说作为他的诗歌本体论。中年以后的诗歌创作,大致上是在这一本体观念的规范下展开的,当然,这种规范对于黄氏来说,越来越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自由的体验。黄庭坚诗歌艺术的发展史,从风格的角度来说,是其风格由模仿、草创到逐渐走向成熟、变化的过程。这一点比较直观,所以也比较受人注意。但还有许多深层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黄氏整个创作历史中诗歌本体观念由模糊、庞杂、不自觉到纯粹、清晰、自觉的历史,以及他执着思考诗歌本体的行为,则是较少被认真地注意。而这对于黄诗形成其独特的诗歌本质是至关重要的。
[1] 《辞海》(2009年版)“本体论”条:“哲学中研究世界的本原或本性的问题的理论。”近年来,“文学本体”“文学史本体”等用法渐趋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