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金融外交的历史
纵观中国金融外交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对国际金融关系的介入相对较少,在国际金融外交中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新手。甚至有国外学者断言,中国作为一股金融力量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不到10年。[1]但自中国人民银行成立60年来,其金融外交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从被动到主动,从简单的交往合作上升到参与重大国际金融事务讨论、参加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稳定,实现了一个个历史性的突破和飞跃。[2]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以前的金融外交。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中国金融的封闭性,涉外金融事务相当有限,与国际经济金融界的接触甚少。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金融外交以维护我国金融主权、反冻结和反封锁等为主要内容。例如,在反冻结方面,在1950年12月美国政府冻结我国在美资产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曾多次向中央提出反冻结的预防建议;在美国政府无理冻结我国海外资产后,中国人民银行坚决执行政务院的命令,相应地冻结了美国政府在华的财产和存款。在反封锁禁运方面,1952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会议期间,南汉宸行长为推动中日两国民间贸易的发展,邀请日本三位议员访华并促成英国“48家集团公司”的成立。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中国金融外交的对象主要是苏联、中东欧国家和一些获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合作内容大体为贷款援助、技术援助和非贸易清算等。1965—1970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中国人民银行的对外金融交往与合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与苏联的金融合作亦因两国关系破裂而中断。1971年下半年,这种状况开始有所改善。197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银行保险国外工作座谈会”,着手纠正“左”倾错误,开始恢复一些已中断的国外业务,并适时扩展国际融资与对外交往。从7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派团访问了亚、非、欧一些与我国关系友好的国家。1977年5月,日本银行行长森永率团访华;197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希愈率团访日并建立了两行高层互访机制,进一步打开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界交往的大门。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外交工作。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人民银行亦在不断推进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实现了金融外交工作的飞跃式发展,基本完成了重返国际金融组织和全面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战略目标,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和深层次的金融外交格局,有效地配合了我国整体外交工作,支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代表中国政府重返和加入国际金融组织及区域性开发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以下简称“世行”)等布雷顿森林机构是国际货币金融合作的产物,也是国际货币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机制,只有加入这些机构才能真正参与国际货币金融合作。由于历史原因,1980年以前,我国在这些国际金融组织的合法席位被台湾当局占据。我国于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便以加入布雷顿森林机构作为重返国际金融合作大舞台的战略切入点。经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反复谈判,1980年4月和5月,我国先后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行的合法席位,并在这两个国际金融组织中拥有了单独的选区。重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志着我国金融外交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根据我国政府的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我国政府选派执行董事参加基金组织董事会的日常运作、管理与监督工作,并派团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的春季会议和年会,就世界经济金融的重要议题阐述我国的观点、立场和主张。各成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与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直接挂钩,因此大部分成员都竭力争取扩大自身的基金份额。我国在重返基金组织之初,被分配的份额为12亿特别提款权。2006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了份额和发言权改革决议,同意为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四国特别增资。增资后,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占比由2.98%上升至3.72%,份额排名从原来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
第三阶段,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全方位金融外交时期。从21世纪开始,随着中国日益深度介入国际金融关系,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的双重刺激下,中国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国际金融外交。2008年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2009年希腊引发的欧洲债务危机则进一步凸显了中国在全球化时代保卫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实际需求,而且也首次彰显了中国的金融力量。2008年下半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又一次把金融外交推到了外交事务的核心位置。金融危机催生了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会议,随着G20取代G7成为全球政策制定,特别是治理全球经济的主要平台,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成为G20面临的首要任务。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金融外交在过去四年里开始大规模兴起,在全球、区域和双边三个层次上都颇有建树,并成为中国整体外交中一个十分令人瞩目的领域。2008年4月2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又通过决议,对包括中国在内的54个份额严重低估或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较大的国家进行份额特别增资,从而使我国的份额占比进一步上升到3.997%。增资的成功扩大了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话语权。
[1] Ken Miller,“Coping With China's Finalial Power”,Foreign Affairs,Jul/Aug 2010.
[2] 关于中国金融外交的历程,参见金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外交工作回顾与展望》,《中国金融》2008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