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在日本大学的学习
(一)所属——专门部法律科
1907年夏戴季陶在师范学校毕业,秋天考入日本大学,校长为松冈康毅[1],登录名称为“戴良弼”。1907年11月30日《学部奏定日本官立高等学堂收容中国学生名额折》陈述:“比年以来、臣等详查在日本留学人数。虽已逾万,而习速成者居百分之六十,习普通者居百分之三十,中途退学辗转无成者居百分之五六,入高等及高等专门者居百分之三四,入大学者仅百分之一。”[2]照此分析,戴季陶当属于考入大学的1%。
日本大学的前身是1889年司法大臣山田显义伯爵设立的日本法律学校,设立之目的为“振兴我国法学,以此欲增进国家盛运之万一”。1903年8月,“此番决定扩张本校之事业,经文部省认可变更为大学组织,校名改为日本大学”。1904年4月,根据专门学校令,私立日本大学得到文部省正式认可。若从1920年发布的大学令来看,此时的日本大学应属旧制的大学组织。其前身是高等专门学校,因设置大学预科及大学部(本科)而被认可为大学。此大学主要教授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商业学、文学等学术知识,设有大学部、大学预科、专门部、高等专攻科、高等师范部、大学部商科附属殖民科、大学附属外国语专修部。[3]
关于戴季陶在日本大学的所属问题,在年谱、传记及其他先行研究中,均只记述其进入日本大学法科,但实际上当时日本大学有大学部法律科、专门部法律科等,并无“法科”的名称。由于关东大地震及东京大空袭,日本大学当时的资料均被烧毁,关于戴季陶所属部门的一手资料完全欠缺。不过戴季陶的好友谢健在回忆录中记载与戴季陶是“同学”、“同系”、“同乡”,与杨子鸿是“同学”、“同系”。[4]根据兴亚院政务部《日本留学中华民国人名调》记载,专门部法律科的毕业生名簿中有谢健、杨子鸿的名字,因此可以认为戴季陶是专门部法律科的学生。[5]
戴季陶所属的专门部法律科是以日本法律学校本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即使升格为日本大学后,仍为全校核心,支撑着全校的经济。特别是培养了许多判事、检事、律师等人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专门部又分正科和特科,从入学资格来看,正科与大学预科的正科相同,即要求是中学或师范学校毕业。特科入学资格为:(1)相当于中学的学校毕业生,(2)具有小学本科教员资格证者,(3)文官普通考试或同等以上的考试及第者,(4)裁判所书记考试及第者。[6]戴季陶是正科生还是特科生,虽不得而知,但因当时的中国留日学生正式进入日本中学的可能性不大,而具备特科入学资格(2)、(3)、(4)的条件更属不可能,所以笔者认为戴季陶可能是以师范学校毕业生的资格考入正科的。
那么大学部和专门部有何不同呢?大学部又分为正科、特科、选科,无论哪科都要求分别是大学预科的正科、特科、选科各自的毕业生。另外大学预科生和专门部法律科生的入学资格相同,可以互换、兼学。因此大学部法律科与专门部法律科相比,处于更高的级别,而且大学部法律科授予毕业生日本大学法学士的称号,而专门部法律科却没有同样的规定。只是当时的大学部学生人数很少,如同附属于专门部。此种情况不只限于日本大学,当时的各个大学都是专门部在支撑着全校的经济。[7]
(二)学习情况
1.学习期间及时间
进入专门部法律科的戴季陶,学习期间及每天的学习时间有多长?考试、学费及学习内容又是怎样的情况?根据1906年1月改正的私立日本大学学则,“全部讲义满三年结束”,“各部各科的讲义每年4月开始。……根据各部所属学科课程表,可以任意去听各自想听的科目。大学部及专门部每一个科目设有二个以上的讲座,可以任选其一。一年内听讲的科目须在六个以上”。专门部的上课时间为“每日下午四时开始(星期六自下午一时开始)”。休息日为“星期日、重要祭祀日”,假期为“自3月18日至4月7日、自7月11日至9月10日、自12月20日至翌年1月12日”。另外还规定“学生每天应携带听讲证,并向主管人员出示,未带听讲证者不得进入讲堂”[8]。因笔者未曾发现戴季陶在学期间有新的学则被制定或改订,因此可以认为戴季陶基本上是遵照此学则从事学业的。
由此可以判断出戴季陶每年4月开始上课,一年要选6个科目以上的课程,每日下午四时以后(星期六下午一时)在大学上课,有春假、暑假、冬假三个长假,可在学三年。[9]亦即白天他会有相当多的自由时间,因此可以与其他的中国留学生、日本人及他国人士进行交流。
2.关于考试及学费
日本大学的学生在学三年可参加毕业考试。而入学时参加九门以上考试且合格者,在学二年即可参加毕业考试,参加十六门以上考试且合格者,在学一年即可参加毕业考试。[10]戴季陶在学三年,由此可推测出他是一般的入学者。戴季陶在入学考试中应考了几门及考了什么科目,因史料不足,不得而知,但可以认为九门以上的入学考试对于当时的留日学生来说或许是至难之事。在此可以参考一下为专门部特科入学志愿者所设的规定,即在没有上述资格的情况下,若参加国语(作文)、汉文(白文训点[加句读和标点符号的汉文])、数学(四则、分数、比例)考试,且年满十七岁以上者可以入学。[11]由此可知在大学入学考试中国语、汉文占很大比例,并可推测正科亦复如是。因此如前所述,戴季陶对包括古典在内的日语进行的特训在大学入学考试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此外,毕业考试于每年3月、6月、12月进行三次。可选其中一个或数个科目,分为数次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分数为“每科五十分以上”。关于学费,即“束修金为贰元”,但又规定“被认为是贫困笃学者可特免学费”,此外还有后述的特待生和贷费生制度。[12]毕业考试一年多达三次,还有免除学费及特待生和贷费生的制度,这对贫困但勤奋好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颇受鼓励的措施。
3.学习内容
戴季陶在专门部学习了哪些课程呢?笔者认为他很有可能从下述学科课程表中选择了有关课程学习。
学科目: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商法、民事讼诉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财政学、法学通论、罗马法。[13]另外,根据1906年的学则,专门部法律科课程表如下所述。
备考:一、罗马法、法学通论可略去,亦可成为任选科目。
二、除本表外,可从拟律拟判、法律实习、警察监狱学、法理学、逻辑学、外国语(英语、德语、法语)等科目中选择一个或数个科目,或将其作为任选科目。
出处:《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日本大学,1982年,318—319页。
1907年戴季陶进入日本大学时,执教于专门部法律科的教师有笕克彦、美浓部达吉、寺尾亨、户水宽人(均为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等著名学者。所担任的课程为笕克彦(宪法、法学通论)、美浓部达吉(行政法泛论)、寺尾亨(国际公法)、户水宽人(罗马法)等。[14]专攻法学的戴季陶具体上过哪些课,因缺乏一手资料而无法考证,但是笔者认为他很可能从这些教师的课程中选课,并得到许多教益。其中让他印象最深的则是笕克彦。
(三)笕克彦的神权思想及对戴季陶的影响
笕克彦(1872—1961),出生于长野县,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后,留学德国,回国后1903年任该大学教授,专攻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后又成为国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公法学者、神道思想家。1904年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成立时,兼任该大学教授。由于他在中国历史的脉络中论述开明专制论,陈天华、汪兆铭、胡汉民等中国留日学生受其影响很大。有趣的是在1905年《民报》和《新民丛报》的论战中,革命派和立宪派双方都是使用他的法学理论进行论战。[15]由此看来,笕克彦同样也会对日本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他以研究古典神学著名,倡导“神道”,主张神道国家主义,被称为“神道宪法学派”。他通过研究古神道和佛教,相信天皇的神格,认为作为现神的万世一系的天皇统率下的大日本帝国,统一并统治人类世界是理所当然的。笕克彦作为站在国家主义立场上的宪法学者,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军部、右翼的理论支柱。二战中笕克彦主张“大政翼赞”、“八纮一宇”,去世时得到政府颁发的勋一等旭日大绶章。[16]
据说笕克彦在大学上课时,课始及课终都要闭目合掌,向自己幻想中的“祖神”表示敬意。戴季陶直接上过笕克彦的课,因此从中得到对神道思想的感性认识的可能性很大。戴在1927年所著《日本论》中介绍笕克彦说:“论他的学问呢,的确是渊博精深。而且从前他和我们讲宪法学的时候,他的思想确是很进步。我个人的思想上,受他的启发不少。那时他的法理学,在重法文而轻理论的当时日本法律学界,有很彰著的革命色彩。”[17]
在讨袁运动期,戴季陶关注到日本国民具有共同信仰,即神权思想这个特点[18],在五四运动期,他认为这种共同信仰创造出军国主义而予以批判,但到了国民革命期,他又认为日本人的国体观念来源于神权的民族思想,神权思想是日本建国的基础,给予一定的肯定。这种认识对他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政治理念产生了影响。亦即,他赞赏日本人的信仰力的目的是为了让中国人把三民主义当作一个国民共同信仰。戴季陶主义正是把三民主义提升到国家意识形态水平上的一种思想,关于这些问题将在以后的章节中论述。
戴季陶在日本大学获得的法学知识,不久因经济等原因不得已回国后,在江苏地方自治公所担任教习期间,成为其最初的谋生手段。戴季陶的第一篇讲义录是1909年12月,运用在日本大学学到的法学知识撰写的《宪法纲要》。[19]在这篇文章中,他以国际化视野论述了国家和法律的要义。关于国法,他特意介绍了笕克彦的学说,并附加自己的说明进行论述。他在1910年8月所著的《〈宪法大纲〉私议》中,首先介绍了日本宪法的特征,而后与英、法、德等国宪法进行比较,探讨应仿效的样本,逐条论述中国的《宪法大纲》的正误。[20]另外在1921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政府时,戴季陶受命起草宪法草案和《商会法》、《工会法》、《工场法》、《产业协作社法》、《各种社团条例》。他还收集各国的法律文献进行分析,完成了数万字的法律草案。[21]另外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受立法院院长胡汉民邀请,戴季陶作为立法院顾问,对民法总则、债权、物权三篇的立法原则的确立及各篇全部条文的起草多所尽力。[22]可以说在中华民国重要的法律制定上,很多都包含了戴季陶的思想和意识。他在民国立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其理论基础正是在这个时期建立的。
综上所述,从十四岁到十八岁,在人生中感受性最强的青少年时期,为了吸收先进知识,戴季陶在日本度过了四年的留学生活。他不仅掌握了流利的日语,还学到了法学的专业知识,并在后来为近代中国法律制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另外,通过受教于神道宪法学家笕克彦,获得了后来从日本历史中寻找出日本的建国理念、日本的民族性根源等感性认识。但是,出乎意外,如此热心学习的戴季陶竟在毕业前夕退学、回国了。到底是何种原因导致其做出如此选择呢?
[1] 范小方、包东波、李绢丽:《国民党理论家戴季陶》,21页记载此时日本大学校长松冈康毅为侯爵,但松冈终生未曾得到过侯爵爵位,只是在1917年7月曾晋升为男爵。1907年戴季陶入学时,松冈尚未得到任何爵位,故不应称其为侯爵。其再版本《戴季陶传》14页亦同此误。
[2] 《学部奏咨辑要》第一篇所载:《限定游学办法》,实藤惠秀:《中国人日本留学史》,87页。
[3] 日本大学编:《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日本大学,1982年,217、295、297页。作道好男、江藤武人编:《日本大学创基八十五年》,财界评论新社,1977年,135页。《日本大学七十年略史》,日本大学,1959年,113页。承蒙小岛淑男先生提供了部分有关日本大学史的资料。
[4] 杨子鸿为湖南省长沙人,名禧。谢健:《谢铸陈回忆录》,21、25、28页。
[5] 兴亚院政务部:《日本留学中华民国人名调》,兴亚院,1940年,579页。谢健:《谢铸陈回忆录》,28页。《会员名簿》上,日本大学学友会,1942年,45—55页。
[6] 日本大学编:《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300、316、317页。
[7] 日本大学编:《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301、306、307、316、317页。
[8] 作道好男、江藤武人编:《日本大学创基八十五年》,139—141页。
[9] 这与谢健回忆日本大学授课时间为每晚三四个小时,共计三年相符。谢健:《谢铸陈回忆录》,24页。
[10] 作道好男、江藤武人编:《日本大学创基八十五年》,140页。
[11] 日本大学编:《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316—317页。
[12] 作道好男、江藤武人编:《日本大学创基八十五年》,140—142页。
[13] 作道好男、江藤武人编:《日本大学创基八十五年》,147页。
[14] 日本大学专门部法律科讲师一览,详见日本大学编:《日本大学九十年史》上卷,354—356页。
[15] 李晓东:《立宪政治与国民资格——笕克彦对〈民报〉与〈新民丛报〉论战的影响》,(香港)《二十一世纪》总第98期,2006年12月号,51、55页。
[16] 笕克彦主要著作有《宪法》,日本大学,1908年;《法学通论》,日本大学,1910年;《佛教哲理》,有斐阁,1911年;《古神道大义》,清水书店,1912年;《国家之研究》,清水书店,1913年;《皇国神典至要抄》,清水书店,1918年;《惟神之道》,内务省神社局,1926年等。
[17] 戴季陶:《日本论》,民智书局,1928年,5—6页。
[18] 戴季陶:《国家精神より见たる支那》,38—43页。
[19] 据《戴季陶小传》(唐文权、桑兵编:《戴季陶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17页)记载,戴还撰写了《法学通论》,但尚未发现。
[20] 桑兵、唐文权等合编:《戴季陶辛亥文集》上册,20—25、39—46页。
[21] 戴季陶:《致蒋介石先生书》1921年1月14日,陈天锡编:《戴季陶先生文存》第4卷,1481页。
[22] 陈天锡:《增订戴季陶先生编年传记》,陈天锡,1967年再版,104页。